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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水浒启示

第三章水浒启示

第一节梁山造反的兴起

水浒这部书上没有农民起义这个词。无论是朝廷还是梁山自身对本次活动的定位都是造反,不是所谓的农民起义。农民起义这个词是近代才使用的,民国前很少见。农民起义这个词本身就经不起推敲。这个词表达三个含义,主体是农民,方式是起,目的是义。主体是农民,指的是领导者是农民呢还是参加者是农民呢?如果指领导者是农民,那么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那一次群体事件是农民领导的,要么是底层官僚、要么是工匠商贩、要么是社会流氓;如果指的是参加者是农民,那么中国历史上所有群体事件的主体都是农民,因为农民本来就是社会主体。方式是起,不是谋反、不是演变、也是不占山为王,而是大规模正面对抗,并且还是主动的。目的是义。义是一个道德范围内的词,本指自我牺牲,引申为符合道理的行为方式。

中国历史上没用农民起义,有的也还是造反。这种造反的结果,一种是给统治者造成了麻烦,让统治者受到损失,吸取教训,收敛一些;另一种是把原有统治者推翻,自己来做统治者。即便是这些成功者,也都会说成受命于天,没有人承认自己是农民起义。这种造反是合情合理的,既然统治阶层首先破坏社会秩序,被统治者没有了生路,造反就成了唯一的选择。但是这种造反能够改变的只是统治者的心态,却改变不了社会的形态,无所谓是否促进社会进步。对于造反的评判向来是最棘手的,古往今来有众多伟大人物都想解决这个问题,但也没有定论。

一、中国历史上的造反

中国历史从来不缺乏造反,梁山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为了便于对梁山造反的分析,我们需要寻找几个同类事件,看一看其他人的造反过程。一个是宋江提到的黄巢,一个是背叛黄巢的朱温,一个是施耐庵追随过的张士诚。之所以选这三个人,是因为水浒的作者提到过或经历过,估计对作者的思想以及水浒的创造可能有一定的影响。

黄巢是唐朝末年山东人。考过进士,落榜后做了一首诗《不第后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唐末吏治腐败、民不聊生,各地纷纷暴动。王仙芝、尚让在河南起兵,黄巢率众在山东与之呼应。朝廷见王、黄军声势日渐浩大,遂派兵镇压。朝廷采用软硬兼施的手段,王仙芝欲接受招降,黄巢坚决反对,导致二人分裂。后黄巢与尚让会合,转战南北,历经多次战斗,最终攻占长安,唐僖宗逃亡。黄巢在长安即皇帝位,建国号“大齐”。唐僖宗纠集各地兵马赴京讨伐黄巢。后来部下朱温、尚义变节投唐。在多路军围剿下,黄巢军损失惨重,黄巢最终死于泰山狼虎谷。此次造反给朝廷造成沉重打击,数年后唐朝灭亡,中国进入五代时期。

朱温早年曾参加黄巢军,帮助黄巢建立“大齐”政权。唐僖宗号召各地将领围攻长安时,朱温多次率军进行阻击,为稳定“大齐”政权立下不小功劳。后来由于战事不利,加之“大齐”政权内部腐败混乱,朱温在手下谋士的劝说下投降了唐政权。因为在追剿黄巢军的战斗中获胜,得到唐朝廷的封赏,不断加官进爵。朱温又利用各种手段扫除对手,不断扩大势力,完全控制了唐朝廷。最终废唐称帝,建国号“大梁”。建国后,朱温采取了休养生息、奖励农耕、轻徭薄赋等一系列政策,力求稳固政权。但由于唐朝灭亡之后中国已经形成了军阀割据混战的局面,朱温篡唐建梁并未得到普遍认可。朱温在与晋王李存勖的持续战争中逐渐由强转弱,加之自身荒淫无耻、滥杀无辜,最终被三子朱友圭所杀,数年后“大梁”灭亡。

张士诚是元朝末年江苏人,以盐运为主要营生,偶尔贩些私盐。元朝廷腐败,民族矛盾、社会矛盾不断激化。张士诚带领盐民于白驹场举行暴动,杀死官员、冲击富户,把钱财粮食分散给当地百姓。后攻占高邮,自称“诚王”,国号“大周”。继续扩大势力范围,并迁都于平江。后因地盘之争与朱元璋发生冲突,同时也受到了元军的反攻。在两面夹击下,张士诚放弃“诚王”称号,向元朝廷投降,被封为太尉官职。因为向朝廷索要王的官职未遂,便自立为吴王,占据了以江浙为中心、方圆两千里的广大地区,摆脱朝廷控制。张士诚执政期间,革除元朝弊政,废除苛捐杂税;兴修水利,鼓励农桑,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兴学重教,整饬民风,社会秩序趋于稳定。经济繁荣、社会安定后,张士诚逐渐变得奢侈、骄纵起来,政事懈怠,军纪涣散。张士诚最终被朱元璋打败,被俘身亡。

二、梁山的造反

(一)梁山的地理环境。梁山位于山东省西南,北宋时期黄河在这里发生过几次决口,大量河水倾斜到梁山脚下,形成一望无际的水泊。元朝后黄河又在其他部位决口改道,梁山周围的水域逐渐退去,恢复为农田。以梁山为中心,向东是东平,向南是郓城,向西是阳谷,向北是东昌。

