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浩土广袤无垠,但要是算起每天死人最多的地方,拜草莽山脉所赐,青石镇这个小小的镇子绝对可以排在前三!
草莽山脉绵延数千里,山脉里杳无人迹,古木参天。如今的修真门派中正道昌盛,许多精怪邪物被修士们杀的杀,收的收,无处逃遁,都远避到了无人的深山中,像草莽山脉这样的地方,幽深而险恶,自然成了这些东西首选的安家之所。
砍头的买卖有人做,赔本的买卖无人做,草莽山脉中的精怪虽然凶残,但他们身上不乏宝贝,所以青石镇便成了来山脉中探险的人们的落脚点,除了青石镇外,离草莽山脉入口最近的一个城镇也在三十里以外了。
在青石镇上,因为见识得太多,连三岁的小孩都敢在死人旁边睡觉,各种奇特的死法也都能在这里见到,只从镇上的商铺分布上就能看出一些端倪。
除了酒楼、客栈等常见的商铺外,青石镇上的棺材铺、寿衣铺、药铺、武器铺都比别处至少要多出十几倍,而且都生意兴隆。
在二十多家武器铺中,最出名的是‘锻金堂’,但是在镇上住的久的人都知道,这里最实用也最耐用的武器却是出自一家叫‘孙家铁铺’的,坐落在一条小巷子里,并不怎么起眼的武器铺。
武器是用来杀敌保命的,武器上不需要镶金镶玉,只需要关键时刻能够出其不意地致人于死地,所以武器越不显眼越好,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并不多。
于明阳很明白,所以他没有去武器琳琅满目的锻金堂,而是去了孙家铁铺。
铁铺的老板是个七十三岁的老头,他虽然精通于制作武器,但他却显然不太会做生意,因为他打造的武器都太耐用,所以他的主顾很久才来一次,于明阳到铁铺的时候,没有看到其他客人。
“孙老伯,我听说你这的武器最好,今天特地来见识见识。”
于明阳推开铁铺那扇几乎像老孙一样老的门板,对里面正在打铁的老人说道。
老孙转头扫了于明阳一眼,又继续打着铁,道:“小滑头别拍我的马屁,我做的东西是要人命的,不是给人见识的,你要见识,得拿出银子来。我认得你是卖药的小子,最近又发了不少死人财吧。”
于明阳尴尬地摇了摇头,走进去道:“银子我是有的,就怕你没有让我满意的东西,另外我虽然喜欢赚死人的钱,却不杀人,你自己也说了,你的东西可是要人命的!”
老孙放下火钳,拿出一把看去没什么光泽,但却十分有坚实感的乌青色短刀,道:“看看这把刀,用了十八斤铁锻打了十次,现在只有一斤八两重了,但我可以保证,除了我自己做的刀以外,没有别的刀剑可以在它上面砍出一道印子来!”
看着于明阳接过刀掂量着,老孙又道:“我的东西虽然是要命的,但我打它出来却是为了给人保命的,别人要拿去杀人,那是别人的事,小滑头你今天来买武器,是想拿去杀人还是保命?”
于明阳放下手里的刀,摇了摇头,道:“那得看情况,该杀人时就杀人,人要杀我时就拿它保命。这刀有点重,还有没有别的?”
老孙树根一样的粗糙老手,又从武器架下拿出一把匕首,在身前的围裙上擦了擦,道:“只要你捅对了地方,血流如泉涌,神仙也救不活。”
一眼看到匕首上那三道带着锯齿的放血槽,于明阳知道老孙的话绝不夸张,但他还是摇了摇头。
又接连看过几样不同的武器后,于明阳都不满意,道:“有没有一种十分隐蔽,但关键时刻能发挥威力的东西?”
老孙浑浊的眼睛深深看了于明阳一眼,道:“没想到小滑头还挺懂的,我有一样东西,你要是能拿出八十两银子,我现在就带你去看。”
于明阳心中一动,八十两银子他是有的,但他却没想到老孙一开口竟然要这么多,一边十分肉疼拿这么多银子去买一件武器,另一边他又知道老孙既然开这么高的价,这武器必然不简单。
“孙老伯,这样吧,你先带我去看,只要值八十两,我一定要,我要是看不上,我白给你一两银子,怎么样?”
