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儿早早起了床,就让汀雯去林潇那里,打听牧云寒的最新消息,然后跟着血狼,朝郊外赶去,她要去验收一下自己的成果,看看被绑票的牧云风跟李淳。
此时的金宝儿一身的男装,由血狼驾驶着马车,她有些迫不及待,想着牧云风此时的狼狈模样,就浑身的热血沸腾,不住地催促血狼加快速度,完全忘记了昨晚吐的稀里哗啦,“血狼,快点,有热闹看还不积极一点。”血狼闻言,一阵的恶寒,女人啊,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动物,以后要离女人远一点。心里如此想着,但是手上还是加快挥起马鞭。
关押牧云风的地方,是京城郊外的群山里,多座大山此起彼伏,连绵不绝地相互连接,蜿蜒着延伸到天边,苍翠峭拔,云遮雾绕,地形山势复杂,多条深谷,隐秘地分布在深山之中,人烟罕至,金宝儿站在山脚下,不由地感叹道:“真是个杀人灭口的好地方啊!”血狼脚下一个趔趄,本以为她会感叹此处风景的美丽磅礴,却在他意料之外,讲出这句语出惊人死不休的话,虽然知道王妃与一般女子不同,可还是时常,被她的不寻常举动惊吓到。
山路崎岖难行,只能停车步行攀爬而上,血狼将马车隐藏在茂密的丛林中,拴好缰绳,带着金宝儿走向了山路,拿出佩剑走在前面,清理着道路前方的荆棘藤蔓,防止毒虫蛇类伤到金宝儿。关押牧云寒所在的木屋,坐落在半山腰上,已经荒废许久,多年无人居住,被山石树木掩映,非常的隐秘,是血狼之前执行任务,为了躲避追杀,无意中发现的,正因为它的隐秘,才使得金宝儿此时叫苦不迭。
刚爬行了没有多久,一半的路程都没有走完,金宝儿就感觉胸闷气短,双腿像灌了铅一样的沉重,坐在一处裸露的石头上,吵着要休息,赖着不想往上走了,血狼无奈的看着她,刚刚是谁吵着要快点去看热闹的,现在倒是全忘在脑后了,没办法,只能让她歇上一会儿再走,就站在她的旁边为她警戒,金宝儿锤着酸痛的双腿,从腰间拿下携带的水壶,咕咚咕咚地喝了一气,才感觉稍稍好了一些。
恢复了点力气,从山石上站起,示意血狼继续向上走去,血狼看她是真的辛苦,就砍了一段树枝,把另一头,交到了金宝儿的手上,牵引着她向上攀爬,这个冰块脸,还挺懂得怜香惜玉的嘛,金宝儿对她绽放了一个灿烂的笑容,“谢谢。”看着她明媚的笑颜,一时的失神,从来没有人这样的对他笑过,血狼的心中,激起了异样的涟漪,“血狼,发什么呆呢?时间不早了,我们快走吧!”
血狼马上反应过来,压下自己心中的悸动,转身走去,没有注意到血狼的异常,因为他平时就是少言寡语,跟牧云寒一样整日一副面瘫脸,只当他与平时没有什么不同。一路跌跌撞撞地,终于在正午时分赶到了那处木屋,刚要迈步进入屋内,却被血狼一把抓住,金宝儿不解地回头看了他一眼,见他从怀中拿出了两块面巾,这才反应过来,真的是累傻了,接过面巾遮挡住面部,这才步入了木屋。
牧云风两人还在昏迷之中,分别被绑在椅子上,被四名暗卫看守着,看到金宝儿跟血狼进来,只是行了个礼,没有言语,金宝儿点了下头,负手走到牧云风的面前,仔细打量起他的状况,此时的他,哪里还有之前风度翩翩的模样,发丝凌乱地披散在脸上,原本英俊儒雅的脸上,兴许是来的路上被树枝割伤的伤口,身上的华服,也撕裂了一道道的口子,转而看向旁边的李淳,状况比牧云风也好不到哪里去。
就在金宝儿观察他们的时候,牧云风悠悠地醒了过来,身旁的暗卫就要上前,再给他加点迷药,却被金宝儿伸手制止了,她想听听此时的牧云风,会说些什么,想着面巾下的嘴角扬起一丝冷笑,好整以暇地等待他彻底的醒转。牧云风睁开眼睛,阳光从屋顶倾泻在他脸上,有些刺眼,本能的伸手去遮挡,却发觉手脚被绑住,惊慌地用力挣扎,只是绳索勒的太紧,挣扎只是徒劳。
抬起头看向面前的几人,明白自己被人挟持绑架了,阴狠的吼道:“你们好大的胆子,知道本王是谁吗?”可根本就没有人回答他的问话,牧云风打量着眼前的人,最后把目光停留在金宝儿的身上,他很聪明,一瞬就判断出,这群人是以他为首的,“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绑架我?有何居心?”金宝儿掏了掏,被他的吼声震的发麻的耳朵,依然没有回话,只是耸了耸肩,示意旁边的暗卫将他弄晕,牧云风惊恐的看着向自己走来的人,还有他手中的瓷瓶,立刻失声叫喊:“你们要对我做什么?”
他试图摇头咬紧牙关,拒绝来人给他下药,只是他不知道的是,这药并不是取他性命的,也不需要口服,那名暗卫将药粉倒在手心,对着他的面部轻轻吹去,牧云风就再次失去了意识,昏迷了过去,金宝儿此时已经走出了门外,对看守的暗卫勾了勾手,将他们叫到了屋外,“这几日好好看管他们,不要出现任何的纰漏,此人心思缜密,诡计多端,你们要谨慎小心,不要露出什么马脚,何时放了他们,到时我会让血狼,前来通知你们。”
“属下定当全力完成任务。”“嗯,去吧。”吩咐完了,金宝儿带上血狼下山去了,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金宝儿现在是切身的感受到了,由于坡度陡峭,老是收不住脚,一路被地心引力向下牵引,摔了不知道多少跤,偶尔躲避不及,还会重重的撞到树上,看她额头上鼓起的大包,血狼心里不禁觉得好笑,只是面上没有任何的表现,依旧冷着脸,递给她原先的那根树枝,只是现在换血狼走在了后面拉住她。
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下到了山脚下,金宝儿一屁股坐在了草地上,脱下脚上的鞋袜,露出了脚底上的血泡,血狼本来看她要脱鞋,想背过身去,非礼勿视,可一瞥到金宝儿脚上磨出的水泡,慌忙走到她的身边,也顾不上男女之别,在周围找到刺状植物的尖刺,搬起她的脚踝,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小心地为她挑破血泡,放出里面的积液,又拿出随身携带的药粉给她敷上,用刚刚蒙脸的面巾为她包扎,这些动作一气呵成,可以看出他的野外生存能力之强。
做完了这些,血狼才觉得刚才的行为有些唐突,窘迫地站在旁边不知所措,偷瞄着金宝儿的神情,只是金宝儿在现代社会中长大,根本就不在意,这种正常范围内的身体接触,只是穿好鞋子,从地上站起身,拍了拍衣服上的草屑,对血狼说了声谢谢,就朝着马车走去,独留还愣在原地的血狼。看她云淡风轻的模样,血狼的心中稍微有一些失落,看到她已经走远了,才反应过来,慌忙地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