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一个人独行。
这个时候都余发现自己在这个世界还是忘了学习一项至关重要的技能。
骑马。
习惯了用轻功赶路,但从逍遥谷赶到位于川蜀之地的乐山,这一段漫长的距离,却是没可能全程都用轻功的。
即使是在现代,这也至少需要十几个小时的车程。
都余在出发的时候才意识到这个问题,毕竟这是现实的世界,不像在游戏里,玩家可以轻松地在大地图上从一个地点赶到另一个地点。
身后传来哒哒的马蹄声。
“这位少侠,需要带你一程吗?”
都余叹了口气,回头一看,果然是夜叉。
这人在出发之前完全没有表现出要跟他同行的意思,其他人也没好意思问她的打算。
看她一直在研究天龙教的资料,对他们几个的去向也都不置可否,都余还以为她是准备等局势更明朗些再决定是否出谷。
毕竟在现在的大明,也只有逍遥谷算得上是遗世独立的方外之地了。其余那些藏身在名山大川中的门派,由于和世俗联系紧密,事实上已经失去了本身的隐秘性。
而作为一个已经决定脱离天龙教的前护法,一直呆在逍遥谷里毋宁是最佳的选择。
但自己离开逍遥谷还没多久,她就跟了上来,这是几个意思?
还没等都余想通这人的想法,一阵香风袭来,都余就已经被提上了马。
“你!”
都余颇感无奈,比起摸不清女人的心思,武功没她高才是真正令人不爽的问题。
“跑,你要跑多久才能到?”夜叉的手绕过胸前的都余,轻轻拍了拍自己的马:“我的马儿可是真正的汗血宝马,不说日行千里,至少比你用腿跑得要快。”
即使在幻境里有过数不清的亲密接触,但在现实之中,这还是都余第一次和女性这么接近,尤其是现下的姿势,被女人抱在怀里,这种接触既暧昧又让人尴尬。
可还是那句话,拳头大才是真理,既然打不过挣不开,都余也只好接受了这别扭的体位。
这时候他也只能在嘴上“抗争”一二:“好好好,我们骑你的马去,但是能不能换个姿势?”
“你不想在前面?我懂,男人都喜欢后面,但有个问题……”
夜叉的怀抱更紧了一些,她靠近都余的耳朵,轻声问道:“我可以让你在后面,不过,你真的‘骑过马’吗?”
细绒绒的吐气甚至还带着若隐若现的香气,有衣物阻挡,都余可以尽可能地忽略身后的触感,但味道和温热的气息却从四面八方而来,不仅仅渗入鼻子,简直想钻进他全身的所有毛孔。
妖女……
都余现在开始确信那些掌门们说得不错,夜叉的确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妖女。
眼前突然浮现出两人第一次相见的时候,一个只会呜呜的哑女,那份纯真的天然,究竟哪个才是真正的夜叉?
砰砰砰,都余还以为是自己不小心暴露了身为处男的慌乱,但下一刻他就意识到,这声音好像是从背后传递过来。
经过衣物和皮肤,传递过来的咚咚心跳声。
原来,慌得不仅仅是自己啊。
身后的人好像也意识到了这个略让人有些尴尬的声音,不准行迹地往后挪了挪。
可这种动作好像更暴露了其主人的复杂心绪,察觉到这点,都余的心态反而平稳了起来。既然都是雏,就不要装出一副老司机的样子了。
“好吧,反正我也不太熟悉路,你就带我去好了。”
说完,都余就坐在马上,一边颠簸一边运起了逍遥心法。
“你!”
夜叉银牙紧咬,身后坐了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眼前这家伙竟然眼观鼻鼻观心地练起了内功。
还有比这更能让女人感到受挫的吗?
十足的禽兽不如!
然而下一瞬间,夜叉的脸上却偷偷地露出了一抹笑容。这种感觉,倒也不错。最起码这小子不像那些俗人,要换成那些自诩正派的家伙比如说方云华什么的,眼下肯定是能占多少便宜就占多少便宜。
还是俗话说得好,情人眼里出西施,只要对方对你有意不管什么行为,她都能给你找出一个赞赏的理由。
一路日夜兼程,都余始终保持了这种柳下惠的作风,货真价实地“坐怀不乱”。然而两人间的气氛,却反而更融洽了些。
乐山大佛。
武林上的争端,并没有太影响老百姓的生活,尤其是这地方离双方交战的前线比较远。
这个时节刚好是游山访景的好时候,除了那些想来胜迹前一抒骚情的文人墨客,大多数人的目的还是很单纯,都些来游览景色的普通人。
“两位可要在这里歇歇脚,本店提供登山用的芒杖和雨簑,您二位别看现在天色好,老头子住久了可明白,这江边水汽重,很容易就会打湿二位的衣物。对了,还有这喂马的干草,也都是本店精心准备的。”
眼前恰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客栈,门口的老者端着一壶茶水朝他们招呼道。
两人对视一眼,一路行来,纵使都是武林高手,也免不了旅途疲乏,不说歇一晚就是能吃点东西洗个澡也是极好的,而且夜叉的爱马也需要补充点营养。
夜叉靠近都余的耳朵说道:“找佛剑魔刀不是一时半会的事儿,我们确实要找个落脚地,我看这家客栈确实不错,要不就先住这儿?”
