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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有大人物来。

从试练场回来一个小时,恺撒洗了个澡,趁着还有空飞快的将自己的铠甲拭擦了一遍,同时这短短的一段时间内,他脑子里很多事情。

现在这种感觉真的很好,他很喜欢待在这个军队里,很喜欢身边有朋友的感觉,无论是老旗手,还是布里塔,或者那个一根筋的萨洛,而且这里的人都很豪爽,很对他胃口,特别是他被这里的人接纳了之后,那种美妙的感觉是庞贝小镇从未体验过的,这里的人真诚,

而且自己遇到困难时他们会毫不吝啬的伸出双手来帮一把,这种感觉真的很棒,很美妙。

但是!他也很清楚,这里是军营,这是一支军队,他是一名士兵,士兵是要打仗的!而战争,是冷酷无情的!

上一次的侦察任务虽然还不能算做真正的战场,但就是那一次和从丛林斥侯正面交锋,已经让他感受到了战场上冷酷无情的冰山一角,和自身的不足。

所以!他要像费边说的一样,学会尽早的成熟起来,可以的话,他还想为战友多负担一点。

毕竟……还有老头子呢。

他也想干点大事出来让老头子瞧瞧。

“老头子,我已经学会了勇敢一点,所以等着,我一定会干点大事让你看看的!”

一一一一一一一

时间过的很快,夜晚到来了。

巡逻队以小队为编制,每一支小队负责军团驻地一片区域,恺撒加入的巡逻队是负责营大门搜查,队长也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兵,当然了这是罗马军队的惯例,老兵带新兵除了作战,什么任务效果都比较好。

这样的小队备配正合恺撒意,老兵总会很多的经验和丰富的阅历,哪怕一些最简单的技巧和心得,对他来讲说不定在将来的战场上用的到,甚至关键时刻可以保命。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过人的聪明,只是从小在和老头子的生活下,锻炼出来的勤劳和不惧与野兽搏斗

的勇气,以及那份自知之明的觉悟。

巡逻时小队队长也很喜欢恺撒,也乐于将自己当兵十余年的经验和心得点指给他,毕竟虚心请教的新兵总比骄傲自大的更容易受别人喜欢。

巡逻队搜查了营大门一里内的范围,无任何异常准备返营了,就在这时隆隆的马蹄声震碎了宁静的夜空,不远处一支骑兵在如墨的夜晚下渐渐奔驰而来。

“先别动!”队长伸手制止了小队全员剑拔弩张的动作,随着最前的骑兵越来越近,看清了这支队伍所打的旗号,他也不由的松了口气:“果然是鹰旗!是友军……”

迎面而来的骑兵大约有二百多人,他们的武器铠甲在月光的照耀下有些闪闪泛寒,可见来头非同一般!

“这些家伙是什么人?”恺撒问了问身边的同伴,大多数人都摇了摇头,并且眼睛里同样露着好奇的目光。

“我听说这几天会有一个军团与我们会和,如果我没听错的话……这些人应该是第六军团的……”一个老练的巡逻兵不确定的说道,虽然他参军算是有一定的日子了,但仍然还只是个非作战兵种,所以很多事情知道的并不是很详情。

这时骑兵队伍里,有个很快的骑兵冲到了队列前端,向巡逻队不断挥舞着两支小旗帜,应该是打旗语的意思。队长看一遍后马上明白,接着挥手让巡逻队让开一条通道。

看着这支骑兵队伍从自己身边通过,恺撒便猛然想起了第一次遇见费边时场景一模一样,一众骑兵就如同群星拱月一般一样簇拥护卫着一位指挥官模样的骑兵一一这位指挥官骑着高大的骏马,穿着和费边一样的全套的金色铠甲,也就是俗称的‘腹肌甲’,却没有像费

边一样身披红袍,而是一件兽皮侧领外套披风,但可惜的是,这个指挥官身材瘦小,相貌极其平庸,只怕放在人群之中与路人甲乙无二般,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令人过目不忘的地方的话,倒是两撇小胡子特色鲜明,就算这种排场衬托之下野也没有显示出这位指挥官的威风

