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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语·来路

其实,在我的概念里

幸福,就是你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内

只要眼角余光勉强扫到,就算。声音在听力范围之内,也算的

一年有四个季节,一季有三个月份,一月有三十天,一天有二十四个小时,一小时是六十分钟,一分钟等于六十秒。然后经过推算和转换,一年就这样稳稳当当地成了好多好多秒。要是数学不好,一般来说是比较难计算的。于是,秒成了一个复杂的概念,年成了一个简单的单位。就好比思念,整整一年我都对你思念不尽,即使用‘整整’两个字特别强调了,整体感觉上也还是显得势单力孤,毕竟只是‘一年’而已。若是把一年转换成秒的话,那少说也有成万上亿秒吧?这下这个思念就放大了好多,庞大得真的会惊天地泣鬼神啊,这要是让被思念的人知道了,而她恰好数学没学好的话,肯定是要感动得稀里哗啦一塌糊涂的。

凛冽的寒风在冬天比流行歌曲还要蔓延得快,简直称得上风头无两,一头独大。门前的榕树上最后几片叶子坚守着阵地,活像忠心耿耿的士兵。它们想看雪吗?但不是看我,我和它们天天见,已经玩得相当熟悉。门前的池塘,我给她起名‘影容池’,‘容’字可通‘榕’。

一年之中就那么几个季节,用一只手的手指数下来还有剩。在平时数数的时候,一般来说手指都是会不够用的。现在我要想个办法把其中一两个季节好好地形容一下。

冷风过境,影容池的脸被我伸手调戏了一番,以风流的手势摸了摸,尔后做一个公子哥展开扇子的动作,摆头晃脑的我便打量起她来,仿佛把她玩弄于鼓掌之间似的,她倒成了一个慵懒的姑娘,蹙眉嗔恼。我是说,从这一点来看,她还真有点像细腻的我生气时带着恼意的模样。但另外说来,整个池面又像爷爷沟壑纵横的脸,一笑起来就把杂乱无章的皱纹分布在上面。等他恢复那略有些严肃的样子,池面也就一本正经起来。而春天的风像一个出生不久的婴儿的嫩手,柔柔的、软软的就把皱纹给揉平了,像是一个小孩子在哄一个哭泣的大男人一样。有时候下起雪来,整棵榕树都冰封起来。这样的冰雕,看样子要做好往博物馆走的准备。而那些没有叶子的光枝条挂了一溜溜晶莹剔透的冰凌,而那些没有被秋天收走的叶子,是值得收藏的标本。往后,破冰而出的嫩叶仿佛虫蛹破茧成蝶,舒展开脆弱到极致的蝶翼。如果把冬天的景色收进瞳孔里,那里会有萧瑟干燥的山岗,荒芜寒凉的田地,路边没有生气的枯草,整个一切都像是一个刚打完仗的国度,正值百废待兴。

雪,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字,长得也好看,就像我这个臭美的小女孩。她出现在冬天,正是此刻的季节。很久以前,她就开始等,一直在等,等一个日子,一个雪会飞下的日子。可是,这样非得等到一只天鹅经过上空不可,而且那天鹅还要像我一样爱美才行。一停下来就单脚站在云上梳羽剔翎,而后地面上的人才会看到飞雪飘曳而下。她一直在等冬天的日子走到最深,这样才会转身回温。我的回忆里有雪,飘下好多好多朵。我喜欢仰起头看空中飞舞漫天的细灰,是我记忆的群山在失火一样的飞灰。它们掉在地上神奇地变白,在很薄的时候会融化不见,积厚了才暴露踪迹。

在很早之前,爷爷就带我走过了很多地方。我不知道那些地方的名字,可以断定那是一段忘却在记忆长河中很长很长的路,几乎在回望中也看不见来时路的我。

爷爷跟我讲过我的过去。其实我知道,就像历史一样,是一个无法彻底还原的事实。时光就像硫酸,往事浸在里面,迟早要面目全非。那是一个冷色调的早晨,天才刚刚破晓,黎明被抛在身后,冷冷清清的只有口里吐出的雾气。他的眼前是一个白雪茫茫的世界,像是谁在天上剪下一片冰冷的月光铺在地上,不知道是不是特地迎接我们所精心布设的排场。那时候我还很小很小,应该才几个月大。他把我抱在怀里,那样的小心翼翼。他说这是我的最初,一开始的我。

那是他四十年来第一次回到坞茨村,到村口时,他的内心肯定升起一股近乡情怯的感觉,而村里并没有人在等待他归来。村里的狗对他没有一点印象,明显不认识他,一直非常敏感地冲他吠个不停。哦不,应该是我们。那些狗似乎想赶紧把蒙蒙亮的天吵醒,好让这个陌生人暴露行踪,这样可以更好的明定目标,因为它们把他当做了不速之客。我倒也从襁褓里睁开了乌黑雪亮的眼睛,长大后才会变秀致的眉在当时还不显眼,但皮肤却好得让过去所有的比喻突然就不适用了。我一双有神的眼睛好奇地看着他,虽然素未谋面,却如相识多年。当然,当时我是没有意识的,只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强调一个马后炮,这样感觉起来比较有宿命的味道,不会那么寡淡。可我毕竟不是他命中注定的有缘人。