(二)梁山的人员组成。梁山头领共108人,按照类别划分如下:

第一类,官僚地主37人。其中各级官僚共30人,分别是宋江、关胜、林冲、秦明、呼延灼、花荣、朱仝、鲁智深、武松、董平、张清、杨志、徐宁、索超、戴宗、雷横、杨雄、黄信、孙立、宣赞、郝思文、韩滔、彭杞、单廷珪、魏定国、凌振、龚旺、丁得孙、李云、孙新;地主共7人,分别是卢俊义、柴进、李应、史进、孔明、孔亮、扈三娘。

第二类,社会底层分子34人。其中各类农工商卒共26人,分别是吴用、李俊、张顺、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石秀、解珍、解宝、燕青、萧让、安道全、皇甫端、金大坚、侯健、宋清、乐和、曹正、薛永、杜兴、汤隆、朱富、蔡福、蔡庆、顾大嫂、王定六;无业游民共8人,分别是公孙胜、刘唐、李逵、邹渊、邹润、焦挺、石勇、白胜。

第三类,社会破坏分子37人,占总人数的34%。其中占山为王、打家劫舍的共28人,分别是穆弘、张横、朱武、裴宣、欧鹏、邓飞、燕顺、杨林、蒋敬、吕方、郭盛、王英、鲍旭、樊瑞、项充、李衮、马麟、孟康、陈达、杨春、郑天寿、陶宗旺、穆春、宋万、杜迁、周通、李忠、朱贵;贩私盐、开黑店、小偷强盗的共9人,分别是童威、童猛、施恩、李立、张青、孙二娘、郁保四、时迁、段景住。

(三)梁山造反的原因。梁山造反是由官僚地主领导的、社会底层分子和社会破坏分子参加的活动。官僚地主中,鲁智深是因为伸张正义而造反,林冲、柴进是被官僚逼迫造反;宋江、武松、雷横、杨雄是被小事(具体说是女人)逼得造反,剩余的30个人全都是被梁山逼得造反。社会底层分子要么为改善生活而造反,要么是被梁山逼得造反。社会破坏分子一直都在造反,是否上梁山没有关系。可以总结说,梁山造反的最主要目的只是为自己找一条生活出路。

梁山造反有朝廷腐败的原因,比如高俅、童贯、蔡京、梁中书、张都监、贺太守之类,但是也有梁山这些人自身的原因。反过来讲,梁山上也有坏人,朝廷官僚也有很多好人,例如:郓城知县时文彬“此人为官清正,作事廉明,每怀恻隐之心,常有仁慈之念。争田夺地,辨曲直而后施行;闲殴相争,分轻重方才决断。闲暇时抚琴会客,忙迫里飞笔判词。名为县之宰官,实乃民之父母。”东平府尹陈文昭“平生正直,禀性贤明。幼曾雪案攻书,长向金銮对策。户口增,钱粮办,黎民称德满街衢;词讼减,盗贼休,父老赞歌喧市井。慷慨文章欺李杜,贤良德政胜龚黄。”宿太尉“极是仁慈宽厚,待人接物,一团和气。”东京府同知赵安抚“祖是赵家宗派,为人宽仁厚德,作事端方。”

但为什么我们的印象却是腐败的朝廷要承担主要责任呢?这要归功于水浒这部书的巧妙结构:以高俅开头,把最坏人的抬出来,造成官僚腐败的印象;紧接着写鲁智深,把最好人抬出来,造成梁山好汉的印象;再接着写林冲,把最惨的人抬出来,造成被逼造反的印象;这三部分写完之后再也不写被官僚逼上山了。而写被自己逼上梁山的人,则采用由小及大的写法,既由于某一个小事作为导火索,最终发展成为不可收拾的地步。

(四)梁山造反的过程。自宋江上山到梁山大聚义,共发生八次比较大的战役。打的都是地方衙门或者地主,其目的要么是为了救自己人,要么是为了报仇。分别是:

三打祝家庄,原因是:“一是与山寨报仇,不折了锐气;二乃免此小辈被他耻辱;三则得许多粮食,以供山寨之用;四者就请李应上山入伙。”结果是:“把祝家庄多余粮米,尽数装载上车;金银财赋,犒赏三军众将;其余牛羊骡马等物,将去山中支用。”

破高廉,原因是:“柴大官人自来与山寨有恩,今日他有危难,如何不下山去救他?”结果是:“却把高廉一家老小良贱三四十口,处斩于市。再把府库财帛,仓廒粮米,并高廉所有家私,尽数装载上山。”

收呼延灼,原因是:“天子就委高太尉选将调兵,前去剿捕,务要扫清水泊,杀绝种类。”结果是:“破了连环马,又得了许多军马、衣甲、盔刀。”

打青州,原因是:“孔明与本乡上户争些闲气起来,杀了他一家老小,官司来捕捉得紧。因此反上白虎山,聚得五七百人,打家劫舍。青州城里,却有叔父孔宾,被慕容知府捉了,重枷钉在狱中。”结果是:“把慕容知府一家老幼,尽皆斩首,抄扎家私。把府库金帛,仓廒米粮,装载五六百车,又得了二百余匹好马。”

