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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要当英雄

朝阳的光芒挥洒在大地上,厚厚的雪花为这片世界披上一层银色的盛装,空气中漂浮着一种寒胎树所散发出的独有清香。几只白斑雀在屋顶上唧唧喳喳的嬉笑玩闹,袅袅炊烟随着微风摆动自己的身姿。这里是不灭帝国布林马尔雪原带上一个不起眼的小镇,一个安宁而祥和的小镇。

“臭小子,你又要去当英雄么?”小镇出口的一快巨石边,一位胡子花白却身体硬朗的老者对着不远处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急切的喊道。

“放心吧,老爹。等我成为英雄了一定回来接您去城里享福。”少年擦了擦鼻涕,露出一嘴小白牙,嬉笑着说出自己的豪言壮语。

“臭小子,这个月你已经是第五次说要去当英雄了。人要立长志,不要常立志。乖乖跟我回家,不要再做什么当英雄的梦了,该死的骑士小说。”老者显然认为这只是孩子一时的突发奇想,再加上一本骑士小说诱惑的。此刻之所以会出现这幅场景,完全是那天自己为了图清净,用一本骑士小说把孩子打发了的后果。看着前方孩子那天真无邪,又显得有点没心没肺的笑容,老者诱导道:“你现在还小,等你再长两岁就去给丹尼大师做学徒,大师是远近闻名的药剂师,不光人很善良,而且很有钱。等你做个几年学徒,好好干,到时候一定能讨到一个称心如意的老婆。”

听了老者的话,少年撇撇嘴,扬起下巴大声喊道:“我将来要讨帝国公主做老婆。倒是老爹你,一大把年纪了还孤身一人,不如多攒些钱娶个老婆吧。”

听了少年的话,老爹显然有些脸红,接着有些气急败坏道:“臭小子,你还有脸说,要不是为了养你,老爹我早就娶个七八房老婆了。”

“不是吧老爹?”少年瞪大眼睛,仿佛听到了世界上最大的笑话

“怎么不是,你难道在怀疑我?”老者涨红了脸,睁大眼睛瞪着少年大声反驳。却紧接着又把目光转移到远处的山上,有些言不由衷道:“你老爹我当年也是英俊潇洒、年少多金。”

“您今年已经六十六岁了,这样一算收养我的时候就已经五十五了。五十五岁还没娶到老婆,不是老光棍还是什么。”少年翻了翻白眼,毫不留情的直接揭了老者的老底。

老者显然已经不想在继续这无意义的对话,转着眼珠,思考片刻后对少年问道:“这次你确定要成为英雄,并保证能坚持下去?”

“我确定!我保证!”少年听到老者口风有些松动,连忙笑嘻嘻的举手保证,一嘴小白牙大有让整个雪之国度都为之黯然失色的苗头。

“那你就去做英雄吧,晚饭想吃什么?”

“我想吃隔壁玛丽婶婶店里卖的烤鸡,微辣的。”

“那晚上咱们就吃烤鸡。要做英雄就快去吧,记得别等到天黑以后才回来。”

“嗯。知道啦!那我出发啦!”少年听到老者对于晚饭的承诺后,眉开眼笑的拎起包,沿着小路向远方一蹦一跳的跑去。

老者渐渐收起了笑容,遥望着那慢慢远去的背影,眼中充满着不舍和疼爱。许久,待那少年的身影完全淡出视线后,老者才缓缓收回目光向着镇内步履蹒跚的走去,同时自言自语道:“命运的车轮,可不是我一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人家能推动的,年轻人也该出出力了。雷哲,千万别死啊!可惜我的时间不多了......”

随着老者的声音慢慢变淡,他所踩出的脚印以及身形也慢慢化为虚形。走出十几步后,便完全消失在冷彻的空气中。

在离小镇不远的一处土丘下,雷哲一边赶路一边捧着那本能指导他成为英雄的名为“宋·吉诃德”的骑士小说,印证着自己的出门装。

书中说,水、食物和火种是旅途中必不可少的的东西。雷哲的包内装着几张又干又硬几乎没有一点水分的烤饼和两片咸咸的熏肉干。这些东西如果节省点足够他吃上一个多星期。水源方面的问题雷哲从来没想过,偌大的雪原带哪里都有厚厚的积雪,反倒是带了水囊,恐怕不用多长时间就会冻成坚硬的冰坨。而火种更不在雷哲考虑范围内,老爹曾经反复告诫过他:小孩子玩火会尿床的.

