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传宗四肢无力地瘫坐在床上。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这个霸妹,以前只有自己调戏她的份,现在反过来戏弄自己了。看来要找个机会好好修理她才是了。
小窗户此刻正吹来习习凉风,风里夹杂着一股不知名的花香,悠远持久,似有若无。四脚八叉地躺在了柔软舒适的床上。没想到的是,这床上的香味远比窗口飘来的花香还要香。
这香味更纯,纯得能遁循到它的来源;这香味也更真,真真切切地能让人抓一把扑入鼻中。这香味,更透着淡淡的胴体香……
吴传宗拼命地猛吸几口,太醉人了……
“我不想让你哭,也不想认输,只想用我的爱再次把你留住……”一个手机的铃声响起。
心不甘情不愿地起身去翻自己的手机,可手机上却是一片黑屏。环顾四周,才在书桌上发现一部正在响铃的手机。一部贴了不少卡哇伊图片的手机。
应该是陈淑芬下楼时候忘记带了吧。他心里不禁鄙夷道:这霸妹,干嘛总是模仿我啊?连我的手机铃声都让她抄袭了。
将手机翻过来看了一眼,来电显示为个叫胡霸道的名字。
这名字也太霸道了。只不过他并没有窥探别人隐私的癖好。他没有接下电话,也没有掐断,就这样欣赏一首音乐也是不错的。
手机足足响了一分钟才停下来。本以为可以安静一会的。可短短片刻之后,又再次响起,还是同一个名字。
就这样躺在床上,单曲循环地听着那首歌四五遍了才消停下来。
直到门口传来脚步声,吴传宗才从床上坐了起来。
“回来得太匆忙就不做饭了,我也不知道你要吃什么,随便买的,不知道合不合你嘻胃口。”陈淑芬手里提着两份外卖,站到了吴传宗跟前。
“随便吧,你也知道我不挑食的。”可他却心道:在医院里的时候每天都是你打的饭,你不知道我喜欢吃什么那是屁话。
一瘸一拐地将饭盒放到了小饭桌上,刚打开饭盒,一股饭香便扑鼻而入。正是他喜欢吃的红烧茄子。
“刚才你手机响了好几遍。”
“你没帮我接?”陈淑芬一股询问的眼神投向正在扒饭的吴传宗。
“我可没有偷窥别人隐私的癖好。”吴传宗耸了耸肩。
“我又没有什么隐私可言。”一阵白眼之后,陈淑芬抓起桌上的手机查看了一会,脸色随即一暗,抬脚就往门外走去。
吴传宗头也不抬地只顾扒拉手里的饭。
片刻之后,陈淑芬携着阴晴不定的脸色再次回到了屋内,心不在焉地扒着饭盒。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吴传宗有种不好的预感。
“没什么,吃饭吧。”陈淑芬一转眼,却见吴传宗的饭盒早就空空如也,只有她自己的饭盒才动了一小块。
吴传宗坐回了床上,没有再作声,也许他是想静静吧。所幸没有人问他静静是谁。
窗外,夕阳收敛起了它最后的光芒,天际的火烧云也逐渐变成了暗色。车水马龙的城市也换上了万家灯火的新衣。
吴传宗住的小单间里,也亮起了灯,每个人都在忙着各自的事情。
陈淑芬此刻正趴在桌上沙沙地,不知写着什么。
吴传宗也忙着玩手中的那台手机。他是好久没有上QQ了,左右没事,就看看有没有人在。刚登录好,系统自动弹出了一条信息,是关于一名十岁女童不慎落水,七名路人均漠视经过的新闻。
太没人性了!他心里不由暗骂。突然间想到了姚珍娣俩姐妹,离开她们已经大半月了,也不知道她们现在怎样了。很想打个电话给她们的,只是眼前也不是打电话的时机,如果让陈淑芬知道自己把钱全给了那对姐妹,估计又遭来一顿骂了。
她们的条件那么艰苦都能坚持下去,自己这一点点苦就受不了吗?每每想到这,他也坚定了不少。
人这一生,生是件很容易的事,活下去才是最难的,更难的是如何活下去才有意义。显然,姚氏姐妹俩给了他答案。
