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婉双倒在地上,嘴角鲜血流出,狠狠望着齐卓生,一张秀脸已气得发青。
见到叶婉双因为自己儿子的一声叫喊落败,齐胜雁的脸色也已发青。他来到叶婉双面前,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倒出一粒丸药,递了过去。他脸上的肌肉不停地跳动,张了张嘴唇,却一时说不出话来。教子无方,惭愧,内疚,这些词语虽然动听,可说出来,又有什么用?
尹红衣击败了叶婉双,脸色也十分难看。她转身到了弑神的队伍中,瞪了那握剑要挟齐卓生的黑衣人,冷冷道:“二哥!莫非觉得我不是银孔雀的对手吗?”
黑衣尊者冷哼了一声道:“我只是希望五妹别光顾着自己打得痛快,而忘了咱们此行的目的。”尹红衣既然叫这人二哥,显见这人比尹红衣在帮中的地位还要高。
尹红衣抿了抿嘴唇,轻哼了一声,道:“你在尊者中排行第二,我的排位自是没有你高。义父此次派我来执行任务,却要你在一旁跟随,是派你来监视我的,是不是?”
黑衣尊者又冷哼了一声,没有答话。
尹红衣不气不急道:“我们此行只为了抓住齐卓生而来。义父要我做的事情,就算办妥了。二哥若仍觉得我扎眼,不若便回帮里,在义父面前讲个清楚!”她不等那尊者答话,已回身对齐胜雁道:“齐掌门,令公子我们今日便带走了。这忠肝义胆丸的毒发期限是一个月,还望齐掌门好好考虑一下。咱们就此别过。”说着,她已一挥手,示意弑神帮众撤退。
那尊者虽然眼中冷光更盛,却没有出言阻拦,准备转身跟在尹红衣后面一起离开。然而,他刚转过身,就吓得倒退了一步。不知何时,他身后已多了一个少年,这少年什么时候来到他身后的,他竟然一点儿都不知道。只见这少年身材修长,相貌冷俊,如枪一般笔直地站在面前。
这少年当然就是墨逸霄。他方才所站得地方与弑神帮众相隔十丈有余。可人们还未看清他是用怎样的身法跃过去的,他已到了那黑衣尊者的面前。
黑衣尊者心中一凛,没有来得及去拔腰间的剑,只有晃五指抓向墨逸霄的前心。
墨逸霄虽答应过丝丝不阻挠尹红衣,却没说会放过其他人。既然知道这黑衣蒙面之人,在十二尊者中排行第二,他当然不肯就这样放他走。见敌人五指抓来,轻轻向旁边一滑,已躲开了来招。
黑衣人拧身还招双掌当胸直拍而出。
墨逸霄没有再躲闪,而是上步伦掌相迎。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但由墨逸霄使出来便说不出得飘逸潇洒。不论是双手伦出的弧度,还是身形转动的韵律,都是完美无缺的。但,对掌,比的是内力,而不是姿态的优美。姿态美,也不一定就会赢。转瞬间,两个人的掌已撞在了一起。
“砰”一声巨响,两人双掌一对,乍合即分,墨逸霄稳稳站在原地不动,那黑衣尊者也是一动不动。围观的众人。一时也没有看出到底是谁赢了。直到墨逸霄迈步到了那黑衣尊者的面前,众人才发现。墨逸霄只是站着没有动,而那黑衣尊者却是动不了。比起之前尹红衣和叶婉双那连绵的一战,墨逸霄与这二尊者之战可以说是一瞬间就结束了。
黑衣尊者青纱照面,眼睛露出愤怒之色,对尹红衣喝道:“你还呆站着干什么?”
哪知,尹红衣不惊慌地淡淡一笑,笑容依然妩媚动人:“弑神帮的位次,有德者居住。二哥功夫不到家,才会着了人家的道儿。这与我有何干系?”说完,一挥手,转身带着弑神帮众转进了山道。
墨逸霄没有去拦尹红衣,他飞身去拦了另一样东西——雀翎箭。
银光一闪间,墨逸霄也已不见了踪影。再出现时,他的人已在黑衣尊者的背后,二指间,夹着一支雀翎箭。这雀翎箭正是叶婉双打出来的。这是天目派的众人,第一次见到叶婉双的雀翎箭。他们更不相信,世上居然还有人能夹住这已如离弦之箭般的雀翎箭。
叶婉双也气的满脸通红,道:“为何要阻我取这狗贼的性命!”
