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做一件事,那么,在做到之前,请不要放弃。
有人建议说:要做到一件事,要从想做到开始。而我,想和你在一起。
——盛若颐
不知道,第一个来到这个世界的生命,当他睁开眼睛那一刻,是怎样的感受?也许和第一次登上月球的当事人的感受差不多。但是,却又不会是那种感受。因为那个人出生在地球,他对月球的感受多了一层人类文化的基础,这样有失偏颇,稍欠公正。不过要是以刚出生的婴儿为研究对象,从自身的记忆当中,也找不到任何残存的遗迹。莫非可以说,生命一开始都是没有感受的,就像人生没有意义,但任何行为都会成为某种意义一样。今后所有的烦恼都是自我倒戈,是自己给自己的难堪,是自己与自己的较劲,是自己努力说服自己的理由,是一个催逼着自己去听信的声音?或许换成是不可言说的感受会好一点!我们从何而来,又要归何处去?这永久的命题自然有它恒久存在的必要。知道的东西越少越好,但偏偏知道的越少反而误以为知道的越多。后来才知道,原来,你所知道的,都是可以让你知道的。不让你知道的,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比如说死。我们对过去何其有把握,语气相当绝对,但对于未来,却不能那么理直气壮了,除了知道必然的死以外,其他的一无所知。死只是一种形式,人又知道什么呢?
了无生趣。生趣,真是一个难以谈妥的概念,不知道到底灌输了怎样一种观念。也许,除了潜藏的心对此一清二楚之外,再也不会有其他更好的奉劝。可又有另一个响声在远方回荡,要活下去。生存,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同样是毕生力求的技能。
窗外风和日丽,远处工厂的烟囱不断冒出烟雾,把太阳烤得通红。在一个废旧的仓库,从门外就可以听到击打沙袋的回荡声。余予弋的双手缠了一幅拳击绷带,正在绕着沙袋移动,身法晃动,进行着每天必练的拳击搏斗,让人不禁想见识一下他的身手。每次的练习都要全身被汗湿透,他才肯罢休。
浩贤和佑守走到二楼,叫道:“大哥。”
余予弋停了下来,道:“你们这两天哪里去了?”
浩贤道:“没哪去,还不是去浪荡。我们听芯姐说你要退出帮会?”
余予弋边解开手上的绷带,边道:“恩,杜哥今晚会像往常一样召见大家吧?”
佑守道:“如果没意外的话,每个星期五都是要召见大家一次的,犒劳犒劳大家。”
浩贤道:“大哥,据说退会是要付出代价的,谁都像我们一样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余予弋道:“这个帮会本来就建立不久,总有人要开一个先例。浩贤,你最先跟我,你知道的脾气。你也知道我不适合走这条路。”
浩贤道:“大哥,你走了那我们两个怎么办,别人肯定是会排挤我们的。尤其是杜哥手下的付意和王恩。我们刚来那会儿,他们看到杜哥青睐有加,就一直心怀不满,再加上芯姐对你的情意,他们更是对我们恨之入骨,咬牙切齿。”
余予弋道:“我知道。我走了你们好好跟着芯姐,要是出了什么事一定要赶紧来找我。”
佑守道:“大哥,听说你在医院找了一个清洁工作?”
余予弋道:“恩。我暂时要先维持生计、混口饭吃,到时再看看有没有别的更好的出路。”
浩贤道:“大哥,要不我们跟你一起退出得了?”
余予弋道:“这不妥,我自己尚没有着落,我又不能给你们安排好工作,到时候一起出来喝西北风啊。你们留在这里还能有一点外块。你们就先跟着芯姐,好好听她的,做事的时候用点心,她不会亏待你们的。”
浩贤道:“可是大哥…真不知道杜哥今晚会怎么对你?”
余予弋道:“没事,别为我担心,哪里有想象的那么糟。你们先去,我到晚上过来。”
浩贤和佑守道:“那好。大哥,你好好准备一下,我们先走了!”