打华州,原因是:“鲁智深因救史进,要刺贺太守被陷。既然两个兄弟有难,如何不救?”结果是:“先去牢中救了史进、鲁智深;就打开库藏,取了财帛,装载上车。”

打大名府,原因是:“当初军师好意,启请卢员外上山来聚义,今日不想却教他受苦,又陷了石秀兄弟。”结果是:“便把大名府库藏打开,应有金银宝物,缎匹绫锦,都装载上车子;又开仓廒,将粮米散济满城百姓了,余者亦装载上车,将回梁山泊仓用。”

打曾头市,原因是:“前者夺我马匹,今又如此无礼。晁天王的冤仇未曾报得,旦夕不乐,若不去报此仇,惹人耻笑。”结果是:“先把曾升就本处斩首,曾家一门老少,尽数不留。抄掳到金银财宝,米麦粮食,尽行装载上车,回梁山泊,给散各都头领,犒赏三军。”

打东平府东昌府,原因是:“今写下两个阄儿,我和卢员外各拈一处,如先打破城子的,便做梁山泊主。”结果是:“便开府库,尽数取了金银财帛,大开仓廒,装载粮米上车。”“便开仓库,就将钱粮一分发送梁山泊,一分给散居民。”

第二节梁山造反的结果

造反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为。从古至今,造反者极多,成功者极少。失败的方式也是各种各样,谁都不可能提出一个万无一失的方法。无论如何批评前人,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实际上还是失败者居多。所以对造反这类的讨论,当成娱乐话题随便说说还可以,较真就没必要了。

一、梁山大聚义后的出路

虽然梁山造反的目的只是为了找一条生活出路,但是梁山的地理环境不具备正常生活的条件。梁山泊中间是山,周围是水。晁盖梁山小夺泊后,“众头领大喜,杀牛宰马,山寨里筵会。自酝的好酒,水泊里出的新鲜莲藕并鲜鱼;山南树上,自有时新的桃、杏、梅、李、枇杷、山枣、柿、栗之类;自养的鸡、猪、鹅、鸭等品物,不必细说。”但是梁山没有土地,只能开展渔业和林业,无法开展农业,这显然无法自给自足。梁山的出路有四条:第一,固守梁山,实施掠夺;第二,以梁山为根据地,建立割据政权;第三条,向朝廷进攻,夺取最高政权;第四,被朝廷招安投降。

梁山起初选择的是第一条出路。首先建立了防御体系,“顶上正面大厅一所,东西各设两房;山前南路设三道关,东山、西山、北山各设一道;再设八寨,四旱寨、四水寨。”之后就出去劫掠,“泊子里好汉,但闲便下山,或带人马,或只是数个头领各自取路去。途次中若是客商车辆人马,任从经过;若是上任官员,箱里搜出金银来时,全家不留。所得之物,解送山寨,纳库公用。若有钱粮广积害民的大户,便引人去公然搬取上山。欺压良善暴富小人,积攒得些家私,令人便去尽数收拾上山。”然而第一条出路只能是暂时的,朝廷不会允许这种状态长期存在,所以梁山不得不及早另寻出路。

因为梁山最后选择的是第四条出路,结果被朝廷利用去打方腊,导致将领大部分死亡,所以招安受到广泛批评。但是如果不招安就一定能成功吗?历史不能重演,但有其他例子可供参考。张士诚选择的是第二条道路,想在江浙地区建立割据政权,最终也没有成功;黄巢选择的是第三条道路,打进长安很快又被赶了出去,同样也没有成功;反倒是选择第四条道路投降朝廷的朱温,建立了有一定影响力的政权(中国五代史的第一代)。所以,仅凭结果失败就批评招安的政策,实在是马后炮的做法。

对于梁山下一步的路线选择,其实当时是有不同意见的。大体上可分为三派:第一派,等待招安建功立业,以宋江为代表,众多原朝廷降将大多属这一派;第二派,建立世外桃源求一世快活,以吴用为代表,众多原社会底层人员及绿林人员都属这一派;第三派,杀入东京夺取政权,以李逵为代表。第三派人数很少,所以最先遭到排除;第二派虽然人数众多,但并不掌握权力(地煞星),所以第二派又遭到排除。最终梁山采取了第一派的意见,被朝廷招安。

二、梁山造反存在的问题

梁山不是合理的生存途径。梁山确实只抢劫上任官员、钱粮广积害民大户、欺压良善暴富小人,客观上起到了惩恶的作用,但却没有起到扬善的作用。恶人掠夺百姓的钱粮,梁山再去掠夺这些恶人的钱粮,钱粮从百姓手里出来最终到了梁山手里,这与梁山直接掠夺百姓的钱粮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多了一道手续而已。梁山纵然不能人人当好汉,不能给与别人利益,但至少都不能损害别人利益。所以,无论何种情况下,都不应该去危害那些毫不相干的普通百姓。

