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校园,新鲜感当然全无,取而代之的倒是一丝温馨。新旧交替的楼房也没有当初那么的不堪入目了。文理班显然已经分好,同学们都在一堆姓名中搜索着自己的代号,然后再依次找到自己所在的班级。林枫所在的班被定为理科班,原班的同学中报理科的学生此刻还是同一个班的,报文科的就惨了,被分得七零八落。林枫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发现除了新添的十几个陌生的名字外,叶秋竟然也不在其中,他又仔细的看了一遍,还是没有,一同消失的还有张继。
“难道老师真的要他们做了榜样选报文科去了?”林枫心想。
“咳,真倒霉!”他叹了口气。
事实如此,哪怕叶秋见了他不说话,不愿意搭理他,可是总还在一个班里,至少自己每天都还可以看到她,而现在呢,连这种被冷落的态度也难感受得到了。林枫默默地走到宿舍。母亲已经替他铺好了床铺,一同吃过饭,叮嘱了他几句话便和父亲匆匆离开了。
宿舍又添了几张新的面孔,大家毫不相干的各自整理着东西。林枫受不住这静默,便跑去找石川了。他刚走到石川他们宿舍门口就听见石川拍着水龙头嚷嚷道:
“他妈的,怎么还没有来水啊?这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喊什么呢?”林枫说。
石川看林枫走过来便对他说:“疯子,你来了正好,我正要找你呢。”
“什么事?”
“我不想住学校了。”
“为什么?”林枫问。
“你还不知道吧,我听说六楼经常停水,很不方便的。不如,我们去外面租房子,你看怎么样?”
林枫不知道还可以住在学校外面,立刻惊讶而兴奋的问道:“可以自己租房子住?你听谁说的?”
“我一同学,他去年就住在学校外面,而且还不用给学校交住宿费,在外面租房子又清静又便宜,何乐而不为呢?”石川很激动,眉飞色舞道,似乎看到了未来的美好生活。
“这真是太爽了,六楼这么高,太不方便了,我早就想出去呢!”林枫憧憬着自由。
“可就我们俩可能会有点寂寞。”石川挠挠头说道。
“这个好办,我去找猴,他一准儿答应。”林枫想到侯天乐,此人因为姓侯便被谐音唤作猴,他身材微胖与外号的轻盈敏捷格格不入。林枫和石川以前虽然与侯天乐并无深交,但此人性格随和倒是和班里的人关系都很要好。林枫之所以可以想起他是因为侯天乐这人有一个优点--特别的爱干净。林枫有私心的想,只要有他在,这屋子便一定会被收拾的干干净净。侯天乐也正在为没有水这样的大事发愁,一听说有这样的好事,立刻拍手答应。于是三人找新的班主任商量。
新任的班主任心胸和体型一样的开阔。一米八几的个子,一身运动装,看上去倒像是女子篮球队的,可事实上她却酷爱打乒乓球。虽然水平很烂,但热衷这种事是说不清的,似乎是上辈子欠的,无论旁人如何打击,当事人丝毫不会放弃自己的信仰。只是她的体型用来打乒乓球实在是大材小用,让她感觉自己的力量无处释放,这是很让她苦恼的,因为不能释怀,很长一段时间她都为她的乒乓事业郁郁寡欢。
林枫三人找到班主任向她说明了来意,她几乎是不等林枫说完便一边摇手示意他不用再说了,一边已经在签字批准了。那心不在焉的样子似乎恨不得全班人都搬出去,她才懒得每天去查寝呢。她这样的想法完全被三人误认为是宽厚仁慈而感恩戴德了。石川接过老师的签字谢个不停,林枫和天乐瞪了他一眼。三人出了办公室,天乐对石川说:
“用的着谢她吗?这本来就是她的工作嘛!”
