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二楼靠窗的镜子前,洛红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良久,“大小姐,饭菜已经准备好了”侍女轻声的提醒道,她这才眨了眨眼睛回道:“知道了”。可回过头又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觉得镜子里的她越来越陌生,她本是一个孤儿,就在快饿死的时候,她的父尊救了她,送到了义养堂,后来偶然的一次机会,他的父尊带她到了一所豪华的城堡里,当时她才5岁,从此她开始学习各种能置人于死地的方法,下毒,暗杀,借刀杀人……同时学会了冷血,她一心想报答父尊的救命之恩,因此对于父尊派下的任务没有完成不了的,就连去刺杀六毓国的皇世子时她也从没在意自己会不会命丧他乡,她只知道在她每次完成任务的时候,父尊大人会慈祥的抚摸着她的红色头发称赞道:真不愧是我的好女儿,为父没看错人。是的,她有一头血红色的头发,每一根头发在太阳的照射下就像一根根血丝,神州大陆的人们拥有不同颜色的头发,可这么像血丝的头发却是不多见,因此,每当她出门的时候都会带上假发,同时还有人皮面具,说不定带上面具的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吧,洛红心里想着,可还是放弃了去拉开装着假发和假面的抽屉,今天她不想伪装。
她慢慢的走下了楼梯,来到了餐桌前,侍女端着饭菜过来了,看到了她没有装扮的样子稍稍楞了一下“大小姐,您还没有梳妆”。“嗯”然后夹起了她最喜欢的血耳菜,放在了饭上面,顿时白色米粒被血耳菜染成了鲜血色的红珠子,真漂亮,侍女没有再说什么,只有退了出去。吃完了饭,洛红换了一身普通的便装,红色的锦袍配上红纱外袍,扎起了一个马尾辫,只有手套依然是黑色的,随后便拿了一本《离殇集》走出了老宅,沿着老宅的门口的路,往东南山方向走去。东南山的另外一面便是大海,可山离老宅还有一片森林,洛红原本想飞跃过去,可又突然改变了主意,她想尝试走很长一段路的滋味。于是她一深一浅的走在了森林中,不时的有鸟儿飞过,她也曾一阵紧张,可后来发现并没有什么,这座森林显然没有外人进入,路上的荆棘杂草茂密,有时都无路可走,洛红拾起了一根木棍用来驱赶虫蚁蛇类。不知过了多长的时间,洛红终于看到了东南山的山脚,快到森林的边缘时,突然她提起了所有的警觉性,多年的杀手经验告诉她附近有人在,离她有不到30米的距离,并且还在不断的靠近,立刻扔掉了木棍,飞到了一棵枝叶茂密的树上去,隐身于繁密的枝叶下,洛红确认自己不会被人发觉,她再一次左右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这时还没有人,可那种感觉却越来越近,扑楞扑楞,一只燕子飞过她前面一棵树,难道只是一只燕子吗?洛红对自己的感觉产生了一丝怀疑,可顿时又发觉了过来,不对是人的气息,就在她确认了之后,一个身影飞快的从自己前面一棵树掠过,追赶着燕子的行迹。洛红心里思衬道:这人追燕子干嘛,还在这深山老林里,算了,还是少管闲事了,去看看海吧。可身子却不由自主的跟着那个身影掠了过去,跟燕子比速度嘛,还挺好玩的,只是好久没玩了。洛红立刻跟了上去,就在离那个身影不远的地方她又停了下来,看了看情形,眼看着那个身影飞的再远点了她才又继续跟了上去,眼见到了森林的边缘,燕子到了更高的天空,震动着翅膀想飞的更远,那个身影却借着树枝的力一跃而上抓住了燕子,洛红轻声叫了一声好,那个身影却回到了地上,继而向着山顶飞过去,看着他快飞到了山顶,洛红也施展了自己的轻功跟了上去,到了山顶的地方,她先附在了绝壁上看着山顶的地势,当看到刚刚那个身影正站在海边看着大海背对着她时,她松了口气,随后便跃上了山顶。