梁山不是正常的社会管理模式。造反是高风险的事情,要想造反成功必须有坚定的信念,这种信念就是认为自己是对的,必须要坚持自己的观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这种行为方式与正常的社会管理的最大不同在于,社会管理是以民意为基础、以法制为手段的,管理者不能坚持自己的意见。所以,以造反的方式来管理社会,必然是一个极端专制的政权,而专制政权是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梁山第一次开会,李逵就反对宋江招安的主张,宋江大喝道:“这黑厮怎敢如此无礼!左右与我推去,斩讫报来!”可以想象,就算宋江真的当了皇帝,可能允许魏征那样直言进谏的大臣存在吗?当然专制政权也有各类制度、办法,“立了铁面孔目裴宣做军政司,赏功罚罪,已有定例”,但这些制度办法的唯一作用就是为管理作辅助,与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法制是有本质性区别的。有人说王伦的做法很可笑,其实不能说“可笑”,只能说这是一般人的想法,属于“过日子人”。但是很明显,梁山就不是一个过日子的地方。造反和生产是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的行为互不通用,用造反的手段去搞生产行不通,用生产的手段去造反也行不通。所以王伦按照一般人的方法去处事,必然会被灭掉。反过来设想,宋江搞革命可以,但不代表梁山的这种方式能够适应长期的生产生活。

梁山的人员不是正常的性格。李忠这个人似乎算不上梁山典型性好汉,以江湖上使枪棒卖药的形象出场,先被鲁智深嗝了一顿,后来又给耍了一把。鲁智深给他的评价“是个不爽利的人”、“不是个慷慨之人,作事悭吝”,连周通都说他“休恁地计较”,实在是不符合梁山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好汉形象。但是仔细想想李忠也挺冤枉:使枪棒卖药总归是一个正当行业,凭力气吃饭不比打家劫舍高尚?辛辛苦苦攒点钱,头回见面谁都不认识谁,我凭什么借给你那么多钱?我给你面子退了亲,还把你接到山上好吃好喝,你还好意思跟我要钱?我一时失误给你造成损失,赔你点钱怎么就成计较了?难道造成损失不赔钱才叫不计较?我们普通读者都在羡慕和赞扬鲁智深这样的英雄,这当然没有错。但是扪心自问,我们日常生活中,更像鲁智深呢还是更像李忠?很可能我们连李忠都不如。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在饭桌上一个陌生人向你借一万块钱,你给不给他?由此可以想一想,鲁智深和李忠相比,到底哪个性格更正常?我们不得不承认,李忠是正常状态,鲁智深不是。对于像鲁智深这样往好的方向偏的人,我们还是赞扬的,但有很多人是往坏的方向偏得的,比如雷横。雷横见到刘唐,一连串的“贼头、贼脸、贼骨头、贼心、贼肝”的叫骂,换成普通老百姓就“直结果了你这厮性命”,这是何等的疯狂呢?假如真的像李逵所说“晁盖哥哥便做了大皇帝,宋江哥哥便做了小皇帝,吴先生做个丞相,公孙道士便做个国师,我们都做个将军”,雷横这种人会比高俅、童贯、梁中书更好吗?

梁山很多人在内心是不想造反的。不同的出身和经历,往往会对一个人的思想产生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虽然并不是绝对有效,但也是十分重要的。梁山上很多人都是官僚地主出身,本就是社会上层人员,不可避免的具有传统思想。史进道:“我是个清白好汉,如何肯把父母遗体来点污了?你劝我落草,再也休题。”秦明道:“秦明生是大宋人,死是大宋鬼。”朱仝道:“你不想我为你母老家寒上放了你去,今日你倒来陷我为不义!”水浒上第一个提出招安思想的人是武松,武松认为“落草避难”是因为“罪犯至重,遇赦不宥”,是被动的不是主动的,如果“受了招安”,那算得上“天可怜见”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了。这些人连落草都反对,他们怎么可能有动力去主动推翻朝廷呢?

三、对梁山造反的思考

梁山的造反实际上是一个没有理论基础、没有思想指导、自发的造反行为,不是自觉的、能够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革命行动。梁山这些人不是社会学家、不是革命伟人,远远达不到完美的境界。梁山造反什么都没有改变,皇帝还是那个昏庸的皇帝,官僚还是那几个腐败的官僚。“弦断曲终人散尽,繁华落没终成空。”

造反,乃至所有社会行动,根本原则是恢复应该的社会秩序。不在于谁推翻谁,也不在于谁执政,而在于这种执政的方式是不是符合社会发展阶段的要求、是不是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