“就是,我们又不是用她的钱租房子,她管得着我们么!”林枫插话道。
石川低着头不说话,他用沉默坚持着自己的原则。
接下来的事便是找房子。三人在学校周围勘察了三天,终于意见得到统一。交了第一个月的房租,三人跑出去大吃一顿来庆祝“乔迁之喜”。
高二的生活更加的单调乏味,本以为不用再背政史地是人生一大快事,可这就像关了三扇窗子,将屋子憋屈的更加难受了。整日埋头数理化的生活像一潭死水,林枫不愿做这潭里的鱼,偶尔钻在学校外那个属于自己的小屋子不肯出来,屋外的阳台上有女房东养的几盆盆景,林枫天天去看她们,可这花太没有人情味儿了,丝毫不因为你的热心便精心打扮一番让你瞧,她有自己的计划,极有耐心的数着自己开花的日子。
知道叶秋进了重点班还是那个下过雨的午后,太阳死皮赖脸的从云后探出头,若无其事的掀了云,摇摇摆摆出来了。林枫揉了揉压的麻木的胳膊向水房走去。洗了把脸,一抬头竟然看到了张继,林枫像见了外星人一样傻站着说不出话来。张继先开了口道:
“呵呵,林枫啊,好久不见,好久不见!”
“哦,是啊,你学了文科?怎么不见你面儿了?”林枫下意识打听叶秋的消息。
“哪儿的事!我和叶秋都进重点班了!你不知道?”张继脸上的幸福饱满的要溢出来。“叶秋”两个字咬的重的极不自然,故意要气林枫一样。他早知道林枫喜欢叶秋了,此刻恨不得要指着他的鼻子笑话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林枫忙又恭维了几句便摆摆手告辞了,他不想再给他机会得意了。
进重点班?林枫想到张继说“你不知道?”时夸张的表情,才意识到这已经是世人皆知的消息了,而自己竟然如此的滞后,回到教室,又想起叶秋,不免又伤感彼此的距离竟越来越远。
下午的课从来是没有激情可言的,一个晚上所积攒的力量全被上午消耗殆尽,学生如此,老师也是如此,一堂堂课过去,平静的仿佛知识不过如此。最后一节课则通常因为食堂饭菜的气味儿勾起了人们的食欲才显得热闹非凡,只是这热闹与知识无关。吃过晚饭,林枫发现抽屉里多了一张叠着的信纸,他打开信纸,迟梦清秀的字迹映入眼帘:
林枫:
感谢你这么长时间以来对我的关心,也许是因为我的一厢情愿让你失去了选择的机会,真的很抱歉,和你在一起的日子虽然短暂,但是我想这将是一段难忘的记忆吧,我们依然是好朋友,祝你幸福。
迟梦
短短几行字便表明了信的来意,林枫的心好像被针扎了一下,微微有些疼,是自己不好,她一定早就明白了,信却写得这样客气,想方设法替自己留情面。林枫更加难受了,他回忆一起走过的日子,脑海中迟梦那张凄美的面孔变成了黑白的画面模糊起来,曾经不忍心她望着自己的时候自己心里却想着别人,可是望的久了,影子便淡了。林枫从来都相信一见钟情,以为交换过眼神,便可以遇上对的人,不明白日久生情的道理,此刻体会到了,却已走到了尽头,他又将信看了一遍,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在上面工工整整的写道:
“对不起。”
晚自习的最后一节课,林枫将纸塞给了石川让他转交给迟梦,自己便早退离开了学校,穿过两条马路便来到了自己的小天地,林枫想想一天发生的事睡意全无,拉开灯无聊的看着小说等石川、天乐回来,好向他们倾诉。林枫自己心里藏不住事,却不知道吐露后的空虚。
十点钟,石川和天乐说说笑笑的推开门。
“怎么还没睡呀?”石川问道。
“等你们呀!”林枫做个鬼脸说道。
“哦?是吗,小疯子?”说着,天乐便走过来摸林枫的脸蛋儿。他这人总是可以找到娱乐的手段,典型的乐天派,色彩鲜明。林枫无心恋战,只得蒙了被子不理他。
“喂,疯子,你受什么刺激了?跟哥哥我讲讲嘛!”天乐看出林枫有心事。
林枫一掀被子坐起来说道:
“就是要等你们回来吐苦水的!”顿了顿他又说,
“哎...迟梦和我分手了。”
“有这事?”天乐一边铺床一边又问,“什么时候?”
