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来,还是挺有大用的。”杨天忆摸着头,讪讪道。
“哼”
剑灵佯装生气,冷声道“当然有用,不过不到离神境,终究是没用。”
“就如我现在,含芒虽可进出你的身体,但剑仙魂终究无法离体,这样一来,攻击力也就自然有限。”
说着剑灵露出满意的目光,接着道“好在你现在剑仙魂突破到离神境了,不过如果要想比别人强,那就必须得突破至小成甚至大成之境。”
“嗯,你放心,我会努力寻求突破的。”
杨天忆握着拳头,心中想到“为了村民,为了爷爷,也为了自己,自己的身世,我也必须努力。”
“千里铸一线,百载似流云,离神境大成,我一定要尽快达到。”
杨天忆把拳头握的更紧,眼中全然是坚定的目光。
杨天忆似突然想起了什么,有些不安的问道“剑灵,你前天晚上还说,你离体剑仙魂不是也会离体吗,而前天我还没臻至离神境啊。”
剑灵看着杨天忆,像看着白痴一样,以手撑额叹道“离体,离体,我离开过你的身体吗!”
“这个,貌似没有。”杨天忆也不管剑灵的口气,认真答道。
“那不就得了,别说前天,你一天不到离神境小成,我也就一天无法真正离体。”
杨天忆点点头,表示理解,却暗自嘀咕“原来是占据着我的身体,还不给钱啊!”
只见躺在床上的剑灵神情一动,直接化成一道紫光没入杨天忆识海,留下一缕淡淡的紫色光芒,朦胧而美丽。
“天忆,出来吃点东西吧!”
就在这时,杨文阅的声音在屋外响起。
“好的,爷爷。”杨天忆深吸一口气,恢复淡然的心情,轻声答道。
走到门口,正欲开门的杨天忆似想起了什么。
“天忆,剑不仅是兵器,更是我们的朋友,是兄弟,剑——岂可离身。”
杨文阅的话似犹在耳边,不曾散去。
杨天忆伸出右手,意念一动“出来”,突兀间,闪烁着寒芒之光的含芒剑便出现在了杨天忆的右手中。
三尺之剑,随意拿着,也似剑指天下,冷冽却不曾溢出一丝寒芒。
杨天忆手执含芒剑,是越看越充斥着霸气,亦不愿意将之离手。
“对了,剑灵,有剑鞘吗?”
“没有!”
剑灵一听,不假思索答道,语气充满着鄙夷和怒气。
“你也不想想,像我这么冠绝天下的宝剑,配有剑鞘,不是一种令宝贝蒙尘,使红颜迟暮,让月亮而安然失光的做法吗?”
剑灵越说是越慷慨激昂,在识海中左手自然后摆于腰间,右脚前迈半步,右手指着青天,一副欲与天公试比高的姿势。
杨天忆以手撑额,眼光注视着天花板,全然一副不认识剑灵的模样。
结巴道“那个,你误会了,我不是怕你伤着……哦,不是,我不是怕你英明神武,冠绝天下的样子,遭到别人觊觎吗,毕竟我还这么弱小不是。”
杨天忆一口气说完,似干了什么亏心事一样,很是用力的吸了几口气。
剑灵越听越惬意,飘飘而不知然也“好的,你这么一说,我会铸一个的。”
杨天忆暗自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成了,没想到一个剑灵还这么爱慕虚荣。
后面这段谈话,看似很长,可因为是在识海以心神谈话,实则只是一瞬间而已。
推开门,径自走了出去,太阳已然高高悬起,原来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中午。
微风吹过,属于秋的季节,已经有了些许凉意,杨天忆也不禁紧了紧身上的衣服。
院中的梧桐树下,杨文阅正盘膝而坐,泉鸣剑也插在那块青石之中,不曾随着秋风摇曳,似飘然独立于世外。
杨文阅手中,一根木棍上穿着一只清洗干净的雪狸,右手缓缓转动,正随着那摇曳的火光慢慢烤着。
不曾有半分焦急之色,也没因那在秋风中摇曳的火光而皱眉,诚然杨文阅心态平静而超然。
杨天忆快步走上前去,坐在杨文阅对面。
在正午的阳光之下,在火光的映照之中,本就无暇的脸庞慢慢透出红光,透着十岁少年应有的稚气。
含芒剑也早已被杨天忆放在了背后那一早便存在的布条剑鞘之中。
因为杨家村甚至齐泰国都缺少空间储物器,所以人们设计衣物时,便会在背后留出一个可放剑的布条剑鞘。
“爷爷,我来烤吧!”
