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总有些奇妙的东西。或许,在某个平凡的一天,一个人一生的轨迹就被悄悄地改变了。而他的命运,或许只是顺着这被改变的轨迹一直走下去罢。然而,他却不知道,未来的某一天,无数史学家会尽力搜寻着他这平凡的一天——那人类耀眼星辰开始冉冉升起的那一天。
——神圣历一二四七年。斯蒂芬·塞尔维奇著【人类群星闪耀时】杜寒·哈布斯篇
“今天真是个好天气啊。”
老汉斯悠闲地躺在门前的草垛上,嘴里叼着根枯黄的麦杆,他的脸上,一道道深深的皱纹挤出愉悦的表情,深深凹陷的小眼睛微微眯起。安静地享受这冬日里许久不见的阳光——尽管身下的草屑因为连绵的雨雪刚过有些潮湿,散发着一股潮腐的味道,而且这头顶明晃晃的太阳也并没有多少温度,老汉斯仍觉得能在这寒冷的冬日有这么好的阳光简直就是万能的神对他的子民最好的恩赐了。
今年的冬季比往年来的更早了些。秋收刚过,来自大陆北方的一阵寒流过境,和来自帝国南方的暖气流一交汇,便带来了这连绵半个月的阴雨天气,之后,整个帝国北方的温度便降了下来。随后的一场下了整整三天的大雪,使大陆北方彻底地进入了冬季。
老汉斯所在的地方有个官方的名字,叫做莱蒽镇,镇边有条阿伏罗加河流过,顺着河流而下,可以抵达很多帝国的大城市。而莱蒽镇这座帝国北方的小城镇,也因为交通的便利,变得相当富裕。在这个小镇上,人们都透露着安详平静的气质——就和此刻的老汉斯一样。
老汉斯是镇上相当不起眼的一个人了,他很平庸,他不会经商,唯一的经济来源便是那块阿伏罗加河边肥沃的土地了。莱蒽小镇富裕,大部分人都是利用便利的交通,做些贩卖商品的生意,所以,大片大片肥沃的土地便分给了那些不会经商的人去耕种,而老汉斯就是其中一个分到相当不少土地的家伙了。
说起来老汉斯也不是个懒惰的家伙,相反,他很勤劳。一年四季里,他几乎没停下过手里的工作,他的田地里经常看不到杂草的影子,连肥沃的泥土都被他翻的松松散散,每年到了收成时候,他所收获的粮食交了赋税后,在那些粮食贩子那里能卖个三十多个银币,而且还能留下自己一年的口粮呢!这些银币要是换成金币的话就是三个金灿灿的大金币啊!不过老汉斯半辈子也没见过几次金币,毕竟对于他这种平民,铜币和银币就足够用了,在他眼里,金币都是贵族老爷用的东西!
然而,人们提起老汉斯,却并没有什么褒扬的词语,他总被人们称作“那个吹大话的老汉斯”。
没错,人们总觉得老汉斯这个家伙爱说大话。这个家伙看着都像七十多岁的老头了,他却总说自己还没五十岁。当人们善意地嘲笑他苍老的容貌时,他总会瞪大眼睛,吹起花白的胡须,满脸涨红地讲着当初的事迹。老汉斯说他曾经是个帝国的军人——这句话又受到了不少人善意的嘲讽,看老汉斯那枯瘦的身材,怎么可能是威武的帝国军人呢!当人们不信时他总会掀开自己的上衣,露出胸前那道长长的伤疤,只是人们看到的只是一道浅浅的痕迹,在老汉斯那枯瘦的身材上,怎么都不像是军人的荣耀。
老汉斯吹牛的可不仅仅是这些,他还说他年轻的时候结识了一个魔法师。天啊!这还不是吹牛!人们都觉得老汉斯的脑子有问题了,谁都知道,魔法师对这些普通人来讲,就像神灵一样的存在,他们念几句咒语,便可呼风唤雨,电闪雷鸣,他们可以把人变成青蛙,可以在空中自由飞翔……这在这些人眼中,都是神灵才有的能力了。而老汉斯居然说自己结识了一个神灵一般的魔法师!这不是大话是什么!
看到人们不相信,老汉斯就又手舞足蹈唾液横飞地开始解释了。他说他年轻的时候从军,见到了一位魔法师,魔法师让他试验一种他刚研制出来的魔法药剂。当时老汉斯的脑子已经被结识一位强大魔法师的巨大激动给占据了,哪想那么多,端起那绿色的液体便喝了下去。开始的时候也没什么感觉,可当他看到魔法师眼中那恶魔般的诡异微笑时,终于察觉到了不对劲。然后,他看自己的双手,原本年轻的健康的血肉饱满的手,竟然变…变的跟老树皮一样,干枯瘦弱。再然后他发现不光是手,他的全身上下都变得苍老无比。当时老汉斯吓的肝胆俱裂,差点哭了出来——这并不丑,任谁遇到这种情况,不吓晕过去就算意志坚定了,老汉斯辩解道。
幸好后来魔法师告诉他这种药剂只会让人的体形变的苍老,而生命力完全不受影响,为了弥补老汉斯的损失,那魔法师还给了老汉斯一些补偿。当老汉斯把魔法师给他的补偿拿给人们看时,人们都笑了,老汉斯这个家伙,随便拿些什么动物的粪便一样的东西,就来忽悠咱们说是魔法师给他的补偿!这个吹大话的家伙!
