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方,在冬季,无论室内室外,地面总是又凉又硬。幸好这是二层,这是一层的房顶,董大少才不至于被冻成冰棍。他把脑袋贴在被子上,门外的所有响动就尽收耳底了。
“你不想知道我的名字吗?”大姑娘瞪着大眼睛,望向屋顶,喃喃地说道。
“你叫什么呢?”董大少在被子里翻了一个身,这样问道。他简直就像拉磨的懒驴,你赶他一下,他才走上一步。大姑娘已经完全了解了他的脾气,所以她选择了主动出鞭。
“丝丝,”大姑娘把身子侧了过来回到道,“——头发丝的‘丝’。”董大少不禁瞟了一眼她浓密的乌发,有的洒在脸上,有的洒在肩头,有的洒在胸口,有的洒在白净的被子上,每一缕青丝都如水墨画一般动人。
“那么,丝丝姑娘,你能把京城的那几起大案说来听听吗?”面对如此佳人,却谈论起那些骇人的凶案,的确是大煞风景。但在董大少看来,事情的真相似乎比美人更具诱惑力。为了不使丝丝生气,董大少尽量把话说得客客气气——这是他能想出的最客气的话了。
看到董大少急切的样子,听到他带有恳求的话语,丝丝的心里不知有多受用,于是,她把她所知道的全部告诉了他——真的全部告诉他了吗,我们不得而知,至少董大少是这么认为……
然而,关于京城的大案,丝丝好像知道得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她所能掌握的也只是案发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各个受害人的死状。时间和地点对董大少没有任何帮助——他已经离开京城四年多了,京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能不能找到回家的路都成了老大的问题,更别说那些听都没听说过的什么楼、什么阁、什么府的了——当然这要归功于我们“英明神武”的永乐大帝了——而受害人的死状大都和那个锦衣少年一致,也没什么可说的。倒是有关凶手的信息,她好像了解得更多一些。
“……很久以前,有位武林异士得了一部拳谱,叫《七兽仿》。就是那些个蛇拳、鹰爪什么的——专门模仿猛兽行为的武功套路,说来也是各家常见的武术了,但是只有一样有所不同,就是一种叫‘狼爪印’的掌法。拳谱上讲得很是晦涩难懂,但有一条要义却是再明白不过了,便是,‘修习者须深入草原森林,与狼相伴,观其行,仿其止,方可得其奥义。’这样苛刻的条件恐怕没人愿意尝试了,偏偏这位异人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武痴,说什么也要跑到关外去抓几只狼看看,结果一去就是十二年。当他回来的时候,妻子早已跟着别人跑了,房子也卖了,这本是令人伤心的事儿,他却一点儿也不以为意——因为他已经练成了那套绝世武功,别的什么也不重要了……”大姑娘说到这里,人就从床上坐了起来,依在了枕头上;董大少也半起身望向她。
“那是什么样的武功呢?”董大少好奇地问道。
“没人知道,”大姑娘摇着头道,“他很少和人交手的,而少数几个和他比划过的人,却始终不肯评论他这个人和他的武功。直到这位异人过世后,直到那些和他交过手的武林前辈离奇被害后,武林中出现了一群很奇怪的人,他们自称为‘狼’,一到晚上,双眼就闪出绿色的光芒,他们大多以杀人为乐,每每作案,都会在死者身上留下几个狼爪印,而且还要咬破死者的喉咙,吸干他们的血……”
董大少又插口问道:“难道这些‘狼’都和那位异人有关吗?”
丝丝点头,道:“他们都自称是‘狼王’的‘臣民’,而‘狼王’就是那位异人的儿子,他继承了其父的武功,不过他好像比他的父亲更具野心,把这种精妙得无懈可击的武功更进了一步,可是‘更进一步’的效果往往就是误入魔道,‘狼爪印’掌法彻底地沦为了杀人的‘工具’。他变得愈发嗜血,甚至认为通过吸入别人的血液可以弥补魔功所带来的反噬效果,所以就疯狂地作案,而且还收了很多弟子,形成了一个很大的秘密组织,活动于北平(洪武元年八月,徐达攻入大都,改大都为北平府,直至永乐元年,朱棣才改北平府为北京)附近……”
“难道没人管了吗?”董大少问道。
“管,当然要管!……当时天下初定,丐帮的势力最大,他们联络了天下英雄,齐聚北平,促成了‘杀狼大会’,以对抗日益猖獗的狼王组织。起初这些所谓的武林英雄都是各自为战,根本不是组织严密的狼王的对手,屡屡受挫,折损了不少武林好手。直到后来,朱棣决定迁都北京,事先要改善一下北京的周遭环境,顺便也清理了一下武林诸强,首当其冲的就是这个狼王组织,试想一下,乱箭齐放,火铳齐鸣,这样的阵势,任你有通天本事,也别想与之对敌。狼王组织在朱棣‘将军’的打击下,算是彻底地瓦解了;而擒贼擒王的事儿就落在了丐帮的手里——这岂不是他们的专长。果然,不出五日,他们就在奉天把狼王给逮住了……”
丝丝停住了口,董大少不禁要问:“那么后来呢,他们把狼王怎样了?”
