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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外星文明

庞氏家族子孙三代,我不是庞克格雷的独生子,父亲生性也很风流,从我小时候就没再见过我的母亲。我问他,他自己也含糊不清。

从他口中偶尔问出些东西,只知道他和母亲竟都是生性风流之人。母亲是我后来调查了解的,当我得知母亲的下落时,她已经去世两年了。

母亲是风尘女子,出了名的交际花,父亲天生喜爱到处拈花惹草,外面传闻不少女人留的他的种,不过父亲重男轻女,当时较为流行用仪器检测胎儿染色体,凡是两个Y染色体的婴儿,几乎都被没有被留下来。但我还是有姐姐的,已不清楚下落,那些我父亲的女人们想要生下女婴,就必须与我父亲离异并且断绝关系才行,否则不仅分不到半分财产,还会反目成仇。

父亲的极端思想也造就了一段,在顺势而为的大浪潮中的异军突起,同时一旦大浪平息,父亲这艘需要风浪才能航行的帆船也就不起作用了。

母亲据说生前还是个作家,会帮当时的名流人士写传记,由于她年轻时候花销铺张浪费,灯红酒绿的生活全是让男人开销。在性的需求方面诉求极大,因此晚年染上了梅疮,但因年老色衰,又不曾有存下养老的积蓄,最后郁郁而终,和父亲一个死法。不过她在死前也没想过我这个儿子,兴许我还有许多不知道的远方表亲吧。

这对好色风流的情侣诞生了我,我却未生性风流,所谓物极必反,很可能就是这么个道理。

母亲叫李梅英,东方人,父亲是西方人,因此我成了混血,我的两个哥哥把我比较“杂交生物”,实际上私底下唤我为杂种。我的孤僻性格多半在兄弟家人的不平等对待环境下形成的。

后来有科学依据证明,越是杂交的生物就越智慧,不过我的家人们恐怕再也没人看到我展露出智慧的一面的机会。

我喜欢生物学,也是拜他们对我的特殊生物学称呼所赐,索性我不理他们,从小也就比常人更为的专注投入。后来在我四十岁开发的伯雷第一代活性再生细胞中,就以“杂种”命名。

得亏他们给我取的绰号,借用绰号我躲过了政府安全部门的监控,将伯雷一型成功的带出外界以便进行更深入的培育。

最早期开发活性细胞时,我没有自己的独立实验室,更加缺乏资源,只能通过为政府效力的方式,借用国家资源来开发我自己的项目。所以这些科学家都会被严密的监视,诸如核武器工程,凡是参与此项目的科学家,终身不得移民他国,甚至日常的出行都会受到国家的控制。我在当时有个绰号,叫疯博士,我患有癫痫症,可有谁知道那是全凭演技所为,当时请的神经科的医学专家都没看出我是伪装的。

开发活性细胞的目的,是为了增长我的寿命,不是因为贪生怕死,也不是为了后来因为伯雷一型细胞的问世,将自己推上了财富的金字塔顶端。这是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也许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并且相信着。如果将整件事情说出来公之于众,我看可能真就被人当成“疯博士”了。

二十三岁那年,我父亲去世了,临终前我父亲宣布将遗产继承权全部委托给我,我那两个哥哥并没有什么异议,相反父亲给了他们一些现金和支票,让他们各自分家,而我获得的父亲公司的股票和期权,全部都是负资产,当时股票的债务比率为百分之八十九,也就是说我只占有百分之十一的股份,勉强拥有董事会一票否决权,不过当时没人听我的,我那两个兄弟因为分了现金可以高枕无忧了,本来父亲分我家业他们颇有微词,但眼看着公司快要倒闭,识时务的他们就卷着现金拍拍屁股走人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当真无半点兄弟之情,那时候我还是有些感情的,见识了什么是世态炎凉,我对整个世界都淡漠了。

第二年,我将所持的父亲的股票全部变卖抛售,主动放弃董事局的席位,专心研究,后来接手庞克电子的人也在不久后跳楼自杀,他没有看清庞克电子的债务情况,这可不是表面上的那么简单,而是牵涉的一系列的财务泡沫问题。当时我对金融知识方面尚且认知有限,所以变卖家产只不过是一时性起所为罢了。

两兄弟得知了庞克公司破产倒闭的消息后,就好像从人间蒸发了似的,直到新的庞克公司再度崛起之前,我都没再见过他们。

由于股权交易是秘密进行的,事先没有通过董事会的认可,拿到钱以后,我就遁入深山密林中,开始从事我所喜爱的研究工作,公司后来发生的大事件各种债务关系人难免会来找我麻烦,可是要找我的时候,也不知从何处入手。

