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结束了我所有的梦。----乐曦】
(文/刘小安)
是下午的放学铃声吵醒了我,宿舍里空荡荡的,只有我和几张摆得横七竖八的上下床,他们都还没回来,肯定是去练球了,在篮球场上。
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开校庆典,我很倒霉的又被酒鬼拱上了小提琴独奏的处邢台,不是第一次,也不可能是最后一次,酒鬼就是这么一个损友,但也是我唯一一个愿意交心的兄弟。
手机的显示屏上闪烁着十余条班主任和蕾蕾的未接来电,真烦...一整天都没有去班上报到,不知道是睡得太多还是因为明天的开校庆典,头总是昏昏沉沉的,怎么也打不起精神。
收拾好被扔在地上的脏衣服,叠好被子铺好床,肚子已经咕咕地抗议到了极限,可没有食欲又怎么能吃得下。
蕾蕾是昨天我在文具店里看到的那个女生,原以为她是他的女朋友...呵!我居然会因为害怕她喜欢上他或者他喜欢上她而接受了她的表白。
男孩啊男孩,你究竟是给我下了什么蛊?让我对你憧憬,却又茫然得可怕,越是这么刻意不去想你,就越是想要知道关于你的一切来历。
我在窃笑,笑自己是疯子,笑自己是不是心理**,笑如果有一天被你发现了,肯定会让你觉得很恶心...
我居然,会如此的在意。
手机又响起了小提琴独奏的《绿袖子》,是我最中意的旋律。
记得很小的时候,楼下小公园每每清晨都会响起这首曲子,那是一位老大爷的演奏,他的身旁还有一位小男孩在津津有味地听着。小男孩看起来只有五,六岁的样子,清瘦清瘦的,脸上充满了天真和稚气,他的皮肤很白,白得像雪兔一样,也如那般可爱。当他抬头望向天空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眼睛,我喜欢他的眼睛,干净水灵,却能把人的魂魄勾走。刚开始看到他的时候,我还以为他是个女孩子,但后来我才发现他是男生,喜欢穿淡黄色的体恤,喜欢穿牛仔色的吊带短裤,喜欢穿素白色的运动鞋,几乎每天都是如此,而且他坐着的位置,正好对着我房间的窗,只要我一打开,就能看到,所以我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
可是有一天,他没有来,只有老大爷忧心忡忡地在公园里四处徘徊,还不时摇摇头,嘴里喃喃自语几句又长长地叹着气,是小男孩太淘气,惹得老大爷不开心吗?还是小男孩已经厌倦了?
明天,他会来吗?还能看见他吗...
可最后的帷幕,是老大爷再也没有来小公园拉小提琴,小男孩也再没有坐在那个位置上。慢慢的,他的影子在我的脑海里渐行渐远,直至他精灵的眼眸显得越来越模糊,我便开始害怕了...
于是我学起了小提琴,学起了《绿袖子》,为了不让自己忘记这么一个能让我上心的男孩,一念就是十年,从未遗忘。
也许很可笑,但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再见到他的。
校董把课余教学楼的教室全部分配给了每一位参加开校庆典的学生,供他们练习和休息,我选了三楼那个还未装修好的音乐教室,原因很简单,它给了我半年的美梦,给了我一次永生难忘的"**",给了我这段不可能有结果的追寻。
只可惜,它已经被毁得面目全非,不会再有人记得它原来的模样,除非它对你来说有着不可泯灭的意义,像我,像他。
手机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全是蕾蕾打来的。
第四遍刚响起,我就按下了接听键,蕾蕾先是问了我一句怎么不接听她的电话,然后便开始喋喋不休地说些我听不懂也没兴趣听懂的事,但其中有两个字引起了我的注意,"小宇"。
我记得在文具店的招牌上看见过这两个字,是那男孩的名字吗?蕾蕾说的"小宇",就是他吗?
怀着十万分好奇,我打断了蕾蕾的没完没了,问了她关于这个"小宇"的事。
她说,他的名字叫晨宇,是学校对面文具店的小老板,年龄只有16岁,初中毕业后就辍学了。其实这样也好,他在学校里的地位根本就没有被别人正视过,仅仅只是因为他有个"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红唇万客尝"的母亲,无论他有多么优秀,成绩有多么好,他最终得到的,只会是更多异样的眼光和更多人格上的侮辱。
听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一位被大家称为"野种"的初中生,他的事迹其实在很早之前就在校园里被传得沸沸扬扬,偶尔我会经过他所在的班级,亦或者与他擦肩而过,却从来没有注意到他长得是什么样子。我不习惯去同情弱者,因为在这个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社会里,本来就没有公平可言,弱者的存在往往就是为了凸显出强者的生存原则有多么的现实,就像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这是不争的,且无可非议。
"你知道在学校里经常被欺负的那个男生吗?他就是晨宇,是我以前的同班同学,好可怜的..."
不知不觉,我来到了课余教学楼里暂时属于我的休息教室,可能是因为梦里的他,也可能...是因为那个叫晨宇的男孩。如果,我没有听错或者没有理解错,蕾蕾在电话里说的晨宇,那个在文具店里的男孩,原来是个超级无敌的笨蛋,被嘲笑,被讽刺得伤痕累累也不懂得反抗的笨蛋。
昨天清晨在店门口看见的你,那一抹幸福十分的微笑,究竟奠基着多少坚强和不屈。在你无所谓,不在乎的背后,会不会也有那么一块沉重的石头,那么一块巨大的,只要你一松懈,一软弱,一泣淚就会滚落的石头。我在想,倘若你被恶势力强压的时候反抗了,现在会是怎样的结果?也许,或许...至少我不会像现在这样打破了自己的习惯,开始心疼你的忍让和乐观,开始对一个弱者念念不忘。
开了灯,白亮的光芒一瞬间驱走了黑暗,驱走了我所有的幻想,窗旁放着小提琴的位置正是我和梦里的他初次相遇,也是唯一一次相遇的地方,曾经在那里被撞倒了一地的厚书,曾经在那里有人为我挡下了所有的重击,曾经在那里我吻了不知名的他,可是如今,那里真的已经变成了曾经。
侧眼的视线范围里突然出现了一个被拉长的影子,我立即反手关上灯,靠在了墙边,正踌躇着晚上还有谁会这么用功地为明天开校庆典做准备,随刻便走进了一位穿着初中校服的男生,他长得不高,而且很瘦,瘦得让我有种只要一只手就能把他潦倒的感觉。想起半年前错吻的他,也是穿着初中校服,也是这般瘦弱。
难道是他还记得这里?还记得...我?
梦吗?
可他的背影又如此真切。好想伸手触及他的衣服,甚至肌肤,会不会吓到他...
犹豫不决间,他已经走到窗边,握起了我准备用来演奏的小提琴。当他转过身的这一秒,我才知道,原来占据了我几乎整颗心脏的人,不是他,也不是他,而是现在眼前的这个他,晨宇。
一阵《绿袖子》的旋律灌进耳蜗,是他在用专属于我的小提琴,真好听,原来他也会,而且能拉得这么好,能让人陶醉。
过了多久,有人站在门外喊了一声,握在他手里的小提琴被摔得粉碎。他躲进了角落,我以为那个人会责备他的粗心大意,可他却脱下外套披在了他的身上,抱起他从我的身边走了过去。
心里有种剧烈的痛,
承认吧!乐曦,你是同性恋,你喜欢男人,你喜欢...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