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若木鸡的芙兰坐在屏幕前,看着吉椰GM发过来的这段话,蓝羽杰和李辉两个人就立刻浮现在了面前,这件事情绝对不会是巧合。
随手点开吉椰官网上播放次数最高的“憎恶”,芙兰感受到了,细胞在沸腾!犹如格林机枪一般的速弹吉他踏着鼓点而来,在贝斯的低吟轰炸下厮杀出一条血路,如同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人们第一次听到滚石音乐时,是否也体味着同样的冲击?
现在的摇滚已经令人失望透顶,被流行市场和金钱的贪欲所遮蔽的音乐,得到了比失真音色更难听的味道,而唯有吉椰与众不同。就如同朋克精神里充斥着对现实堕落的不满,只听一遍就爱上了他们的音乐,芙兰有预感,吉椰将会打破以往的摇滚乐,为摇滚注入全新的生命力。
只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个送货小子,竟然会是吉椰的成员之一……
“看来有必要再约他出来一次,如果他真是的吉椰的成员的话。”芙兰低语呢喃着。
而另一方面,回到了公寓的蓝羽杰,正在为李辉收拾着今晚过夜的床褥,而李辉则在一旁玩弄着收音机。
尽管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几乎任何音乐都可以在网上搜索的到,但是用收音机寻找音乐电台,然后获得意想不到的惊喜,始终是一大部分音乐爱好着的矜持。
不过蓝羽杰心想,李辉这家伙其实只是想要收听深夜档的情感节目吧?
就当蓝羽杰好奇李辉会收听什么节目之际,收音机里面传出了令他惊讶不已的声音:今天最后一首曲子,是网络上目前最为红火的神秘乐团的曲子,来自吉椰的——憎恶!
熟悉的旋律化作道道飞箭刺向蓝羽杰,没想到自己的曲子竟然在广播电台选中了!
而且更加令他震惊的是,李辉还在一旁懒懒散散地说:“怎么了?这首曲子你没有听过吗?这阵子天天播的啊。”
“啊啊?辉你也知道这首曲子?”蓝羽杰瞠目结舌。
李辉不以为然地说:“是啊,一天到晚都能听到,我都快听腻了。不过虽然这么想,可还是觉得很好听啊。”
蓝羽杰一时无语,只有豆大的汗珠在额头上渗出,没想到连李辉都知道吉椰的歌曲,总觉得事情好像越来越大条了……
就在蓝羽杰有这种预感的时候,梦魇般的手机铃声响起了。
“啊?好……我知道了。”蓝羽杰咽了一口唾沫。
李辉紧张地问:“怎么了?”
蓝羽杰僵硬地扭过半个脑袋,挤出一句话来:“芙……芙兰小姐约我们明天晚上一起吃饭……”
气氛陷入持久的凝重里,紧接着五秒过后,狂欢的叫喊声响彻整栋公寓,随后则是邻里街坊的责骂声和小孩哭声此起彼伏,全部没入收音机的歌声里。
不论走到哪里四周都是一片漆黑,兜着圈子迷失了方向,但若在这片黑暗后有在寻找着的答案,那就不要停下脚步向前奔驰吧!
到了第二天,如期赴约的两人,看到了早就等候多时的芙兰。
今天的芙兰换上了简约的打扮,黑白条纹的打底衫加上白色的小西装,就已经把气质和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
李辉不经意间看的痴了,心想这身材肯定很有料,应该是B以上吧?
“你叫李辉是吧?除了唱歌之外你还会乐器吗?”出于职业习惯,芙兰象征性地问了一句。
然而此时的李辉却不知道在想什么,脱口而出就是一句:“应该是B以上吧!呃啊!”
紧接着脚上传来一阵剧痛,蓝羽杰狠狠地踩了李辉一记,同时羞愧的抬不起头来。
“B?bass?贝斯吗?”芙兰迷迷糊糊。
李辉如沐恩泽,摆出一副加入我的战队的手势,用手指着芙兰大笑道:“没错,正确答案就是贝斯!”
