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爵,谢谢你。”那辛道。翻开庞克伯雷隐秘的历史,那辛对于自己神秘的丈夫又更深入的理解,或许日后终归黄土,也不负此生。
“何处此言呢?夫人。”蓝爵问道。
“你我都是被伯雷捡来的,你和我不同,你是被抛弃的孤儿,而我却是活在亲人的阴影下生不如死,谢谢你能够让我看到他这样的一段的历史。”那辛道。
蓝爵觉得那辛说出了他此刻的心声,善意的点头道:“夫人不必客气,你我二人都是博雷老师的亲人,眼下还是先尽快找到另一本书,我有预感,老师似乎有重大的事情要告诉我们。”
那辛看到蓝爵那张年轻俊朗的面庞,他是这个世界上除自己以外仅存的伯雷最亲近的人,那辛焦悴懊悔下死去的心仿佛又活了过来,说道:“不错,倘若你以后要取我性命随时可以,玫瑰庄园面积很大,我们分两处寻找,然后在书房汇合好么?”
“夫人请便。”……
……
玫瑰庄园的建筑面积超过一顷,还有三层的地下建筑,蓝爵动用了特殊的视觉侦查机器人,进行了地毯式的搜寻,却未找到任何结果。而那辛则在庞克伯雷的地下藏书间和研究所,翻阅查询各种资料档案,以及暗格地道也未放过,最终是一无所获。
光是逐一翻遍整个庄园,那辛和蓝爵就用了将近一个月时间。
一个月后,庞克伯雷最后待过的书房内。
蓝爵和那辛这些天忙碌的寻找,都显得精力焦悴,而且没有任何结果,那辛不觉有些灰心。
蓝爵道:“连日的搜寻,我几乎翻动了庄园的一砖一瓦,看来得去其他的行邸找找看。”
那辛道:“蓝爵,或许伯雷最后的遗物不是一本书呢?”
蓝爵想了片刻,拿出那把红色的钥匙,翻来覆去比划着,说道:“不,这钥匙的纹路,应该是同一个物件没错,不会是门,也不会是开启某个器械的钥锁。”
那辛也在看着蓝爵手里的钥匙,目光焦距,美眸中似乎若有所思的闪烁了一下。
那辛道:“咦?你看这钥匙的纹路,和那本红色日记里的钥匙上的纹路是一样的!”
“果然!”蓝爵惊异道。同时将钥匙和红皮日记里的钥匙拔下来,对比了一些,居然真的如那辛所说的一模一样。
“不过日记确实只有一本,而且,我这把带有惊叹号的钥匙,也就是对应书里头的锁而已,如果不把另一本找出来,我们恐怕永远不会知道答案。”蓝爵道。
那辛不以为然的摇头道:“蓝爵,你不如把我给你的钥匙,放在书的背面凹槽里试试?”
蓝爵似乎明白那辛的想法,解释道:“没用的,我之前已经对日记和钥匙做过检测,这不过就是一把普通钥匙,而书都是用纸张做的,锁扣是传统的机械锁,根本不可能改变什么。”
“不试试看,怎么知道不行呢?”那辛道。蓝爵看到那辛脸上充满着盲目般的自信,不禁摇头道:
“好吧,就让你死心一回,老师的所有秘密,绝不可能出现在这早已写满内容的日记里。”说着蓝爵将那枚带有问号纹样的钥匙放入书背部的凹槽内。
咔!只听见清脆的一声响,日记锁又开了。
蓝爵漫不经心的将书本倒过来,翻开第一页,映入眼帘的内容,蓝爵的瞳孔顿时放大了许多,道:“被你猜中了,果然有玄机!”
那辛无比激动,看着那红皮书的扉页,映入眼帘的内容果然大为不同。
蓝爵有些唏嘘不已,见识非凡的他,竟然会被自己老师的一本日记给摆了一道。他心中写满了疑问,在他打开书页以后,他又进行了一次探测,利用瞳孔的电子透视装置进行一次深度的扫描,结果报告显示为,书页成分:纸,铜锁,其他金属物质;无特殊视觉化学物质变化反应,无电子波频率显示。
经过再一次的检测,分明显示这不过是一本普通的纸质书页日记,没有隐形药水之类的化学剂,书页纸张更不可能另藏玄机,没有夹层,同时也没有检测出任何电子介质。蓝爵怎么也想不明白,心里啐了一句道:这******是什么黑科技。
那辛倒没有蓝爵异常的表现,只是啧啧称奇。那辛能够猜测这本日记另有玄机,并不是她比蓝爵聪明,而是源于对庞克伯雷的盲目崇拜,不擅长科技的她认为,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伯雷做不到的。
二人同时看向扉页的标题,同时而语:“那辛计划?!”