第三节水浒拾遗

水浒上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值得品味把玩。

一、性格。可以把性格比作密宗里的佛的两面像,即庄严妙像和忿怒像。佛的本质是无,至于你看到的是什么,完全取决于你自己的内心。你心有贪、癫、痴,就会执着,就会有好恶,就会按照自己的判断去看佛。符合自己判断的就是庄严妙像,不符合自己判断的就是忿怒像。但是佛就是佛,他什么都不是。性格也有两面性。对性格的评价既取决于观察者自身的定位,也取决于性格所在的环境。精细的反面是犹豫,坚持的反面是固执,果断与武断只有一点距离,一团和气和一丘之貉没什么区别。比如对武松的评价,施恩说“兄长非凡人也!真天神!”而在鲁智看来却是“都是你这般慢性的人”。既然秦明、关胜、呼延灼、董平能投诚宋江,他们怎么就不能投降朝廷呢?投诚和投降有区别吗?精细的人一般不会成就大事,这种人(比如吴用、诸葛亮、张良)顶多做个军师,不可能做一把手。刘邦这种好酒及色的性格放在太平社会连个泗水亭长都做不好,但逢乱世就能做皇帝。所以性格无所谓好坏,只要符合当时环境需要就行。所以,要用佛的心态去看待人和事,不要执着于自我,就会理解别人的性格,也就能够理解别人的行为了。

二、喜欢。我们喜欢武松的主要原因就是武松能够维护自己的尊严。这完全没有错。武松的这个品格恰恰是我们想做而作不到的。在现实中,我们的理想更多像武松,我们也想维护自己的尊严;而实际上,因为各种的原因,我们表现的更像林冲,为了利益不得不去忍受各种压迫。喜欢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人们往往不是因为能够做到某件事才去喜欢,而是因为想做而做不到才去喜欢。尊严属于精神范畴,武松如此看重尊严,或者说他把精神的价值看的远远高于物质的价值,这种人只是极少数。人们向往精神价值,所以人们才会将武松这个把精神价值无限放大的个例当成自己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也正是因为这种可望而不可及,才导致人们的喜欢。

三、害怕。几乎所有对林冲的评论都是说他早期懦弱,经过一系列的事件,最后变得坚强了。这种说法没有错,但是也没有用。怕是心理学上的对深部感觉的一种描述,是机体对外界环境的一种本能保护性反应。怕是遗传来的,不是环境的结果。但是随着成长,怕又可使人产生很多其它连带性情绪,如气、羞、恐惧、恨等等,它们都是由怕派生的“副产品”。“怕中枢”存在于感觉中枢之中。外界的听觉和视觉经听通路或视通路形成生物电流,生物电流由筛选器进行“分路”。一般的听觉和视觉产生一般的生物电流,这些电流进入“记库”或“思维”中枢。大的或猛烈的或非常的视觉和听觉产生快而猛烈的生物电流,这些电流进入“怕中枢”,由“怕中枢”产生“促怕素”,“促怕素”导至肾上腺、胸腺等产生“怕”。根据刺激源的时间和增值大小分为四种“怕”:一是“实怕”,指的是刺激源时间较长,并可能事先有备,如夜晚经过墓地;二是“惊吓”,指的是突然发生,如鞭炮突然在身旁爆炸;三是“恐怖”,指的是长时间处在刺激源中并无力摆脱,如被绑架;四是“逃跑”,指的是对外界事物的一种回避。对于“怕”的表现形式,人们往往归结于性格。从普遍的关于性格的研究来看,性格无好坏之分已经成为共识。同样,对于“怕”也不应有好坏之分,“怕事”的人和“不怕事”的人没有高低之分,“胆小”与“胆大”也没有对错之别。

四、忍让。鲁智深、李逵、武松等人与林冲性格很大的区别就是不忍让。我们的日常教育往往提倡忍让,但忍让的结果却不一定是好的,究其原因就是没有分清什么该忍什么不该忍。人总是要生活在与其他人的关系中,无论社会法制完善到何种程度,也不会绝对的完美,不可能协调所有的利益。对个人而言,利益冲突以及利益损害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损害是客观存在的。对于这类客观存在的利益损失就应该忍让。同时,对于即便有法律规定,但是个人损失不大并且对方也非恶意的,也是可以忍让的。对于现有的法律规定,是要求全体人都要执行的,这是社会正常运转的保证。对于违法行为的纵容,其实也就打乱了社会的正常运转。这种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制止,必然会更进一步损害社会利益。对于这类主观的、恶意的行为,是不应该忍让的。尤其是对有扩大损害趋势的行为,是绝对不能忍让的。

五、犹豫。洪太尉要看魔王,真人为什么不让开门呢?因为他知道如果开门将会放出魔王来危害人。无论这种想法是从何而来的,也无论这种想法是否正确,至少他是有想法的。那么,这种想法到底对他有多大好处呢?从被威胁“追了度牒,刺配远恶军州受苦”看,似乎没有多大好处。也就是说,想法不一定是以有利于自身为标准的,至少不一定是以当前有利于自身为标准的。其实每一个人都是有想法的,这种想法是为人处事的潜意识,不见得每时每刻都有利于自身。问题是,为什么真人后来放弃了自己的想法?因为这种想法受到了现实的威胁。“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想法压制了真实的想法,或者是“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想法拖延了真实的想法。那么,这种“忍一忍”、“放一放”的想法到底对不对呢?从后来导致的结果看,显然是不对的。扪心自问,我们不都是有想法的人吗?但我们又有多少人能坚持自己的想法呢?我们不也是以各种理由往后推,到死都没能实现自己的想法吗?不是想法不对,而是我们没有真正的去坚持。虽说“十年不晚”,但我们有几个“十年”?五十年过去了,才发现真的晚了。真人和李逵比,想法绝对不少。但正是因为李逵想得少、干得快,“我只是前打后商量”,成就反而比真人还大。

