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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三年后上

“那基本的修炼之法,似乎可以推行出去了!”

“推行到普通百姓中去?”

蔡京愣了下,随即才明白天子要做什么。

这种举动,在蔡京看来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这些功法几乎成为了朝廷统治天下的根本,如果人人都会,那朝廷又靠什么压服这些百姓?

可随即蔡京就明白了过来,天子既然敢于将功法普及开去,就证明着天子手上握有更大的底牌。

实际上也是如此,经过这几年的征伐,以及大宋的实力不停的提升,他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自身修炼的速度始终保持在一个相当的高度,他已经突破了第四转练骨“武师”第五转练内脏“先天武师”距离巅峰时期的修为也相差不是很大了。

他也觉得,现在是时候开始进入全民修仙时代了。

以前的大宋,只能说是部分精英才能得到修炼的机会,现在就是把这个机会交给了每个人手中,可以说这一刻开始,大宋才算是真正的进入修仙文明。

至于普通百姓获得能力了之后,会不会更加难以治理?

这几乎是必然的事情,而想要治理好这样一个国家,除了在政令上不能出太大的问题外,还要拥有一支足够强悍的军队。

林晨的八十万禁军计划,并不说纯粹的为了恶搞,而是一旦到了修仙时代,这八十万禁军必须将自身的实力提升到一个相当高的层次。

起码得超过目前大宋拥有的几支精锐兵马。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大汉不会因为进入全民修仙时代而自己把自己给毁灭掉。

八十万这个数字,可以保证大宋在地球上各个位置都保留有足够的兵力,同时在教导的时候不至于跟不上。

加上那个时候已经是全民修仙时代,以这八十万基础扩招出来的军队,战斗力并不会差,因为所有的士兵本身就有基础,只需要再进行针对性的培养就可以直接拉上战场了。

说白了,全民修仙时代,可以将百姓们的基本素质提升上一个新的档次,只有基础提高了,再可以有更远大的发展前景。

否则大宋虽然有一批精锐,可普通百姓依旧是凡人一个,真正出了状况的时候,想要再应急根本就来不及。

比如和高武星球的人打仗,那时候可不会是一边倒的战争了,伤亡也在所难免,那个时候自己的兵源怎么补充?难道就用一群普通人?

要晓得,随着发展,这些精锐和普通人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多,几十几百年的差距,哪里是那么容易填平的。

所以,提升基础势在必行。

“当然,难以避免的会有一些不听话的野心家跳出来,这个时候就需要靠诸位了!”

就算有这样的隐患,赵佶也不得不走出这一步,蔡京等人也明白这一步是必须走的,虽然他们不明白究竟是为了什么,不过隐约间能够感觉出来,林晨有更加远大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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亘古天地的浩瀚

斗转星移多少变幻

修真出凡尘

风声萧瑟伴征程

回望来时的路就是永恒

到达追求的境界

用心与情感受一切

烽火历天劫

从此能将命运改写

记得你在身边的每个日夜

仙凡劫红尘乱峰回曲折百千转

只求一生中不会留下什么遗憾

青山遥碧水长凡人修真之路漫漫

飞升天界伊人返

分清恨与爱一生不求看人生苦短

莫要论成败向天洒泪又如何————

林晨架着云彩悠然的飞行在蓝天上,嘴里轻轻唱着仙凡劫这首歌。

自从几年前林晨把九转玄功交给赵佶的时侯,并让给他留了一套计划书,让他在大宋各地开设报社,杂志.,林晨为了引导那些百姓修武并给赵佶留下了《天龙八部》《小李飞刀》《凡人修仙传》等武侠仙侠小说,林晨便-个人前往地球外面布下一个接引阵法和一个庞大的聚灵阵法,其实那接引阵法就是林晨在地球外面设了-个庞大的封印而己,就等于把地球弄成了一个封闭的空间,如果地球上有人突破仙人的时侯,林晨的仙界便会产生一股庞大的接引之力,强行把仙人接引到林晨的仙界,这也是林晨绝定普及功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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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李小欢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箱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李小欢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口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酒瓶空了,他就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象是活的。

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他已不再年轻。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也许就因为这双眼睛,才能使他活到如今。

现在人像终于完成了,他痴痴地瞧着这人像,也不知瞧了多少时候,然后他突然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赶车的大汉立刻吆喝一声,勒住车马。

这大汗满面虬髯,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但等到他目光移向李寻欢时,立刻就变得柔和起来,而且充满了忠诚的同情,就好象一条恶犬在望着他的主人。

李小欢竟在雪地上挖了个坑,将那刚雕好的人像深深的埋了下去,然后,他就痴痴地站在雪堆前。

他的手指已被冻僵,脸已被冻得发红,身上也落满了雪花。但他却一点也不觉得冷,这雪堆里埋着的,就象是一个他最亲近的人,当他将‘她’埋下去时,他自己的生命也就变得毫无意义。

若是换了别人,见到他这种举动,一定会觉得很惊奇,但那赶车的大汗却似已见惯了,只是柔声道:‘天已快黑了,前面的路还很远,少爷你快上车吧!

