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有亮,圣都的城门外就已经聚集了许多赶来朝拜的人,只有满十八岁的青年才可以来圣都朝拜,但三天前,白隐却私自更改了规定。
“天降圣意,白隐学士游历四海,谦逊博学,以仁慈之心看待天下苍生。故,封白隐学士为祭坛大祭司。祈福天下,共济苍生,特此大赦天下,五湖四海揭可于新年来圣都朝拜。承祭司之万福。”
“天哪,天哪。没想到我老头子竟然还可以去见一见圣都!”
“快,快都跪下磕头。”
“多谢大祭司”
“多谢大祭司”
众人跪下对着张贴的榜单磕头,他们都不识字,宣读榜单的圣都传榜之人,他若不是亲眼看到,万万想不到繁华的圣都外竟然是如此光景,这些人竟然会将圣都当做圣地来看待。更想不到白隐一跃成为所有混血种崇拜的偶像。
榜单前,莫云和他的伙伴还有村子里的所有人,都想起了一年前一个英俊温柔的人问他们,“想不想去看看圣都”他记得那个风华绝代的男子笃定的说,“会有那么一天的”仅隔了一年,就实现了他的第一个承诺。他的师父还挂念着他们,年迈稳重的村长,此时已经匍匐在地,老泪纵横。当一辈子的奢求突然一夜可以实现,这种落差,带给每个人的震撼已经不能言语。年纪小的欢呼雀跃,而年纪大的早已经感动的泣涕零如雨。
“先生还记得我们,先生还记得我们。”村长说道。被那样高贵的人记挂这是多么让人欣喜若狂的事情。
据说那几日,全国各地的衣铺都爆满,有些衣铺更是抓住机会往高抬价。聚集在圣都外的混血种全部穿上新衣,就算不奢华却个个都很干净。以致所有人都认为今年最有过年的氛围,个个举家在过年的这一天向圣都走去。路上说说笑笑,欣欣向荣,但到了圣都外,人们不由得都变得严肃和小心翼翼起来,圣都外密密麻麻全部是混血种,大概有十万人,却鸦雀无声,默默的表达着对圣都的崇敬之意。
莫云和红红带着白隐救出来的三名少年默默的站在人群中,对他们来说激动的不是来到圣都,而是即将要见到白隐,虽然隔的很远,就算看到一个影子也是值得的。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祭坛已经准备妥当,第一次容纳这么多人,祭坛上下忙的不亦乐乎。
小厮一:“我说,终于有点过年的感觉了,忙死了。”
小厮二:“这大祭司可真是厉害,上任才几天就把圣都整的鸡飞狗跳的。”
小厮三:“你是鸡,还是狗”
……
金色的阳光普照在祭坛上的时候,圣都的大门也渐渐敞开,所有的人此时只是傻了一样的看着耀眼的光从渐渐变大的细缝里倾洒而出,不禁伸出手挡住眼睛,却又在手指缝中不放过每一丝阳光,不知是阳光刺眼还是什么,许多人已经热泪盈眶。大门彻底敞开的一刹那,祭坛的大钟鼎也一下一下的敲响。
“噹……”人们如同被蛊惑一般,缓缓的走进圣都,当阳光照在身上的时候,竟然贪恋着温度,站在原地讶异的看着太阳。因为今天是混血种进都的日子,所有纯血种都避开了,混血种与他们并肩而立,除了圣都之王,其他那对他们来说就是侮辱。
不一会人们全部聚集到了祭坛,太阳正中,正是祭天的吉时。所有贵族绕着祭坛席地而坐,目光虔诚而圣洁,双手举过头顶承上天之恩泽。而混血种则在里祭坛很远的地方,学着贵族的样子,跪在地上,双手举过头顶,无比虔诚。圣都的所有街道,胡同都跪满了混血种,即使他们没见到祭坛,但此时只有一颗虔诚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