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的磨练都不会舒服,于明阳脸色发苦地蜷坐在马车一角,渐渐在颠簸中沉睡过去。等到车夫叫醒他时,因为他的睡姿实在太憋屈,屁股麻得就好像千万根针同时在刺他。
此时天已半黑了,马车停在一间小客栈门口。于明阳跳下车捶了捶酸麻的大腿,四处看了看。这地方是个比青石镇还要小的镇子,跟青石镇相比,这座集镇的街道简直冷清得不像话。倒是马车旁这家客栈里面已经掌起了灯,给这小镇增添了几分烟火气。
“这应该就是‘近仙集’了。”
于明阳说出这句话时,向来沉稳的他也忍不住心头一跳,因为过了这个镇子,再走不到三十里路,就要到他想去的地方了。
近仙集,并不是说这集镇的近旁有神仙,而是有一大片平缓的山坡,山坡上种满着灵药,而灵药在凡人的眼里就是仙草!因为只有修士才能将其炼制成丹药,普通人却是不行的。只因灵药里的灵气极易消散,稍有不慎,价值千金的灵药便会成了腐朽。
那片于明阳要去的山坡虽然距此还有近三十里,但相对于其他镇子,这座小集镇算是离那里最近的一个了,所以这个显然是给自己脸上贴金的镇名也起得无可厚非。
跟车夫结完了帐,于明阳刚想走进客栈去,却又被车夫叫住了,他这才记起,那位白公子现在还四平八稳地躺在马车里呢。
“白公子,我去吃饭了,你快起来吧。”
白公子刚睁开眼睛,生怕他再纠缠不休,于明阳忙径直回身走入了客栈里,可当他刚在里面坐定时,那位白公子也如影随形般揉着眼睛走了进来,坐在了另一张桌上,而且还跟小二要了菜谱,很是自然地点起了菜来。
“糖醋鱼唇”、“油爆大虾”、“醇酒青笋”、“清水鱼头……”
于明阳坐在旁边,听着白公子叫出的菜名,再看看他的架势,实在是自然得体、霸气外露,好像这些价值不菲的菜肴只不过是些窝头、酸菜罢了。若不是一个常吃这些名贵菜肴的人,就算能熟稔地念出这些菜名,也绝对做不出那副派头。
“难道他是个富家公子,故意扮作乞丐玩乐的?”于明阳心中暗自嘀咕了一句,正想给自己随便叫碗凉面的时候,白公子已点完了菜,向他笑道:“你怎么不过来坐下一起吃?难道是怕我再打你?”
于明阳略一迟疑,心想白公子原来真的是个富家公子,他之所以点了七样好菜,只是为了表明身份,向自己显摆一番,以报被自己看扁之仇?或者是为了感谢自己让他同坐马车,而且还委屈自己蜷坐在角落,让他睡得很舒服?
不论出于何种原因,于明阳不是个喜欢客气的人,所以既然能省下一点银子,还能吃一回他平生没有吃过的佳肴,这绝对没有拒绝的道理。
于明阳和白公子坐在一起,两人小口啜着茶,等着菜端上来,周围好几个人都在盯着他们看,一副疑惑不解的样子。
有两名獐头鼠目,身材却很壮硕的汉子蹲坐在长凳上吃着花生,以于明阳和白公子刚好能听到的声音低语道:“现在的乞丐怎么都有钱了?还是说现在的富家公子都喜欢奇特的打扮?我看刚才点菜的那个少年身上虽脏,也是乞丐的打扮,却能看得出他是个小白脸儿,多半是哪家公子故意假扮了找乐子的。”
另一个人接道:“我也这么看,不过坐在他对面的那个少年就不同了,他虽然穿得不破也不脏,但是一看就不像个富公子,起码派头不像。可是他肩膀上弄成个马蜂窝的模样,却不知道是什么用意?难道现在的乞丐时兴这样的装扮?”
于明阳知道那两人是好奇他和这位白公子的身份,所以才故意刺激他们,好让他们忍不住站出来解释,以满足他们的好奇。
于明阳的身份没有什么秘密,而且脸皮也不薄,所以他没有理睬那两个人。只要他们不指着他破口大骂,于明阳就绝不会跳出去跟他们理论,而且他也没什么好说的,因为他本来就不是个富公子,只不过是个穷惯了的少年,跟这位白公子混次饭吃而已。
倒是他自己也跟那两人一样,也很好奇这个白公子到底是什么人,以他和这位蛮不讲理的白公子接触的经验来看,他觉得白公子一定马上就要跳出去和那两个人吵架了,就算他们大打一架,于明阳也不会感到惊奇。
可是他猜错了,白公子非但没有理睬那两个人,反而在扫了一眼于明阳肩膀上缠着的纱布团后,忍不住笑了,道:“我现在才看见纱布下面有点血迹,原来是你肩膀上有伤啊,明天我帮你重新包一下吧,像你这样‘心灵手巧’的人,我还真是头一回见到。”
这顿饭于明阳吃得很畅快,但白公子虽然点了七样菜,自己却每样只吃了一点点,这更让于明阳确信他一定是个不愁吃穿的富家公子。
饭后白公子给自己要了一间上好的客房就去睡了,于明阳实在想不通,他在马车上躺了一天,这么早就去睡,怎么能睡得着?
