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你让开!”孟梨裳不耐烦的推开一直在啰唆的于镇海。“客人包了场,我不都唱了吗?人家都没说什么,你着什么急啊?”
“你唱的都是什么啊!这么唱下去,我这大世界都要被你整成学堂了!”于镇海一脸的怒气。
自从有人包了一个月的场要听孟梨裳唱歌,却始终没有出现,孟梨裳就开始随心所欲的唱一些文绉绉的歌,于镇海几次劝说,又是说什么客人会来,又是什么她要唱的歌伴奏的不知道怎么伴奏啦,通通都没用。没有伴奏,孟梨裳就清唱,反正就是不唱那种什么《醉春宵》的‘大众喜闻乐见’的歌。
“那个包了场的客人究竟是谁啊?出手这么大方,花了钱占了地儿,就是为了不让别人听啊?”孟梨裳继续化着妆,假装没有注意到于镇海的怒气。“不过,既然他不来,我唱什么,他也不会知道的。你也不用担心。”
“你管是谁包的场做什么?你管别人包场做什么做什么?你管别人来不来做什么?反正这人我惹不起,你更加惹不起!”于镇海无可奈何的说。
“哦…这么厉害啊?那我就更不怕了,这么大的人物怎么会为难我一个小小的卖唱的?大人不计小人过嘛!是吧?”孟梨裳还是一副不关世事的样子。
“你就嘴硬吧!等到时候惹恼了宋…包场的老爷,你就等着怎么死吧!”于镇海知道孟梨裳素来气性不好,估计今天还是劝说不住,放下句狠话就走了。
孟梨裳也没想什么,化好妆就出场了,灯光流离,色彩斑斓的大厅里还是一个客人也没有,倒是合了孟梨裳的心意,她讨厌那些色迷迷的眼睛,讨厌那些做作的调情,讨厌灯红酒绿,讨厌逢场作戏。
今天她要唱的是她最近新作的曲子《故乡遥》,是根据晏殊的《浣溪沙》写成的,曲谱和词谱都还在改进中,今日正好试试。
“一亭寂寞,一痕烟柳,一曲新词,一盏淡酒。
故乡遥,不知归处,可还有人在为你守寒立中宵?若得旧时光,众亲友,聚一堂,共享好春光。
到如今,亭台依旧,烟柳依旧,却不知,人面何处去,家人可曾留。”
故乡遥,何日去?那是有故乡的人的牵挂,可对于家破人亡的孟梨裳而言,自己又哪里还有故乡?苏州吗?那里早已经没有人在等她,对于舅舅家而言,自己只是败坏了他们门风的败类,他们估计提都不愿意再提起她了吧?
痛苦的回忆牵走了孟梨裳所有的思绪,想着想着,孟梨裳就不自觉的闭上眼睛哭了,哭的弄化了妆容,哭的忘记了大厅里不知何时已经坐进了三个客人,她只是闭着眼唱着,唱着自己的心声。
突然,一阵火光闪烁起来,等孟梨裳感觉到热意,睁开眼,才发现原来是电线老化烧着了舞台,看着那一团团翻滚的火苗,往事一重重的涌上心头,她忽然就觉得眼前一黑,直直的倒在了舞台上。
再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已经在化妆间里的沙发了,身上裹着件男人的大衣,顾不得想什么,就挣扎着起身,打算拿水喝,却无奈刚醒过来,一时之间站不稳,晃晃悠悠的就要倒下去,却跌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怀抱里有着男人特有的阳刚之气,夹杂着烟草味,让人安心。
“刚醒过来,不要乱动。”那个怀抱的主人突然开口说道。
“我…谢谢你!”也许是因为受到太大的刺激,孟梨裳此时卸下了自己的伪装,变成了原来的那个大家闺秀孟梨裳,温婉淡雅,彬彬有礼。
“谢谢?这两个字从白小姐的口中说出来,真是奇怪。”那人的声音很熟悉。
听到这句话,孟梨裳突然就清醒过来了,是啊,她现在是交际花,是歌女,是上海最为卑贱的人之一。温柔腼腆的那是大家闺秀孟梨裳,不是风尘女子白菡萏。
“是吗?能让宋先生感到奇怪,也是我的福气。”孟梨裳抬起头来,看清了那人的脸,下意识的推开他,自嘲的说道。斑驳的妆容晕开来,让人看不出喜怒。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欢场女子总要化妆的原因吧!在这个世界上,逢场作戏的人太多,他们不关心你的苦难,不关心你的喜乐,只关心你能给他什么,既然这样,那就不要让人看出喜怒哀乐。
“白小姐不是这样逢迎的人。”宋成瑞没有生气,倒是小心的扶住孟梨裳,让她坐下,又叫人递了杯水来给她。
“宋先生怎么知道我不是?我们不过一面之缘。”孟梨裳也不推辞,接过水就一口喝了,神情淡漠。
“对于白小姐而言,我们是一面之缘,但对于宋某而言,却不是。”宋成瑞依旧谦逊的让人发不出火来,一点怒气也没有,和孟梨裳往常碰见的老爷们完全不同,那些人自以为自己有钱,就可以随意的把弄别人,一旦发现别人不受自己把弄,就大发雷霆,丑态百出。
“噢…”孟梨裳用手撑住下巴,眼睛盯着宋成瑞,回忆了一会儿,却还是什么都记不得,只好浅笑一声。“难不成,你在梦里见过我?”
