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敬轩调转马头迎向迅握,林诗钰也只有跟上。
迅握知道他们早已注意上他了,这两天休息的时候,总有人暗中盯着自己。但他一没偷二没抢,就算有人盯着又怎样,只要不跟他们正面接触,料他们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现在他们已经迎了上来,想躲开已经不可能,迅握也只能迎了上去。
两人大老远就开始打量迎面走来的这个人,虽然这两天他们都知道他在后面跟着,但大老远了,还是没能看清楚这个人的模样。
他们发现这个人再也普通不过,约摸十七八岁的样子,五尺身材,低质料的灰布长衫,再加上腰间那把砍柴刀,看起来十足像是一个准备上山砍柴的樵夫。消瘦而略显黑色的脸看起来相当俊俏,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脸上那淡淡的笑容,亲切得像是邻居家的小弟。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透出三分傻气,却又仿佛深沉得让你见不到到他隐藏在最深处的智慧。瘦弱的身子让人感觉他随时都会被风吹起来,连他座下的那匹灰白色的马都没感觉到身上有人坐着一样。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都不会让人联想到他会对你有恶意,其实迅握本来就不会对任何人存有恶意,他爱这世上的一切,爱这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
迅握也对赖敬轩很感兴趣,这几天虽然远远的跟着他们,但他一样没有看清楚此人的模样。
此人年纪跟林诗钰相仿,只是身高要比林诗钰矮些,但身材却更壮,一身裁剪得很合身的青色绸缎衣,四方脸,眉宇间隐约透着一丝急躁的表情,一看就知道是个急性子。眼神很坚定,不怒自威,显然告诉别人他决定了的事,是没有人可以更改的。
“你,停下,做什么的?”走到近前的时候,赖敬轩的问话一点客气的意思都没有,对这种看上去普普通通的人,他从来就没有客气过。
“没做什么,我只是赶路。”迅握很不想和这种人说话,因为他连尊重别人都不会。
“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赖敬轩的语气带有审问之意。
“桂西北深山里来,要去江南。”赖敬轩这种语气更让迅握反感,但是他还是如实回答,他是冲着林诗钰答的,他觉得这个人不错。
“不在家好好砍柴,到江南去做什么?”赖敬轩问。
“我爱去哪里就去哪里,你管得着吗?又不要你背着,你神气个屁啊?”迅握实在忍不下这口气,他从来没被人这样问过,也不想买这种人的账。
赖敬轩听后很不爽,他没想到这个乡巴佬也会用这样的语气跟他说话,正想发作却被林诗钰制止。
“兄弟,对不住了,我这兄弟性子有点急。我们并无恶意,只不过见你跟着我们好几天,想问问话,如果有需要,我们可以同行,这样路上多些人作伴,不至少那么孤单。”林诗钰的话说起来就是不一样,叫人听着就很舒服。
“我是出来寻亲的。”迅握把此行的目的和张爷爷与他的关系简单向林诗钰说出来。
“你连他的姓名、住址都不知道,怎么能找到他?”林诗钰觉得迅握此行有欠考虑。
“我不管这些,我只知道,如果我不出来找,我会遗憾一辈子。”迅握回答得很坚定。
“其实我们前行的速度不是很快,你又为什么跟住我们不放呢?”林诗钰一定要问出个答案,不然他真的不放心。
“哦,是这样的,我这是头次出门,不识路。那天向一个老乡问路,他告诉我前面有个镖队,要我跟你们走准能到江南,并且还跟我说你们可厉害了,刚打败什么‘湘山九怪’的山贼,跟你们走绝对不会碰上坏人,所以我就跟着来了。”迅握编了个理由,让自己跟着他们变成天经地义。
“既然这样,你就跟我们一起走吧,这样路上也有个照应。”林诗钰转向赖敬轩说:“赖兄多虑了,他对我们并无恶意。”
赖敬轩道:“凡事都要小心为妙,总镖头出了那么大的事,现在盯着我们镖车的不知道有多少人。”
林诗钰道:“赖兄说的是,再过一天就到总部的势力范围之内了,我想再大胆的人也不会敢打我们的主意了。”
“既然这样,我们就此别过,分部的事真的太忙,不能再送你了。”赖敬轩说。
“赖兄请回吧,小弟不敢再耽误你的时间了。”林诗钰道。
“后会有期,别忘了替我向总镖头问好!”说完率众离开,临走时还狠狠地瞪了迅握一眼。
赖敬轩没走多久,他们来到一个小镇上,还没到吃饭的时间,但林诗钰却已经安排好住宿事宜,好像已经不打算前行。
“我们就在这里过夜吗?”迅握觉得奇怪,看天色应该还可以赶一个时辰的路,为什么就在这里停下来呢?