蓝羽杰又踩了李辉一脚,两个人窃窃私语:“靠,你不要总是瞎掰啦,我可不管你了。”
“安啦,贝斯这种小case的东西以后我会学的啦。”李辉信誓旦旦,旋即又端起酒杯,摆出一副自以为很酷炫的撩妹姿势,故作深沉地问:“那么芙兰小姐你呢?有在玩乐团吗?”
芙兰轻描淡写地点了一根烟,说:“现在没有了,虽然是有打算重新组一个团,只不过找不到好的乐手啊。”
能够被她看中的乐手一定都是人中龙凤吧?蓝羽杰在心里面如此想着,能够被见识多广的live屋店长相中的乐手,肯定都不会是一般人。
什么都不懂的李辉强出风头,说:“那芙兰小姐觉得我怎么样?如果可以的话请让我当你的贝斯手吧,方便的话可以把结婚证也一起登记了哦!”
“哈哈,还是不用了。”芙兰苦笑了一声,得亏是自己脾气好,如果换了个人的话,李辉早就要横尸街头了。
一整顿饭下来,李辉都在开着没有营养的玩笑,还喝了个伶仃大醉,丝毫没有一丝顾忌,完完全全就是和小时候一样的一根筋。
看着醉倒在一旁流哈喇子的李辉,蓝羽杰羞愧地说:“抱歉……我这个朋友给你添麻烦了,他这个就是这样子,你不要往心上去,他没有什么恶意的。”
芙兰无所谓地笑了笑,说:“没关系,像这样子率真的人已经很少见了,让他休息一会儿吧。”
蓝羽杰正襟危坐地深呼吸了一口气,先前有李辉在吵吵闹闹还好,突然间就只剩下他和芙兰两个人,也不晓得该说些什么好,气氛一下子凝重的有些诡异。
率先打破了僵局的是芙兰,她问:“对了,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你喜欢Jimi吗?”
蓝羽杰一下子红了脸,低着头说:“喜欢……”
芙兰笑了笑,又问:“那么你还有听其他的什么歌曲吗?”
似乎话匣子被打开了一眼,蓝羽杰忽然滔滔不绝地说:“当然了,像是朋克摇滚和英伦摇滚这些,尤其是八十年代的独立乐团我都很喜欢。”
芙兰惊讶地说:“哦?原来你喜欢的是朋克以后的音乐,那么六十年代的音乐呢?”
六十年代的音乐,说起来已经是半个世纪前的事情了,问及这种问题就如同谈论是否会穿中山装上街一样罕见。
然而蓝羽杰却对答如流:“当然,以胡士托时代为代表的杰出乐手们的歌我都很喜欢,没有太多修改润色的音效,单纯用音箱增益效果所弹奏出来的声音,仿佛能够穿透时间长河一样来到身边。”
芙兰备受震惊,没想到这年头居然还有人会喜欢那个年代的音乐,这可真是太稀奇了,“那你有参与哪个乐团吗?”
蓝羽杰摇摇头:“没有……”
“那乐器呢?”芙兰又问。
“呃……”蓝羽杰支支吾吾,糊里糊涂地就说漏了嘴:“如果是吉他的话,还会一点点……”
意识到自己不应该把这件事情说出来的蓝羽杰,紧张得衣服都被汗水打湿了,和芙兰这样有魅力的女生一起独处,压力实在太惊人了,“抱歉……我去一趟洗手间。”
蓝羽杰起身要逃离战场的瞬间,背后传来了幽幽的声音。
“不要跑。”芙兰闭目冷笑,经过刚才一番试探,她几乎可以肯定,“蓝羽杰,你是吉椰的成员,对吧?”
犹如一道晴天霹雳击中天灵盖,从脚底到后脑勺一路火花蹿升,蓝羽杰惊恐不已地看着芙兰,“你……”
芙兰嘴角扬起一抹得意的弧度,浅笑道:“你好,与身份吉椰GM的你初次见面,我是萝莉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