六、寂寞。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大相国寺里都寺、首座、知客都如此精于世故,想必清长老定也是如此。这也难怪,天子脚下三尺禁地,主持这么大一个寺院,不通世故怎么行呢。然而太精明了、太清楚了也就失去了本性。所以,“清”长老的修行终究不如“真”长老,繁华都市里的大相国寺也还是不如远离尘嚣的五台山寺。人要想有点儿成绩就要耐得住寂寞。静下来才能思考深层次的问题,摒弃世俗的干扰才能保持思想的中正。真正顶尖的成就都是在人孤寂的时候完成的,孔子不被用而著五经、屈原国破而著离骚、司马迁受刑而著史记。那些御用文人是不可能写出好东西的。

七、平和。“天上浮云如白衣,斯须变幻如苍狗。古往今来共一时,人生万事无不有。”各种事物本来就不一定。能否获得正确的理论是一回事,正确理论能否运用到实际是一回事,运用到实际能否产生预想的效果又是另一回事。判断理论是否正确,标准是实际的应用效果,而这些实际的效果又是由一个个具体事物构成的。这些具体的事物不会全部都是好的,也不会全部都是坏的,好坏的比例也就反映了理论的正确程度。所以我们只能努力的思考,逐步提高理论正确程度。当获得这些理论,然后再应用到下一个具体事物时,也存在事物诸因素是否与理论相匹配的问题。因为我们无法绝对的认识到这个事物的全部因素,当然产生的效果也就会不一定。总之,要想取得好的效果,不但取决于掌握理论的正确程度,也取决于对当前事物的认识程度。掌握理论是一个长期的、缓慢的、稳定的过程,对当前事物的认识是一个短暂的、快速的、活跃的过程,正是因为这两个方面的差异,导致效果的不确定是无法避免的。效果的不确定,只能尽量避免,但不能绝对避免。所以面对失败,有一个积极的、平和的心态就可以了,杞人忧天则没必要。

八、坚持。武松血溅鸳鸯楼后逃避途中见到张青夫妇,道:“自从与你相别之后,到得牢城营里,得蒙施管营儿子,唤做金眼彪施恩,一见如故,每日好酒好肉管顾我。为是他有一座酒肉店,却被一个张团练带来的蒋门神那厮,公然白白地夺了。我却路见不平,醉打了蒋门神,复夺了快活林。”武松的言辞有两点错误:第一,不是“一见如故”,施恩如果不是有求于武松,根本不会“每日好酒好肉管顾”;第二,不是“路见不平”,武松是受施恩委托才去“醉打了蒋门神”的。武松之所以把被动的去打架,说成主动的去打架,是因为他自己也知道“拿人钱财**”不是一件体面的事。看来武松并非完全没有是非观念、没有处事原则,但是即便有些原则,也没有很好的坚持。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有一定的是非观念的。我们除了应该继续思考和完善原则外,更应该坚持原则。

九、选择。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如果有志于功名,孔子的观点可能会略显消极。但如果无志于功名,孔子的观点已经足够好了。对于武松、杨志这类有奶便是娘的人来说,孔子的境界足够他们高山仰止了。邦有道还是无道,这是选择自身行为的前提。作为具体的个人,有可能判断为邦有道,也有可能判断为邦无道。但无论判断结果是什么,都应该做的两点,一是确确实实采取了判断行为,二是判断过程确确实实是经过了自己的认真思考。如果经过自己的判断,邦有道,那就“该干什么干什么”。如果经过自己的判断,邦无道,那就有两个选择:一是造反,二是隐退。选择哪条道路,取决于自己的爱好,但都不应该再“该干什么干什么”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该干什么干什么”,孔子认为是可耻的,我们也认为那是帮凶、是助纣为虐。武松、杨志这类人恰恰就是这样的人,他“该干什么干什么”,却并没有进行过有道无道的判断。他的根本错误不在于具体干了什么,而在于没想过该不该干。

十、职业。爱岗敬业和忠于职守,到底哪个才是正确的职业态度呢?所谓职业,就是给资产者工作,付出自己的劳动、产出预定的价值、获得约定的报酬。职业的本质是合同关系,约定产出和回报。所以正确的职业态度就是履行劳动合同,忠于职守就已经足够了。但为什么有的资产者还要提倡爱岗敬业呢?因为这些资产者想建立一种潜规则,是想让劳动者自发的多劳动多产出。这就有一个前提,就是劳动者的方向必须与资产者的方向保持一致才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多劳动的结果是多产出。然而,一旦劳动者在劳动中加入自己的感情,把劳动当成自己的事去做,便不能保证其方向必然与资产者的方向一致。也就是说,爱岗敬业是一把双刃剑,资产者在鼓动劳动者感情的同时,必须承担这种感情的反向风险。既然爱岗敬业在本质上是潜规则,是不符合合同原则的,因此也不具备强制性。资产者无权要求劳动者必须爱岗敬业,反过来劳动者也不能强行爱岗敬业。所谓强行爱岗敬业就是把个人感情注入劳动中,把职业当成实现自身价值的工具。劳动者应该做的就是按合同、按标准去工作,爱也工作、恨也工作。

