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纪如风醒来了,他是被一匹马吵醒的,若他反应再不快点,只怕他已被踩成了肉饼。
他看到了那张纸条,纸条飞了起来,可那些字迹,他却看得清清楚楚。
青山宗有难,他必须赶回去。
此时,他头脑感到格外沉重,眼睛也特迷蒙,他拍了拍脑袋,才发现,昨晚中了迷药。他寻到昨晚王老三和李老二消失的小巷,可是空无一人,他又沿街摸索,找到小城丐帮的大本营,可是丐帮的弟子却告诉他,他们帮中没有这个人。
这里的人本就可怜,可怜人通常都顶老实,绝不像是说谎的人。
如此看来,王老三和李老二不过是个普通的乞丐,他们骗吃骗喝,欺骗了纪如风。也有可能,这两人有不可告人的阴谋。
但是纪如风已经没有时间去想,他已不能再想,他在饭馆买了一只鸡,啃着鸡肉就往青山走去。
路过一个熙熙攘攘的街道,他看到了一个乞丐,一个瘸腿小孩,他的腿就像是被钉在地上一样,已动弹不得,为什么每一个世代,都要有这样的可怜人?纪如风感到很不理解。
那小孩约摸九岁模样,邋里邋遢的破衣,头发盖下来,几乎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到一双可怜巴巴的眼睛。小孩手中拿着一只馒头,大声嚷道:“哥哥,我跟你换烤鸡。”
纪如风看见他很可怜,笑道:“好,我跟你换烤鸡。”他果然跟小孩交换了食物,路人看见,都说他是傻子。可纪如风却又对那小孩笑道:“咱俩都是可怜人呢,哈哈!”
小孩嚷着道:“哥哥,你一定要把我的馒头吃了,我也一定会把你的烤鸡吃了的。”
纪如风说道:“好!”他就走开了,离开小孩十丈之远,纪如风把馒头扔到了角落里,他并不是看不起小孩的馒头,而委实是因为他这人特讨厌吃馒头。
一个人活着本来就很无奈了,却还要做无奈的事情,岂不很悲哀?
一只小狗把那只馒头叼走了!
如果换做别的时候,纪如风一定会猜测这条狗是公狗还是母狗,可今天,他没有那个闲暇。他感慨道:“做一条狗真幸福,无论吃什么食物都是香的,就连吃屎也觉得很美味……”
他话还没有说完,背后就传来了那狗的惨叫声,他快步行至,俯身查看,那狗已吐血身亡了,馒头有毒。纪如风叹道:“看来做一条狗,也不见得是件好事。狗啊狗,但愿你来世投胎做个人吧。”
纪如风快步赶回去,那小孩已不见了踪影,但见地上一块布墨笔字写着:“青山路上,取你一命。”
纪如风笑道:“这字也写得太丑了点。”
这个人要杀他,他绝没有能力走回青山,这个人的目的很明显——阻止他回青山。
但是如果不提前把信息传达给师傅,那师傅就有可能死于非命。
这时候,他需要去找一个人,他的好朋友,好兄弟,李易冲,一个血气方刚的十五岁少年。
怡湘楼,名字很诱惑,但绝不是烟花女子的温室,它只是一座酒楼,纪如风从未来过这家酒楼,他一上楼,就兀自拿了两坛好酒,只因为他还不想死。
李易冲坐在他的面前,李易冲见纪如风不慌不忙的样子,伸长了脖子问道:“你不问我,最近去哪里了?”
纪如风看着他,挣扎着笑了笑:“我不用问,你就一定会告诉我的。”
李易冲又问:“你不想问我,都干了些什么事?”
纪如风道:“你还能干什么事?你这个冲动劲儿,一辈子都改不了。再这样下去,我纪如风就要变成武林公敌了。”纪如风没有说重复的话,因为他觉得一个人总说重复的话,实在太过无趣。
李易冲露出狡猾的微笑:“我冒充你的姓名,救了四百个女人,打伤了七百多人,你应该感谢我。”
纪如风又笑了:“是的,我该感谢你,你迟早有一天要把我送进监狱。”
李易冲又道:“你若进了监狱,我陪你。”
纪如风道:“监狱里没有酒,没有酒的时候,身边有个男人,别人总是会说闲话的。这几天,你到底干了什么轰动天地的事?”
李易冲哈哈大笑,往口中倒了一杯酒。他滔滔不绝地道:“也许你不知道,我做了一件怪事,也遇见了一个怪人。长安街大米店黄子旭黄老板,是个移情别恋的人,是个酒色生香的色徒,他的老婆空房了三年,曾一度闹得快要自杀,只可惜她胆子太小了,一个人胆子小,命自然活得比别人久。我本想一刀把黄子旭杀了的,谁知老板娘竟然找到了我。你知道她找我,想干嘛吗?”
纪如风静静听着,李易冲忽然停顿下来,他觉得心里怪怪的,道:“她是不是在你面前脱光了衣服?”