他的思绪又飞回了那个锅底一样的小山村,想起了盘山路上的摩托车;想起了第一次叫奶奶的尴尬;想起了那次去喂猪时弄的狗啃屎……是多么的开心,不由的啧啧笑出声来。
“你在笑什么?什么事那么好笑?”陈淑芬一脸诧异地望着他。
“没……没什么。”笑过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太过投入了,居然情不自禁笑出声来了。
陈淑芬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伸出手在他们额前探了探:“没发烧啊。”
“你才发骚呢。”正在兴头上的吴传宗顺口道。
“你……”嗔目切齿的陈淑芬居然接不过话来。
“飕……”一个熊娃娃直扑吴传宗怀里。
“不许坐床上,坐地板上去。”陈淑芬感觉扔个布娃娃还不解气,直接把他从床上轰了下来。
这女人还真是说变就变的啊。吴传宗心里暗道不好,怪自己嘴溅,把不着了。
坐地板就坐地板咯,反正也不是很脏,就一层薄薄的灰而已,总好过天桥底下。
他知道和女人斗嘴吃亏的永远是自己。不招惹她就是了。直接坐在了地板上,继续玩着手机。
可是有时候你不去招惹别人,不代表别人就会放过你。
“不许坐地板上。”陈淑芬站到了他跟前,叉着腰,柳眉倒竖。
床上也不让坐,地板上也不允许坐,这到底是要坐哪里才可以啊?吴传宗郁闷着。
看这表情、这架势,得有多大的火气啊?不就是偷偷笑了一下而已。难道是自己到来的原因?打乱了她的生活?扰乱了这个屋子的宁静?如果真是这样,那当初在医院的时候就不要带自己回来嘛,现在带自己回来了,又有些不情愿。
这女人是怎么了?难道是可怜自己?又碍于双方家人的面,不好拒绝他的借宿,才把自己当一条流浪狗一样的带了回来。如果这是施舍,那他宁愿不要也罢,睡天桥底下也总比在这天天看人脸色强。
做人要有骨气,不是吗?
与其天天点头哈腰,天天看别人脸色,还不如挺起胸膛,大摇大摆、无所顾忌地走在大街上,即使自己身上只有几十块钱,即使身上的衣服几天没洗,那又如何?这样的日子又能重复几天?深圳这么大的地方,他相信面包是会有的。
本来她就不是自己理想的对象,是家里人,非得要把两个人拧在一起的。
此刻她的表情,她的这一架势,不是更令自己反感吗?
也许正好可以借此机会向家人摊牌,告诉他们,这女人是如何的自私,反倒可以永绝后患。这样一想,心里反而有一种塞翁失马的感觉。
陈淑芬没有再理会眼前的吴传宗,一阵河东狮吼之后,脸色又恢复了正常,坐回了书桌旁。
吴传宗挪了挪屁股,想站起来,他宁可睡天桥底下也不在这住了。
“把这道题做完了,做不完不许吃饭。”可他都还没站起身来,陈淑芬又将一份稿纸塞到了跟前。
“做不完就不许睡觉。”陈涉芬突然想起刚吃过饭的,又将吃饭改成了睡觉。
吴传宗接过那份稿纸,皱了皱眉。是两份打印好的A4纸,上面密密麻麻的,看样子应该是她厂里的产品型号,都是一些英文字母开头,后面跟着一串数字的。
这不是故意整人吗?吴传宗心道。你们厂里的东西拿来让我做?我连这些东西是什么都不知道。
他也更加坚信了自己的猜测。原来自己就是一条正蜷缩在垃圾堆里,瑟瑟发抖的流浪狗,因可怜才被人带回圈养的。
狗都不食嗟来之食,何况他这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
“不会!”吴传宗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将稿纸扔到了桌面上。拎起自己的包,一个既潇洒又漂亮的转身,拖着自己的瘸腿大步流星地朝门口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