东南山的西北面是绝壁,能够从绝壁上飞到东南面看海看来我的轻功又有所增长了,而且刚刚还抓住了北冥国最快的飞燕,朱燕,哈哈哈哈呵呵呵呵……雍郁苏站在海边一会儿偷笑着,一会儿仰天大笑,手上抓着挣扎的燕子。都已经抓到燕子了,怎么还不放了,洛红越想越气,立刻从雍郁苏的背后跑了上来,扔下了手上的的书,扒开正在狂笑不已的神经病的手,燕子挣扎了一下就飞到了天空不见了踪影。雍郁苏一下子就愣住了,盯着这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野丫头,居然把他飞了几十里路才抓到的朱燕给放了“喂,你谁啊,干嘛放了我的朱燕,你知道这燕子有多贵吗,你知道我抓它飞了多久吗,你赔我燕子,你赔,你赔啊,毛丫头!”,洛红瞪了一眼雍郁苏“神经病!”随后就转身捡起了书,向不远处的一块樵石上走去,“神经病?你居然骂我是神经病,不是,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理”雍郁苏上前一把抓住洛红的手“你给我站住,想跑,没门,赔我燕子”雍郁苏向洛红摊出了左手,洛红才准备动手可转念一下还是不要杀无辜的人了,于是右手便抡起了书朝雍郁苏的头上砸去,趁着雍郁苏不注意的时候抽出了左手,才准备跑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手套被抓在雍郁苏的手里,她正准备伸手去抓手套却被雍郁苏一把藏到了身后,雍郁苏左手捂着额头,龇牙咧嘴的瞪着洛红“我去,我今儿个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碰上你这个扫把星,放了我的燕子不说,还打我,艾玛,打的还真用力,疼死我了”说着揉着额头“你赔我燕子,否则别想我把手套给你,要不是我娘临终前不让我打女人,我早动手了”说完伸出了左手跟洛红要燕子,洛红知道朱燕在北冥国是稀有动物,一只便能值几十两玄银,可现在她身上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要说真正值钱的也就只有那个手套了,那是用上好的墨蚕丝织成的,一副手套需要上万只墨蚕吐出的蚕丝织成,最起码价值五千两玄银,而眼前这个少年显然不知道这只手套的价值,他只当这是普通的手套只是对洛红比较重要而已,洛红并不想把手套给他,因为这是父尊大人在她第一次暗杀成功之后送给她的礼物,从此以后她就一直戴着,只有在杀人的时候才摘下,正当洛红考虑要不要杀了他时,雍郁苏却一把把手套往洛红的手上一扔“算了,看你这个样子,估计你也赔不起,只是下次别让我遇见你,真是扫把星,看见你真晦气”说完便转过身准备向东边飞去,“等一下”洛红突然觉得有点对不住这个男孩子,他大概比自己大一两岁吧“你是不是没钱用了?”雍郁苏回过头白了一眼洛红“废话,要是有钱用我还靠捕猎为生?”洛红想了想解开了绑在头上的红色发带“这个给你”,红色的头发立刻散了开来,在太阳的照耀下如此的鲜艳,雍郁苏顿时看呆了,洛红被看的不好意思,把脸别了过去,将发带塞在了雍郁苏的手中转身就走,雍郁苏立刻回过了神来“你这是什么意思?”“这是用上好的墨蚕丝织成的,够陪你一只朱燕了吧”雍郁苏又一次愣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贵的发带,仔细一摸感觉光滑的像水,他又低头抚摸了几次,享受着这柔滑的感觉,突然他回过神来“哎,我不要这个,咦?人呢”抬起头,眼前却一个人影都没看见,“我叫雍郁苏,你叫什么名字啊”他朝着南边的山路喊着,可只传来了他自己的回音,那个女孩却不见了踪影,“见鬼了,莫名其妙”,嘀咕着还是小心翼翼的把发带塞在了怀里,回想着那一头鲜艳的头发,扬起了嘴角。不远处的山石背后,洛红靠在那里手里拿着书看着大海,“雍郁苏,呵呵”,海边的浪花拍打着沙滩上银色的贝壳,不知几何,斜阳如血,发亦如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