“好,爷爷又能尝尝你的手艺了,看来又有口福喽,等会儿啊,得开坛酒,你呀,也得陪我喝一盅。”
说完便将穿着雪狸的木棍递给了杨天忆。
“爷爷说哪里的话,您老要是想尝,我随时都可以给你烤啊,就您这话,你等会儿也得让我自罚三杯”
“哈哈,好。”说完杨文阅似感到不对“怎么让你自罚三杯呢!”
杨天忆搓着手,脸色微红道“这个,不是好久没喝了吗?”
杨文阅笑骂道“你是好久没偷到了吧!”
“呃,这个……”
在爷孙俩的笑声中,雪狸肉也变得金黄,还不时滴落着油滴,在火中吱吱响,香味四溢。
这时,杨天忆拿着杨文阅早就准备好的小刀,在烤着金黄的雪狸肉上,不规则的划了十几刀。
接着,又将地上的瓶瓶罐罐里的各种作料在雪狸肉上抹了一遍,并在火光中又缓缓转了一圈,才最后将雪狸肉拿开离火光,这才算是烤完。
杨文阅很是大力的吸了一口气,直至鼻尖充斥着那诱人的香味,才开口说道“真香啊,哈哈,等着,我去拿酒。”
说着便大笑而离去,而那插在青石中的泉鸣剑也一同离去。
回来时,手中已拿着一坛酒,两个碗。
再次坐下时,已有一个碗平稳的落于杨天忆面前,而刚才还消失的泉鸣剑也再次插在了青石之中。
“来,先干一碗。”
说完便将两个碗都倒满了酒。
恍惚闻去,酒香清微,但仔细去闻,又仿佛没有酒香,这便是杨文阅的独酿——清酒。
清酒乃是杨文阅采集无根之水,即清晨露水,和八分熟的果实酿就,故名清酒。
而对于以前捣蛋偷酒的杨天忆来说,他最喜欢光顾的便是清酒。
可实在是因为清酒少,从而导致很难得手,这也就导致今天的“自罚三杯”。
对碰之后,两人都是不留形象般的,一仰脖子,碗中酒也随之见底。
入口清爽自然,如清水般流畅,可入肚之后,又有一股独属于酒的清香,充斥于喉咙之间,后味十足。
“来,爷爷,尝尝我的手艺是否有进步啊。”
杨天忆将雪狸的两个长长的后腿撕下,一个递给了杨文阅,一个留给了自己。
完全撕下后腿时,甚至还带起了几颗大油滴,可见烤的真的是外焦里嫩,诱人口腹之欲啊!
杨天忆拿着雪狸肉,看着正要下嘴的杨文阅,挤眉弄眼道“来,爷爷,在干一碗。”
“哈哈,好。”
杨文阅再次给两人各倒满了一碗,对碰之后,又是一仰脖子,清酒净碗见底。
杨文阅拿着手中的雪狸肉,似再也抵不住诱惑,自顾的大撕咬了一口,也不顾满嘴油渍,更没注意到杨天忆满脸的悲愤。
杨天忆看着杨文阅的独自大快朵颐,心中不满:说好的自罚三杯呢!
似乎是为了寻找泄气口,杨天忆对着手中的雪狸肉,便一大口咬了上去。
又似乎是怒气还未消尽,直咬的“咔嚓”响,不知道的定会以为是在磨牙。
似乎是看出了杨天忆的不满,杨文阅拿着酒坛“来,再干一碗。”
听着这话,只闻杨天忆口齿不清“好,在干一万。”
当然,不管是一碗,还是一万,下肚之后,杨天忆口齿清楚豪迈道“哈哈,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不外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