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常的心跳代表什么,心动?还是喜欢?对我而言,心跳只能代表我还未死去,每次生病的时候我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分分秒秒都在快速、强烈的跳动。从出生我就确诊有先天性心脏病,每分钟的心跳超过一百多次比正常人要快很多。
我叫郭笑,虽然不是个健康的女孩,但我的生活却和其他孩子无样,活蹦乱跳、能吃能喝,没有一点病相的模样。可我不能生病,一旦生病我便原形毕露、病态百出,生病时的我嘴唇是略微泛紫的,心脏比正常跳动的还要更快。
我和姐姐在爷爷奶奶家长大,直到我记事爸爸妈妈才从外地打工回来,尽管小时候缺失很多父母的疼爱,但我跟姐姐一直都是乖孩子,姐姐大我三岁,18岁就放弃学业去了外地闯荡。为了生活可以更好,后来爸爸也去了外地打工,家里只剩下我和妈妈,妈妈每天给我做好饭,我上学后她便到田地里做农活。
初中的我并不像其他女孩那般情窦初开,心理和思想成熟都要比别人慢半拍,对爱也模模糊糊、朦朦胧胧,直到初三才暗恋上一个男生,他是我的同班同学刘曦阳,一个和名字一样的男孩,不过他已经有交往的对象,我只能每天静静的坐在远处看着他和别人玩闹,也许是上帝感受到了我的苦恼,于是眷顾了我,让他坐到了我座位的前面,给我和他说话的机会,尽管如此,让沉默寡言的我突然这么近距离的面对他,不由得总是面红耳赤,更说不了几句话。送别一年又一年,我对他的喜欢变得静如止水,直到初中毕业后,我进了一所普通的学校读起了大专,对他所有的爱恋也都被时间揉碎在那段时光里。
我走的那年正是2008年,中国最风光红火的一年,那年家里也正在盖楼房。那天天气阴沉沉的,像是酝酿着一场大雨,空气中弥漫着离别的气息,爸爸妈妈把我送到车站,车子启动那一刻我的泪水就要涌出眼眶,姐姐一把握住我的手安慰,我硬把泪水又倒了回去。初到锦州,尽管城市的霓虹灯明、繁华绚烂也不能平息我对家的思念,趴在宿舍的窗台上,我望着窗外,心里除了想念还是想念,那时起我喜欢上了听火车嚯嚯嚯的声音,因为那是家的声音。很多和我一样离乡背井的同学在电话里跟父母大哭嚷着要回家,我只是静静的看着她们,或上去安慰几句,我从没有在她们面前哭过,因为我不想把自己的难过展现在任何人面前,就算哭也要找个没人的地方。一个月很快过去,大家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甚至开始不喜欢回家,除了要生活费。我离家太远,只有放长假的时候才能回家,其他时间都只能待在宿舍,家里的房子盖好之后,妈妈爸爸也去了外地工作,放长假的时候,我便能去看望他们。
时光匆匆,不知不觉中平平淡淡过去了三年,而在这第三年里,我生命中奠定了两个死党,许沫和闫川,我大部分时间都和她们在一起,有她们的陪伴我不用一个人窝在宿舍里,许沫是个有才气的女孩,长的和竹子一样高高瘦瘦,一年四季都是一头及腰的大马尾,是我最好的死党。闫川是个颜值很身材都很棒的女孩,追求时尚,也喜欢追星,为人热情,是我第二个死党,起初我们是五剑客,最后分分合合、只剩下我们三个。