“今天下午。”林枫将书盖住脸道。
“我一猜就是这事,不过你不是也不喜欢人家吗,分了也好。”石川洗刷完了走过来说道。
“哎,我也是这么想的,可这事真来了,心里真他妈的还不是个味儿!”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那你活该!换了是我早和你分了,哪还会等这么久!”天乐打抱不平的说道。
“不是,我这不是日久生情了嘛!”林枫小声道。
“唉呀,无耻的人总有他无耻的理由,自己明明不喜欢人家还要拉着人家受罪,你这不是折磨人嘛!”天乐倒是一点儿也不藏着掖着,这也是好事,朋友之间理应如此。可林枫要为自己的无耻形迹辩护:
“这怎么是无耻了?这很正常啊……”他还要说,石川在一旁劝慰道:
“疯子,你也不用多想了,反正事情也已经这样了,再说,难道你还不想放手吗?”
“我知道,只是感觉对不起她,而且……”林枫话还没说完,天乐又打断道:
“而且舍不得,对不对?还是不愿意放手嘛!”
“好吧,我承认。”林枫耸耸肩道。
“天乐,你就少说几句。”石川瞪了他一眼,转身对林枫说:
“算了,你这也是一时冲动接受不了,过一段时间就好了,别想了,睡觉吧!”
林枫放下小说熄灭了灯。也许的确只是一时的冲动,想想两人在一起从未有过深刻的沟通,甚至话比以前更少了,现在既然她提出分手,自己为什么还要自私的不肯松开呢?这样想,心里便开阔起来,那些烦恼如同裸了身子尴尬的无处藏匿。
孑然一身的日子自由的有些悲伤,林枫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如此的忧郁,胡兰成曾说张爱玲所寻觅的是在这世界上有一点顶红顶红的红色,或者一点顶黑顶黑的黑色作为她的皈依。林枫也要找到一种颜色作为皈依的话,那应该是蓝色,蓝色代表忧郁,可是浅蓝不足以修饰他的忧郁,深蓝又将忧郁诠释得面目全非,像作书法的人复笔去弥补自己的败笔,只会更加得不伦不类。四十五度仰望天空的日子已经不会再有,干脆把头转了九十度死掉算了,林枫想。
这个年纪的爱情,或者不该叫爱情,充其量不过是两个人可以背靠背的相互取暖罢了。于是这热量来得快散得也快。林枫只是惊叹于自己的变化之快,书中爱情的无尽缠绵悱恻在现实中受到了滑稽的讽刺,有人会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一辈子只爱一个人。这单纯而唯一的爱有时候会让人敬佩,有时候却让人感到恐惧,因为看到过嘴上说只钟爱于葡萄的人偷吃西瓜时那贪婪而兴奋的表情,所以林枫认为这种爱情是不可信的,这种人也多半是不可信的,是极其虚伪的。
人们总要标榜忠贞的爱情,因为每个人都害怕背叛,三心二意是一定要被批判的。但定理总归是定理,它往往有特殊的范围,即便你过早的就清楚地明白而且强烈的向往,它却依然坚定的存在于你尚未触摸的未知世界。看到诸多人的优点便会爱上诸多人,那并不是爱情,无奈,林枫不懂。年轻的心似乎永远不愿去承受那么多世俗的观点,“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成了他们的上帝,林枫没有了痛感但却不会去怀疑书中千百年来的爱情神话,这就是他的矛盾了吧,恋爱中没有谁是清醒的,但他们谁也不会承认自己的执迷。
除了忧郁一类多愁善感的情绪,自由而轻松的日子多半还是阳光明媚,至少可以让他专心的享受生活,可笑的同桌,可爱的语文课,滑稽搞笑的化学老师,还有迟梦红了脸的尴尬笑容,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至少,那还是一张笑脸,林枫自我安慰着。一时间他感觉生活也并没有变得如想象的那样糟糕。
