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谍离开前,我递给他一柄驱妖的桃木剑,他不依,倒是跟我倔了起来,怒视着我挑选了一把很重的青铜剑,他眉头皱的万分的紧。
“永安城去年发生头骨杀人案,好端端的人身被剥皮抽筋刹时间化作一滩血水,公主觉得这不是南邑妖人所为么?”
“是不是南邑人做的我并不清楚,但能手脚能做到如此麻利并且这半年多夏国大肆搜捕都了无音讯,他必定不是一般的普通人。”我笑了。
“所以,”普谍顿了顿,嗤笑道,“你就要跟那些低俗的匹夫们一样让我找些驱妖的法师来?”
我瞧着他不作声,接着他又说:“这世间扮妖做鬼的人不少,本相倒是从未见到听过有真的妖神鬼怪,倒想开开眼界!”
我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男子,笑却不作声,良久我长久的叹息一声:“相爷,如若是人有了颗坏心肠,就会变成妖精!”他望着我的眼睛渐渐大了,然后我笑笑:“我个人的疯言疯语不用理会!”
他看着我半响不作声,若有所思地收回了宝剑。
这个在我面前一直聪慧的男子,原来有一天笨的时候比我想象的要愚钝的多,愚钝的简直不像一位德才兼备的丞相。他和宛湘本就是青梅竹马,我所能感知的记忆,是在他十岁时一场觐见外戚的宴会上,他舞剑她抚琴,记忆如同霞光照壁泛出的橙红色,如此默契不可言说。那是佳偶天成、人人赞许,再加上二人都爱四书五经,志趣相投。但也仅仅只是这样,这对被世人的看好的眷侣不知为何都过了弱冠之龄,怪异之事是公主没招驸马,相爷也未娶妻娶贤。
他刚才的说法不觉让我嗤笑起来,世间的事又哪来那么多规矩呢。
而我所附身的女子夏宛湘,是才貌双全的西夏国公主,可她却在某一日晚上犯了心悸咳嗽的毛病,躺在榻上悄悄故去了。
人有五根手指,这点和我们并无不同,只是这按照人的说法,五根手指的意义分别在于,意志、欲望、思想、婚姻和子女。但天庭的说法则是为,每一根指头都代表着天上的一层天,至于那十根指头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我对灵元的记忆是从五百年前开始的,他是天宫的灵元星君,是天帝身边的一位红人。我第一次见到他,是伏羲还在的时候,那时的我还只是一只形状奇怪的怪物,是一颗匍匐在莲花盆内的骨魂。修炼一颗成熟的骨魂需要一千年,而一块伏羲石有七七四十九片骨魂,只有把他们聚集到一起,才能统一魂魄之力,利用仙力、改变天地。
听这些话的时候,我的脑袋是趴着的,脚是伸直的,眼神是慵懒的,师傅凌厉的声音传来,吓得我一个激灵,立即说道:“我记得他和娘娘的身体一直无恙,何故他们却死去了?”
师傅的眼神是一种吓人的冰冷,是我从未见过的冷却,他说:“是受了天劫。几百年前,顶天柱破损,天地一片洪涝,这次的天灾让很多地方淹没,无数的伤亡。女娲为了救人,动用了神力,却触犯了天条,因此她要受一百下天雷之苦。”
若是常人,只需受一下天雷,五脏就会俱损,受一百下的天雷,女娲千年道行一朝散,并且灰飞烟灭、不得超生。于是,伏羲爹爹代了剩余的五十下,女娲才得以留下一具完好的仙体。
清楚的记得,伏羲爱穿着一条白色大长袍,一支墨色的玉笛在腰间,一声鸟鸣穿破,好似新生,我从莲花盆中挣脱,长大了。可叹那日天劫,伏羲和女娲娘娘相继故去,上千年的寿命。天地开阖之中,灵元星君将我带走,却不知多少骨魂走散了。(注:莲花盆,上古一宝物)
那一日,应当是我醒后的第二日,他便拉着我去练剑,意思是身子好了才更要锻炼身体,以防再次染病。我对此白眼相看,差点把嘴里含着一口的冷饮都喷了出来,幸亏在几乎喷到普谍俊脸之时刹住了车,不然为此我今夜可能就得去柴房跟猪同睡了。(注:普谍相府有一只宠物小花猪,特此说明)
传说中的普相爷较之他的父亲可真是有无过之而无不及,目光所及之处片叶不生、百花凋零,凌厉的眼神里那是万丈寒冰的存在。他最爱的便是那柄不知从何处得来的上古神剑,据说执剑之人得心无杂念才方可削铁如泥。
我愣巴巴地瞅着,也不知做何动作,只是在那边咽咽口水。他观察我许久,最后拍拍我的脑袋,一脸感慨:“本相记得你以前对这把帝王剑很是喜欢,常拿在手上把玩,怎么,如今却连瞧都不瞧一眼?”