“怎么,白小姐觉得自己已经入了宋某人的梦了?”宋成瑞便也笑道。
“可我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运气能于千万人之中引起宋先生的注意。”
“这么看来,白小姐觉得是宋某人在刻意搭讪?”
“陌生人见面之后说声‘久仰久仰’是再正常不过的客套话,谈不上什么搭讪,宋先生也无需介怀我的一时之言。”
“白小姐说自己没有运气引起宋某人的注意,实在太过谦虚了,白小姐自有一股令人过目不忘的气质。”宋成瑞说的很诚恳。“白小姐刚刚来大世界的时候被人灌酒,醉的不像样子,那时候宋某就见过你了。”
“灌酒?那次…那次是你救了我?”孟梨裳想起自己刚刚到大上海来的时候,没有经验,被客人灌酒灌得不醒人事,醒来之后本以为自己会失了清白,却好生生的躺在化妆间的沙发上,衣衫整洁,就像今天这样。唯一不同的,是那天身边没有人,也没有人告诉自己是谁救了自己。
“本来不想管的,可你哭的实在是惊天动地,而且,灌你酒的人又恰恰是我厌恶的。”宋成瑞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会一时冲动从赖头陈手上救下了她,自己从来不是什么正义的化身,上海的销金窝有一大半都是他建的。黄、赌、毒,他没有什么是不曾经手的,他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没想过要洗干净自己的手,或者装出一副干净的样子,可是,他就是救了她。也许是她喝醉了之后,哭得弄化了妆容,露出了一双清澈的让人不忍辜负的盈盈秋水?也许是她糊里糊涂的扯住了自己的衣襟?也许…也许是前世注定的。
“对了,好像后来我都没有再见过他了…”孟梨裳此时对面前这个男人蓦地恢复了信任,她有一种预感:这个男人是不会伤害自己的。
“你希望再见到他吗?”
“当然不希望!”
“那你就不会再看见他!”
“什么意思?”
“就是你想的意思。”
孟梨裳没有继续问下去,她明白眼前这个男人的确是那种说得出做得到的人,也知道‘不会再看到’的意思:死人埋在土里,日子久了随土化了,自然与活人不复相见。
“你为什么会突然晕倒?那点火苗,你不至于逃不走。”宋成瑞此时才问这个问题,也许是为了照顾孟梨裳的心情吧!不当即就问,就不会逼着她立刻就回想,免得又受惊吓。一般而言,能让人吓得晕倒的记忆自然不会是什么好的记忆。
“我…我能不能不说?”孟梨裳没有瞎编一番话来骗他。“我不想骗你。”
宋成瑞很识时务的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又随意寒暄了几句就走了。他总是这样,对人好总是好得恰到好处,既不会殷勤的让你觉得不安,又不会冷淡得让你觉得心寒。他的好,不远不近,从不束缚,从不疏离,让人可以安心的依靠。就连后来最不喜欢他的林中航都对孟梨裳说过:宋先生有种令人安心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