凛凛,然而倒是一眼看上去颇有几分马戏团小丑的感觉……

“果然是第六军团!菲利普斯将军这只老狐狸来了……”队长目送着这支骑兵队伍通过,不禁的摇头苦笑。

谈起菲利普斯,此人也是罗马军中颇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菲利普斯出身贵族家族,从小就读罗马贵族学院,毕业后选择到军队任职,而进入军队后的菲利普斯并没有展示过什么令人惊叹的天赋或者才能,可也没出现过什么过错,可以说是一直不温不火,又再加上良好的出身,在军队中倒也是稳步平步。

不过,就是这样的菲利普斯在罗马军队中保持着一个特有的纪录,无论他指挥任何部队与任何敌人作战,伤亡损失历来都是该战役中最小的。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可以说是神奇的表现,他的上级指挥官和下级士兵是这样评价的:“作为一名军人,他是不合格的。但是作为一名指挥官,他是绝对出色的!虽然在战场上与敌人作战从来都不是他想要的,但他总出色的完成作战任务!”

在菲利普斯的军旅生涯前期,罗马人对他的评价是,典型的罗马贵族,谋个不错的职位,混吃混喝然后等死……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混吃混喝等死的人,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却起到了一定的关键作用,甚至可以说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菲利普斯的名字罗马人人尽皆知一一在汉尼拔入侵罗马腹地,罗马人正面战场连战连败的情况下,汉尼拔趁机联合罗马北部的强国布鲁提乌姆一起进

攻罗马,而布鲁提乌姆王国答应了并且迅速派出军队从后方进攻罗马,也正是这一时间段给了菲利普斯名扬罗马的机会。

面对当时的情况,罗马决定先打败布鲁提乌姆人的军队,再对付汉尼拔,可是当时的情况是罗马军队都在正面战场,一时间无法抵达后方,只能凑出几个辅助兵团组成一支军队先抵挡布鲁提乌姆人的军队,可是罗马将军们谁都没有把握率领这样一支军队拖住强悍的布

鲁提乌姆人,就在这时菲利普斯站了出来说了一句话:“我可以拖住敌人三天,但是三天以后发生什么我不敢保证。”

别说是三天,就当时的情况能拖上一天罗马人都求之不得,于是菲利普斯统帅一支由辅助兵组成的军团出发了,但面对他的是强的悍布鲁提乌姆正规军!

然而到了战场的第一天,就当人们期待菲利普斯会有什么神奇的表现的时候,他却只是中规中矩的在一座小镇大修防御工事迎战布鲁提乌姆军队,结果是可以想象的,辅助兵团对上正规军团,菲利普斯被打败往后退。

就在往后退的路上,有意思的事情发生了,菲利普斯气势十足的向布鲁提乌姆统帅发出了一封挑战信,信的大致原意是:将军阁下,你的确很厉害,但我不相信你还能再打败我一次,有种到了XXX城让我们再决战一次!

看到这样有骨气的对手,作风强硬的布鲁提乌姆统帅心中也是难得棋逢敌手的心态答应了这样的要求。于是第二天,就在菲利普斯选定的城池下,布鲁提乌姆统帅再度率军与他决战,并且将他打败再次后撤,然而以意思的是菲利普斯同样在后撤之前,再次给布鲁提乌

姆统帅发出一封挑战信,信的原意基本相同:将军,虽然你很厉害,但是我还是不服,有种就在XXX城打败我一次!

据说布鲁提乌姆统帅接到这封信的时候,冷啍了一句:“手下败将,再让你败一次又任何!”

然而罗马人也是在菲利普斯连败之后,嘲讽他不会打仗,就嘴硬,死要面子。

同样到了第三天,菲利普斯依旧被打败……

不过,罗马人却惊奇的发现布鲁提乌姆人的军队好像在罗马边境转了一圈,整整三天的时间里没有塔入罗马境内一步!

