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云望着这几棵败荷,似乎在说:“好像是林黛玉眼中的景象”。
我和她并排而坐,我早已用纸巾将石凳擦拭干净了。
“看得如何,你先说吧。”
“女士优先。”
“你好拘谨,感觉像出国访问一样。那好吧,我们从人物开始吧。方鸿渐,整体志大才疏,爱面子,急性子,却不是率真性情。”
我点点头。
“我都说了,你也说一点吧,否则不叫讨论,那是百家讲坛。”
“呵呵,你倒是挺有趣的。这个人很有典型性,不及那个时代存在,现在我们大学生也有不少人有他身上的影子。我同学甚至说,方鸿渐简直就是他。对我们而言,一方面有一定的自负感,另外,迫于就业压力,常常带着实用主义来学习。但自己还没弄清自己究竟想干什么,就已经选择了专业,后来发现自己不喜欢或者看不到自己的未来,就选择逃避。”
她轻轻拍了拍手:“不错,不错。”
“别夸了,没意思。换你了。”
“还是接着说,对他的印象似乎就是赵辛媚在旅途过程中有一个其他的评价——“不讨厌,但全无用处”。鸿渐生活在一个骗的世界里。他骗别人,别人骗他。学习是混日子,得到第一份工作又是半亲不亲的岳家送的。去三闾大学是从希望过渡到绝望的一场闹剧。结婚,又像是迷糊时为了治疗犯困随便吃的药。到最后,又好像回到没出国前的身份差不多。只是处境已经变得十分尴尬了。这样的男的,可悲又可怜。”
“可悲又可怜就是你对他的半生概括了。”我停顿了下,“说的很好。”
“换你了。”她说的时候,眼睛注视着湖面。却在我说时,认真地望着我。
我应了一声:“算了,我将女的说一遍了。鲍小姐是风流娘们,苏小姐是过了时的贵重物品,希望好的顾客来光顾,却终于嫁了不怎么的顾客,而后反倒百般刺激曾经心仪她的人,无聊加心眼小。唐晓芙,还不错,有高中大一女生的天真。孙柔嘉的心机太深,装可爱装的恶心,但也有率直的一面。至于那个汪太太,有点莫名奇妙。看不懂,何必冤枉赵辛媚呢。八成是夫妻唱双簧,想赶他走也说不定。
“说的不错。”
“其实,应该你说才对。女人看女人看的比较真切,这就好比贼看贼的门道更加容易。”
她淡淡地抿抿嘴:“呵,你在挖苦我吗?鲍小姐,是个风流之人,我稍稍同意。不过与其说她风流,倒不如说她讲究追求物欲的女人。对我来说,却也有解气的地方。自古以来,在很长的时间里,女性是臣服与男权的脚下。武则天时代,也不尽然男女平等实现了。更多的是女性在男性的眼里不过是可怜的色相以及传宗接代的工具。如今,男女也不平等,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是建立在牺牲空间和时间的女性的命运的基础上。外表看,似乎很精美,但它的基础永远是那么血淋淋。”
我没想到她这么会联系,娓娓道来之际更是大珠小珠落玉盘。轻灵而情切。我已然将她聆听我时的认真毫不逊色地还给她了。珠玑的一字一句在她口中活动,表情似乎永远是那么的温和,只听她继续说道:“苏文纨的做法到后来是有些过分,但就她的那片心意来说,也是合情合理的。现实中这样的女的不知道有多少。多数的男生是对爱而不得的女生留下的是众多的伤害而不肯保留一份纯真的情谊。男生应该明白这一点:女生的心往往在伤害面前抬不起坚强的手臂。有的时候,男生对女孩来说常常是天生的刽子手,在关键的时候多没有保护女生的勇气和行动,反而恶狠狠得刺伤她们的心。如果男女要真正平等的话,那么女生应该学会独立和坚强,男生应该记住什么才是真正的仁慈。”
她说那么多,我想应该渴了的,连忙从包里拿出水,递给她。
“谢谢。”
当她喝水的时候,露出了挂在脖子上的项链,那形状挺别致的。
“说的真好,男女平等都扯上来了,其实想你们女的注定有些事情上处于劣势的。也没办法。”
她点点头:“唐晓芙不错,我最喜欢她那一句‘我爱的,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很天真,但也很纯洁。”
“孙柔嘉我不想多说,汪太太有点雷雨里繁漪的身影,不知有没有看错。”
她讲的神采飞扬,只是在那神采飞扬藏在一脸的温和之中。忽然,我看见了他,宛如附身一般。那迷离而又深澈的眼神又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因为过于专注,反而没注意她已经不再说了。
我一直看这她,反而让她不好意思起来:“你怎么了。”
我摇摇头,说道:“看你刚才讲的样子,想起了我的朋友。”
我们随后又谈了其他的人物,又说到语言特色,钱老的风格影响了一代的文艺青年。而这一点上,静云和我的想法一致。
《围城》的本意在书中已经言明,也就不再絮叨。就以内容而言,啼笑皆可。
时已至中午,太阳也发作起来。但对聊的投机的人们是完全没作用的。我们在附近的一家餐馆吃着我早恨之入骨的菜,但今天例外。连老板我都觉得突然变得和蔼可亲。结账自然是我主动了,却被她STOP了,AA,似乎为了女生的尊严。
下午,撑着伞和静云就这样悠闲地在校园里逛了一下午。偶尔谈谈往事,趣事,以及跑到球场,看别人打球。
晚上依依不舍地将她送会寝室,便兴高采烈地准备回去。没想到在这个3校区,遇到了“熊样”。只见他手上拿着已经准备了一个月,亲手制作的“蓝色妖姬”,却只是呆呆地注视着前方。我走上前,朝他注视的方向望去:一对情侣正牵着手,注视着对方,笑嘻嘻地聊着,偶尔还做出一些亲昵的动作。“熊样”,看了看手中“玫瑰”,手中的玫瑰是不会凋谢的,但他的心似乎却已经凋谢了。良久,孤自走到了垃圾桶旁,犹豫了半响,狠狠地将玫瑰扔了进去。
我没敢再走上去,去安慰他。我知道,他一向自尊心强,不希望熟人看到他这副狼狈的样子:在自己要表白的时候,却得知她已经有了男友,自然很不是滋味儿。我回到寝室时,“熊样”还没有回来。打他手机,也不接。我和李正几个四处去寻找。天色那么暗,好不容易在篮球架下找到了他,他早已醉的不省人事了。
这是“熊样”进大学后第一次喝醉,也是唯一一次喝醉。“熊样”大学四年,后来就一直玩网游,直到毕业,他都没有谈过恋爱。因为在进入恋爱的城墙时,被人无意地一脚踢开了,他再也不想进这个《围城》了,无论我们怎么劝说,哪怕只是开玩笑也好,他都不愿意。我想除了有人主动邀请他进去,他才会进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