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凌宇已经离开,元凌仍是一言不发,也不多看卢烟雪一眼,只是迈着步子向前。他已经休息够了。
卢烟雪忽然一阵失落,想要说些什么,却又实在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她的确一直记得他,他也应该必定就是当年的那个他,但是他记得自己么?
也许他根本就不记得生命里曾经有过这么一个人吧。
她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悲哀,比得知要嫁与凌宇时还要悲哀,因为这辈子第一个挺身而出保护他的人已经不记得他了。不,也许不只是已经,而是从未记得过。
她心里无限苦涩,但还是叫住了元凌。
因为她已经想到了留住他的理由:“你等等,我身上有些治外伤的药,先把药抹上在走吧。”
元凌顿住了身子,想想即便自己回去,似乎也没有人会来帮自己治疗这满身伤痕,便真的转过身来,再一步步走回到卢烟雪的身前。
他的步子实在是不怎么好看,但他每一步都走的那么倔强,那么坚强。
卢烟雪竟似已看的的痴了,以至于元凌已来到了自己面前,她娇嫩的粉脸上才露出一抹嫣红,也不知是少女春心荡漾,还是在责怪自己竟然忘了去扶他一把。
不过元凌却好似从未瞧见那动人的容颜一般,他笔直的站在卢烟雪,双目里有的只是平静和淡然。
从他刚刚走过这个巷口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准备好以这样的状态去面对那些人了。他也是一个正常的少年人,面对这般美人的娇羞姿态自然不可能真的若无其事,但他还是强忍住了心中的悸动,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决不能在那些人面前再显弱势。
这时,卢烟雪已掏出了一个小巧精致的瓶子来到了他跟前。
元凌只觉一道香风扑面而来,瞬间便是钻进了自己的鼻腔中,然而还没有停止,那香风似又从鼻腔开始扩散进入全身,他感觉到心脏开始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跳动着。眼神里忽然泛起前所未有的温柔。
但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似乎又在瞬间消弭,因为他忽然想到这个女人刚才还在和那个看起来很纨绔的家伙在这个巷子里做些什么苟且之事。
他想到这些,心头的滚烫瞬间便像是被一盆冷水破灭了似的,眼神重新变得平静起来。
元凌的身子这一刻站的出奇的笔直,以至于卢烟雪此刻才发现这个昔日的瘦小少年竟然比自己高了半个人头去,自己在女子之中好歹也还算是高挑的了。
她心中不只是何等滋味,一种欣喜?或者是对岁月流逝的一种怅然?
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这个人跟当年一样,有着那样那种让自己痴迷敬慕不已的倔强,只要这还在,就够了。
她手指上沾着些药,小心翼翼的开始往元凌脸上涂抹,眼中,是一种说不出的温柔和怜惜。
但她感觉元凌仍然无动于衷,她忽然想到自己刚才来见他时的姿态和处境。
她知道,他肯定已经认为自己是个随便的女人了,不然又怎么会跟一个看着就很纨绔的公子哥到这么一个光线暗淡的小巷子里来呢。
但她也确实没有解释的必要,她又不是他的谁,他们之间仅仅是萍水相逢而已。但她也不知为何,自己的话竟然丝毫不受控制的脱口而出:“其实,我跟他到这里来也有不得已的苦衷的……”
她说完这一句,又继续小心翼翼的为元凌涂抹起身脸上的伤痕来。
元凌一边感受着那双温柔而且温暖的手在自己支离破碎的面上做着修复之功,心头却有开始泛起热度:是啊,这怎么能怪她呢,如今这永烟城中的确已没有卢家的容身之地了啊,她这么多非但不随便,反而十分只得敬佩啊,自己怎么能这样冷漠的对待她呢。
他的眼神再度变得温柔起来,并且开口道:“你叫什么名字?”