林枫的同桌,王德全,一个极为夸张而严肃的人,短发,戴眼镜,看上去很有学问的样子,一股知识分子气息。说起话来,再怎么整体的话都要被他狠心的分条分点,似乎不这样说便不能体现自己的思路清晰,他恨不得每次都要加上“首先”、“然后”、“最后”之类的词让自己的话有很强的层次感。说他严肃而夸张,譬如桌上有一根头发,仅仅是一根头发而已,可此人会戴上眼镜,然后满脸严肃地凑上去,搓尖了嘴,鼓起腮,对着头发一股狠劲儿,然后好像完成了一项多么伟大的工程一样开始悠闲自得起来,一系列动作要延迟很久,林枫在一旁看得好笑,可他懒得去发表一句议论,免得惹“火”上身。
王德全酷爱数学,虽然成绩每次都对不起他的这份爱,总是不同程度的给他打击,但像输了钱的赌徒一样,还是要去赌的,他还是顽强拼搏斗志昂扬。每次废寝忘食的解出一道数学题都像是完成了一件艺术品,站在旁边不住的端详欣赏,嘴里自顾自的感叹着:“太完美了,这题出的,真是perfect!”这种别人眼中所谓的“逻辑美感”林枫是使尽了气力也体会不到的,他认为科学家绝不是教出来的,他们似乎是上帝赐予人类的天使。林枫未曾从那繁琐的题中找到过美感,自然体会不到将它征服后酣畅淋漓的快感。王德全却将那“美”描述的唾沫横飞,极易使旁人误认为是丑。
语文老师显然是婚姻生活不幸福,一上课总是皱着眉头,将语文课上的如怨如慕、如泣如诉。遇到关于爱情的话题,更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简直像是在演话剧,而且是悲剧,林枫未曾见过如此投入感情的语文老师,总感觉她更适合去做个演员。于是,背后给她取了个外号叫“角儿”,此名一出深得民心,立刻就被传开了。角儿认识林枫还是有一次交随笔,正赶上星期六,林枫身在曹营心在汉,根本无心作文便灵机一动写了一首打油诗交了上去,全诗如下:
盼放学,心急切,手僵直,脑不转,何处偷文采?
交了日记本便一溜烟回家了。到了下周一晚上,日记本发下来了,只见上面评语道:打油诗做得不错,“偷”字用得甚妙,望以后多偷些来。林枫看完乐了,想此人也挺风趣的,为何却整天皱着眉头呢?从此以后,林枫果然卖力气去“偷”,角儿的评语也越写越长,甚至有时候已经摆脱随笔的形式改为对话了。两人谈话的话题多半是与爱情有关,因为其他的话题经不起谈,只有爱情可以持久,围绕它有说不完的话。多了这样一个朋友,林枫感觉生活似乎也美好了几分。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角儿的肚子越来越大,终于她向学校请了产假,回家专心生育了。代课的老师像曹操手下的徐庶,根本无心出谋划策,打了主意混口饭而已,林枫无法忍受这落差,便用小说打发上课的时光。
由于不是一个班,林枫很少碰见叶秋,他奇怪两人的生活节奏竟然会变得如此不同,以前同班的时候,即便出了教室,在餐厅、操场、图书馆还经常可以看到,可现在她却想蒸发一样从自己眼前消失了。也许是自己以前潜意识里总在跟踪她吧。
不知不觉他穿过了教学楼,来到艺术楼下,楼前的花池中各色的月季花开的毫无生气,似乎只是在敷衍“一月一开”这古老的规矩。依旧有淡淡的香味,但这味道一阵一阵并不明朗。林枫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回信步至此,转头望见那亭子,便又走上前去,坐下来,忽然忆起邂逅叶秋的那个下午。正想着,耳边又传来一阵琴声,旋律显然十分陌生,林枫闭了眼倚在栏杆上静静地听着,琴声欢快而清朗,像孩子的笑声,听着听着不知不觉便睡着了。忽然被什么冰凉的东西拍了一下,林枫便睁开眼一看,竟然是叶秋!
“你怎么睡在这儿啊?”叶秋笑着问道,依旧是那张灿烂了笑脸。林枫摸着头不好意思地站起来。
“呵呵,是你呀,我竟然睡着了。”说着,低下了头红着脸不敢看叶秋。
“怎么?你认识我?”叶秋有点吃惊的问道。林枫抬起头,更加吃惊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孩儿,没错啊?是她呀!林枫奇怪叶秋竟然不认识自己了,连忙解释道:
“我是林枫啊!你不认得我了?”
叶秋看看一脸迷惑的林枫,摇摇头道:“林枫?不认识......”林枫惊慌的以为她失忆了,又说道:“那你是不是叫叶秋?”