李易冲大愕:“哈哈,纪如风,你果然聪明得很。是的,她在我面前脱光了衣服。一个男人看到一个赤身女人,能不动心吗?所以我动心了,我答应了她的请求,我答应不杀她的丈夫。她穿好了衣服,她说:‘等我丈夫死了,我就把身体给你。要不,我担心,你总有一天会把我丈夫杀了的。’我愣住了,我狠狠抽打了一巴掌自己的脸,我觉得自己简直就不能算个男人。
“那时,我已握住了刀柄,我在心里说:‘若她委身给我,我就把她杀了。’我没有想到,她是那么一个神圣的女人。我噗通跪倒在地,厉声道:‘老板娘,从此以后,你可以差遣我做任何事。’然后,我就向黄子旭发出了挑战书。我对他说,我要在两天内把他杀死。可是第一次挑战,才交手两百招,我就输给了黄子旭。真没想到,他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可是我说的期限是两天,两天未过,我就还有机会杀他。于是我到棺材店买了一只棺材,你知道我买棺材干嘛吗?”
纪如风笑了:“你既然要杀黄子旭,棺材当然是买给他啦。”
李易冲忽然又笑了笑:“好,说得好。可是,你只说对了一半。我买棺材,当然是自己用,我自己睡进棺材里,叫棺材店的老板把盖子盖上,钉子钉稳了,然后抬着我去见黄子旭。这几个棺材店的伙计都很听话,别人若是给了钱我,我也会很听话的。钱是很有用的东西,它可以叫你张嘴,也可以叫你闭嘴。黄子旭问那些伙计,棺材哪里来的。那些伙计回答说,李易冲送的。黄子旭再问别的话,他们闭嘴了。
“我躺在棺材里,闷得很。那种感觉,简直就像置身地狱一般。我在里面一动不动,就算我想动,也动不了,我一直在等待,黄子旭什么时候打开棺材。他的老婆失踪了,他此刻也紧张得很,他店里只有他一个人,我敢确定,他一定会认为棺材里装的是他老婆,他会打开来看的。但他并没有马上打开。
“过了一夜,我发觉棺材开始摇晃了。可我也并不在意,因为这段时间,黄子旭一直都惶惶不安地捶打棺材,尽说一些肉麻的情话。我只当黄子旭嘴巴累了,懒得再说,一个人生气起来,总是爱打东西的,连我也不例外。蓦然,我听到了噗一声,紧接着,我发现,棺材里进水了。糟糕,糟糕得要命,我刚才只顾胡思乱想,没想过他会把棺材投进河里。我左右捶打,棺材竟然不破,我憋得太久了,力气也有所下降,最可恶的是,我竟然要了最好的棺材,铁质的棺材,我想,我完蛋了。忽然之间,棺材的盖子打开了,我看到了一张黝黑的脸,黄子旭。
“可我泡水太久,氧气欠缺,早就全身乏力,哪里还能杀他。他趁此机会,一手夺过了我手中那把剑,他愕然了,那是一把断剑,只能伤人不能杀人的断剑,我以为他要杀我,也开始运起了内功。谁知他一刀扎入了自己的胸膛,沉声道:‘这场赌局,我输了。’我问他:‘你要不要看医师?’他说:‘这点伤算不了什么?’我说:‘当然,这点伤放点金创药就好了。我说的是你的脑袋,要不要看一下?’他说:‘不用,一个男人若还爱他的老婆,就该学会克制。人活着本来就有无穷的欲望,若每个人都如此释放欲望,这世界还让不让人活?’”
纪如风哈哈大笑,嘴里的酒一下喷到了李易冲脸上,他道:“我看你们两个都应该看医师。”
李易冲点点头,揉了揉鼻子:“所以我愣住了,我说:‘黄老板,告辞了,我得去看看医师。’我在城北找到一个医师,医师说:‘你没病,好得很,不信你挑三十桶水看看。’就这样,我替他挑了三十桶水。”
纪如风又忍不住笑:“你本来没病的,被他这么一看,也变成半个疯子了。”
李易冲拿毛巾擦了擦脸上的酒水,又说道:“我扛完三十桶水之后,问医师:‘我可以走了么?’医师笑道:‘得开点药,你病得还算轻,吃几天药就好了。’我又问:‘你又说我没病?’医师说:‘你身体没病,但你心里却有病。’我问:‘什么病?’医师说:‘疯病!’我愣了,医师笑了:‘年轻人,疯了才好啊。疯了什么都不用烦恼了。一个人若还能装疯扮傻,那他一定是个少年。像我这样的男人,虽然没有疯,却干着疯人的事。我老婆总说我不行,每天要我扛十桶水,锻炼锻炼。我装疯扮傻一次都不成,一装疯,晚上我肚子就要打架。今天你帮我提了水,我可得好好感谢你才行。’我笑了,我连药都没有拿,迅速飞出窗外,把那三十桶水全部倒掉,头也不转地溜走了。我知道,我没有病,是医师有病。”
纪如风听到这,又捧腹大笑:“哈哈……有趣,有趣极了。”
他们停顿了片刻,继续酗酒。
过了一会,李易冲忽然问道:“你觉得黄子旭会浪子回头吗?”
纪如风道:“如果说爱情是万能的东西,那么只有在你拥有她之前,才是万能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老婆要偷汉子,本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一个人若口渴了,想喝水,一个人上了酒瘾想喝酒,本就无可避免。若一个男人想永远爱一个女人,最好的方式就是永远别得到她,一次都不行。”
“所以,你觉得黄子旭以后还会偷情的?”李易冲略有失望。
纪如风道:“对。也许他不会再偷情,但也绝不会爱他老婆像以往那么深了。”
李易冲叹了口气:“那世界岂不是充满了悲哀?”
纪如风点点头:“本来世界就充满了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