余予弋点了点头,看着他们两个下了楼,再看着他们走远。然后余予弋拿出两片口香糖,嚼在嘴里看着窗外陷入了沉思。
杜哥是旭霓城的坐地虎,道上的大哥,组织了一个帮会叫做‘侠拜帮’,会众有百八十号人,平时做一些——欺诈、造假、盗版、敲诈、放高利贷、赌博等等——买卖,其中赚来的钱又用来滚利翻息,投资在一些消费行业上。当然,杜哥也少不了用这些钱和官场打交道,不然的话,这条路何止是困难重重?但是杜哥有一条原则,坚决不接毒品和色情的勾当,也不杀人越货。
但是,他只算掌握了旭霓城的一半地头。另一半另有其主,道上人称‘武哥’,算得上是旭霓城的另一条地头蛇。这个武哥是比杜哥后来的,他当初就是因为有两手武艺,才把帮众聚有七八十人,‘武者会’也就算成立了。两边可谓是实力相当。但是武哥除了搞一些敲诈赌博什么的之外,还会在外地贩毒。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这杜哥和武哥同在旭霓城,自然是少不了摩擦,但他们两边也互相约束,相互抵制。正是由于相互忌惮,才维持相对的和谐,才不至于旭霓城有垄断的现象,大家做事都会悠着点。当然,武哥也与官场有交情。因此双方都不敢明目张胆地做破坏城市秩序治安的事,旭霓城也不会过于乌烟瘴气。
杜哥手下有两个心腹,一个叫做付意,一个叫做王恩,这两个人从一开始就跟着杜哥出来打天下,跟杜哥真所谓是同甘共苦,终于熬出头来,杜哥正打算提升他们为帮会的二把手和三把手。但杜哥怎么也想不到,他们心怀不轨,在后来竟然置杜哥于死地,还差点迫害了杜芯。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就杜哥来说,他本人倒是心地不坏,再加上他有个妹妹,做起事来比较瞻前顾后,不像王恩和付意那样狠绝。当年杜芯本该是上学的大好年龄,可是由于烧伤导致心理发生剧变而最终退学,这一直是杜哥耿耿于怀的心事。他当然不希望杜芯重走他走过的路,但杜芯坚决留下来,这里面自然也有余予弋的原因,这些杜哥都看在眼里。当年余予弋留下来,也是因为杜芯的原因。杜哥看人有眼光,一眼就看出余予弋在这一行呆不长。但是,如果他真的主动留在帮会的话,也的确是一块不可多得的材料。杜哥正是看出了余予弋的心不在于此,他是由于对杜芯的愧疚负罪感,想对她的烧伤而做出应有的补偿,才留了下来。为了顾及江湖道义,杜哥也只好把余予弋留下来。
夕阳像是烧红的铁浆,白天的疲惫是一团霞絮流飞。天幕灌满了铅,开始不堪负重,渐渐往下沉降,挡住太阳薄弱的光线。
余予弋身上穿着一套旧西装,脚上穿了一双没有刷亮的皮鞋,来到一所宾馆,进到二楼的一个包厢。在里面一张大桌上,坐着杜哥、付意、王恩以及杜芯,还有一些地位相对较高的兄弟。浩贤和佑守站在旁边,看到余予弋进来,先问候了一声:“大哥!”
余予弋点了下头,向杜哥致意道:“杜哥!”
杜哥点头道:“就等你了,坐下吃饭。人到齐了,大家开吃!”
杜哥说道:“我先宣布一个事,从明天开始,付意和王恩就是我们侠拜帮的二把手和三把手。来,我带领你们先敬他们两一杯。”
大家都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只有余予弋凝立不动。杜哥见到,也知道他们之间的原先有矛盾,就调侃道:“予弋,怎么,看到他们提升你不高兴了?你的功劳也不错,杜芯经常跟我说。”
余予弋举起一杯酒,道:“不是这个意思。杜哥,我不玩了,我想退出侠拜帮!”
话一出口,付意抢先按捺不住,酒杯往桌上重重的一放,说道:“你说退出就退出,你把我们侠拜帮当菜市场啊,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叫杜哥的脸往哪儿搁,叫兄弟们的脸往哪儿放?”
杜哥挥了挥手,制止了付意,镇定地说道:“你说退出,那你把杜芯放在哪个位置?”
余予弋道:“我想重新过我自己的生活。”
杜芯的眼里蓄积着泪水,怕到时候要用的时候会不够用。神情既流露担忧,又透出不舍,不偏不倚的看着余予弋,仿佛希望他最后关头能改变主意。可是,根据杜芯对他的了解,越压迫他,他是越不会服从的。除了他自愿的事,谁也不能强求他。
杜哥从容的道:“当初入帮的时候也说过了规矩,你要退出当然可以。”
余予弋道:“你说吧?要我做什么?”
杜哥道:“暂时还没什么事,到有事的时候再另行通知你吧!”
于是大家吃饭的气氛都在古怪中完成。饭后,余予弋走了出来,杜芯跟着他后面。两个人走在路上,杜芯说道:“怎么样?是不是轻松了好多?”
“没有。不知为何,反而莫名的失落。”
“是因为没有人挽留吗?”
“不是,大概是面对未来,不知何去何从吧。而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恩,是吧。你真的让你的勇敢跟上了你想要走的念头。”
“浩贤和佑守就托付给你了,希望你能多关照他们。”
“不用你吩咐也会的。”
“走,我送你回家吧!”
