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有云:燕赵之地多猛士。
燕国,北接漠南大草原,正是东胡活动的地盘,他们长年的侵袭骚扰使得燕地百姓养成了悍勇好斗的习性。
按理来讲,东胡不过数千兵马,怎么能成为一大诸侯国的威胁呢?其实原因就在一个“游”字之上。东胡惯于马上作战,来去一阵风。燕军虽有十数万,却只能被动防御,没有机会与其正面对决。长此以往,当地百姓个个习得自卫之术,背弓挎刀,性情彪悍而血勇,一怒即杀人,历来奉行强者为尊的法则。燕地之人也颇为崇尚侠义,遇志合知己者,即愿舍命相交肝胆以照。此种民间的尚武之风也使得私人铸剑业十分发达,据传干将莫邪的后世家族就隐藏在此。
燕都蓟城位于易水之滨,是当时北方最大的城市,繁华富有。虽说在天下七大诸侯国中,燕的实力不强,但蓟在各大都城里却实实在在能排上号去,主要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极优,地处黄河下游的入海平原之上,地势开阔土地肥沃,周边的畜牧和农耕业都十分发达,再加上水路的通畅便利,东北大山老林搜寻来的皮货奇珍,都间接促进了蓟都贸易的发展。
商贾之内腰缠万贯者不在少数。只是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下,远远不及官士农牧。虽说不久前有消息称,西秦巨贾吕不韦即将入朝相国,可那毕竟是少数。再说西秦相隔何止千万里,根本影响不到燕地。因此身怀豪富就成了普通商户取死的理由,被劫杀者不计其数。官府管顾不暇,也就听之任之,有的官员甚至还暗中参与夺财谋命的歹行。进入燕都的巨富豪客雇上一两名身怀绝技的侠士充当随从早已成了惯例,古老的保镖业正由此应运而生。
蜿蜒的易水河从蓟都中心穿过,沿岸密布着城里最豪华的酒楼客店。燕王的宫殿也建在易水边上,除了森严的守卫之外,乍一看和那些金碧辉煌的客楼并没有明显的区别。
当一身兽皮夹袄,满头乱发飞舞的杨锋从城门口踏入,整条街霎间就变得怪异起来。个个绫罗绸缎,锦衣绣服,人人高冠玉带,施施方步,王城的气质高贵而优雅。却突然闯进这么一个不修边幅如野兽般悍猛的青年,任谁看了都会觉得扎眼。
杨锋此刻根本顾不上周围人们异样的眼光,在荒漠草原过了几年的原始人生活,好不容易来到了文明之地,头一件事当然是要饱尝美味了。
至于去哪个酒楼,杨锋一点也不发愁,整条大街望过去,能吃饭的地方也就百来家。今天就去最大的店子,以后一天换一家,三个月也能吃个遍了。一念打定,他就急急直奔街道尽头最大的酒楼而去。
这家楼的外面装修得并不算最豪华,却相当古朴,现出无尽的威严。
“确实有点水平,品味不俗!”杨锋一边走一边高声赞叹。
“站住,干什么的?”酒楼门口两个伙计喝问道。
杨锋微微皱起眉头,大店子就是不一样,连迎客的小二都这么牛气。你生意好也不必这么不讲究啊!看这两伙计长得跟个门神似的,吓都把客人给吓跑了。
“来你们这除了吃饭还能干什么?这不废话吗?快点来搬行李,爷累坏了!”杨锋说着就把肩膀上面巨大的包裹甩下来,丢给那两个伙计。
狗眼看人低,既然出来做服务行业,就必须把顾客当上帝来伺候,牛气什么?今天爷也好好感受一下上帝的待遇。
噔噔噔噔。。。。。。也不知道那包裹里面装了什么,沉得像一坨铁。两个牛高马大的伙计竟然被压得连退五六步。
“险情,险情!”满面惊容的伙计反身冲楼内喊了起来。
杨锋被弄得莫名其妙,这燕国的饭店难道还有什么特别的习俗不成?先耐着性子看看再说!可要快一点啊,肚子都饿瘪了!
酒楼的门一下被打开,数十个持刀的兵士冲了出来,几乎就在同时,二楼栏杆后面排出了一列弓箭手。不妙,动真格的了!杨锋正待疾速后退,附近几个刚刚还在叫卖的小贩掀起衣帽奇迹般变作了官兵,在后面截住了他的退路。
“诶,诶。。。。。。有误会,有误会。我就是来吃饭的,你们这样子做什么呢?”杨锋并不太担心自己的安危,只是不希望还未开始享受就再次走上荒野的道路。官府这东西,要他们助你那是比登天还难,要整你却容易的很。
“吃饭?你这借口也找得太笨了点吧!到燕王宫里来吃饭?给我拿下,投入大牢,好好审问!”一位身着华服的中年男子满脸的不屑,望着眼前这个邋遢的流浪汉厉声喝道。
“慢着!代王叔,小侄看此人虽装扮奇异,但器宇轩昂,不像穷凶极恶之徒,或许真的是初次来我大都,不识王宫威严,所以误闯至此。你看,众兵加于身而色不变,是条好男儿,不如唤他上楼,一问底细,也显示我燕王的宽厚!”中年男子的身后走出一位俊秀的少年,淡淡言道。
一开始在门口守卫的那个兵士急忙上前,对着两位主子低低说了几句话。中年男子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回头对少年道:“丹王子,按照刚才卫兵的说法,此人气力着实罕见,倘若让他靠近,恐生意外啊!”
少年丝毫不为所动,昂然而立,仿佛没有听见中年人的话,反而对着杨锋露出了好奇的神色。
中年人脸上微微一恼,冲卫兵们一摆手,一个随从立即高声唤道:“大燕国代王嘉,王子丹有请,这位壮士上二楼一叙。”
杨锋脑袋轰的一声,怎么又遇到传奇人物了----主谋刺秦的燕太子丹,杀侄乞和的代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