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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获奇遇百折不挠判死生决战无果(续)

郑毅的“从天而降”,让久盼他的伍术和冷若梅等喜极而泣!

冷若梅道:“可把郑公子盼来了!”

郑毅奇道:“冷姑娘如何寻到这里来的?”

冷若梅道:“唉!一言难尽······”又将龙岩一别之后的遭遇约略地叙述了一遍,忍不住又泣道:“不想连郑大侠也······幸亏郑公子得以死里逃生!”

大家哀叹一回,郑毅忽然想起来问道:“那日我义父究竟为什么遭害,难道闯入鞑子皇城的竟然又有另一帮义士么?”

伍术听了一叹道:“这都是误会,天不饶人哪!······”

郑毅听了其中原委,也只能叹息不已;却又问道:“那么,你们救出文丞相了么?”

伍术又是一叹道:“许是天意如此,我们那晚,竟然连文丞相的影子都没见着······”

郑毅听罢,顿足不已道:“罢了罢了!——咦!我们不是还有机会么?”

伍术道:“文丞相已逝,哪里还有甚么机会?”

郑毅听了大惊道:“文丞相已逝,这是怎们回事?”

伍术道:“······鞑子许是怕咱们这些个亡宋遗民将文丞相劫走,所以干脆将他加害了,以免后患!”

郑毅顿足道:“该杀的鞑子!这是斩草除根哪!”“对了,还有德祐皇帝呀!”

“德祐皇帝?对呀,我们怎么没想到呀?!”伍术道:“不过,听说德祐皇帝先是被废为瀛国公,妻以公主,使幽居大都燕京;此时已被遣送到上都开平府去了。”

郑毅道:“咱们去找找看,若是能够救出来,复宋就有希望了!”

“说的也是,咱们明天就去看看!”

郑毅、伍术、冷若梅等一行不日来到蒙古大草原上的上都开平府寻找宋主、德祐皇帝赵隰,只听茫茫大草原上有人歌道:

“蓝蓝的天空白云之下,圆圆的毡房遍地开花,辽阔的草原黑色土地,此是我家自当爱惜,绿绿的牧草黄了又青,白白的绵羊身形掩映,冰清玉洁的神秘圣女,能否让我一睹芳容?我的蒙古草原,自古魅力无边······”

诚然,一路行来,这里的一切,无不充斥着异域风情:不必说那高原绝地、大漠风沙、狂风暴雪、千里戈壁,也不必说那阳光雨露、雪山冰湖、冰清玉洁的神秘圣女,总之,但凡能入眼的,无不与中原民俗大异······其实,单是那“绿草白羊”的自然景象,亦足已令人无限神往的了!只可惜,郑毅、伍术、冷若梅等如今非惟没有心情顾及这些,甚至于但凡眼前的这一切,无不看了心烦呢!

只见这开平府座落在上都河北岸,作为元朝的临时国都和陪都,这里“内有大理石宫殿,甚美,其房舍内皆涂金,绘各种鸟兽花木,工巧之极,视之足以娱人心目”。

然而,当下这里戒备森严,来到这里的南人,其一举一动都备受钳制;何况这里的居民大多为蒙古人,语言晦涩难懂,实也难以打探德祐皇帝的踪迹。只是,还有夜探一途呢!

可是,夜探的结果却也着实令人扫兴:这里因为只是临时国都和陪都,世祖不来临幸时,一干臣下全都无所事事。一旦入夜,人早不知藏哪儿去了,几乎杳无声息。更加糟糕的是:这里的宫殿全都是大理石建造的,牢固之极,欲探也难哪!

当然,这也难不倒郑毅、伍术、冷若梅等一行,他们经过明里暗里打探多日,自也绝无漏网之鱼。可惜的是,结果依然是毫无影响;没奈何,郑毅他们只得怏怏离去。

——令郑毅、伍术、冷若梅等一行万万意想不到的是:赵隰早由忽必烈赏赐了“钞百锭”,命令他出家,入寺为僧了。所以,尽管郑毅他们极尽能事地将开平府几乎查了个底朝天,却也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他。

其后,忽必烈更令赵隰到遥远的吐番去学习佛法;其母全皇后也被令出家为尼,青灯古佛长伴后半生。赵隰乃可怜地与其母生生离别,正式由脱思麻入乌思藏,出家驻锡萨斯迦大寺,号木波讲师。后为萨斯迦大寺住持,成为佛学大师,四处讲经、潜心研究佛学。习梵书、西蕃字经(一说瀛国公自求入吐蕃学佛法),尝取汉藏佛经互译比勘,校订异文。逐渐在藏佛界暂露头角,成为把汉文佛典译成藏文的翻译家,翻译了《百法明门论》,还有深奥的《因明入正理论》,在扉页留下了题字,自称“大汉王出家僧人合尊法宝”,简称“合尊”。