十一、作风。行为的不同源于性格的不同,性格的不同源于外部环境的不同。虽然都是军官,林冲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鲁智深是渭州镇守边关的提辖。林冲是机关科员,鲁智深是一线工人。机关工作是条形管理,“领导给我某一专业工作,我如何准确的分解下去”,一线工作是块形管理,“领导给我某一项工作,我如何完成任务”。机关工作强调的是分工严格、工作规矩,一线工作强调的是积极主动、完成任务。机关需要的是服从领导、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一线需要的是因地制宜、灵活机动的工作作风。工作性质与工作作风是需要相互匹配的,什么样的工作性质就需要什么样的工作作风,也就需要什么样的性格。虽然林冲看似没什么豪气,但是如果把鲁智深调到东京禁军里去当教头,他是绝对干不了的。所谓“女怕嫁错郎、男怕投错行”,如果风格与工作不适应,是万难成功的。一个人如果改变不了性格,那就只能改变工作。

十二、为官。官僚做事大概分四种:不收钱也办事、收了钱才办事、不收钱也不办事、收了钱还不办事。百姓的评价也不同:第一种算是青天大老爷了,第二种虽然不高尚但也不好说什么,第三种往往得不到好的评价,第四种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然而从法律角度讲,前三种都是需要讨论的。第一种,如果是该办而办了,那是正常,如果是不该办而办了,那就不对;第二种,如果是该办而办了还收钱,那就不对,如果是不该办而办了还收钱,那就更不对;第三种,如果是该办而不办,那就不对,如果是不该办而不办,那就合法。由此证明只有第一种的第一部分和第三种的第二部分是值得肯定的,其他的都不对。虽然都只属于值得肯定的行为,但是从百姓的评价来看,第一种却得到了额外的赞赏,第三种却不太受提倡。这就说明,感性和理性之间是有差距的,百姓的感性认知不一定就是完全正确的。理论工作当然要以群众为基础,但还需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理和提炼,从而得出更加真实的东西。

十三、名誉。在一般人的看法中,如果一个人看重利益,我们往往会鄙视他,但是如果一个人看重名誉,我们往往会尊重他。这种看法不是绝对正确,但也确实有一定的道理。一个爱财的人,可能是君子取之有道,也可能是小人取之无道。但是一个重名的人,绝大多数情况下需要通过为民造福得到,沽名钓誉的人有,但能成功的很少。所以说,看重名誉本身没有错。中国不缺乏为民造福的思想。《道德经》说“上善如水,水利万物而不争”。《礼记》说:“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按照这些观点,只要能够有利于人,都是值得尊重的,都应该获得相应的荣誉。也可以说,为民造福的方式应该有很多种,获得名誉的途径也有很多种。但是纵观中国几千年历史,几乎就是一部官僚的花名册和记事本,能留下名誉的都是些圣明君主、能臣武将、青天大老爷,其他人很少。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因为在专制下,官僚是用来管理人民的,必然要树立自己高高在上的形象,必然要对普通大众进行压制。因此就要使官僚的荣誉和其他行当的荣誉之间拉开距离,就要对其他行当的荣誉进行限制。这种趋向性也造成了民众被迫向官僚靠拢,所谓“学而优则仕”、“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到最后就形成一窝蜂都挤着去当官的局面。所以,对于那些想要得到荣誉的人,其必须走当官的途径实际上是被迫的,但如果看不出这种被迫性,反而积极的去迎合并自以为荣耀,则反映出思想上的肤浅。即便如此,哪怕当官是被迫,如果能够坚持为民造福的原则,这些人也还是值得尊重的。但是问题在于,这些思想肤浅的人,往往会忘记当官的初衷,忘记为民造福的原则,为了当官而当官。这种人把当更大的官当成自己的目标,而不是把为民造福当成自己的目标,在实际的行动中就会出现各种偏差,甚至违背了为民造福的初衷。这种人往往把上级的指令当成自己的行动标准,而完全没有自己的是非判断。

十四、用人。蔡京、高俅碰上宋徽宗,就是一群文体青年碰上了一个风流皇帝,本身没有什么不妥。王八看绿豆,对眼就行。如果让蔡京去当文化部长,让高俅去当足协主席,应该也算个人才。但如果去当总理、去当军委主席,就不好了,这是用人的偏差。当权者都喜欢用自己顺眼的人,这本无可厚非,但凡事都要有个节制。用人就像吃饭一样,喜欢吃的东西不一定是好东西,喜欢的人也不一定是好人;不喜欢吃的东西不一定是坏东西,不喜欢的人也不一定是坏人。用人又像吃药一样,必须对所要用的人进行分析,然后把它放在合适的位置。道理很简单,就看能不能克制自己的爱好。唐太宗知道这个道理,所以能容忍魏征,才有了贞观之治。宋徽宗不知道这个道理,所以用了高俅、蔡京,才有了靖康之耻。“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作为下属投其所好、邀功献媚,固然可恨,但是“下梁歪”的原因在于“上梁不正”。做到公正用人是当权者的最基本的责任,不能把这种责任推给下属。如果不能自己节制,那就会被别人强制。