卢烟雪身子一颤,惊喜的一颤,女人总是能够十分准确的分辨出男人言语中的温柔的,这言语不但温柔,而且声音好听。
虽然脸上已满是伤痕,但是大致轮廓看来,应该也很好看。
“你叫什么名字?”
等到元凌再度重复了一遍,卢烟雪这才回神。
她的脸更红了,声音也变得小了许多:“卢烟雪,烟雨的烟,落雪……”
元凌笑道:“我知道你,永烟城第一美人!”
卢烟雪不去接他话头,反问道:“你呢?”
元凌道:“我叫元凌,元家的元,凌家的凌。”
卢烟雪原来早已对凌这个字痛恨之极,此刻忽又觉得这个此后面如果不是“家”字,前面却是个“元”字,那着实是要顺眼不少。
女人若是喜欢上了一个人,便会觉得与这个人有关的所有一切都看着顺眼,而且这种顺眼不需要任何理由。
卢烟雪自己却并未觉得这种顺眼有任何异常,她只觉得自己的感觉来得合情合理。
两人心中虽然都各自风起云涌着,却又都忽然住了嘴,不再说话,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切尽在不言中”?
很快,卢烟雪终于停止了手上的涂抹,带着些恋恋不舍……
元凌也终于在艰难的心绪斗争之中静下心来,他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面对什么,但他知道自己必须保持一颗平静的心。
元凌走了。不发一言的走了。
卢烟雪满眼失落却还是忍不住道:“明天这个时候我还在这里等你,你脸上的药最好每日换一次。”
元凌点了点头,轻声道:“好。”
佳人脸上的笑颜再度绽放起来,这漆黑的瞧不清楚物事的小巷子竟似也因这动人一笑而变得明亮起来。
是的,一个人一旦有了期待,想必一定会很快乐。
……
元天洪像条死狗一样趴在桌子上。
一个身高八尺的壮汉趴在一张劣质的小桌上,小桌子很自然不堪重负的略微倾斜。
壮汉实在太重了,大概因为这个身体的肌肉之中藏着极端恐怖的力量吧。
不,绝不是,永烟城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元家的傻瓜二爷这高大魁伟的身子里装着的,都是酒!
他身子流着的大概也不是血液,十有八九也都是酒。
在这元家二爷出世之前,人们大概还不知道这世上会有人这么爱酒,一个人每日都要喝至酩酊大醉才肯罢休的人,实在已经是当之无愧的酒鬼,不,大概酒鬼遇上了他也要自愧不如。
这么爱喝酒,也难怪跟别人不一样,傻子的确是跟一般人不太一样。
“臭小子,信不信老子打断你的腿!”
“老头子,你敢,你打断我的腿看你这小破酒馆谁给你跑腿帮忙!”
这两句对白并不是发生在此刻,而是发生在元天洪的脑海里。
是的,他在等,等酒馆这对父子重复每日必有的对白。
这当然不是因为他被这对父子的对白所感动,实际非但如此,他觉得这对白实在是大大的废话,但他已经习惯了这每日必有的对白,而且也只有每次听到这对白之后,他才会躺下去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虽然大概这并不平稳的桌子实在不足以让他觉得舒服。
他很奇怪今天这对白为何还未在自己耳边响起,所以虽然他不停往嘴里灌酒的手已停止动作,但他仍未倒下呼呼大睡。
习惯性发生的物事突然不再发生,通常都会让人很别扭,这就好像一个整日对你说爱你的女人忽然弃你而去一样,两者的失落感显然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
元天洪现在的感觉就跟被女人抛弃了一样,既失落又不安,心里还在骂着老板那出去帮着跑腿的臭小子,这小子真是个臭小子混小子,莫不是在路上遇着个漂亮姑娘一路尾随忘了回来吧!