尽管到了这地步,赵隰最终还是没能逃掉被杀的命运。元英宗治三年,他因写了这样一首诗:“寄语林和靖,梅花几度开?黄金台下客,应是不归来”。字里行间充满了怀念故国之情,却因此遭到元朝统治者的猜忌,因而被赐死,时年五十二岁。当然,这是后话。

郑毅、伍术、冷若梅等一行于无奈之下,回到中原,却仍不死心,依旧令丐帮帮众打探天下抗元复宋志士消息,欲共襄盛举。

不久,他们就得到消息称:

——广东新会林桂芳尝聚众起义,建罗平国,年号延康。

林桂芳的父亲林获,字元辅,号光山,曾任宋朝的琼州太守,致仕居乡。帝昺驻跸崖山时,林获与护驾的赵宋宗室赵必次相好,结为至交。赵必次原名逊崖,乃宋太祖赵匡胤的十一世孙。登进士,被封为上柱国。元师攻陷临安,随杨妃护二王南逃,由闽到粤最后至崖山,均与陆秀夫、张世杰等参预朝政。及崖山兵败,托嗣(长子赵良钤、次子赵良骢)于林获,乃赴海殉国。林获担负抚养赵嗣之责,将他们匿藏在睦州东乡。改赵良钤名为林大奴、赵良骢名为林二奴。诗礼庭训,练弓习艺,常年不懈。林获有二子,次子林桂芳好义习武,与赵氏兄弟友爱相投。后来,林桂芳与赵良钤、赵良骢兄弟聚众万余,在泷水县皂幕山之西的罗旁起义,抗元复宋。可惜如今已被元军万户王守信镇压,林桂芳等人被杀,起义失败。

——又有南海县民欧南喜因食盐为政府垄断,私贩猖獗,税抽增加而聚众清远起义:有众号称数十万,自称“清远王”,自立官制,封官赐爵;聚众十余万,断发文身,号称“头陀军”。据平康下里东团村等处,用宋末帝赵昺的年号“祥兴”纪年。增城县蔡大老、钟大老、唐大老起兵响应。又有福建林天成起义响应。

不料欧南喜派遣手下的元帅、丞相率兵袭取广州时,被王守信击败。欧南喜只得率军逃到新会,与新会起义军首领黎德会合继续抗元。

黎德正是新会人,因与香山马南宝抗元事败,决不甘心,誓死抗元到底。欧南喜来投,正合他意,他便加快了抗元步伐:组织了七千艘船艇,号称二十万之众,与欧南喜组成抗元联盟,“陷城邑,杀官绅”。“官军与战,屡为所败”,因而,“岭海骚动,朝野震惊。”

郑毅、伍术、冷若梅等正准备与其联盟时,却闻官军已然大举进剿。不久,闻听“江西行省参知政事也的迷失擒获黎德,招降其余党一百三十三人。”黎德壮烈牺牲,其弟黎浩及招讨使吴兴被押送大都杀害。

郑毅、伍术、冷若梅等听了,除了哀叹,还是哀叹!

“天哪!难道就没有复宋之路吗?不行,我们死也不甘心呐!”

郑毅经过前思后想、左右权衡,终于有了一个最大胆的决定!

“什么,再闯燕京?”

“不会吧!刺杀忽必烈?”

伍术、冷若梅等听了郑毅的决定后,无不大感吃惊和意外;若非与他经历过生死与共,必然以为他疯了。——毕竟纵观历史,除了一些因为争权夺利等原因而有过极少数谋刺皇帝的故事外;真正为了行侠仗义而有是举的:专诸刺王僚、聂政刺侠累、豫让刺赵简子和荆轲刺秦等典故实亦屈指可数。又有几人为了国家,能够如此壮怀激烈?

郑毅却点点头,毅然决然地道:“实不相瞒:在下本是大理国宰相高泰祥的孙子高继祖。大理国被蒙古鞑子侵占后,在下随叔父、大将军高和四处逃亡,却屡屡被鞑子所追杀······后来幸亏义父所救,在下方得苟延残喘至今;却又再次经历了亡国之痛!这倒也罢了!可是,义父为家为国,先是不惜身家性命,怒诛误国奸臣贾似道;后来为了抗元复宋,拯救德祐皇帝和文丞相,终于捐躯、身死异域。你们倒是说说,我义父为的是什么?”

“行侠仗义!”

“誓死不当亡国奴!”

“对呀!在下有义父英雄若此,难道在下这做义子的,又能够沦为狗熊吗?”

