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马车自行停下,白公子也已跳下了车,于明阳还不知道已经到了目的地。因为现在天色还很早,甚至连傍晚都还没到,他想不到这辆马车竟能如此快。
他当然更想不到,一个人凭借两条腿懒洋洋地行走,为何还能走到这辆并不慢的马车前面?
眼前是一片山坡,但这山坡太过于平缓而广大,平缓到人可以像在平地上一样往坡顶奔跑,广大到一眼望不到边际,这倒更像是一座广袤平原,所以这个地方叫仙草原。
仙草原这个名字起得很朴实,但这里的风光却一点也不朴实。于明阳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美的景色,碧空万里之下,各色灵药繁茂的生长,风在原野上带起一阵阵波浪……
就像一个男人心底最难忘的女人一样,他只知道这女人很美,却无法形容她到底哪里美,怎样美?仙草原就给了于明阳这样的感觉,他现在只觉得这地方很美,但到底美在哪里,他却没有去想,就算想了也不一定想得出。
于明阳一时甚至都有点忘记了他此行的目的,他觉得任何人第一次到这个地方,一定都会被这种自然的美景所感动。但他回过头却发现,白公子虽然眼睛里也是很享受的神色,但他却并没有被这景色打动的样子,难道他并不是第一次到这里?
“从你在近仙集叫了马车上路那时,我就猜到你要来这里,却不知道你这样的人专程跑来这里干什么?难道只是为了瞻仰这景色?”白公子略带几分轻蔑道。
于明阳已经很有把握,这个白公子一定不简单,但他对白公子的态度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他本就是这样一个人,不会蔑视乞丐,也不去仰视王公贵族,他淡淡道:“我想做个修士,所以才来这里。”
白公子好像听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忽然夸张地笑道:“修士?你以为到这里就能成为修士了?那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而且要想加入这里也不简单,需要什么条件你知道吗?”
于明阳点了点头,目光四处望了望,道:“你知道的我也知道,就不劳你帮我费心了,只不过现在这里没有一个人,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找,这倒有点麻烦了。”
白公子却答非所问,道:“你知道灵药有多值钱吗?”
于明阳点头,他比任何人都知道灵药的贵重,青爷就是以灵药为食的,买灵药的银子都是他每天摆药摊挣来的,当家的当然知道柴米有多贵了。但他却不知道白公子为什么问这个,难道是想偷这里的灵药?
这地方四外无人,要想偷点灵药回去,倒真的好像一点也不难……
白公子似乎看出了于明阳对他的猜疑,却只是笑了笑,又问道:“灵药既然很值钱,他们把这么多灵药像野草一样栽在这里,却没人看守,你觉得修士都是傻子吗?”
于明阳不知道白公子到底想说什么,也没有问。
只见白公子说着话时,人已走到一片栽满着紫色灵药的药田边,竟是弯腰将一株长得很好的灵药连根拔了出来。他回头看了一眼于明阳的惊讶神情,轻轻一笑,竟又一手一株,连根拔出了两株灵药。
只不过眨眼的片刻,本来长得好好的灵药,竟被白公子连根拔起来十多株扔到了一边!
于明阳要是知道这片药田里的灵药已经长了三年多的话,只怕即便是不爱多嘴的他,也一定要忍不住破口大骂白公子暴殄天物了。
白公子拍了拍手上的泥,从怀里摸出一卷纱布,道:“你要是就这个样子去当修士,我劝你还是不要给‘修士’这两个字丢人了。本来按照你今天‘狗咬吕洞宾’的态度,我是不打算帮你重新包扎伤口的了,不过好歹我们也是一起来的,为了不叫你丢我的人,我还是勉为其难一次吧。”
白公子说着话,已经在开始拆于明阳肩上的‘马蜂窝’了,大龙的杰作确实不大体面,于明阳没有拒绝白公子。
他抬起胳膊配合着白公子,犹豫再三,还是忍不住好奇道:“你把人家的灵药拔出来干嘛?”
白公子白了于明阳一眼,道:“你刚才没有没有问我,为什么问你那两个问题,我还以为你知道原因了呢,原来你只不过是装作个闷葫芦,唉,为什么越蠢的人越不懂得‘不耻下问’呢?”
如果这世上只有一个人能随时随地奚落于明阳,而且还让他束手无策,难以出口应付的话,那这个人多半就是眼前这位白公子了。于明阳至今还没有遇到过像白公子这样,虽然夸夸奇谈得很没道理,但又好像底气很足的人,真不知道他的底气都是哪里来的?
白公子恨铁不成钢地叹着气,摇头道:“我拔那些灵药是为了帮你!你不是想找这个地方的管事人吗?”
于明阳心中一动,想起方才白公子问他的两个问题,便试探道:“你是说,灵药虽然很贵重,但这个地方却没有人看守,是因为只要有人偷了灵药,他们马上就能知道,所以你才拔出灵药,不用我去找他们,他们就会来找我?”
于明阳说到后半句时,几乎就要停住不说了,因为他觉得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但是白公子却点头道:“原来你还不是笨到家了嘛!这些地里都是有‘符阵’的,至于什么是‘符阵’,说了你也不懂,大概就是只要灵药被人拔掉,这地方的管事人马上就能知道!”
白公子已包扎好了于明阳的伤口,这个有点邋遢的少年手却很巧,于明阳的肩伤被包得很好,只可惜他的巧手却不愿把自己的脸洗干净一点。
于明阳目光扫向药田,他看不出哪里有什么所谓的符阵,心里也对白公子的话将信将疑,但随着白公子轻笑一声,对着远处天际扬了扬他清瘦的下巴,于明阳马上就相信了他!
于明阳这时才知道,修士原来不光是师父云半天所说的那样,只是可以飞来飞去,可以比常人活的更久。原来修士还有像‘符阵’这类玄妙的防盗之法,这倒很新鲜!
于明阳之所以现在就相信了白公子,是因为他已看到一道光芒自远方天际而来,其速度星驰电掣!眨眼之间,这道蓝色的刺眼光芒已经到了于明阳面前!
光芒渐渐敛去,放光的原来是把两尺多长的剑,这倒跟云半天以往所说的一样,修士法宝五花八门,但用剑者居多。
这剑的主人是个看去三十多岁的男人,他身材并不壮硕,只能算是普通,容貌中规中矩,看起来倒像是个老实人。只是他眼中却有种常人没有的神气,不是像于明阳的目光那样漆黑明亮,而是种让人看了不由地会觉得不可轻视,会忍不住偷偷提醒自己,这个人所说的每一个字,最好都认真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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