“恩,也许这是你最后一次送我回家,以后我也不好找理由要你送我呢。”
余予弋笑笑,双手插在裤兜里。
杜芯又道:“以前还没看出来,你这样还挺帅!主要是你以前没怎么打扮。”
“你就笑我吧!反正我不介意。”
“我是说真的。”说完,杜芯的情绪突然没控制住,转过身把余予弋抱住,把头贴在余予弋怀里,哽咽着说不出话。余予弋束手无措,不知如何是好,两只手在裤袋里也被抱住,愣在当场。
“杜芯,杜芯,你不要这样。我又不是要到什么很远的地方去,不必像要生离死别似的。”
“你还是走吧,走得越远越好。我哥他肯定很给你一个很危险的任务刁难你,我怕你会出事。我这里还有钱,你明天收拾好东西就走,不要去医院里工作了。”
“杜芯,我不走。”说着把杜芯的拥抱挣开,“不会有什么事的。”
“我听我哥他们商量说,过一段时间有一件事只有让你去才能做好。看样子很危险,说不定会有什么阴谋。我不想你受到伤害。”
“我这样一无所有,尚不能养家糊口,有什么阴谋能落在我身上,除非天上掉下一大捆一大捆的钱把我砸死,要么你就别瞎操心!”
杜芯扑哧一笑,“但愿吧,既然你不走,那我也要随时能找到你。要是我发现我哥有什么举动,我就叫浩贤过来转告你。我跟你说,我总觉得佑守怪怪的。不像浩贤,当时和我们是一起进来的。”
“恩,我记住了。你也要多注意付意和王恩。要保护好自己。”
“好的。”说着到了楼下。“那你回去吧,不要送我上楼了。”
杜芯往楼梯走去,余予弋突然道:“杜芯,其实我还要对你说一声‘对不起’,也还欠你一句‘谢谢’!”
杜芯转过头笑了笑,然后又转过头,泪流满面,哭着跑上了楼。
余予弋看着她上去,心里感到释然,释然中又有些无言的难过。然后转过身,低着头往回走。
第二天,余予弋起了个大早,坐在屋顶边沿,好好的看了看久违晨曦,心里没有特别的知觉。不知道是惬意,还是轻松。黎明刚刚掀开盖在身上的夜幕的被子,破晓伸了个懒腰,烟雾打了个哈欠,朝阳揉了揉眼睛,远处田野上只剩下荒凉,原本金黄的稻子都已进了粮仓,初始锋利的叶舌也早已枯卷,凌乱放落的稻草在田地里挨着冻还要打瞌睡,田埂上的杂草吮吸着湿漉漉的露水。四周都是极致地静谧,多数人还在梦乡不舍得醒来。远处工厂的烟囱不会累的冒着气。
等到太阳直起腰板来的时候,余予弋在屋顶上站了起来。回到房间里,在背心上加了一件外套,就往外走。走到大马路上,在马路边的一家早餐店吃了几个包子,吃完了把钱放在桌子上,直接用手抹了抹嘴上的油就走了出去。站在公交站台,等一趟环城的公车。
没过几分钟,一辆人不算多的公交车就来了。余予弋抬起脚踩了上去,一上车就坐在最后一个座位,倒头就睡。也不知道车绕着城走了多少遍,司机叫下车也不应,还遭到余予弋的呵斥。在走走停停,停停靠靠之间,人上人下,往来不绝。余予弋没有目的地,反正这车是环城而行。可不知过了多久,余予弋的听觉感受到,上来了一家三口,他们就坐在自己的前面,那名妻子应该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孩子,不难猜想她是一个好母亲。他们夫妻俩在座位上逗孩子玩耍,也拍着手,在教他唱一些儿歌。“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只没有耳朵,一只没有尾巴,真奇怪,真奇怪…”“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问燕子为啥来,燕子说,这里的春天最美丽…”“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外婆叫我好宝宝,我叫外婆好姥姥…”“夜夜想起妈妈的话,闪闪的泪光鲁冰花…天上的眼睛眨呀眨,妈妈的心呀鲁冰花…”…余予弋听着这些歌声,内心最弱软的地方被强烈的触动,随着歌声的起伏,伴着车辆的摇晃,心也一路震颤不已,很多东西在身体里不断地翻涌,看似都在尽最大的努力妄想从喉咙里冲出来,但余予弋的承受能力真是堪比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守将,把这样居心叵测的攻势制止在将要诞生的摇篮。那个小孩子的声音那么稚拙,那么不稳,却又那么美丽,那么好听。这样温馨的三人合唱,让余予弋觉得这简直是世界上最完美、最动听的声音。余予弋在心里望见这幅幸福无比的画,这其乐融融的家庭不正是内心最深处的永不磨灭的向往吗?这活生生的现实标本不正是毕生竭力所追求的幸福生活吗?想着这些简单又远不可及的愿望,仿佛远在比很远很远的天际更远更远的远方,不知要到何时才会降临,这是一桩极其隐秘的悲痛,以至于他的心受了相当沉痛的内伤,从紧闭的眼睛里突然奔撞出一滴深重悲恸的泪…
在公车里面,或许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角度。但是,他哪里知道,在车窗外面、另一辆公车上,有一双多情的眼眸,把这一切都刻录在了心底,然后发芽开花,迅速长成一株爱情的藤蔓,搓卷成一条牢固的绳,眼睁睁地陷入情网而不自知,心甘情愿地为情所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