李小欢缓缓转回身,就发现车辙旁居然还是一行足印,自遥远的北方孤独地走到这里来,又孤独地走向前方。

脚印很深,显然这人已不知走过多少路了,已走得精疲力竭,但他却还是绝不肯停下来休息。

李小欢长长叹了口气,喃喃道:

“这种天气,想不道竟还有人要在冰天雪地里奔波受苦,我想他一定是很孤独,很可怜的人。”

那虬髯大汗没有说什么,心里却在暗暗叹息:“小爷又在演戏了,每天都这样重复一件事,难道少爷都不累的吗……”

车座下有很多块坚实的松木,李小欢又开始雕刻,他的手法精练而纯熟,因为他所雕刻的永远是同一个人。

这个人不但已占据了他的心,也占据了他的躯壳。

雪,终于停了,天地间的寒气却更重,寂寞也更浓,幸好这里风中已传来一阵人的脚步声。

这声音虽然比马蹄声轻得多,但却是李小欢正在期待着的声音,所以这声音无论多么轻微,他也绝不会错过。

于是他就掀起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

他立刻就见到了走在前面的那孤独的人影。

这人走得很慢,但却绝不停顿,虽然听到了车铃马嘶声,但却绝不回头!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戴帽子,溶化了的冰雪,沿着他的脸流到他脖子里,他身上只穿件很单薄的衣服。

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象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没有任何是能令他屈服!

马车赶到前面时,李小欢才瞧见他的脸。

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

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冈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但这却也是李小欢平生所见到的最英俊的一张脸,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李小欢目光中似乎有了笑意,他推开车门,道:“上车来,我载你一段路。”

他的话一向说得很简单,很有力,在这一望无际的冰天雪地中,他这提议实在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

谁知道这少年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脚步更没有停下来,象是根本没有听到有人在说话。

李小欢道:“你是聋子?”

少年的手忽然握起了腰畔的剑柄,他的手已冻得比鱼的肉还白,但动作却仍然很灵活。

李小欢笑了,道:“原来你不是聋子,那就上来喝口酒吧,一口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的!”

少年忽然道:“我喝不起。”

他居然会说出这么样一句话来,李小欢连眼角的皱纹里都有了笑意,但他并没有笑出来,却柔声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

少年道:“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也绝不喝……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吗?”

李小欢道:“够清楚了”

少年道:“好,你走吧。”

李小欢沉默了很久!忽然一笑,道:“好,我走,但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么?”

少年瞪了他一眼,道:“好,我请你。”

李小欢大笑着,马车已急驶而去,渐渐又瞧不见那少年的人影了,李小欢笑着道:“你可曾见过如此奇怪的少年么?我本来以为他必定已饱经沧桑,谁知他说来话却那么天真,那么老实。”

赶车的那虬髯大汉淡淡道:“他只不过是个倔强的孩子而已。”

李小欢道:“你可瞧见他腰带上插着的那柄剑么?”

虬髯大汉目中也有了笑意,道:“那也能算是一柄剑么?”

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鄂,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变柄了。

虬髯大汉含笑接着道:“依我看来,那也只不过是个小孩子的玩具而已。”

他们不知道站在头上的林晨此时心里巳经笑爆了,本来林晨在云头上正看着下面人们的忙碌的时侯沒想到却让他看见了这么好玩的一幕,他心里也清楚那富家公子哥在干麻了。

这次李小欢非但没有笑,反而叹了口气,喃喃道:“依我看来,这玩具却危险得很,还是莫要去玩它的好。”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蜡蜡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李小欢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连一张空铺都没有了,但他一点儿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这世上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所以他就先在饭铺里找了张角落里的桌子,要了壶酒,慢慢地喝着。

他酒喝得并不快,但却可以不停地喝几天几夜。他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咳嗽,天已渐渐地黑了。

那虬髯大汉以走了进来,站在他身后,道:“南面的上房已空出来了,也已打扫干净,少爷随时都可以休息。”

李小欢象是早已知道他一定会将这件事办好似的,只点了点头,过了半晌,那虬髯大汉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象是刚从口外押镖回来。”

李小欢道:“哦!押镖的是谁?”

虬髯大汉道:“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小欢皱眉,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他嘴里虽在和后面的人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前面那掩着棉布帘子的门,仿佛在等着什么人似的。

虬髯大汉道:“那孩子的脚程不快,只怕要等到起更时才能赶到这里。”

李小欢笑了笑,道:“我看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肯浪费体力而已,你看见过一匹狼在雪地上走路么?假如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它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虬髯大汉也笑了,道:“但那孩子却并不是一匹狼。”

李小欢不再说什么,因为这时他又咳嗽起来。

然后,他就看到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那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象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李小欢认得那紫红脸的胖子就是‘急风剑’,但却似不愿被对方认出他,于是他就又低下头雕他的人像。

幸好诸葛雷到了这小镇之后,根本就没有正眼瞧过人,他们很快地要来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如云,大声地笑着:“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另一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第二人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诸葛雷举杯大笑,但是他的笑声忽然停顿了,他只见那厚厚的棉布帘子忽然被风卷起。

两条人影,象是雪片般被风吹了起来。

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乎长得同样型状,同样高矮。

大家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见到他们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已不觉瞧得眼睛发直了。

只有李小欢的眼睛,却一向在瞪着门外,因为方才门帘被吹起的时候,他已瞧见那孤独的少年。

那少年就站在门外,而且象是已站了很久,就正如一匹孤独的野狼似的,虽然留恋着门里的温暖,却又畏惧那耀眼的火光,所以他既舍不得走开,却又不敢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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