于明阳满以为老孙会很乐意,没想到老孙却又拿起了火钳,道:“那不行,你现在给我八十两,东西我不但带你去看,而且它就是你的了,你要是舍不得银子,那也没什么好看的。”
于明阳吞了一口口水,盯着老孙看了片刻,点头道:“好!”
从怀里掏出仅有的一张五十两的银票加上三十两的碎银子时,于明阳的手都在颤抖,但老孙却带他到屋里,拿出了一个看去像破靴子筒一样的东西。
于明阳心中升起一抹被宰了的感觉,老孙却不理睬他的眼神,道:“这是我们孙家独有的东西,要不是看你个小滑头年纪还小,要是太早死了未免可惜的话,你就算想买我还不卖呢。”
老孙抓起于明阳一只胳臂,将那个用猪皮做成的像一截靴筒样的东西套在他手臂上,又把他袖子拉下来将其遮住,眼中少见地有了几分得意,道:“怎么样,这很隐蔽吧?”
于明阳抬起手看了看,撇嘴道:“光隐蔽有什么用,我裤裆里那玩意也很隐蔽,可惜既不能防身也不能用来杀人。”
老孙面色一变,这个他很看重的东西却被于明阳如此调侃,他冷笑道:“你那玩意虽不能杀人,却能干更重要的事,将来你就知道了,现在我先教你这武器的用法。”
老孙搬来一个大麻包,里面装满了干草,他用两根绳子将麻包横着吊起来,道:“你把手往袖子里面缩一缩,然后手握起来,你的袖子里面有一个小铁环,用中指勾住,然后对着这麻包拉那个铁环。”
于明阳还在肉疼他那八十两银子,漫不经心地照做,忽然“嗖”的一声急响,眨眼间几十道银光一闪,麻包上赫然已经扎着数十根麦芒一般的针刺!
于明阳心中一喜,脱口而出道:“好东西,这是什么武器?”
老孙微笑道:“万紫千红芒!”
于明阳疑惑道:“万紫千红芒?你给它起得这名字?”
老孙摇头道:“名字是我们孙家的前人请人起的,这属于袖针一类的暗器,万紫是因为它淬的毒能让人全身肿胀发紫,千红是因为它入肉之处有一个红点,芒是说它如针芒一般入肉就会深钻!”
于明阳后背微微发凉,心中却很满意,老孙看出了他的满意,笑道:“针芒可是会用完的,一筒针芒三十两银子。而且用它对付别人时离得越近越好,超出四步以外就很难发挥作用,每用过一次,你就要重新装满针芒,拉紧机簧,不能连发!”
又在老孙这里买了一把匕首,于明阳这才走出铁铺,暗器是保命用的,八十两银子绝对不算少,但是用来买这样一件暗器,几乎就等同于用来买了一条命,这笔账于明阳还是很会算的,所以他现在一点也不心疼。
于明阳走在镇上,正想找一个便宜的落脚点去吃点东西,然后好好睡一觉。他打算明天跟一队人到草莽山脉中去历练一番,这时忽然有一个满脸胡茬的壮汉迎面走来,挡在他面前,一只手已经搭上了他的肩膀。
“嘿嘿,这不是卖药的于老板么?我听说你今天从一队武士那里赚了几百两银子?”壮汉挑着粗重的眉毛笑道。
于明阳皱了皱眉,这壮汉镇上人都叫他大龙,是镇上游手好闲的一把好手。要想游手好闲,首先要有银子,他没有什么正事做,所以只能从别人那里去要银子,而且他要别人的银子时大都很顺利,因为镇上人都知道,他本来是三龙,但大龙和二龙以及他们的手下,都被这个人能杀的杀,能收服的收服了,所以现在他是大龙。
于明阳眉头很快又舒展开,笑道:“原来是大龙哥,我一个卖小药的,一年都挣不来几百两银子,怎么可能一天就挣这么多?你听谁说的玩笑话?”
说这句话时,于明阳眼前闪过张老嘴那张笑脸。除了张老嘴以外,没有别人能把一件明显不可能的事说得让人信服。于明阳今天确实赚了几十两银子,但这已经是他近两年来收入最高的一天了,一天赚几百两却是他想都不敢想的。
大龙嘿嘿一笑,道:“你别管我听谁说的,我还知道你以往每天都至少赚一百两银子呢,咱们都是街坊,不借大哥一点花花,那你就实在太不够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