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回老宅吃晚饭的时候,洛红的嘴角依然挂着一丝的微笑,侍女不住的看着她,想问什么却始终没有开口,只有轻轻的把饭菜放在松木桌子上。洛红左手撑着头,看着这些饭菜发呆,右手拿着筷子却只是悬在半空中,偶尔的动动,却没去碰桌子上的任何一道菜。“啊哈,小洛儿,今天遇到什么开心的事了,讲来给大爷听听”邻座传来了玄武逸尘放肆的笑声,洛红显然吓了一跳,一脸警觉的看着他“什么事?”“哎呦,那么严肃干嘛,从小到大我就没见你笑过,刚刚你笑的样子很漂亮啊,来再给爷笑一个”玄武逸尘看着洛红坏笑道,咚——玄武逸尘顿时随着椅子脚的抬起往后一躺,跟大地来了个亲密的背靠背“啊——疼死我啦,你怎么可以这么暴力啊,”玄武逸尘立刻像跟个翻了壳的乌龟一样,手脚在空中乱舞着,一个后翻跟才站了起来,杂乱的头发就随意的搭在面前,他赶紧理了理自己的发型,把自己的刘海甩了甩,整了整自己的衣服,扶起了椅子,又重新坐到了桌子的前面,翘起了二郎腿“绛雪,给本公子来碗饭,本公子肚子饿了”说完,侍女便端来了一碗青玉田珠米饭放在了玄武逸尘的面前,玄武逸尘看了看洛红,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慢慢的吃着,她也不看着自己,却也不盯着饭菜了。玄武逸尘觉得无趣了些“怎么每次跟你说话,你都不理人啊,哎,你知道吗,稻禾给我扎了个稻草人,老可爱了,你看”玄武逸尘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稻草人,乍一看却不像是稻草做的,跟真正的人一样比例,只是小了很多,最让人惊奇的是稻草人的外皮摸上去居然很光滑水嫩,跟真人的皮肤一样,稻草人扎的很像洛红尤其是那一头红色的头发,“这层外皮是真正的人皮哦,你摸摸,我跟你说,这可是我花了很长时间才跟那小子要来的,我还特意去找了一个处女的皮来他才给做的”说着玄武逸尘自豪的把稻草人放在了洛红的面前晃了晃,可洛红却当做什么也没看见,吃完了饭漱了嘴擦了擦手起了身头也不回的走上了楼梯。
沐浴完了,洛红穿着红色的玉蚕丝睡袍走进了房间,头发上滴下的水珠沿着她的脚步一直滚到了房间,腰带的束缚更是体现出她的凹凸身材,她没有穿鞋子,直接赤着脚走进了房间,只是手上还一直带着那黑色手套,玄武逸尘无聊的躺在她的大床上,她怎么老不理我呢,说什么她都不睬,哎,这可怎么办呢,洛红才一走进房间就看到了躺在她床上的玄武逸尘,她不禁火冒三丈,脱下了右手的手套,顿时从白白嫩嫩的指尖射出了五条红色的血线,只见红色的血线像蛇一样缠绕在了玄武逸尘的身上,洛红把手腕一提,玄武逸尘整个人都被抛在了半空中,随着咚——的一声,他立刻从半空中被扔到了地上,只是手脚都不得动弹,而此时身上的血线也已消失不见,“哎呦妈呀,我可爱又帅气的脸啊,疼死我了啊,小洛儿,不用这么狠心吧”,洛红又弹了弹手指,顿时又有几个血针从指尖射了出去向玄武逸尘身上招呼了,这下玄武逸尘变聪明了,一个熊滚雪躲了开去,而在原来他躺的地方却连一个针眼都找不到“啊——姑奶奶,我知道错了,你不用来真的吧,我走我走我走还不行嘛”嗖——的一声便从窗户跳了出去消失在了夜空中。
洛红依旧带上了手套,坐到了床边,她知道从小到大只有玄武逸尘陪她玩,虽然玄武逸尘跟每个人都玩的很好,可对她来说她却只有玄武逸尘一个朋友,虽然他们的身份差了很多,玄武逸尘是皇室贵族,他是因为喜欢杀人才当了杀手,当然这一点其他人并不知道,她唯一想不通的也就是这一点,她并不喜欢杀人,只是为了父尊大人的称赞才一次又一次的举起了屠杀的魔爪,她讨厌血的颜色,却又喜欢红色,她觉得红色是心的颜色。曾经她问起玄武逸尘为什么当杀手的时候,一向嬉皮笑脸的他却沉默不语,或许他也有他不得已的理由吧,洛红心想,可自从那一次两个人一起执行任务的时候,目标最后痛苦的死在了玄武逸尘的乐声中,玄武逸尘深深的笑意却刺痛了洛红的眼睛,她从此便不再理他,因为在他的身上她似乎看到了死神的身影。算了,不想了,洛红便直接躺在了床上,闭上了眼睛,白天在海边的情景又一次展现在她的眼前,她回想着那个男孩气坏的样子,不禁的笑了笑,雍郁苏,有趣!