十五、方法。《杨志押送金银担》一章,就是典型的因为错误的工作方法而造成失败的例子。“生辰纲押送集团”职责分工是:杨志负责制定行动方案、完成押送目标;军汉负责执行行动方案;虞侯参照执行;老都管执行梁中书的指令,与杨志实际上是同事关系。杨志的行动方案就其科学性而言没有错,如果严格贯彻落实的话,是能够实现押送目标的。然而问题恰恰出在执行环节,军汉们为什么不执行该方案呢?因为领导不是执行的必然条件。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实际上是劳动使用价值交换关系。领导者付出利益,获得被领导者的劳动;被领导者付出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在双方看来,领导者付出的利益与被领导者付出的劳动,其使用价值是对等的。在杨志领导的生辰纲押送集团中,作为交换双方,杨志付出利益、军汉付出劳动。问题在于,劳动方认为双方交换的使用价值是不对等的。作为劳动使用价值的购买方,杨志能给予的无非就是大家返回大名府,军汉们领到正常的工资而已。杨志不可能额外给与任何东西。“量你是个遭死的军人,相公可怜抬举你做个提辖,比得芥菜子大小的官职,直得恁地逞能!”作为劳动使用价值的出卖方,军汉们付出了更多的劳动,使得他们具有了更大的独特性,除了这11个军汉外,杨志不可能再找到其他能够干同样工作的人,这些人理所当然的企望得到更多。老都管道“你们不要怨怅,巴到东京时,我自赏你”。众军汉道“若是似都管看待我们时,并不敢怨怅”。当他们这种企望无法满足的时候,便不会过多付出。“你便剁做我七八段,其实去不得了”。因此,双方的交换无法达成,杨志的行动方案也就得不到落实。面对这种情况杨志该怎么办呢?改变行动方案不行,那就不能完成任务。选择其他人执行方案也不行,半路把11个军汉换掉不现实。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予军汉们更多的利益:一种方式是临行前向梁中书汇报工作计划,争取上级支持,让梁中书多出钱;另一种方式是向军汉们解释清楚行动方案的必要性,如果不执行方案会造成惨重的后果,增加执行方案的无形利益。但是杨志什么都没做,行动失败就不可避免了。

十六、平等。救了林冲一命的是通风报信的李小二的,帮助何涛破案的是他那个无赖的兄弟何清。所以,到任何时候也不要“狗眼看人低”,人人平等不能只挂在口头上。王安石在《读孟尝君传》中写道:“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前文已经分析过,价值是不能精确测量的,人的价值更不能测量。我们不能得出“士”的价值就比“鸡鸣狗盗”者大的结论,更不能用“大人”、“小人”的划分来看待别人。

十七、权限。鲁智深大闹五台山的时候打了一个卖酒的汉子。但这怨谁呢?怨鲁智深?这当然是主要因素。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能向和尚卖酒的规定。长老要求和尚不吃酒,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佛门的基本规矩。长老要求俗人不能向和尚卖酒,就不讲道理了。因为佛教的权限仅限于佛门内的僧人,把要求强加于佛门外的俗人,则是明显的越权。事件的错误在于这条规定的责权利不对等,所谓“和尚戒酒、人人有责”,实际上损害了无关人的权益。汉子也觉得这不合理,但是“现关着本寺的本钱,现住着本寺的屋宇”,没有办法,不得不从。长老仗着寺院有房有钱,就可以制定不合理的制度,并强制执行,所以导致冤案发生。我们不怀疑长老的主观意愿是为了加强僧人的修行,他把这种越权行为视为达到目的的捷径,但也因此亲手埋下了汉子挨打的种子。

十八、小事。智取生辰纲这个故事写得极为精彩。作者用了几章的文字来描述七星聚义、杨志押送、黄泥岗打劫,环环连计、步步为营,计划不可谓不周密、执行不可谓不到位。然而事情最终却败露在何清这个小混混手里,令人唏嘘感叹。水浒中小差错引发大事故的案例不在少数,比如吴用因为写错字而不得不劫法场,时迁因为偷鸡而引发三打祝家庄。不但水浒上如此,我们实际生活中也是如此。一件事情的成功往往涉及方方面面的因素,任何一个方面出问题,都有可能导致整个事件的失败。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但我们不能因为一件事情的失败而全盘否定一件事或一个人。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见某一个人或某一件事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还会把这个不足当成评头论足的焦点。甚至会说“这个人还不如我呢,你看他哪儿哪儿就不行”。实际上换成你,你更不行。你可能这一点上不出问题,但在其他方面会出很多问题。钱大昕在《观弈》一文中写道:予观弈于友人所,一客数败,嗤其失算,辄欲易置之,以为不逮己也。顷之,客请与予对局,予颇易之。甫下数子,客已得先手。局将半,予思益苦,而客之智尚有余。竟局数之,客胜予十三子。予赧甚,不能出一言。人固不能无失。然试易地以处,平心而度之,吾果无一失乎?吾能见人之失而不能见吾之失,吾能指人之小失,而不能见吾之大失,吾求吾失且不暇,何暇论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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