的确如此,布鲁提乌姆人也发现他们被菲利普斯领着在三座城市之间绕了一圈好像什么事也都没有干成,于是布鲁提乌姆统帅才发觉过来是自己被耍了,勃然大怒之下便发誓不管追哪里一定要亲手杀死菲利普斯,当然这一切得等罗马被打败之后,不过为时已晚,罗马

主力军队已抵达战场。

后来汉尼拔听说此事后,对布鲁提乌姆统帅的愚蠢无奈摇头,而这位迦太基战神对菲利普斯的评价是:“真是一只狡猾的罗马狐狸。”

此后,罗马人便以狐狸来称呼菲利普斯一一狐狸,代表着贬义词,狡猾,欺诈,卑鄙,但又是动物之中智慧的象征。

“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总是嘲笑他,在战场之上不像个男人,怕死,不会打仗……要知道那可是战争!他每一次总能出色的完成作战任务,试问一下,在整个罗马中又几个人能做到呢?”这是被罗马视为英雄的费边对菲利普斯的评价,而且不管是这次战争前后,费边

总是在罗马人中少有的肯定菲利普斯的人。

顺便一说的是,菲利普斯是费边在罗马军事学院的同学,而且两人还是同期毕业。

一一一一一一一

从队长口中听到了这位狐狸将军的颇有传奇色彩的事迹后,巡逻队里大多数人都是轻视和不屑的样子,而且事实上不仅是他们,就连整个玛尔斯军团大多数的人,都是认为菲利普斯只是个会耍小聪明,小计谋的懦弱指挥官。当然他们是有理由的,因为他们在玛尔斯旗

号下,而玛尔斯在罗马神话里是‘战神’,象征着勇敢,骄傲;绝不是狡诈的狐狸所能比拟的。

恺撒倒不以为然,目送着菲利普斯的骑兵队过去,反倒露出几分深思来一一因为刚才那位狐狸将军从这经过的一刹那,他隐约看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光芒,是的!他从这位将军眼中的一瞬间看到了一丝有点熟悉的目光,是布里塔那种奸商般的精打细算的精光?不对…

…是一种看起来就能让人感到睿智的光芒!

(这人不简单……)

骑兵队伍远去,很快到达玛尔斯军团驻地。

正如恺撒猜想的一样,如果菲利普斯真的只会耍小聪明,小计谋的话,那么他到了玛尔斯军团驻地,以费边的身份与性格是不会亲自走出军营来迎接的,哪怕他是自己的老同学!

“好久不见……死狐狸!”菲利普斯才刚刚从马背上下来,费边大步上前一个热情的拥抱给了这个多年的老同学。

“别高兴的太早……”松开拥抱后,菲利普斯多没有显得多么高兴,反而轻轻地摇头苦笑:“你看还有谁来了……”

从菲利普斯带来的骑兵队里,一个穿着与费边和菲利普斯差不多的人,从一众骑兵们的里三层外三层的护卫下缓缓走了出来一一如果说费边和菲利普斯的金黄色铠甲,即是‘腹肌甲’不能作战,那起码在军队中也能用于提升士气的象征,而这个人的铠甲则完全是一件

装饰品!精美的金黄色甲身一看就知道是特制打造,胸前一整片甲片闪闪发光,上面还雕刻着罗马贵族最喜爱的鸢尾花花纹,在甲领口后颈处还镶着半圈银色的狐毛皮,使得整套铠甲看上去异常华丽,但此人和费边一样,肩上带扣在罗马极具象征地位的半月形红色后背

披风!

如果说费边的脸色可以用天气状况来表示的话,那么他刚才见到老同学菲利普斯的时候是一脸阳光明媚,而现在看到这个人的一瞬间则是乌云密布,而且是丝毫不掩饰的……

“呵呵……”菲利普斯见气氛有点阴沉,适宜的笑了笑道:“元老院决定由维特亚元老担任这次战斗的监军官!”

(看了一些资料古罗马元老院的元老们身份象征多为白袍,红袍或者披风则为将军指挥官。为了小说的需要难免会和现实有些不一样,当然了小生也不知道自己找的资料对不对,请各位多多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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