沿着东南山脉一直往南到北冥城南北河的山河交接处,有一座山叫终南山,这座山与西南山脉的山河交接处的漱溪山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大门,矗立在大河的两边,悬崖峭壁,山脚下有一小块河流冲击平原,在这里住着十来户人家,都以打渔捕猎为生,越到山口水流就越湍急,人们称这南北大河为文音河,东西走向的河称为武韵河,两条河的源头皆来自于西北山脉,可最后却是一条河入南海,一条河入东海,而雍郁苏的家便在这河流的入海口,终南山山北脚下。从小他的母亲便去世了,只有父亲把他抚养长大,当他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就跟着父亲上山打猎,村里人都以捕鱼为生,只有他家是以打猎为生,因为父亲说住在河里的是北冥城的守护神,不能伤害守护神的子民,否则河神会发大水,淹了村子,雍郁苏不知道父亲说的是不是真的,反正他也从没见过河神发大水,甚至于连河神的存在他都觉得是一个问号。他不喜欢山,也不喜欢水,他喜欢天空,他从小就特别向往蓝蓝的一望无际的天空,他不止一次的幻想过跟鸟儿一样自由自在的在天空中飞翔,想象着天上的神仙住在云岛里,他曾听过村里的老人讲云岛上的故事,老人们说在北冥国的最北方是冥海,在冥海上的某一个小岛便是云岛的入口,因为那里有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只有北冥国飞的最快的鸟儿才有可能飞到那座山顶。雍郁苏很羡慕那飞的最快的鸟儿,老人们说那种鸟儿叫血燕,那是一种比朱燕还要快上几倍的鸟儿,只不过那是传说的中鸟儿,没有人能抓的住它,所以也没有人见过它,而如果人类能练得了那么快的飞行速度,才有可能到云岛上去。可没有人教他怎么像鸟儿飞行,为此雍郁苏曾经郁闷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在他7岁的那一年,有一天他独自一个人在山上玩,突然间一个人从山上滚了下来,身上满是血,雍郁苏吓坏了,满身是血的动物他见过不少,可满身是血的人却从来没见过,他想赶紧跑回去喊他的父亲,可一看那人似乎快要死了,于是那一刻他便立刻打消了念头,还是救人要紧,他立马找来了能够止血的药草,费尽了力气才翻开了那个血人的身子,看到了伤口,在肚子上被人狠狠的刺了一刀,他赶紧把药草嚼碎了涂在了伤口上,这是经常打猎的人们用来涂伤口的药草,野兽们受伤的时候也会嚼这些药草,想来应该有效,雍郁苏担心还不够,又满满的塞了药草在他的嘴里,可那个人还是一直昏迷不醒,眼见着天快黑了,他知道到了夜晚可能这个人就算不死也会被野兽给吃掉,这里只有离一个地方比较近,可他又犹豫了,那个地方只有他一个人知道,那是他的“练武之地”应不应该把人拖到那儿呢,雍郁苏纠结着,“咳咳”突然那个人醒了,吐出了满嘴的药草,刚想说什么,只见雍郁苏一甩头看着他“算了,我带你去我的秘密基地,不过你不可以告诉别人哦!”说完,就准备拖着他去,可他实在太小了,根本就拖不动这个大人,这可怎么办呢,这下雍郁苏着了急了,突然不远处的山顶上似乎传来了人的说话声,刚刚那个还躺在地上的血人立刻挣扎了起来了,雍郁苏赶紧扶住了他,带着他去了自己的秘密基地,而那个血人却还一边挪着步,一边用脚蹭掉了自己的血迹,顺便掩盖血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