他老远就看到了熟悉的房屋。走到影榕池边缘,他的脚步变缓,停下来看了看,没看出什么名堂。走前去,墙角里的青苔在雪里格外入眼,好如远山的一抹黛绿吸收了特别丰富的营养。墙壁上的白灰也剥落得特别有岁月的痕迹,可以看出无人照料。屋檐下结着蜘蛛精心编织的丝网,屋子里跑出一股冰溜子样的寒凉。这房屋就像一个没有爱的人,老得相当快。他在心里默问:好久不见,别来无恙!虚空里只有他听得到别致的声音:如常。简简单单的两个字,说尽了无限离别之后的心事。可惜有一股太冷漠的感觉。他的心里响起一句久远的话,声音熟悉得仿佛眼前就躺着一个奄奄一息的人:我不放心你一个人,这样留在世上。你一定要答应我,为我好好活着,长久而平安地慢慢老去…曾经有一个人,对他有过这样特别贵重的叮嘱。然后他失落的声音在心里穿越时空地回答:我这样做到,算不算不负你的请求?你可以安心。我想,要是当年他一时想不开,岂不是不会有我?但命运是不容假设的。

四十年没有人居住的房子,可想而知,肯定荒废的不成样子。他带着我在村里一户好心的人家住了几个月,让风雪过去。他说,这叫避其锋芒。也就是说,当对方特别强劲的时候,要适当地退后。等到大地一回春,天暖起来,他就开始请工匠修葺那所房子。而且还扩大了面积,造了花园,置办了全新的家具。他带着我搬进里面居住,里面所有的东西都得重新整理,他一个人忙不过来,我能帮他就好了,可我还那么小,他还特地请了一个村里的妇人照料我。毕竟他是一个男人,对照顾婴儿这样的事不是他在行的领域。他后来告诉我,他其实特别喜欢小孩子。我乐颠颠地手舞足蹈,像小猫小狗一样在撒着欢儿。他话锋一转,但是前提是在不哭的情况下。我说我一般都是不哭的。他就像一个孩子一样淘气,还特地用食指在脸上比划,说着“不怕羞、不怕羞”,还无意间触到了他脸上那条疤痕。他怕那条狰狞的疤痕会吓到我,抱我的时候经常都是把我抱在另一边。小的时候,我喜欢摸他脸上扎手的胡子,他也任由我,我总能把他逗得哈哈大笑。在后来,我刚去上学的时候,在一个寒冷的雨天放学回家,回到家推开门,门槛很低,看到他刚好在看电视,我就马上把他教的东西用在了生活中,我把食指比划在脸上,带着恼意朝着他说:“爷爷,不怕羞哦、不怕羞哦,我就去上学的,你就躲在家里看电视,下午我不去给你读书了。”他笑得嘴巴一张一合,像一条鱼不小心闯到了岸上。于是这成了他在以后时常拿来取笑我的材料。

他回来定居,颐养天年。遇见我,是一个意外,他没有多说什么。他只说,人活着,要是没有秘密,会死掉的。以雪,这个是连我也不知道的秘密,这样你的故事就可以有很多传奇。

他是慈悲的,慈眉善目,如一个堪破红尘的老僧人。除了我逗他笑以外,他身上有一股忧郁气质。每一次谈及我很小很小的时候,他都要在回忆里走很远一段路,经常让我抱怨他不小心,这么大的人了还在回忆里迷了路。他会严肃而又平静得有点像一个多愁善感的妇道人家说:你小时候啊,由于从小就没有吃过母乳,免疫力特别差,体弱多病的,时不时就会喉咙发炎,然后还会起连锁反应,引起发烧。有一次我粗心,傍晚你就没精神,我以为你没有睡好,睡不醒样的。然后深更半夜我感觉不对劲,伸手一摸你的额头,滚烫得吓我一大跳,我赶紧抱着你起来去看医生。附近刚好有一个医生,打着悬壶济世的招牌,起了个救人去病的名号。那时候天冷,我在窗户上叫他,想把他叫醒给你看看,可是他朦朦胧胧之间吱了几声,就没有别的反应,总叫他都不理。没法子,我又把你抱回家里。在我年少的时候听家乡的老人家说过,以前的大洋可以替小孩子退烧,我就不断地找,还好皇天不负有心人,我在柜子里找到几块大洋,把它们放在你的额头,可是不起很大的作用。我不断地用温水浸过的毛巾拧干,给你擦洗身子,替你降温,那是我这几十年来最漫长的夜晚。天一蒙蒙亮我就赶紧抱着你到了镇上,找了一家好医馆。而附近那位医生,关于他的医德,从那次开始,我就不再信任他。这也正是我这么多年来,你有什么病痛,而他家这么近,我却从来不带你到他那里去看病的原因。不过还好虚惊一场。你还有很长很远的路要走。每一次听他讲我的以前,我听得特别认真,从不打岔。他把我拉扯大真的很不容易。真的,好不容易!