“杀了!”丝丝顿了顿,又道:“至少丐帮是这么说的。”
“你难道认为狼王没死?”
“我可没这样说过。”
“可是现在,好像又出来了几只‘狼’。”
“好像是这样。”
“‘狼’出来了,狼王就得跟着。”董大少肯定地说道。
丝丝却有不同的意见:“丐帮即便不杀了狼王,也不会轻易放过他的,所以狼王不可能再出来了……”
“他们可以再找一个。”
“只可惜,‘狼王’之位传内不传外——狼爪印的掌法也是如此。”
“他的弟子岂不是也学了他的掌法?”
“那只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根本称不上什么掌法。”
“很小的一部分就这么厉害了?!”董大少简直难以想象完整的掌法会是怎么个样子。
他又道:“他难道没有子女?”
“有。”
“儿子?”
“女儿——只有一个女儿。”
“她难道不可以成为狼王?”
“她不可能成为狼王。”丝丝坚定地说道。
“哦……?”董大少眨着眼,“为什么?”
“因为她不想。”
“她不想?……你如何知道的?”
“不想就是不想,没有女人会做哪种肮脏的案子!没有一个!”丝丝有些急了,这一句几乎是叫出来的。
董大少心道:“你又不是她,你如何知道她不肯做。”他好几次都怀疑丝丝和狼王有着某种联系,毕竟她始终不肯说出她的来历,而且,对于狼王的事儿,比之其他人,她有着更多的了解。但是,她也曾三番两次地帮助他,假若以上猜测正确的话,这就完全没有道理可言了。所以,即便丝丝与狼王有关,那也是敌对关系。董大少如是地安慰自己,他的确很难想象,这么漂亮的姑娘会趁着夜深咬断别人的脖子,然后……并乐此不疲地到处作案……
“那么,这些‘狼’怎么又出来了呢,好像还很有组织性?”董大少问道。
“问得好,”丝丝突然又不生气了——女人就是这样,忽而电闪雷鸣,忽而风和日丽,只要你不去和她们较真儿,什么都好商量……“这正是我们想知道了,所以我们又成立了‘杀狼大会’,以求查处真相,找出真凶。”
“你们就来了关外?”
丝丝点了点头。
“还把我当成凶手?”
丝丝道:“至少我没有。”
董大少皱着眉头道:“凶手真的在关外吗?”
“谁知道呢,反正他们都说狼王的弟子当年都跑到了这里避难。”
“狼王的女儿也是?”
丝丝没好气地点了点头。
“所以你们就来到了这里?”
“没错,但凡江湖上有点名声的武林豪杰都来了。”
“你也加入了他们?”董大少问道,那语气好像在问,你也是武林豪杰?
“是他们死气白脸地请我来的。”丝丝听得出他语气中轻视女人的味道,这是她最不能容忍的,所以她现在十分生气,“我的名气在京城不见得比你这位大英雄、好汉子差到哪去。”
“哦……?”董大少还想听一听他们这次“杀狼行动”的事儿,所以他决定暂不去惹怒丝丝,顿了顿,又接着说道:“我在此地,从未听说过关于狼王的事情,也没有人被‘狼’杀害,倒是你们来后,才有这许多事故。”
“所以说,狼人是跟着我们一路而来,至于他的目的就不言而喻了。”
“如此一来,这些人岂不是与狼同行,时刻都有被害的危险。”董大少开始有点儿担心了。
丝丝却道:“那也是他们活该,又蠢又笨,偏偏还要自以为是。”
董大少不禁苦笑道:“在你眼中,我恐怕也和他们没什么两样吧。”
丝丝听罢,温柔地一笑,道:“有一点不同。”
“哦……哪一点?”