林诗钰答道:“今晚我们就在这里住下了,前面有一段很长的路程,中间没有竭脚的地方,要赶一整天才会到下一个竭脚处。所以先让大家在这里好好休息。”
“若是这样,我到前面去等你们。”迅握道。
“你不住店吗?”林诗钰问。
“我没有住店的习惯,我这个人睡在陌生的地方会睡不着。”迅握还真会编的,明明是自己没有钱住店了,还能找到这样的借口。
“那你一路上都睡哪里?”林诗钰问。
“野外,不管哪里的野外,都有花草树木,鸟兽虫鱼,还有清凉的晚风和明月稀星,所以感觉都是一样的熟悉,我睡起来也很香。”迅握什么事情都能说得那么开经地义。
林诗钰心想要重新去审视眼前这个人了。
迅握给他的第一印象是重感情,一个千里迢迢去寻亲,寻找一个不知道名字,不知道地址的故人的人,绝对是重感情的人,而重感情正是他交友的条件之一。
迅握给他的第二印象是不看重钱财,他看得出来迅握的马虽不是很好的马,但也值一百多两银子。一百多两银子不是一般人可以拿得出来的,这是普通人家十年左右的开销,但迅握却全部用来买一匹马,只为更快一点找到他的亲人。不看重钱财又是他交友另外一个条件。
林诗钰今天又发现,迅握是个不会给别人添麻烦的人,明明自己没有钱住店,却以借口隐瞒,让人以为他已经习惯餐风露宿,这种人绝对是不愿给别人添麻烦的人。不给别人添麻烦也是他交友的一个条件。
不管是谁,只要他身上具备了这三个条件,都是一个值得去交的朋友,所以林诗钰已经把迅握当作好朋友。
在朋友有难时伸出援助之手,是他的原则之一。
他要让迅握跟他一起住好的房间,一起吃热的饭,一起吃好的菜,喝好的酒,只要他可以给的,他都愿意和朋友一起分享。与朋友分享也是他的原则之一。
但他又不能让迅握知道他是在帮他,那样会让迅握觉得伤了自尊,伤朋友自尊的事情他从来不做,尊重朋友也是他的原则之一。
所以他对迅握说:“你的习惯能不能为朋友改变一下?”
“朋友?”迅握感到很吃惊,他也是个乐于交友的人,但他从来没有想过在自己有困难的时候去交朋友,给朋友带来麻烦的事情他是不会做的。
“对,我已经把你当作朋友,最好的朋友!”林诗钰一脸真诚的说:“我身边现在需要一个朋友,他可以陪我喝酒,陪我聊天,这样才能放松我的精神,分担我的压力。”
“你的身边多的是人,他们都不能陪你吗?”迅握并不是不知道那些人是不可能成为林诗钰真正的朋友,而是真的不想给林诗钰添麻烦。
“那些人只是手下,我对他们只有关爱,不会把心里的所有事情都跟他们说。在他们面前,我要表现成一个强者。但我也有脆弱的时候,这种时候就需要有朋友在身边。”林诗钰道。
“好,我住下。但请你记住,从今天开始,我们不是朋友,而是兄弟。”迅握很感动,他知道林诗钰心里的想法,正如林诗钰了解他的难处一样,这就是默契。能够形成默契的人,不仅仅是朋友,而是兄弟。
那晚他们喝了很多酒,他们不怕镖车出事,因为这是赖敬轩的地盘,赖敬轩已经向他们保证过,只要镖队还在他的地头上,就不会出事。
他们聊了很多,他们发现自己都很能说,在兄弟面前,本来就应该无话不谈。
林诗钰聊得最多的是他的母亲,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是他母亲一手把他拉扯大的。小时候家里穷,再加上没有大男人的保护,很多小朋友都瞧不起他。为此,他从懂事起就学会打架,他要以打架的方式从别的小朋友那里赢回自尊。这样,他成了别人眼里的坏孩子。但他母亲从来没有怪过他,她只怪自己没能给孩子创造好的条件,只顾着拼命挣钱,什么苦活、累活、脏活她都做,不管白天黑夜,都见她在不断地忙碌着,她只想让自己的孩子过得好一些,却不料她再怎么努力,也只够付别的孩子的医药费。
林诗钰还谈到了他的情人,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她从来不像别的小朋友一样瞧不起他。他记得他吃的第一串冰糖葫芦是从她手上抢来的,那时候她不但不哭,还笑着看他那狼狈的吃相。他被别的孩子打得头破血流的时候,他没有哭,但她已经哭得不成样子,好像受伤的是自己一样。最主要的是,不管他做了多少坏事,爬了谁家的果树,偷了谁家的鸡蛋,抢了别的小朋友手里能吃的东西,别人都骂他“小偷、强盗”的时候,她却一直相信他是个好人。他希望迅握也能记住她的名字,她叫程瑛。
林诗钰还谈到他们的总镖头余振威,在他眼里,余振威是个大英雄,大豪杰。他为人豪爽,广交朋友,不拘小节,嫉恶如仇,一套‘振虎开山拳’使起来更是虎虎生威。最主要的是在他十六岁时,他把他从街上带到振威镖局,让他从食不果腹的小混混变成镖局里的打杂工,还给他创造条件,让他成为走南闯北的镖头,使他母亲从此不再为他而辛苦劳累。
迅握只是个听客,他知道林诗钰现在很压抑,他心里还有对湘山九怪那一战之后的阴影,有镖车还未到达目的地的担心,有对死去的同僚的悲痛,有对母亲和情人的思念。这种情况下,只有让他继续说下去,话讲完了,他的心情就会轻松起来。
他们都不知道他们的谈话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只知道他们都醉了,倒在镖车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