他的声音跟林中的花鸟蝉鸣混在一起,倒活生生地像一曲高高低低的《凤求凰》。凤求凰的曲音婉转,如同飞鸟掠过湖面,又似泠元殿响起的簌簌珠帘之声,最后泻下的便是一泓急流。只是《凤求凰》歌咏的爱情,我只在每年的桃花节上听闻,天鸟会在那日于天宫摆下一桌天宴,听说那日连凡人都能闻着那佳肴的香味。
夜里新月升起,皓皓荡荡,风穿过泠元殿,花朵簌簌颤动。那是仙界百鸟朝凤的日子,喜事迎来。
我奉命在泠元殿守夜,不得离开探云峰半步,也不晓得师傅会不会捎来一些琼酿佳肴给我解解馋,他害的我在这儿苦苦工作不能歇息。我时常听小宝提起百鸟朝宴上的壮观场面,万丈彩云飞舞,仙子徐徐登上朱雀台,美若梦幻,只不过我如今还只是一颗尚未修炼成型的骨魂罢了。
灵小宝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正趴在云朵上睡觉,他在我脑袋上重重一拍,疼得我呲牙咧嘴,他见我恼他,笑道:“这百鸟朝宴真是如此诱人,诱人到忘了我这个哥哥?”
我狠狠的瞪她,不做声。他应该是非常不理解我为何要怒视他,在我还是一百岁的时候,嘴间不能发出一个完整的音节,而这些都是因为灵元师傅封住了我的部分能力,为此我对灵元恨得牙痒痒的,但也只能哼哼两句,最后噤声。灵小宝还是好的,最怕的是灵元给我安排个什么炼丹的任务,一去炼就是个什么七七四十九天,直到炼成火眼金金为止。每回我从炼丹房里走出,都感觉自个儿去执行了个呕心沥血的艰巨任务。
当然,身为泠元殿的炼丹神将,我自然对房中的各路药材了如指掌。比如,能救人性命的是“回魂丹”,比如能救仙命的是“育神水”,再比如……我就觉得我一出生就是为了拯救苍生的,搜集神药是我的职责,我必须得这么做。
眼看着我就要成年了,出对于未来的好奇,出于终于可以摆脱这副只有五尺的矮皮囊,有一天我给他们俩做了一桌像样的菜,庆祝我大获新生,也是庆祝我终于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那最后待在泠元殿的日子,师傅告诉我是去寻找同伴,集合孔雀石和伏羲骨的力量去做一件十分伟岸的事情。
因此,我给普谍的回答是,是人总有厌烦的时候,不管任何事与物,即便是自己之前最爱之物,一旦从本质上有了区别,也定会弃之如履。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听明白我话中的意思,反正我是对着《玉圭决》照搬照抄,相对于那样一本神人之作,他无法理解也是正常的。
于是,他满腹狐疑地盯着我,直到我觉得他的目光要在我脸上硬戳破个洞来,他才悻悻地把目光收走,灰溜溜地摆架回府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