如果这些还不能证明老汉斯是个大话精的话,那么老汉斯的儿子就完全可以证明了。老汉斯没有娶过老婆,这是人们都知道的事情,然而,这个家伙非要说那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是他的亲生儿子——对着万能的神发誓,人们还真没见过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儿子,尤其是一个没有结过婚的老头,更不要说,那个小男孩的脸长的一点都不像这个丑陋的老汉斯呢。
老汉斯给自己的儿子取名叫杜寒,其实在帝国内,普通平民的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而且,平民是没有姓氏的,那是贵族才有的特权。而像汉斯这种普遍的名字,在莱蒽小镇里就可以找出十来个来,老汉斯为了让自己的儿子特别一点,就起了这么个奇怪的名字,杜寒。
杜寒的来历没有人知道,除了老汉斯,或许,老汉斯也不知道。老汉斯这个大话精说的话当然没有人相信,不过杜寒可能不会关心这个问题的。
杜寒是个十三岁的少年,他的个头不高,身材也不算强壮,由于偶尔干农活经常帮邻里而且在老汉斯对军人的特殊情缘下让杜寒从小就开始练剑的缘故,身材看着挺是匀称,再配上那麦黄色的皮肤,整个人有一种健康朝阳的气息。他的眼睛乌黑明亮,脸部线条柔和,虽然相貌普通,却有种干净自然的气质。他也是镇上颇受人们喜爱的孩子。和爱喷大话的老汉斯不同,杜寒不喜欢多讲话。不过他还是很有礼貌的,见到熟悉的人们,总会羞涩的阳光一笑,叫一声大叔阿姨什么的。而且他还很热心,会帮隔壁的索菲亚大婶提桶水,或帮对面的杰克大叔整理他乱七八糟的铁匠铺。人们提起他,总会真诚地夸赞,啊,你说老汉斯家的杜寒啊,他可真是个讨人喜欢的好孩子呢。
如果没有发生后来的一些事情,杜寒或许就会这样在这个莱蒽小镇上安静地生活着,像万千帝国平民那样,过完自己的一生。可命运就是这么神奇的,在某个平凡的一天,改变了他一生的轨迹。
老汉斯轻轻紧了紧裹在身上的旧棉衣,在低声咒骂了这寒冷的天气后依然舍不得这明媚的阳光,再次眯着眼睛晒太阳。大街上一队轻骑策马而过,他们穿着光鲜亮丽的铠甲,腰间挂着标准帝国军制长剑,在阳光的照射下,闪耀着美丽的光泽。
老汉斯略微睁开眯着的双眼,盯着这莱蒽小镇的巡逻骑兵,眼中流露出尊敬缅怀的神色。看啊,这就是我大罗亚帝国的军队啊,多么威武的骑兵啊,嘿,看他们的那武器装备,比我以前在帝国第八军团当兵的时候发的都要好啊。如果有人在旁边,或许就又要听到“大话精”老汉斯心里的这番感慨了。或许末了会笑骂一句“你这个爱说大话的老汉斯啊”。
幸好,旁边来的人不是那些街坊,而是老汉斯的儿子,杜寒。
杜寒此时手里提着一把比标准的帝国长剑小了一号的银白色长剑,长剑看上去不是那么锋利,不过剑身打造的挺是漂亮,以杜寒十三岁少年的力气提着都不太费力来看,长剑的材料也是挺特别的。那当然,杰克大叔为了给杜寒打造这把适合他的长剑,可是花了十天的时间才打造出来的啊。光是那剑的材料,都是自己挑选了很久才想到用白铁来代替。要知道,白铁这种东西,一般是用来打造铠甲的,它比一般的铁重量要小,然而材质却并不次,所以价格要比一般的铁要贵个三四成啊。
不过杰克大叔可并没有多少心疼,杜寒这个孩子总热心地来自己铁匠铺里帮忙,自己总不会吝啬的连一把七八个银币的长剑都舍不得送吧。只是那个可恶的“大话精”老汉斯当初承诺给自己买的上等麦酒到现在还没有兑现呢。
杜寒的头上有些汗水,呼吸也有些急促,刚才四个小时的练剑是他从八岁以来一直坚持的习惯。八岁那年老汉斯只教了他三个招式,便丢了他自己去练习了。当时老汉斯拿着从杰克那儿借来的长剑,就那么向前一刺,然后向右一斩,接着长剑迅速回收,做了个挡的姿势,就收剑而立,让杜寒开始练习了。当时,他也幽静地说了一句话,到现在杜寒还记得很清楚。“杜寒啊,你要好好练习剑技。因为老爹这一辈子的梦想,恐怕要交给你来实现了。”
也许当时杜寒还小,还读不懂这句话的含义,可是随着他慢慢的长大,今天回来突然看见老爹眼里望着那队骑兵的神色,少年心中忽然有些明白了。
杜寒轻轻走到老汉斯身边,大声说道:“老爹,我练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