书中说,出门前把家里的宝贝,什么神器圣器大把的金币最好一股脑的都带上,出人头地全指望这些打根基。

神器圣器是什么,雷哲完全没有概念,但想来应该是贵重的、坚固的、能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东西。万般无奈,他只得把家里最珍贵的平底锅塞进衣服后领里,并庆幸因为冬天穿得厚,老爹找他回家时,并没有发现他背上的异样。

金币。仅仅是这个词,对雷哲来说也是一种绝大的诱惑。令人遗憾的是,虽然他很向往金币,但这些年却从未见到过金币长什么样子。小镇上的交易以铜板为主,只有少量的“大宗”买卖才会涉猎到银币。听说镇上的老财主哈特老爷手里有几枚金币,那是老财主年轻时去外面做生意赚来的,现在似乎已经成为了传家宝。而雷哲身上只揣了不到六十个铜板,这已经是一个贪吃的孩子十一年来所有的积蓄。

书中说,所有东西都准备齐全后,就要出发去寻找先代英雄们的遗物或是绝世重宝。当然,也可能是在旅途中,忽然从天上掉下来一个胡子能垂到地下、脸上的皱纹可能也会垂到地下的老头。老头会笑眯眯的要收你为徒。运气好的话,还会许诺种种好处,并把自己的孙女或是外孙女半卖半送的推给自己。

相比于找遗物和绝世重宝,雷哲觉得天降老头可能更实际些,再好的宝贝也不如有人能教自己成为英雄更实在。况且,等老头死后,留给自己的那些东西,不见得会比绝世重宝差多少。而书中所说的什么孙女和外孙女,雷哲完全提不起兴趣。他的目标是讨帝国公主做老婆,现在还不大看得上那些小家碧玉。

书上还说,每个英雄幼年的时候,都会有一个除他之外,任何人都不知道的秘密。并且这个秘密在将来会有很大用处。

这是雷哲最得意的地方,因为他有三个秘密。

第一,要讨帝国公主做老婆。虽说这个秘密小镇上人尽皆知,但雷哲还是把它放在第一位。

第二,离开家的时候,雷哲顺手把老爹的宝贝偷了出来。老爹的宝贝是一卷名为“伪·召唤术”的卷轴。

虽然不太明白为什么要在前面加上一个“伪”字,但用老爹的话来说,这可是一件比神器还要厉害的神器。传说这卷卷轴是用一棵树龄在一万年左右的世界树嫩叶直接裁压而成。书写符文所用的颜料,均是上位神魔的血液。为了制作阵核,仅仅顶级宝石就消耗了数百吨。卷轴制作完毕后,神魔两族为了争夺其所有权,双双倾巢而出,在人界打了两千多年的战争,神魔时代便是由此而来的。最后,在大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老爹的太太太太太爷爷挺身而出、力挽狂澜,以一己之力赶跑了神魔二族。而这卷卷轴就落在了老爹的太太太太太爷爷手里,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后被老爹的父亲传给了老爹。

这段传说听起来漏洞百出,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老爹在吹牛。可雷哲觉得,老爹还是有百分之一的概率是可信的。而这卷轴虽说被老爹吹得天花乱坠,即使仅仅能发挥出传说中百分之一的威力,那也足够他成就不世伟业的。一句话:想屠龙,全靠它。

相较于前两个不靠谱的秘密,雷哲的第三个秘密才是他觉得自己能成为英雄的凭证:特种能力。

他能够从手上发射一束能量破坏目标物体。这种能量通过与骑士小说中斗气或是魔法相比较,性质完全不同。这也是雷哲最近热衷于骑士小说的原因之一。

暖阳新升不久便躲进厚厚的云层中,天空慢慢飘起了雪花,寒胎树的清香也被凛冽刺骨的寒风带走。雷哲收起书,从包内取出打着补丁的棉帽戴在头上。接着,又从地上捡起一节枯枝,沿着道路两旁一边乱捅一气,一边慢慢赶路,生怕错过路边某个通着古代宝藏的洞穴入口。

雪原的上午,在孩子的好奇心和探索欲中转瞬即逝。一眨眼便到了中午。

雪越下越大,雷哲虽然早早的就拉起立领,把双手缩进袖子内,但依然觉得寒风始终在颈部和双臂上肆虐不止。

终于,雷哲不想再忍受这该死而恶劣的天气,早上的信誓旦旦也被他远远地抛到九霄云外。不快的闷哼一声,已经被磨平雄心的小英雄,气呼呼的转过身向家的方向走去。

傍晚,望着眼前灯火通明的小镇,雷哲心里“咯噔”一声,暗道:“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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