都余点了点头,迈步走了进去。
甫一进门,都余就皱起了眉头。佛剑魔刀的传言还是流传了出去,在这间客栈正聚集着十几个持刀拿剑的江湖人,三三两两坐在大厅之中。
不需要动用精神力,单凭肉眼观察就能看出来这些家伙只是些三流货色。在这种时节,还活着的高手们不是在亡命流窜就是在死守山门,哪有闲工夫出来寻宝。
可问题是,这些三流货色好像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定位,看到两人进店,都是露出了一副十分敌意的表情。
“什么时候小孩子也能来凑热闹了?”一个拿着狼牙棒的粗豪大汉瞥了一眼都余,不满地道。
“年轻人不识好歹,狼王何必与他一般见识,不过是个将死之人。”同桌的一位书生打扮的无须男子先是对着那大汉开解,接着又转过头来道:“小伙子别怪我们说话不好听,说实话乐山不是你能来的地儿,别以为拿了武器就是武林人了。看你的样子,大约也通几分文墨,还是老老实实去考取功名来得实在。”
“嘿嘿,多来点送死鬼也没什么不好,正合当我们的开路先锋。”另有人在一旁反驳道。
都余还没回答,却是听到有人为他们打抱不平:“这乐山也不是你们的乐山,我们清平堂在乐山几百年,也没说不让你们进不是。”
“阿洁,不要对诸位叔伯无礼。”都余朝声音来处望去,竟然是在这种层次的江湖中难得一见的女人,一大一小,应该是所谓清平堂中人。在都余没出谷的十年之中,他始终是《武林通鉴》的忠实读者,对武林局势的了解不可谓不深刻,但也没听过有这样一家门派。显然这是一家乐山本地的小门派,而且也不是一般的小,大概也就是会点家传武学的家庭作坊。
年纪稍大的美妇先向都余露出了一个歉意的笑容,接着朝大厅的众人说道:“鄙堂之所以邀请各位前来寻宝,正是因为自知实力不足,所以才要广邀天下英雄。而这位小兄弟虽然面相青涩,可诸位应该知道‘以貌取人,失之子羽’的道理,鄙堂并无拒绝的道理。”
“弄什么酸墨水,这小子想送死就由得他去。白尼姑,我们已经待在这儿几天了,乐山周边能来的人差不多都来了,不能来的估计也来不了了。趁那些家伙顾不上这一茬,我们还是快点行动的好。”
“剑王说的没错,都到了现在了,你也该把那坟头的位置说个清楚了吧。”一时间客栈大厅议论纷纷,这些武者皆是舞刀弄棒,大有一言不合就开打的意思。
见众人的注意力没放在自己身上,都余自是省了装逼打脸的麻烦,施施然地走到了角落里的桌子边坐下。
“你什么时候戴上的纱巾?”
坐下才发现夜叉不知不觉已经蒙上了面纱,不愧是五绝层次的高手,行动起来连都余都察觉不到。
“还不是怕给你惹麻烦,要按老……,咳咳,要按本姑娘的意思,这些跳梁小丑现在都已经死光了。”
听到夜叉的语气,都余也是有些挠头:“你爱怎么说话就怎么说话,爱怎么做就怎么做,不用顾忌我。”
“嘿,男人……说实话,是不是那个时候的哑女最合你的意思。呜呜。”
透过面纱也能看到夜叉脸上的表情,她重新装出了那副天真可爱的哑女样子,嘴巴一张一合,本该是痴痴傻傻的样子,可惜颜值太高,就算是隔了朦胧的面纱,也让都余的心跳了几跳。
“别玩了,小二,给我们上菜!”
那边的武林人好像真的没把他们俩放在心上,他们也得以舒舒服服地吃完了饭菜。
歇了许久,那边的人终于在一团闹哄哄的氛围中达成了协议。
“喂,小子,你是来寻宝的吗?我们要走了!”
清平堂叫阿洁的年轻姑娘还特意来通知了他们,都余笑了一笑,就感谢道:“多谢小姐好心,小子却有一个问题,清平堂是尼姑庵吗?”
这问题却是让那姑娘愣了一愣。
“啐,不要脸!”
看着那姑娘扭头跑出了客栈,都余是丈二摸不着头脑,自己这话,难道有什么不合礼法的地方吗?
夜叉在后面一边付钱一边用眼睛狠狠地剜了他一眼,碎碎念道:“你还装,明知道人家是尼姑还叫人家小姐,不是居心不良是什么?”
“额,还有这层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