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夕离开了上海,到边疆支援医疗队,为期一年。
她没有向伊振宇告别,也没有告诉他这个决定,只是在上车后给他发了短信,然后关机,她知道他一定会找她。
但是,她还没有做好准备。
自从秦天来找过她之后,她心里就堵得慌,看到秦天这样,她不忍,听到他说放下一切跟他走,她还是会悸动。
转头看到伊振宇,她的心暖暖的,她不知道自己跟伊振宇在一起是因为自己爱他,还是因为眼见与秦天无果转而跟他在一起。
刚好医院在主编医疗队,她就报名了。
秦天应该会知道她离开上海,这样也好的,等她从大西北回来,秦天孩子都好几个月了。
至于伊振宇……
她不知道未来会如何。
西北的生活很简单,很宁静,每日张夕都在口干舌燥中醒来,同时有高原反应,但是她必须很快适应,因为每天都要去就诊。
一般生活在这里的农户很少会去看病,因为离镇上太远,每日消耗在路上的时间就是好几个小时,几乎都是走到哪里看到哪里,幸好都是小病,他们带的药都能应付。如果遇到他们看不了的病人就需要他们带回总部去。
张夕和另一个男同事一组,已经在外面看诊看了半个月,带的药已经不多,他们决定返回总部去补货。因为路途遥远,所以他们并不会每天回去。如果因为看病晚了,会在农户家里凑活一晚。
这种日子当然不能跟在上海的时候相比,男同事也是因为刚来医院,所以医院要求他过来锻炼,像张夕这样主动要求支援的人几乎没有。
“张姐,我真是佩服你,在这里我都快受不了了,你一个女孩子,一点抱怨都没有。”
张夕笑笑,停下脚步,拿起茶壶喝了口水。
“你觉得苦吗?”
她来这里是想沉淀自己,却没想到每天的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基本一沾枕头就呼呼大睡。
“所有女人里,除了我妈,就佩服你。”
张夕明知道是恭维的话,嘴角还是忍不住扬了起来。
“快到了,我们继续。”
有些山路无法坐车,所以基本上他们都是靠走路,这一个月张夕的脚上长满了水泡,结了厚厚的茧子。
这一趟来西北,唯一的遗憾就是吴乐生产的时候她没法回去看看她。
到了小镇,两人坐上回县城的车,总算能休息一下,坐下都睡着了,等张夕醒来,天已经昏暗了。
到了车站,张夕把同事叫醒,两人背着大包下了车。
如果这样的装扮出现在上海,周围一定会投来嫌弃的目光,但是这里是大西北,再脏再朴实的打扮都是最正常的。
“张姐,你看这个人好奇怪。”
张夕随着同事手指的地方望去,可不是嘛,一个男人一席休闲装扮,如同站在大城市的街头,正朝他们看来。
然后,他大步朝他们奔跑过来。
张夕一愣,便被男人紧紧抱住。
“振宇。”
她没有想到伊振宇会追来这里。
“张姐。”
“小李,你先回去吧。”张夕推开伊振宇,对同事说道。
然后,顾不上同事诧异的目光,任由伊振宇将背包从她身上拿下来背在自己身上,怪异的组合,张夕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这个没良心的。”
伊振宇的眼睛红红的,一把牵起她的手。西北的黄昏很美,虽然是在县城,但是景色也是大城市无法比拟的。
两人就这样站在尘土飞扬的街上看着彼此。
“对不起。”
“你有没有把我当你的男朋友?”
“振宇……”
“怎么?”
“你是不是看上刚才那个小白脸了?”
“瞎说什么?”张夕瞪了一眼伊振宇,“他还是个孩子。”
“你知道你做什么决定,我都会支持你,你何必不告而别?你知道我多担心你?”
看到短信后,伊振宇连忙散了会议,直奔医院去找张夕,可是办公室已经没有她,打了几个电话都不接,他只好去找杜子腾。
杜子腾看上去已经连续几天没有睡好,下了手术室,就被伊振宇抓了出去,疲惫的告诉他,他不清楚人事调动,她应该没有离职。问过人事才能知道,但是伊振宇毫不体恤的告诉他,现在就去问,否则他绝不放他走。
她和杜子腾分别两个科室,杜子腾是外科,本来就不参加此次志愿队,所以不知情也是常理。
“我怕我会走不掉。”张夕轻轻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