这几年家乡也发生了很多变化,最后一次回去的时候,村子里几乎已经没有平房,全都是二层小楼,土路也变成了大马路,交通越来越方便,和同学聊天我才知道很多小学和初中的同学都已经结婚生子。让我意外的是又遇见了他,刘曦阳,那是一个偶然的夏天,他骑着单车从我身边经过,我当时吓的捂住脸,怕他认出我和我打招呼,担心自己不知道怎么接,他就这样从我身边经过,模样还和从前一样哪都没变,回家后我找到了他的qq号,加完他的几天后,我终于鼓起勇气给他发了第一条消息:‘在吗?’,不一会对方就回了一条:‘不是本人。’我哦了一声对方又问我是谁,看字样像是女友之类的,我回了句同学对方便没有再追问,我心里有些失落,仅仅三年过去,物是人非,我不禁伤感,自己所怀念的终究只是过去,而不是那些人。犹豫片刻,我按下鼠标右键把刘曦阳删了。缘分是很奇妙的,缘分到了抢不走,缘分尽了留不住。而有些缘分,仅仅只是缘分,有缘相遇无缘相伴。和着时间的流失,我们遗忘了很多人,也被很多人遗忘,遗忘并不代表你不重要,被记得也不一定代表你重要。我们不能左右什么,只能顺其自然,该来的总会来,该过去的总会过去。
正文:
大三比大一、大二来的自在,经过前两年的煎熬,我们终于混到大三有课来没课走的日子,我和两个死党从不逃课,上课一本正经下课打打闹闹,学习方面我们算是精英,但社交方面我们却并不擅长,闫川和许沫都比我好些,有的没的都能说几句,而我就是个活死人,可以一整天不说话。
今天下午没课,我拉着许沫去逛街,能逛的地方并不多,转来转去就那么几个地儿,加上天热和人多,没走一会我跟许沫就累了,买了点吃的,我俩就躲进了肯德基里,剩下的时间我们都打算在这里度过,看着外面成双入队的情侣,我托着脸叹息:“你说咱们怎么活的这么没劲,感觉每天无所事事的。”许沫瞅瞅我撇嘴:“才多大就厌世,你这小心灵未老先衰啊。”我白她一眼:“你才衰,难道你不觉得这满大街都飘着恋爱的味道吗?”她耸耸肩,脑袋伸到我面前挑眉:“不会是想恋爱了吧!”
“才不是,就是觉得这些人有问题啊,你说长的好的丑的全都有男朋友,咱们虽然算不上好看,但也不丑吧,为啥就没有人追?”看我说的这么认真,许沫缩回身坐正:“虽然值得思考,但我觉得想也白想,就咱俩这脑子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哪想过恋爱。”
“也是,不过大学不恋爱,真的是一场遗憾。唉~不说这些了。”我喝口水看看手机才下午两点多,许沫见我一副无趣的样子从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冲我晃晃,翻开本子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字,我也从包里拿出同样的本子,我俩相视一笑,开始埋头奋笔疾书。我和许沫的共同点非常多,喜欢听歌和写小说,每次动笔我们都可以写一下午,写了累就互相打趣几句,或者分享各自的小说,给予意见和灵感,我们将来最理想的工作也是当一名写手和绘师。
由于我住宿生晚上要到学校签到,五点多的时候,我跟许沫出了肯德基,她看着我上了公交才坐他爸爸的车离开。这个时段是下班高峰期,正是人多的时候,我在车里挤来挤去,好不容易找了个固定的站地,还没站稳突然一个刹车,我身子一歪脑袋撞到了扶杆上,虽然有点疼,还好磕在一只手上,比磕铁杆上强多了。我揉揉头顺着扶手往上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很好看的脸,我呆呆的看了很久,这应该是我见过最温柔的脸,虽然没有小说里那种棱角清晰,但眼前的这个人五官非常细腻、干净还有些古典的气质,可以用温文如玉、公子无双这类词来形容。车子一斜,我又歪了过去,嘴一下磕到他手上,准确的说应该是亲在他手上,我顿时捂住嘴眼镜往上瞄,他正在看我,嘴角似乎泛着微小的弧度看起来有点忍俊不禁的样子,我连忙低下头不去看他,心跳的好快,扑通、扑通。车子一停,又是一顿人肉碾压,我再次偷偷往上瞟去,那人已经不在了,我从人缝里往车外张望,他已经下了车和车子逆向而行。我吐口气,不禁摸了摸嘴,犯起花痴,如果再能遇见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