第二天去办了离职手续,心里有千个不愿意,也许有个工作,林强不会追我追得那么紧。
到了办公室,小丽见到我高兴地拉着我的手问,是不是找到了长期饭票了?我问她是谁说的,她说现在所有办公室的人都知道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可不觉得这是一张长期的饭票,这是一个交易。但是我又不能告诉小丽,我的苦处。
幸好此时上司也进来了,他看到我,笑吟吟地跟我道贺,我本想跟他说,能不能让我再做几个月,没想到反而他嘱咐我要在林强面前多说他的好话。
从酒店出来,我去了宿舍收拾行李,她们俩个都在,我跟Lily打了声招呼,她点了点头也没有说什么,拿了衣服进洗手间冲凉去了,而Loletta则还在那里睡觉。等Lily出来我也差不多收拾好了行李。
来这里快一年了,除了一些衣服外,一个行李箱装就够,最多的就是那些书了,这些都是这我在这里上班增添的有关工作上的书。还有一本是刚买的《品三国》,翻了一下,书签掉下来了,我打开那一页,上面写着司马昭之心路人皆之。那时刚买这本书,我看了一些跟她们俩个一起讨论了这书里的人物,她们都问我同一个问题,刘备,曹操,孙权喜欢他们当中的哪一个。我说我都不喜欢,当时她们也没有多问,其实如果她们俩再问一句为什么,我会告诉她俩,其实我喜欢这本书里的司马壹。然而我也没有问过她们俩喜乐书里的哪一个人物。
心一横把书合上,这些书一本都不落下,我都要全带走。
Loletta好像睡眠很浅,我尽量不很小声地在收拾行李,可是她还听见了。她问我是不是要走了,去哪之类的话。
我告诉她是的,我已离职了,搬去跟林强住。Lily听到了我说的,倒是幸灾乐祸似的又重复了那天的话:“女人别太聪明。”
这话听着就特别的刺耳,但是我又不好发作。开始我觉得是我对不起她了,但是自从她的那一巴后,我想通了,我只为我自己而活,其它的一切都与我无关。所以或者以后不论她如何对我冷嘲热讽,我都学会忍。
Loletta起床过来帮我一起打包,Lily在这里,我们俩个也不好说什么,默默地在那里为那几十本书而纠结,Lily则在一旁观看着。
“你以后有什么事就打电话给我。”Loletta交待我说道。不知何时她的手里多了一条绳子。
她拿了一本书,那书是我买的珍藏版,外面还有一个盒子装着,Loletta把书拿出来,说这本书借她看一下先。
“好。”我说。
心想,我也不知道能在林强那里住多久,昨天林强挑明那些他曾经给我开的条件,我的心被他悬在那里,不上不下的。
离职,林强断了我的后路,去他那里住,他也断了我的前路。我现在是无处可走,也无路可退。只能见一步走一走。
我起身走向靠在床边的Lily,看了她一眼,也没什么好说的,但是从她的眼神中我还看出了她对我的敌意,我知道有LOletta在,她不敢动手,那我应该说她还是保护着酒店人的那么骄傲,那眼神,仿佛在告诉我,我现在的所有她根本不在乎,我也用我的眼神敬,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成着为王,败着为寇。
‘女人不要太聪明’就是最好的诠释。
我才明白我不是她的敌人,我是她一颗棋子,
“你把爱分成不同比例,而我又是你棋盘的哪一颗棋。”一首《分爱》的**从Lily手机铃声传来,她边往外走边拿着手机按了一下接听,用家乡话说道:“哥。,,,,,,,,,”
是林强打来的。
见Lily出去,迅速地从她的柜子里了拿了几盒药用袋子装好的药放在刚才那本书的盒子里面装好了,并告诉我按上面的说明吃。我点了点。
Lily进来接完电话进来,我的行李也收拾得差不多了。正准备搬东西时林强上来了。
刚才打电话给Lily就是叫下去接他啊。
林强看了看我的行李,说就这么一点行李呀,我点了点头。然后他看了看那几十本已经捆绑好的书,他惊讶问我那些书还带吗,我说带。
Loletta建议去外面请我们请个饭,为我送行。我说我又不走远,干嘛还要送行呀。
林强和Lily却赞成,他们都说每个离开酒店的人都有同事,或者部门为他举行送行。
这一次是Loletta请,开始说要吃粤菜,但是我拒绝了,因为他们三个都是吃辣的,建议还是去吃辣的吧。LOletta说在附近还真有一家辣菜馆,叫林强开车带我们去到她接定的那家酒楼。
这一次,我们四个人,距离上次吃饭也不到两个月,可是坐在这个餐桌上,我们的心境却大不如从前了。我一点儿食欲都没有,林强虽然还像以前那样的,在这餐桌上与她俩个谈笑风声,但是却少了一些味道。
饭后,林强先送她们俩回宿舍,然后我跟着他一起回他的住处,一路上两人相对两无语。一想到要为他生儿子,我连死的心都有,要是我生个女儿怎么办,一想到那次跟Loletta去医院我就开始害怕。
我想反悔,也很想跟他说,那些钱算我借他的,等我有钱了可不可以还他。我不想跟他生儿子。但是几次话到口中却又不敢提。
晃晃呼呼的过了一个星期,林强像没事一样与我呆在一起。看看电影,玩玩小游戏,剩下的时间就是他每天像个家庭煮夫买菜,做饭,把我伺候得像个公主。但是一有时间就习惯性的摸一下我的小腹,亲了又亲。
偶尔也会问我要不要出去走走。
看来他也没有什么爱好。
我说可以呀,我想去爬山。那天他还真的带我去爬山了,那山不高,也就四百多米高,但是好像要了他的老命似的,当我一个小时就爬完了在山顶等了他,而他地要两个小时才见他上来,上来后气喘唏唏。
这下好了,然后我再飞快的下山,他的小腿少则一个星期慢慢则十天才能恢复,到时候他的年假已休完。那些时,以后再说。
回到家里林强的腿痛得不行了,我假装问他说:“你以前没有爬过山吗?”他摇了摇头。
他问我怎么没有事似的。
我说我经常走楼梯,一到四十楼,习惯了。
真感谢酒店上班的日子,把自己锻炼得那行走得那么好,而且还是穿着高跟鞋。刚开始,我的脚都肿了一个月,每天都用热水泡,一年下来,我反而一个半小时就能把二个小时的路程走完。
看来我的目的达到了,林强果然一个星期脚动不了,虽然每天都有叫他泡脚,可见他当大爷当习惯了,却为不懂如何锻炼自己。这山一爬,让他肠子都悔青了,看来他这个老大也是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