叶秋点了点头道:“是啊,你怎么知道?”又是一脸问号。
“我当然知道了!”林枫急了,又要解释,可眼前的这位叶秋抬起胳膊看了看表道:
“不好意思,我要迟到了,改天再聊......”说着便跑走了。林枫伸手叫道:
“喂!别走啊......”手拍到了栏杆上,生疼。
他醒了,原来是个梦,林枫叹了口气擦了擦脸上的汗,自己竟然真的在这儿睡着了,还做了个这么逼真的梦!他一看表,就要上课了,赶忙朝教室走去。坐在座位上,林枫想想刚才的梦,不禁苦笑。转头向王德全问道:
“你知道‘人生若只如初见’是什么意思吗?”
王德全正在研究他心爱的数学,原本不想搭理他,可一听这问题便马上来了兴致。原因是他前几天刚刚看到这首诗,此时可以借此机会炫耀一番。总有这样喜欢附庸风雅的人,你可以瞧不起语文,但你决不可以孤陋寡闻,更不能不懂诗。品味是可以当作一种“个性”去发扬和包装自己的,而诗可以提高一个人的品位,可以让他膨胀。王德全哪里肯错过这个可以让自己膨胀的机会,于是他装腔道:
“这是出自纳兰容若的《木兰辞拟古决绝词柬友》里面的一句话...”林枫惊叹这么长的名字他都可以记得这么清晰,禁不住夸道:“你的记忆力真好!你看,这么长的名字我就记不住。”王德全轻蔑的朝林枫笑了笑接着说道:
“全诗是这样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卷扇,等...等...’等什么来着,我那时候是能背过的?怎么想不起来了...”林枫静静地陪他一起等,准备耐心的给他舞台展示,可王德全显然等不出来了,陷入了等的困境。林枫等不下去了,便说道:“好了,王大才子,别背了,我就问你第一句话是什么意思。”可王德全仍做冥思苦想状。当然,这冥思苦想的状态是必须要有的一个环节,为了显示自己真的会背,而且林枫给的台阶实在是太低,自己爬的又太高,一时下不去,要等他再次劝慰,自己方肯下来。林枫果然没有王德全的耐心便又说道:
“好了,别再想了,我只想知道这第一句究竟是什么意思?”
“哦,第一句啊。”王德全看见这台阶已经够数了,便不再坚持,“这第一句嘛,”
林枫不等他说完,便打断道:“是不是就是说一切都只停留在最开始的美好?”
王德全点点头说道:“嗯,大概就是这意思。”
林枫低着头不说话了,脑子里单单只是叶秋的影子和这句飘来飘去的诗,反反复复,反反复复......
周五的晚上,林枫觉得自己应该去找一下叶秋,和她谈谈。可走到她们班门口,林枫改主意了,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见了面自己又想说些什么呢?算了吧,林枫悄悄站在教室的后门口张望了一眼,可是却不见叶秋的影子,正纳闷儿她去哪儿了呢,一转身便迎面碰到了。
“林枫!”叶秋叫道,表情里有些诧异。
“哦,我...我...我路过”林枫立刻红着脸支支吾吾道,“你,你刚刚吃过饭?”
“呵呵,你也不看看现在都几点了,还吃饭呢!我去厕所了!”说完,笑呵呵地瞪了他一眼。
“哦!”林枫的脸更红了。
“你们重点班就是不一样啊,上自习也这么安静。”林枫转移话题。
“哎,是啊,静得可怕!他们竞争意识太强了,我都有点儿受不了了!”叶秋左手揉着右肩膀说道。
“很正常,要不怎么是重点班呢!”林枫恢复了平静。
“哦,老师来了,我先进去了,拜拜!”叶秋看到班主任进了前门,就向林枫摇了摇手。
林枫点点头“拜拜!”
走到教室门口,班里嗡嗡嗡的声音便传来了,教室里只来了不到一半的人,而且多数人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说笑的不亦乐乎,学习的少之又少。林枫回到座位上,懊悔着自己刚才太过紧张说错了话,想到叶秋对自己的态度又像以前一样,他很高兴。因为这种感觉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