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身影,她的雀跃,她的莞尔一笑,常常成了我脑海中跳跃的符号。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磨出淡淡的思念,像一缕轻纱似地梦时常缠绕在我心头。
同她的相遇,纯粹是上帝的苦心安排——偶然。缘分的开头,就是以此作为起点,使两个人更加相信自己是对方的另一半。然而,世间多数的情侣在热情过后,往往就会忘记这这个起点。直到有一天,在看见她的孩子跑到自己面前喊叔叔时,才反省当初舍弃这个偶然到底是对是错。也是因为如此,虽然我们猜不透偶然到来的时间,但是我们却能品尝缘分尽头时的滋味儿。
我从未想过,喜欢上一个女孩会这样的简单。儿时不知道做了多少的英雄梦,到头来梦中“翻过山几重,水几泊”都化为“只为眼前的红颜璀璨”。我也从未想过,书中自有颜如玉,竟成了现实。
第一次遇见她是在图书馆里,I'msure。
我习惯在图书馆里频繁地借书,即使是经常没看几页早已还回来了,也不在意。久而久之,书对我来说,不,应该说我对书产生了条件反射:只要一碰它,心情也会变得格外舒畅。当然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如果是《毛邓三》等,那还不如睡觉。至于为何要看书,绝不是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那般的旗帜鲜明,只是简单地出于一种习惯,一种被父母所无意间培养出来的习惯。然而我能认识“颜如玉”,书自有它的功劳。
我借书的时候,逗留在图书馆内的时间很长。原本借书,只不过是看个大概,借了再慢慢回去领略即可。但我一旦看进去,就像猪八戒看美女一般产生了如饥似渴的感觉。如果不是她提醒我,我肯定会被管理员“赶”出来的:“又是你!”
我向她投去感激的目光,四目交接,彼此反而不好意思起来。办完借书手续,我到存放柜去拿自己的包。她也去拿东西。正好她的包裹在我的上两格上。于是乎,她拿她的东西,我取我的玩意。突然,我的后脑勺被重重地砸了一下,疼,但没叫出来,男人嘛,总要有些忍耐力。我抚摸头之前,书已经落在了地上,仿佛它比我还委屈。上面马上传来一阵急切的抱歉声:“对不起,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虽然很痛,但还要故作轻松。
此时,我才发现地上的书同我借的书一样,都是《围城》,拾起后还给了她。
“谢谢,对不起,还疼吗?”
“你自己也试试吧,不过,幸亏我是男的。”刚刚没认真打量她,现在站在自己眼前的居然是自己期待已久的淑女型女孩。这年头,淑女的灭绝速度比生物物种消亡的速度不知快了几倍。她那双眼睛最是迷人,迷人之中带有一点深邃。她温和地笑了:“那还是算了,没事就好。”
我特意从包里拿出《围城》,在她面前晃荡,她微笑着说:“刚才已经看到了,挺有缘的。”
这话我爱听,我一激动脱口而出:“要不这样吧,我们约个时间,在看完之后讨论下。怎么样?”说出口后反而有点后悔了,被拒绝了岂不是很没面子?
“好的,乐意。”我们互相留了号码并暗自庆幸自己的幸运。
回去时,夕阳的余晖暗淡了我们的闲话,而她的名字我此生再也没有忘记——宁静云。
等我回到寝室时,久久不能平静,仿佛被一条绳子绑起来不停地做来回摆动。正当我暗自庆幸时。李正喊道:“看你乐的样子,是不是喜欢上谁了?”
我大吃一惊,没想到心思这么快被他发现了。回过头去看,原来李正在说“熊样”。只见“熊样”连连摇头:“你别瞎说了。一边玩去。”
“你太不够意思了,告诉我们几个,也许我们还可以帮到你忙呢?”李正不依不饶地追问道。
李正就这样同“熊样”吵了半天,也没有个结果来,李正只得坐回自己的电脑桌前,玩起游戏。而熊样似乎是在准备什么,裁剪着蓝色丝布,加上点缀,后来才发现是一朵蓝色的玫瑰,大概是想做“蓝色妖姬”吧。
我马上爬上床,深怕被这李正臭小子看出我的心思。
虽然我并不认为自己对她是一见倾心,但起码有了不小的好感。这份好感,让自己晚上都没睡好,唉。
一个月的时间,实在是在指甲间溜走的。我都无法感知自己有过珍惜时间的痕迹,哪怕只是如在墙上不经意留下的细纹也没有。更多的是在面对生活的油锅显得不知所措而留下的空白。但有一个好处,既然是时间对我来说是不知不觉溜走的,起码说明我过的并不是很痛苦。因为时间对痛苦的人们来说,往往是翻倍的。
我曾认为,也许没过多久就会把她忘记。毕竟人海茫茫,又有几个人会特意留意只是一面之缘的他(她)呢?虽然之前的邂逅有疼痛的回忆,但也未能改变人善遗忘的个性。然而,我每多翻一次《围城》,她就会在我的脑海里多显示出一次。有时候,看着看着,书中的内容却被她的音容笑貌所代替,浮想联翩。
这样下来,一个月的时间,我将《围城》看了三遍,让自己的内心也有了三进三出的深刻体验。现实中,到底我会不会遇到围城呢?一想到这,不禁连自己都觉得可笑起来。我和她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也有简单地问候对方一些的话语,多是一些恭维对方的话,没什么意思。这种客套只能使彼此之间保持距离,而且还非常循规蹈矩。我有打破这种“僵局”的意图,却没有相匹敌的勇气。只能将寄托放在见面之后。
约定在星期天,星期六我就失眠了。
翌日,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几乎在图书馆开门地同时一头扎了进去。然后睡觉,那时候我还保持着良好的尊重女性的习惯——约会时,绝不迟到。结果早到了两个小时。马上睡着了。
手机的震动将我吵醒,我揉着欲睡的眼睛,向后回望,一个女生对着手机正在徘徊。我招了招手。
她向我走过来,微笑道:“我一直怀疑呢,就这几个人,你在哪里呢?你应该不大会迟到。没想到你在这里睡觉。”
今天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上衣配一条天蓝牛仔,恰到好处地展现了她的身材曲线。手上拎着小包,米黄色的,清秀的脸上看不出任何刻意的雕琢。但即便化妆,我想她应该也是“淡妆浓抹总相宜”的。在她靠近我时,一阵沁人的清香悄然而至,令人心旷神怡。如果人们常说的真有丁香花一样的姑娘,她应该够格的。
她这样一连串的问候,比起死板的短信亲切温柔了许多,不枉费自己期待已久:“抱歉!”
“我们去哪里呢?图书馆里不太合适。”
“后面有个亭子,那里一般人比较少,那里讨论应该可以。”
“走吧。”
虽然现在已经是秋的天地,这样的天地下却没有太多的肃杀气息,反而残余着不少夏尚未离去的火热激情。她似乎也这么觉得:“现在秋天的样子都没有,大清早就开始热起来。秋天就应该秋高气爽才对。”
“那也没办法,现在不是太热就是太冷,四季越来越接近二季了。”
来到亭子,周围除了千篇一律的常青树,也只有一个湖面了。城市里的湖水总的来说不会显得太干净,哪怕是郊区也不例外。但对大家而言,能够生活在这样的湖面的周围,应该感谢上帝的恩泽了。记得前不久还有不少新婚佳人在这里驻足,大拍婚纱照。湖中有几棵败落的荷,在清风的安抚下,摇摇曳曳,不是那么娇艳,终于有了一丝秋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