他说我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妈妈,没人教就会。后来他表示有点带吃醋的意味帮我矫正了过来,听到我叫他的第一声爷爷,他真是开心的不得了。他说,这娃有养头,知道心疼人。哈,这句话是我瞎想的。然后我就每天都叫啊,叫个不停的,反正也不会腻,两个人就相互高兴,互相取暖般乐在其中。我的嘴在很小的时候就甜呢,也没有吃很多糖。

他说那时候我刚学会走路,对一个人独立行走有莫大的兴趣,有点像他小时候学骑自行车的时候,虽然摔得很惨,但刚会那么一点点的时候,那股好奇劲是会让人不怕疼的。他说好像每个人的骨子里都是这样,面对困难和逆境,总是会很顽强很顽强地抵抗。人反而经不起平淡的流年,越是平淡无奇的岁月,越是过得不耐烦。好比史学家,国家没有一点大事件,就只有四个字:国泰民安!而那四个字谁都会写,他们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意味着饭碗要被端走。而我学走路的那段岁月,经常是自力更生,不会走还要在地上爬。他就取笑我,说我是一个不讲卫生的脏姑娘。我当时说不出很多词语,只知道说一些简单的常用语,不然真要好好地反驳他。

我第一次看到地上自己的影子,不知道有多新奇,不停地追着它,好像非抓住它不可似的。一团黑影在你面前晃动,一跑就往前走,要把你带到那里去似的。家乡的老人说,小孩子是最干净的生命,可以看到世上‘最肮脏的东西’,带有某种神秘感,好像空气中真的存在真不为人所知的游魂似的。它们最喜欢呆在不会说话的小孩子身上,然后,小孩子就会生病,说得有声有色,也不知道能不能当真?我问他这个问题。他也表示不知道,没有科学依据,那时的小孩子自己又没有意识表达出来。

我学走路那会儿,他还养了一群孵化不久的小鸡,用来陪我玩的,我走路稳了以后,就会和那群长大了一点点的小鸡玩耍,我会去追它们,可我总是那么笨拙,捉它们不住。有时候侥幸瞎猫碰见死耗子,抓到了,还被我用力掐死了。我看到和我玩的小鸡躺在地上睡觉,我就像逗醒它,可是它好像生气了,不理我,我就去告诉他。后来我才知道,它是我扼杀在手上的第一个生命。很以后的日子,我长大的以后,我也渐渐感悟到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候我就疑问,为什么那些小鸡长得这么快,一下就大了。而我和它们一起成长,却落在了后面?当然,这是自己问自己,但往往是没有答案的。

他在我小时候养鸡原来是有深意的,他带我去农村里成长也是有远见的。后来我到大学,发现身边很多同学连鸡生蛋是怎么一回事都不知道,甚至很多人连牛都没有亲眼见过呢。我简直不敢想象他们的生活,他们的世界如此的贫乏,虽然家里有钱,物质生活也很富裕,但我还是不自觉地替他们感到惋惜,悲天悯人般可怜他们。不管他们怎样自豪,自以为了不起,说农村怎样落后,怎样跟不上时代,我还是觉得‘农村’这两个字特别地亲切,尤其是我的故乡。

他说了一个故事,说有两个写毛笔字的人,他们一样的资质,一样的刻苦,一样的勤奋。其中一个,每天都在临摹之前名师大家的书法,尽最大的努力做到和以前的大师一模一样的起手式和收尾笔,可惜没有一笔是出于自己之手;而另一个人呢,不断地钻研,最后独具一格,自成一派。

他说这个世界非常美好,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创造出好的东西。跟着别人走,永远到不了自己想去的地方。你要自己去接触,别人怎么说都不算。以后你会看很多书,你会喜欢上某个作家的文字,但是你不能完全听信他说的话,因为不一定对。其实几乎可以说,每个人说的话都是偏见。你就是你,独一无二,即使他们说的很有道理,觉得很对,多数人都赞同。但你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要被谁煽惑。当然,我的话你也要好好的思考,不一定对,只是希望对你有帮助。这话你或许不明白,但你先记住,以后慢慢体会。你要走很多路。只有走过的路,才最值得相信,最具有说服力。他说的有点偏执,又有一点道理。

如今回想起来。的确,这个世界要靠自己去接触、去体会、去领悟、去创造。不能别人怎么说,就怎么做。无论别人怎么说,怎么描写,都是别人的感受。很多文字,我们看在眼里,虽然感动,却有如昙花一现,过了一眼就忘得差不多了。而那些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东西,是那样的深刻,刻骨难忘,那些都是融入到了血脉里的东西。其实,它比任何东西都好!

只是我没有告诉过他,我的幸福简单又复杂。简单的是,只要他的身影在我的目光所及之处,只要他的声音在我的听力范围之内。可是,复杂的是,不幸何其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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