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庞克电子的创始人庞克格雷是个异常高调的人物,而他的法定继任者庞克伯雷却是个低调默默无闻的家伙,而且对经营公司毫无兴趣。于是投资我公司的那些人肠子都悔青了。跳楼的跑路的,一片惨状,而我却浑然不知。

我在一处渺无人烟的大森林里,用全部剩余的钱,请工人秘密挖掘建造了一块巨大的地下实验室,当然那也是我的家,吃住全在里面,之所以建在地下,是想就此安度晚年,安静的场所可以使我更加投入专注的展开研究工作,我还希望能够在有生之年,再度发表一篇轰动世界的论著。那就是我年轻时候最单纯的打算。

有一天,我自制了一架望远镜,这架望远镜的直径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我自己画的工程图,请建筑工程师帮我打地基,具体组装望远镜的结构、框架以及镜片全部由我来完成。

我将自己的杰作命名为“高博望远镜”,它属于射电望远镜的范类。当时我不知道,我小试牛刀的“高博望远镜”远远超过了世界上任何的大型的射电望远镜,世界上最强大的望远镜只能够观测到超过七十颗之内的恒星系,而我的射电镜能够观测到三千七百多个恒星系,是其他望远镜的五十倍多。

观测距离大大超出我的预料,通过自制的望远镜,我可以观察到银河星系以外的其它星系,当时的望远镜比较吃力,需要特殊的气象条件才行,而我的不受阻碍,可以在雷云暴雨天也能够观看,我只不过是在镜片上加了层夜视效果而已。

在距离银河系开外,有一座巨大的不亚于银河系大小星系,但是它更偏于古老,那里充满了白矮星等等各种晚期的行星,原本我认为那里并没有任何值得观察的价值,无非就是看那些晚期星系如何膨胀,如何爆炸,然后生成新的黑洞,可以说天体的环境极其的糟糕恶劣,根本不适合有机物质的生存,然而当时却在一座异常灿烂夺目的小星系里发现一个奇妙的星球,那里我发现了一种特殊的生命。

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现宇宙外星球的生命迹象了,只不过这一次却令我尤为惊喜,因为我发现了梦寐以求的星球文明。那处星系我将它命名为宫仙座,因那里的云翳像是神话中的天宫云雾缭绕,而得名。

以前的那些星系里能够发现生命迹象,对于我来说早就不算什么新鲜事,至少我的高博望远镜远远超过了当时的天文爱好者们的想象。当人们还在猜忌讨论宇宙中是否会存在外星人一类说法时,我就已经用肉眼观测并找到许多了。

只不过这次令他们失望的是,对于外星人一说,我是否定的,因为灵长类生物是不能包括整个宇宙的高级生命的,而我也仅仅发现了一些类似于地球的可以提供物质生长繁衍,符合生存条件的星球,那些星球尚且还很年轻,刚刚过冰川纪不久,正处在一个物种初级繁衍阶段,要想繁衍出类似于人类这种高智商型的生物,还需要经过几亿年才行。而且大部分星系里的生物根本还算不上动物,有的只是一些水生类微生物,又或者是孢子形态的初级有机物。

而我却在宫仙座发现了一种文明的存在,以前都是出于对书中的神话传说,外星奇闻,可是这次的发现确实千真万确。

并且我发现那些生物的文明,远远超出人类的想象,它们的生活方式,长相,都与人类有着天壤之别。

为了能够更详细深入的观察它们,我在高博望远镜上又进行了改良,能够从观察星球表面,到观察星球内部的程度,视野瞬间变得清晰开阔,有点类似于卫星云图视角。

那是我有生难忘的一次,也是我毕生追悔莫及的一次。因为当我看到它们的模样时,在下一刻我观测用的左眼突然失明了。后来我才反应那颗星球的外星生物智商是何等敏锐。竟然能够发现几千亿光年开外的我在观察它们!

我的左眼视神经被一道奇异的红光照射后,完全失明,后来我暂时停止了观测,去看了眼科医生,医生给我做了一次透镜扫描,结果匪夷所思,我的视神经已经接近晚期,衰竭了,也就是说这颗眼球终身都再也见不到光明。

换做一个普通人,或许独眼的过剩余的日子便好,而我却暗下立誓,既然被我找到一个不亚于人类文明的星球,我就一定要深挖来龙去脉,一窥它的五脏六腑,当然绝不是付出我的生命前提下的,骨子里我还是个完美主义者。

因此在沉寂隐忍了十多年以后,伯雷一型活性再生细胞就此诞生了。它就是在这样的一种动机下诞生的,只不过当时我只单纯的用它来恢复了我左眼衰竭的视神经,并且还可以抵御抵抗那种红光的侵害,却不知道,接下来我将为此奋斗数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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