伍术、冷若梅等听了,更加大受感动,当即决定舍命陪君子,义无反顾地助他实现这一壮举。

他们既然决定潜入燕京刺杀忽必烈,于是立时精神大振,积极行动了起来。

数日之后,伍术、冷若梅等再次纠集了不少中原武林精英和江湖志士,并率同丐帮帮众数百人,随着郑毅往燕京进发。

在路不则一日,一行终于进入了张家口坝上草原。这里的风景如诗如画,入眼但见丘陵起伏,一个接着一个;四周不见一个蒙古包,尽是望不到一缕炊烟的蛮荒之地。

走了多时,忽见眼前侧对面的山坡上,大群的野生黄羊正在毫无顾忌地抢着草吃。——草原上总有数不尽的黄羊,还有旱獭,都是蒙古族人传统生活中除了马、骆驼、牛、绵羊、山羊这些传统上驯养的“五畜”之外最重要的动物——皮可以用,肉可以吃,油也可以用;更可藉以度过灾年。

郑毅、伍术、冷若梅等无暇细顾,骑着刚刚买来的马匹匆匆驰过。

快到一个山谷口,大家的坐骑忽然全都竖起了双耳,并且直直地瞧向谷口的后方,开始抬头喷气,步伐始见凌乱。

郑毅、伍术、冷若梅等抬眼望去,只见百十步之外那喇叭形的山谷后方,竟然有五十余匹之多的一大群金毛灿亮、杀气腾腾的蒙古草原狼,正自目露凶光、平翘长尾,半吐着长舌,贪婪地盯着谷口后方不远处的两位蒙古族姑娘。只见她们头戴圆顶、窄檐“钹笠帽”,身穿“前有裳无衽,后长倍于前,亦无领袖,缀以两袢”、便于弓马的“比甲”,外罩对襟短“马褂”,足蹬长可及膝的皂皮靴,骑着壮硕、善跑的蒙古“乌珠穆沁马”,正赶逐着两只蒙古旱獭。

旱獭又名土拨鼠、草地獭,又叫哈拉、雪猪、獭拉、曲娃(藏语)。体背棕黄近土色,常栖息于高原草甸草原,山麓平原和山地阳坡下缘,集群穴居。毛皮质好,肉细嫩鲜美,肉、油、骨、肝、胆均可入药。有冬眠性,出蛰后昼间活动。其以禾本科、莎草科及豆科根、茎、叶为食,亦食小动物。耐饥饿,不饮水,爱吃雨后草及露水草。别看它颈部粗短,耳壳短小,四肢短粗,尾短而扁平——整个儿胖乎乎的,却亦如“狡兔”有“三窟”——其所居洞穴有主洞(越冬)、副洞(夏用)、避敌洞。主洞构造复杂,深而多口。且其性情极为机警,视觉、听觉都很敏锐,捕捉十分不易。

两位蒙古族姑娘许是因为它们的可爱有趣,或是因为它们的皮肉稀罕,或是因为它们的不易捕捉,此刻正全神贯注地驱马赶逐着它们,犹如“螳螂捕蝉”;根本就未意识到“黄雀在后”:正有这么一大群的蒙古草原狼对她们“虎视眈眈”着呢!

郑毅注意到:狼群中一头被大狼们簇拥着的赤狼,其大如花豹,并较普通的狼几乎粗一倍、高半倍、长半个身子,看来铁定是狼王了;它周身的鬃毛(尤其是那颈项处)发出黄金般的光亮,耀眼夺目,逸散出一股凶傲的不怒自威!

郑毅纵观眼前情势:尽管自己这方人多势众,但要毫发无伤地对付偌大的狼群,却也丝毫没有胜算;何况另一方只是两位姑娘家,稍有不慎,必然葬身狼腹。而他同时也知道:蒙古草原狼的出猎速度奇快无比,那不到百十步距离的目标,对蒙古狼来说只是霎时便可一蹴而就的。何况狼群庞大,防不胜防,惟有“擒贼先擒王”,方能骇退狼群,安全地救下两位姑娘。

郑毅素知伍术的成名绝招“笙龙惑虎”乃是独步天下的暗器功夫,不到万不得已,那是绝不会轻易使用的;却又正是一击必致赤狼王于死地的唯一手段。于是悄悄地驰到伍术身边,悄声道:“烦劳伍兄一展‘笙龙惑虎’奇威,救那二人一救!”

伍术点点头,随即悄悄地策马领先,独自缓缓地靠近狼群。蒙古草原狼本性凶残多疑,不易靠近;然而此时那赤狼王正伸长着脖子瞄向两位姑娘,群狼也都竖着又尖又长的耳朵,静候着赤狼王的命令,因此并未觉察伍术的动作。直到伍术进到约莫三十步远近之际,赤狼王才猛然发现了他,豁地站立起来,仰天“嗷呜——”的一声长鸣,声震天宇。群狼纷纷响应,立即分散开来,扑向伍术。

郑毅和冷若梅等大惊失色,纵马向前来援;两位蒙古族姑娘虽然在不经意之间,吓得花容失色,手足无措,却不忘投来感激的一瞥。说时迟、那时快,伍术当时一见赤狼王仰天长鸣,右手中那笙早已向左划了半个圆弧,然后反手运劲、巧施妙招、向外一甩,蓦见那笙的“十三簧”脱手飞出,化身十三支“吹毛透风”、锐利无比的镔铁剑,犹如条条飞龙,准确至极地射入赤狼王和它身旁几只大狼的咽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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