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过后,康熙三十九年很快到来,距离我来这里有大半个年头了。想起经历的这一切,虽不至于凶险万分,但也觉得不可思议。
我在皇宫里面,在康熙身边浑浑噩噩地过着日子,就连未园也用不着我操什么心,每月自有大把银子进账。按理来说,我现在也算是小富婆一枚,或许我比宫里许多不受宠的贵人妃嫔还自在三分。
十三长高了许多,十四岁的少年英气初显,丝毫不比那些哥哥们差。就连未来的大将军王十四阿哥,也逐渐褪下稚气,有了小大人的风范。
然后,又一个春去秋来,但我的心态却变化很大,因为每次从表哥那里都听不到任何玉佩的消息,而我这一等,就等了三年。三年,是什么概念?三年就是从希望到侥幸到沮丧到绝望的过程。我身边的人,从小小少年成长为翩翩公子,而我还站在原地,不知何去何从。
康熙四十一年夏,康熙帝受不住北京的暑气,带着仁宪太后,以及大阿哥,太子,四阿哥,十三阿哥,十四阿哥,十五十六这一大群人启程前往塞外避暑。作为康熙首席女官的我,也在随扈人员当中。前首席女官紫苏已被赐婚给十阿哥为侧福晋。
临出发前的几天,胤禟进宫找我。
“米拉,三年了,你还要等多久?”在这三年间,胤禟已经大婚了,对方正是董鄂婉婉。虽然这中间有很多曲折,但康熙的旨意却没人敢违背,胤禟曾经质问过我“其实你早就知道,对不对?”但我又该如何回答,我说,帮我找到那块玉佩,答案就在里面。
“我也不知道。表哥,对婉婉好些,她毕竟是你的福晋。”虽然婉格格按着历史的轨迹顺利嫁给了胤禟,但我知道,他们婚后的日子并没有那么幸福,因为我了解胤禟,他是个那么骄傲自负的男子,轻易不肯低头。可是,这样子谁又能得到好处,又能改变些什么呢?答案是不能。当然,我没有资格告诉他怎么得到幸福,因为我自己也丝毫没有幸福感。我被困在皇宫这所大牢笼里,没有期盼,没有归属。
“米拉,就让我陪你等下去。”胤禟拉过我的手,紧紧握在手心。十九岁的翩翩公子,俊朗帅气,好看的眼睛,闪烁着华彩。
“胤禟,对不起,如果你没有遇见我,或许你会过的快乐些。”我轻轻抽出手,低下头,不敢去看他的眼睛。
“傻丫头,可我宁愿早点遇见你,是你让我的生活多了许多快乐。”胤禟松开我的手,笑了笑。然后郑重地说道:“你第一次去塞外,一切要小心。有什么事找十四照应着,你有我。”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三年来,我和胤禟的关系有点微妙,他大婚了,我心里的石头落下了,同时却有一点点遗憾。我那颗感情的种子,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便种下了。许是等待太过漫长,许是知道结局的无力感,许是我意识到,我根本逃不开,因为从我来到这里的那一刻起,从我遇见他们的那一刻起,我就身在其中,再也逃不开。
三年来,爱新觉罗胤禟,他在每一个我脆弱彷徨的日子里,我孤单无望的日子里,带着温暖的光芒,照进我的生活。陪我等待,陪我守候,陪我迷茫。他不是九阿哥,他不是大清的皇子,他只是一个想得到爱人的心的男子。他给了我不能拒绝的温柔,他时而霸道,时而内敛。但更多时候,他是骄傲的。我自认为不是一个轻易被人打动的人,但朝夕相伴的日子里,他的点点情意,我还是感觉到了。
三年里,他的好,一点一滴我都记在心里,从未忘却。
有时候,我想,或许我是喜欢他的吧,因为他是真实的,他就在我身边。但我说不清这种情感,朋友之上,恋人未满。
康熙的队伍浩浩荡荡出发了,塞外,不知道是怎样一番景象。但我已然失去了好奇心,对我来说,每一天只是活着而已。
“米拉,你快看。”十四已然长成十五岁的少年,意气风发。骑着马溜至我乘坐的马车旁,对我喊道。
我撩开窗帘,看到他手里抓着一个小笼子,里面有几只色彩斑斓的蝴蝶。我伸手接过,“十四爷费心了。”
“米拉,你整天闷在车里面,人都要闷出毛病了。爷带你骑马。”十四对我伸出手。
“十四,别胡闹了。骑马太颠簸了,米拉哪受得了。”十三从前方打马奔过来,看到我拉开了窗帘,对我笑笑。