墨逸霄也不答话,绕回了那黑衣尊者面,却见这黑衣尊者已两眼无神。墨逸霄一惊间,扯下了他蒙面的青纱。黑衣尊者的脸上发紫,口鼻也都流出鲜血,竟已服毒自尽……
江湖上很多人牙里都含着蜡封的致命毒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便会咬破蜡封,服毒自尽,来保守一些不能说的秘密。这二尊者用这个方法自尽,当然并不罕见。可这样,他所知道的秘密也要随他长眠地下了。
死去的这位二尊者,年龄不大,只有二十多岁的样子。没有人认得他这张年轻的脸,更没有人知道他的出身。人们原本都以为,弑神帮的尊者都是出身名门大派之人,没有想到这排位第二的尊者,竟然无人认识。他的姓名、出身、来历也都随着他一起进了阴曹地府。人们恍然明白,尹红衣为什么放心地将他扔在这里——因为,他根本不会透露弑神帮中的秘密。
墨逸霄缓缓向后退步,眼睛慢慢扫过众人的脸。见天目众人,有的庆幸逃过了此劫,有的悲愤少掌门被掳,有的一脸惶恐迷茫。只有叶婉双的脸上如罩了一层秋霜般,毫无表情。
在众人围着黑衣尊者的死尸议论纷纷时,墨逸霄飘身上了山路,离开了仙人顶。
坐在酒馆里,他的心中有些茫然。丝丝不让他拦住尹红衣,而尹红衣此次出现,为何变得与往昔大不相同?离六月初六还有一个月,他是应该再去追查弑神帮的事情,异或应该静观其变。他不是司空启明,想不出头绪,却又没法不去想。
酒已摆在桌子上,不是什么好酒,却可醉人。墨逸霄拍开泥封,正要往碗里倒酒。楼梯那边就传来了一阵骚动。一伙人涌上楼来。
为首的是一个三十出头穿着讲究,长相很一般的中年人。他上得楼来左右观望了两眼,眼睛就死死得盯在了墨逸霄的脸上,快步走了过来。
墨逸霄在倒酒,他不认识这伙人,也没有抬眼去看。跟他不相关,他又不感兴趣的事情,他从来不去费心。可这伙人,偏偏好像就是来关心他的。墨逸霄的酒还没到嘴里,那伙人已经将他团团围住。一个人喝酒时,若是被十几双眼睛盯着看。这酒,恐怕很难喝得下去。
那穿着讲究的中年人拱手道:“洛少侠,昨夜到访敝府。在下招待不周,还请赎罪?”
就算“洛”和“墨”多音很相似,墨逸霄也还是不姓洛。但这中年人却认定墨逸霄就是“洛少侠”。他从里掏出一打银票,放在墨逸霄面前,道:“洛少侠,这点小礼,不成敬意。若嫌不够,我们还可以再补。还望您将小女的所在之处,赏给在下。”
墨逸霄没有见过这个人,更不知他的女儿是谁。他不喜欢多言,只淡淡道:“你,认错人了。”
简简单单这几个字,那中年人又如何肯信?他顿了顿,沉下脸道:“少侠敬酒不吃吃罚酒,可是觉得我们江南吴家的永昌镖局好欺负吗?”
墨逸霄微微皱眉,他确实没听过什么吴家的永昌镖局,当然也没有深夜拜访过。
“吴总镖头,这位少侠不姓洛,而是姓墨。我想,你是认错人了。”一个如黄银莺啼鸣般动听的声音从楼梯那边传来。接着,叶婉双窈窕的身子便出现在了楼梯口。她依然是一身孔雀蓝色的衣裙,衣裙摆动间,银羽飘荡。
江南地域辽阔,叶婉双成名不久,见过她的人并不是很多。可这一带,却没有人没听到过“银孔雀”的名号。她那独一无二的孔雀衣,更是路人皆知。
中年男子既然是个总镖头,吃的就是人缘饭。当然也有所耳闻。他抱拳行礼道:“这位姑娘可清泉山庄的‘银孔雀’,叶大小姐?”
自被逐出山庄,叶婉双最不愿意听的便是“清泉山庄大小姐”这几个字。这中年人的话显然是犯了她的忌讳。她冷笑道:“我已不能算是清泉山庄的人了。”
中年男子惶恐道:“在下吴有才。今日找这位小兄弟并不是无事生非。昨天这位少侠夜访我们永昌镖局,不问缘由便带走了在下的女儿。所以,我们才来此要人的。”
叶婉双笑道:“这么少侠姓墨,昨夜还在天目山,仙人顶,又怎么可能插翅飞到这里?我想,定是深夜无光,吴总镖头看花了眼。”
吴有才道:“少侠昨天来到敝宅时,便是这身打扮,还报了名号,自称姓洛。叶姑娘也该听说过,当年震动武林的‘窃子案’便是一个姓洛的人犯下的。在下直到现在还是心有余悸。”
叶婉双撇嘴一笑:“吴总镖头莫非糊涂了吗?名动江湖的‘窃子案’是十年前的事情。这人,十年前还是个孩童,怎么可能犯下这案子?何况,墨少侠昨日还在天目派。吴总镖头若不信我的话,可以去找天目门人对证。”
吴有才见叶婉双出面给眼前这少年搭腰,说的话也是有理有据,不知如何辩驳。思量了半天,终于道:“墨少侠,吴某爱女心切,得罪之处,还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