在集镇上四处闲逛了一圈,夜色渐深时,于明阳慢慢往客栈走,他又想起了他那位酒鬼师父云半天,想起他曾吹嘘的修士如何如何神通。
说者无意,或许只是感叹梦想的美好和遥不可及,听者却是有心,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个一往无前,宁愿冒死闯进草莽山脉也要踏入修途的少年。
“好在过了明天,就能到那个地方了,总算我能看到自己离那目标越来越近。”
于明阳轻笑着呢喃一句,快步走回客栈,要了间最便宜的客房。
……
“嘿嘿,客官,一共是五十二两银子,算你白银五十两吧。”
一夜已过,大清早,于明阳打着呵欠走到客栈的柜台前时,客栈的老板就皮笑肉不笑地跟他说了这句话。
两个店小二拿着扫把在门边打扫着,说是打扫,却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他们一定觉得一个能吃得起数十两银子一顿饭的人,不太会是于明阳和白公子这样的打扮的。显然他们这是在暗中防备于明阳,只要他想夺门而逃,这两个店小二就一定会毫不客气地把他放倒。
于明阳眉梢挑了挑,脱口而出道:“五十二两?怎么算的?”
客栈老板的脸色已经不那么好看了,他拿出算盘拨了拨,道:“你们昨晚的饭菜是二十八两,另一位客官的客房是一晚二十四两,你的客房是一晚半两银子。因为你们照顾了小店的生意,所以你住客房的那半两银子我没有算进去,而且还给客官减了二两银子,只收五十两整,不知道你是要付银票呢,还是银子?”
于明阳嘴角抽搐了两下,道:“我们?你是说那个白公子?他的人呢?怎么把他的帐算到我的头上?”
客栈老板的脸色已然铁青了,却还耐着性子道:“那位客官大清早就走了,你们是一起来的,昨晚也是在一张桌上吃饭的,他走时我看客官你还在,所以也没好问他要到哪里去。不过……听客官你的口气,莫非是想说你跟他并不是一路的,所以他的帐也与你无关?”
就在客栈的老板已经使了个眼色,两个小二也已准备将于明阳押到后面去时,于明阳却咬了咬牙,结清了五十两银子,铁青着脸走出了客栈。
“算了,破财消灾,好在这位白公子终于走了。”于明阳走在路上,自语着:“怪不得他昨晚一副富家公子的派头,花别人的钱,谁也能那样摆阔。我原本以为我的脸皮够厚了,没想到他比我更厚,我要是早想到这一点,防备着他,他就不能提前溜出客栈了。”
于明阳是个很抠门的人,但他只对自己抠门。他就算自己吃的再差,他师父云半天活着的时候,却每天都可以潇洒地喝酒吃肉。他自己付了车钱,蜷缩在马车一角,却能让别人舒服地躺在车厢里。他住着最差的客房,没想到却帮那位白公子付了足足二十多两房钱。
抠门固然不好,但比起那些想法与他完全相反,只对自己大方,对别人却很抠门的人来,于明阳要比他们好太多了。
“想着占人的便宜时,自己反而可能很快就要被别人骗了啊。”于明阳显然已经从这件事中吸取了教训,他自我安慰道:“等到了那个地方,反正银子也没有多大用处了,被他坑了就坑了吧。”
一个只对自己抠门的人,凡事大多是很容易想开的,于明阳现在已想开了,好像他花出去的五十两银子并不是他自己的。但这五十两银子要是他自己花掉的,他可能反而没有这么快就能想开了。
可是于明阳脸色刚刚变好的时候,他就又看到了那位白公子。他正坐在不远处的一个早点摊上,手边放着一卷包扎伤口用的纱布,笑容友善地向于明阳看了过来……
(PS:补充说明一下,主角从草莽山脉负伤而归,衣服和身上也染血了。但他既然能在大龙家里包扎好了伤口,当然也能在他家洗去身上的血渍,换一身干净的旧衣服了,只不过我文中没有写到而已。以后诸如此类无关紧要的小细节,大家自行脑补就好了,我就不占用正文的篇幅去写那些琐碎之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