“十三哥,来塞外不骑马怎么行。米拉又不是那些个娇滴滴的格格。”
“十四弟,米拉自有分寸。”
“哼。米拉,我去前方了。”十四一扬马鞭,便向前方奔去。
“米拉,十四弟任性,别怪他。你要是觉得闷,到了营地就多出来走走,老闷在车里也会难受。”十三歉意地笑着说。
“没关系,我很好。你们不用顾虑我。”我点点头,伸手拉上了车帘。
“格格,十四阿哥对您真好。”蝶衣摆弄着蝴蝶,对我笑说。
“格格,十三爷对您也不错呢。”碧荷立马争辩道。
蝶衣和碧荷这次随宜妃出来,小妮子难得出来,兴奋不已。来去的路上,我便将她俩带在身边,也好相互做个伴,解解闷。
“蝶衣和碧荷对我也很好啊。”我打趣她俩。
“格格,您看您一点都没变,和三年前简直就是一样。真是羡慕死人了。”蝶衣放下蝴蝶,抬起头对我说。
“是啊,是啊,格格总是最漂亮的。”碧荷附和。
不过,说来也怪,自从我来到这里以后,时间仿佛在我身上抹去了痕迹,我的样貌像是停留在了刚来的那会。不知道是因为古代空气水土好,还是绿色食品养人,但我的样貌却真的没有改变。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穿越时空后遗症,三五年还好,但时间久了,我担心被人当成不老的妖怪。所以说,青春永驻也是要看时代背景的。
“瞧你们说的,哪有那么夸张,只是我保养得宜罢了。”我信口胡掐道。
马车不知颠簸了多久,大队伍终于停止了前进。我和蝶衣碧荷相互搀扶下了马车,看到了一片青翠浩瀚的草原。青草混合着泥土的清香让我顿觉神清气爽,比起燥闷的北京,简直是天上和地下的差异。蝶衣和碧荷很快去了宜妃处报到,而我则闲来无事,趁众人搭帐篷搬家伙的空当,在营区周围信步起来。
“我的家乡在日喀则
那里有条美丽的河
阿玛拉说牛羊满山坡
那是因为菩萨保佑的
蓝蓝的天上白云朵朵
美丽河水泛清波
雄鹰在这里展翅飞过
留下那段动人的歌
弘嘛弥嘛弥呗呗弘
弘嘛弥嘛弥呗呗弘
弘嘛弥嘛弥呗呗弘
弘嘛弥嘛弥呗呗弘”
忍不住哼唱起韩红的《家乡》,觉得很应景,人在草原,心情要开阔许多。我知道,也许我再也回不去那个我称为“家乡”的地方。但是,看见这里,青草郁郁,就连一根小草也要在风中展现生命的色彩,我又如何能放弃生活。罢了,今后的每一天,我要为齐佳米拉而活,为我自己而活。
“你是哪家的格格?”一个草原打扮的男子纵身从马背跃下,站在我面前,小麦色的皮肤年轻而健康。
“我该回去了。”我知道此次塞外避暑,会有一些番邦的汗王在此迎驾,这里出现的每一个人都绝不是简单的身份,我没必要惹麻烦。
“美丽的卓玛儿,请留步。”男子说着不熟悉的汉语,拦住我面前。
我有些急了,这人是怎么回事,究竟要怎样。“草原的男子都这么追问女孩闺名的吗?”
“哈哈哈哈,真是个有意思的格格。我们草原人很洒脱,遇到喜欢的姑娘就会追求。”
“谁是你喜欢的姑娘,我又不认识你。我要回去了,麻烦你让开点。谢谢,不说第二遍。”
年轻的草原男子倒是没有再纠缠,转身上马,对我说道:“卓玛儿,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驾。”一扬马鞭便走了。真是莫名奇妙啊。
天色渐暗,我沿着来时的路独自往回走,营区内已经生起了火,想是要生饭了。有马蹄声走近,我往草丛里挪了挪,想着:不会是那草原人又回来了吧。草原民风彪悍,万一被掳走了可怎么办?
结果,我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十三,我在这里。”我对着来人呼喊。
“米拉,怎么一个人出来了。要不是蝶衣告诉我你往这边走了,只怕要惊动皇阿玛了。”十三纵身下马。
“我出来散散心,没想到稍微走远了些。害你担心了,对不起。”
“你没事就好,走,我带你回去。”十三将我扶上马,自己再跃上马背,带着我朝着营区的火光跑去。
“米拉,你还在身边,真好。”十三的低语被风吹进我的耳朵,我被他拥在怀里,能听到他心跳的声音。这个少年已不是三年前的小男孩,他终究是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