蓝爵和那辛相对而视,同时愕然。
那辛疑惑道:“那不是我的名字么?”
蓝爵道:“先读下去,看看都写些什么,顺便把这个带上。”蓝爵拿出一个薄薄的镜片,那是电子视网膜,递给那辛。
这是可以透过物质,进行拟态分化的视觉神经网。眼下只有一本书,但是两个人却可以透过拟态视网膜,随意翻看不一样的内容。
“谢谢。”那辛戴上视网膜,发现自己手里也出现了一本和蓝爵手上一模一样的红皮书。这样就不会和蓝爵阅读形成冲突。翻开第一页标题“那辛计划”,那辛便开始仔细的阅读着日记中的内容:
我是庞克伯雷,庞氏家族第三代继承者,地球人,职业:科学狂人,有完美主义思想的纠结病的晚期患者,副业是个江湖骗子。
读到这里,那辛觉得庞克伯雷的字里行间带有自贬的意味,江湖骗子其实作为企业家、商人、金融家之类的等等。继续看下面写道:
老夫靠坑蒙拐骗起家,实则想做一个普通良民。我父亲曾督促我继任家业,而我对家族生意却无丝毫兴趣。可是我又辗转干起这行了,这一干就干大了,也顺带把一些人弄垮了,崇拜我的、恨我的、想杀我的数不胜数,可没办法呀!
谁让老夫多管闲事呢。说出来也许谁也不信吧,只有老夫一个人信也罢。
一个月前我还犹豫怎么起草这段标题,后来我就想到用个丫头的名字立主题,而且读起来也很顺口。只不过老夫这些日子可不安宁呐!一年多前捡回来的丫头,倒是给我的生活带来不小的麻烦。
那辛认为,从内容和时期上推断来看,应该出自于伯雷与自己婚后所记录。不过那辛读到下一段时,却不由得心花怒放。
老夫平素不爱女子,第一次见那丫头,老实说,光棍打了这么多年,算是破天荒的对一个小丫头心存挽念,实属不该。
这自欺欺人之态非老夫磊落坦率所为,无奈心口不一,只能将情分埋藏于笔下。那丫头对老夫倒是颇为中意,我本想将她配给蓝爵,他们之间倒会成为天造地设的一对。老夫认为此举合情合理,决计于当下!
那辛读到这里,心情忧郁,心想:合情什么?你越想抛下我,我越是会缠着你,何况你心里也有我……
老夫年老心疲,别人只道老夫是个权倾于野,惊才绝艳之辈。可老夫认为自己不过是个凡夫肉胎。
若不是儿时一时兴趣,励精图治,恐怕活不过百年之际,便已入土,绝不会做那操心之举。那事自有天来管,何必老夫操心?
时过境迁,老夫自问还无法能将时光逆流,否则,真不愿做那难事。我区区一个凡人。何以与天为敌?
若有反悔的可能,我宁可终日无所事事,了此余生。
我父亲那时候让我继承家业,让我娶妻生子,老夫照做就是了,何必妄自托大,如今能否胜算还是另说。时间越来越紧,越来越急迫。
老夫明白,或许在这晚年多了拈花惹草之心,就是因为这急不可耐的心境吧,老夫自问不是修身养性之辈。平素只知天理伦常,凡是只求顺势而为,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置办着偌大的家业,倒并非难事,难为的是老夫心怀情愫,偏偏不该在要紧之日,或许等老夫十年之后还健在,别说是一个丫头,,老夫也愿意儿孙满堂,享尽天伦?
且说那是后话,太过遥远虚无缥缈,或者那不过老夫少有的妄想。违反了天理纲常,违反了自然规律。
人的想法,意识在条件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是何其的脆弱渺小。众生都依靠那些意识而活着,时至今日,此时此刻老夫竟也顺从那些众生一般而活?
众生活得自在,当生则生,当死则死,来去自如。而老夫却要在此瞎操念头。
转念又想,众生之生,与我何干?众生之死,又与我何干?老夫却想去做那救世主,拯救全天下的苍生?
妄自托大,厚此薄彼,老夫也不过是那芸芸众生中的凡夫俗子罢了。
为了一个丫头,老夫也有了七情六欲,那辛啊,老夫就依你之名,为众生谱写造化,是生或死,老夫只能尽力而为。是非我之意愿所能及。
那辛越往下读,越觉得庞克伯雷的自卑感和无力感从字里行间深深的表达出来。她不明白,连庞克伯雷都如此于安思危,难道这个世界上真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将要发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