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终于能安安稳稳上会儿网了,他还是习惯性先登QQ。
QQ果然立刻叫了起来。哈哈,又是甜面酱女王她们。
女王说她们下周四要在学校里的晚会上表演“香水女孩”的歌舞。大家纷纷表示祝福。馒头说,要是女王她们得不了最佳节目的大奖,他就去把学校炸了。这话虽然是玩笑,但心愿却是真的。谁不希望自己喜欢的事物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呢?
今天还没登陆过自己的博客。
他登录了“五斗米散人”的博客空间。他还记得自己在博客的第一篇文章里说:少时痴妄欲以一腔碧血度人间苦厄到如今惟余空心皮囊换不来五斗粗米。
细细数来,三年了,他的博文也就六十来篇而已。在他看来,这些文章不过就是把平淡无奇的生活琐碎用浓墨多加勾勒一番,或是将苍白无力的怨言剪碎再用自以为美的方式拼贴起来。可是,无论你用上多么美丽的韵脚,也改不了生活该有的残酷。
博客的访客十分有限,这些为数不多的访客们留下的,只有一个简单的头像和一个不知什么含义的名称。
高庄看到最后的访客是“半梦居士”。
可以说,这个“半梦居士”是他仍未放弃这块荒地的唯一理由。
他点击进入了“半梦居士”的博客空间。她又写了新的博客,是关于今天和朋友一起出去的事,经过了与前男友一起书写回忆的地方,她为此写了一篇安慰自己的文章。
高庄一直关注着她,看她每隔一两天就会更新博文,大多很简短,却充斥着一个文艺范儿小女生的喜怒哀乐。
两周前,她和交往三年的男友分手了。她哭了三天。为此,大多数时候都习惯站在远处默默注视的高庄以“五斗米散人”的身份,给她留下了一段很长的留言,甚至比她的那篇沉痛而简短的博文还要长得多。高庄自己也没料到会在不知不觉间写下这么多,他只是想用只言片语给她一点安慰而已,大概,习惯寂寞的人一旦开口就很难把握那失控的思绪。
可能“半梦居士”也被这突如其来的知音人触动到了,她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看完了这个叫“五斗米散人”的陌生网友的所有六十多篇博文,还在每一篇博文后面留下了自己的感触。当高庄看完这六十多篇留言之后,心中的那一池古波难以自抑的泛起了波澜。太久了,也可以说是从来没有过,没有人这么仔细地阅读他的心思,哪怕是他自己。
那时,从不习惯主动的他鼓起勇气向这个未曾谋面的知音人提出了加为好友的请求,对方很快同意了。然后他还加了她的QQ,哪怕永远想不出该用怎样的字眼来开始博客以外的交流。
今天的高庄,把“半梦居士”这次的博文细细地读了两遍,留下简单的一句话:“有地方可以凭吊的爱情,已足令吾辈情场局外人艳羡矣。”
留下这一句,他就注视着黑色的博客背景发起了呆,耳边流淌的是她博客里的那首王菲的《流年》。
其实,他发现这个博客纯属偶然,关注这个博客也是因为一个偶然。
在漫无目的地随处浏览时偶然发现了这个很单纯的文字博客,没有什么时评,没有很多照片,博主的身影也不曾出现,只有博主用简单淡雅的文字记录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对很多人来说,这是个平淡得近乎无趣的博客,对高庄来说也差不多。但不知为什么,他偏偏在一个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心境下点进了这个博客,于是开始看起那些平时不太偏爱的文字。
浏览间,不小心又发现,博主的真名叫“杜夕”,偶然与他心中曾经的那个“她”同名。而那个“她”,已经音信杳然。于是,或许是赞叹世事的机缘,又或者是想要寻找一丝关于“她”的慰藉,他开始关注这个与“她”同名的女孩的博客。
他的目光从电脑屏幕上移开,松开握住鼠标的手,打开了电脑桌的抽屉,从许多素描本下面抽出一本,翻开,全是“她”。“她”的笑靥,即使是在这灰白的画面中,也能给他一丝温暖。这些,都是他凭记忆画的,他只能凭记忆来画。因为,“她”不属于他,他也不想让自己无理的思念打乱“她”的生活。他甚至没有一张她的照片。于是,在“她”最后一次消失在他视线之外以后,他只剩这些画了。
他一张张翻看着,一张张回忆着,一遍遍嘲笑着自己的思念。
不知过了多久,QQ响了起来。把他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闪烁的头像是:半梦居士。
她发来了他们之间真正的对话中的第一句话:“你好。”
高庄缓缓合上了素描本,回复了一句俗不可耐的“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