不过好在担心不安的并不只元天洪一个,这小破酒馆的老板心不在焉的在账簿上拿着笔用力的圈圈叉叉的画着,眼睛不时的往门口瞟上几眼,他显然比自己担忧的多。
酒馆虽然很破,但是其实人却并不少,除去元天洪这元家二爷之外,其他的几桌上还有几个人正安安静静的喝着酒。
这些人显然只是贪杯,并不闹腾,这也是酒馆老板老李最喜欢的一种客人,所以他们早已是好朋友了。
其实老李跟大多数人都是好朋友,因为他这个人实在是个很好的人,为人既不奸猾,也不事故,对待客人从来都是一样亲热态度。
这样的好人实在太少,所以这小破酒馆生意并不冷清自然也就不奇怪了。
老李的儿子名叫李子,是个很勤快也很懂礼貌的小伙子,平日里见着任何人都是笑眯眯的,大伙儿对这个小伙子印象也很好。
靠近柜台便的酒桌上的客人显然也注意了老李的担忧,赶忙伸着酒杯对老李喊道:“别担心了,小娃娃贪玩,说不定在街上瞧着什么新鲜玩意了,过一会儿也就回来了。”
边上一人也开玩笑道:“平日里见你整日臭小子臭小子的喊着,怎么,现在怎么反倒这样担心啊!”
见老朋友来安慰自己,老李脸上担忧之色略减了些,眼睛虽然还是时不时往门口瞟,但嘴上却十分憨厚的笑道:“婆娘走的早,这臭小子我也不想他成为什么盖世大侠什么武道神人,我就希望他这辈子过得开开心心的就好!”
几个老顾客中显然有几个跑江湖混饭吃的,他们一脸羡慕的看着老李脸上的笑容,这笑容里蕴含着多少他们无从拥有的安定安宁啊。
外面的世界的确精彩,可又有几个真正忍受的了那华丽尘俗中那无数的惊险,即便武力强大到足以摆脱惊险,那随之而来的寂寞呢,那似乎更难以忍受。
元天洪也是这小破酒馆里的常客,他喜欢来这原因有二,一来这里安静,不是那些喜欢显摆的江湖人和世家弟子喜欢去的地儿,而来是酒钱便宜。
这理由实在是够简洁的。
这些年,元天洪的确一直都在过着头脑简单的日子。
傻子的头脑最简单,所以他就做着傻子,一个喜欢傻笑的傻子。
没有人喜欢跟元天洪坐在一起,也许刚开始看一个喜欢傻笑的傻子的确很新奇,可是看久了也就难免觉得良心不安,觉得有些惊悚了。
但老李却没用异样的眼光看他,老李实在是个很好的老好人。
即便元家这一个月来因着那“天风十世家”而威名远播,那也跟这个傻子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这一切,都只是那运筹帷幄的元家大爷元天云和那知交满天下的元家三爷元天龙的功劳。
永烟城的人都知道元家的大致家世底细,元家老一辈死的早,就这三兄弟在打理着元家,但除却这个傻瓜二爷,仅凭元家老大和老三的能力,竟然使这元家的势力声名达至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也正是元家近来在这天风皇朝之内声名一时无两的缘由所在。
但即使没有人关注这傻子的世界,傻子的世界还是在转动着,而且正在发生着一些微妙的变化。
这变化显然是在老李说婆娘二字时出现的。
他也有过婆娘?
这简直是在问一句废话,若没有婆娘,他那同样有点傻里傻气的儿子又是从何处来的呢。
元天洪似乎已经成了僵成了一块木头,他忽然坐在一动也不动。
他的眼里早已没有了平日里呵呵傻笑的笑意,那里已被回忆之光所代替。
他想起了自己的“婆娘”,他的婆娘虽然不是那种“走”,但也已离开他多年,同样是离开,但似乎两个儿子现状却是大相径庭。
很多人都知道这城东的小破酒馆里有个很勤快很讨喜的小李子,也有很多人知道元家有个连一般人家的孩子都比不上的废物少爷。
元天洪眼里忽然出现了愧疚的神色,他是觉得有些对不起儿子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