“他们是笨的可笑,你却是笨的可爱……”
董大少宁愿可笑一点,也不想可爱,因为太过可爱的人总是会招来这样或那样的麻烦,现在他就遇到了不小的麻烦——门板上的耳朵又来了。
董大少用食指点了点耳朵,又指了指门板,丝丝马上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她立刻把声音压了下来,董大少也是。
“我们得找出真凶。”董大少走上去,俯着腰凑到丝丝的耳边说道。灼热的气息吹在她的耳朵里,痒痒的,心里也是如此。
丝丝红着脸腻声道:“怎么找呢?”董大少本是想听一听她的办法,不想这一口气把丝丝吹得意乱情迷,什么主意都给吹没了。
董大少的眼珠转了几转,然后悄声道:“门外的耳朵有点儿碍事儿,不如先把他们抓住怎么样?”说着直起身,就要去开门。
丝丝一惊,马上恢复了常态,一把抓住董大少的胳膊,说道:“先不必惊动他们,我有更好的办法。”
董大少赶忙又凑了过来,悄声问道:“什么办法?”
丝丝道:“我们可以来一次钓鱼。”
“钓鱼?”董大少好奇地盯着丝丝的大眼睛,里面闪动着智慧的光华。
“对,就去钓鱼,明天一早就去!”丝丝道。
“怎么钓?”董大少完全摸不着头脑,不过他也不用着急,越是想不明白的办法,越是好办法。
“用鱼饵钓啊!”
“鱼饵?”董大少眨着眼睛,“什么鱼饵?”
“蚯蚓啊,小鱼最爱吃蚯蚓了,你没钓过鱼吗?”
“大冬天的,哪有什么蚯蚓?”
“怎么没有,”丝丝微笑着盯着董大少,道:“这不就有一条。”
“哪有?”董大少看到她调皮的盯着自己,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我?”
“没错,就是你了!”丝丝笑得更开心了,连门外的耳朵都能听得清清楚楚。都这么晚了,他们听到这样的笑声会怎么想呢?
“我哪里像蚯蚓了?”董大少不解地打量着自己。
“哪里都像!”说完,丝丝便一头倒在枕头上,合上双眼,没过一会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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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大少又高又壮,从头到脚都找不到一个像蚯蚓的地方。但是,再不像的人,丝丝都有办法让他变成“蚯蚓”。现在,董大少独自一人走在雪地里,穿着一件破的不能再破的袍子,背着一个脏得不能再脏的包裹,手中拿着一把烂的不能再烂的短剑,最重要的是他的脸被贴上了乱的不能再乱的胡子,除了丝丝以外恐怕再没有一个人能认出他来了。董大少现在的样子就是一个十足的流浪剑客,而流浪剑客往往都像蚯蚓一样又丑又脏。
他是黎明时分(人睡得最沉的时候)悄悄地溜出来的,一出来他就招摇过市般地在驿道上乱逛——狼人好像就喜欢像他这种形单影只的习武之人,所以,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会碰上三两只瞎了眼的“狼”。不过,事情好像并非他想象中的那样顺利,怪就怪在,他越是想碰到几个人,就越是一个也碰不到。直到日薄西山,他才彻底地失望了,不禁对这次“钓鱼”行动产生了怀疑。最后,他觉得还得是靠自己,于是就有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好主意:他扯掉了脸上的假胡子,露出了本来的面目,径自来到了附近的一个小村子——村子里的人并不陌生,他和小泥巴常到农户和猎人家去买酒喝,他决定先从这些人下手,问问他们村子里最近有没有来过陌生人,毕竟那些狼人来了后总要有个落脚的地儿啊。
刚到村口迎面就碰到了算命的李半仙,这就更好了,这位神棍别的本事没有,东家长李家短却摸得一清二楚。“李兄,一向可好啊?”董大少客套道。
“好,好得很。”李半仙看到董大少这副打扮,不禁好奇道:“董兄这是怎么了,是把衣服当了换酒喝了,还是半道碰上劫匪给抢光了?”
董大少道:“李兄说笑了,我这不是穿着暖和吗,明儿个我就换回来了。”
李半仙听罢心里不禁好笑,你这身衣服虽然是比以前的那件厚,却破了好几个不大不小的洞,未见得比它更暖和,我看你是到哪赌钱把衣服都给输光了,不好意思讲吧……李半仙心里这样想,嘴上却说道:“董兄又来村子打酒喝吗?”
“哪里,我不过随便逛逛而已,不想就到了这里,”董大少马上不失时机地道:“你可知,最近这里来了什么陌生人吗?”
“陌生人?”李半仙眨着眼睛道。
“就是京城那边儿来的。”
“哦——”李半仙恍然大悟,神神秘秘地道:“你是要去那儿啊——不过你有银子吗?没银子可去不了。”
董大少听得莫名其妙,心道:“我找个人还要银子啊,你也太黑了吧。”但是,他还是掏出了一块沉甸甸的元宝,砸在了李半仙的手里。李半仙这可乐坏了,道:“走,我和你一起去,保证你有得乐和。”心里却想:“这小子穿成这副德行,还能拿出银子,这可真他妈是叫花子揣元宝——穷得就剩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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