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露的话音刚落,才意识到了自己说错了话。
关于安阳和李晴天的事情,她是知道的,杜撰一再提醒过她以后不要提起李晴天的名字,免得安阳伤心。
身旁的杜撰和安阳忽然安静了起来,气氛非常的浓重。她斜眼看了看安阳的表情,安阳一脸的平静,没有伤心也没有难过,端正地坐在原地,许久没有说话!
夏露心想,大声地反驳她几句也好,就算是吼她几句她也是不会有什么怨言的!但是这种一言不发的平静,越发让她心虚气来。
夏露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想做错事的小姑娘,声音温柔又小声:“好安阳,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就忽然记起来了,你不要放在心上啊!”
安阳低了低头,眨了眨眼睛,情绪有些低落,声音像棉花一样软绵绵的:“没什么好对不起的,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
夏露看着安阳忘断秋水般的眼神,十分的心疼,抱怨道:“这个李晴天也真是的,玩什么失踪,你看这么多的人为他伤神,我们安阳这么好的妹子,他舍得丢下吗?”
“你还说,你就不能少说两句吗?”杜撰示意夏露看着安阳伤心的表情,提醒着。
夏露会意,立马堆起了爽朗的笑容,一手搭在安阳的肩上:“谁说嗓子疼就不能唱歌了呀,我来给你唱首《宁夏》!”
杜撰一听,连忙跟着起哄,盯着夏露:“愣着干什么,快去唱啊!”
安阳看起来有些疲惫,毕竟是自己的好闺蜜,收起来有些失落的心情,嘴角挂起了有些牵强的笑容:“我也想听听,好久都没有听你唱歌了!”
夏露唱歌的确很好听,在嗓子有些疼的情况下,完全影响不了她唱歌,安阳知道她从小就是受过音乐和舞蹈方面培训过的。
一首歌唱完,许多的同学都鼓起了兴奋的掌声。
夏露这种女生无论在哪里都是一道亮丽风景线,爽朗与不拘一格的笑容,姣好的面孔,都会引起身边人的注意。
安阳却是那种特别安静的女生,就像是下雨天窗户外面菲菲雨声滴落的旋律,柔美而又诗韵。
安阳一脸微笑的看着人群中闪闪发亮的夏露,有种满足的感觉。
大概是里面人多的原因,大厅空气非常的闷,安阳感觉有些透不过气来,脸颊微微发烫。
她拍了拍一脸兴奋,还在音乐中陶醉的杜撰。大厅音乐声音很大,于是她凑在了他耳朵上:“我想出去买瓶水,你去不去?”
杜撰双手卷起了一个话筒,也凑在安阳的耳旁:“你要喝什么水,我直接让前台给你拿就是了!”
安阳摇摇头:“这里太闷了,我想出去走走,透透气!”
杜撰明白了,站起身来:“那我陪你去吧!”
安阳也站起身来,走时侧身问了问夏露:“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出去买水?”
夏露摆摆手:“你们去吧,外面冷的很,我就在这里坐着!”
安阳接着问道:“那你要喝什么,我们给你带!”
夏露想了想,露出了调皮的眼神:“你喝什么,我就喝什么!”
“那好吧,我们就出去了,很快就回来!”
……
人有时候是一种很复杂的生物,特别的喜欢“口是心非”。嘴上说的义愤填膺,比如“我再也不会怎么怎么样”之类的话,一会儿又会厚着脸皮去讨好对方。
方才去看了他们,他们过的挺好的,也算是了了李晴天自己的一些心事。本来现在杜撰和安阳两人走在了一起,虽然有些意外,但是却又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男未婚,女未嫁,谈恋爱是他们的自由和权利。尽管杜撰以前性格有些孤僻,不过他人品和为人他李晴天是肯定的。
本来应该是一心祝福他们,不过李晴天心里却有说不出的酸楚,就像是绳子上打着的死结,怎么拉也拉不直。
李晴天从兜里掏出了手机,差五分钟才到八点,离见客户的时间还早。附近有地铁站,距离约定的地点也只有两站路。
今日的天气还好,并没有吹风。李晴天西装外面还套了一件黑色的风衣,并没有感觉到特别的冷。学校的附近他非常的熟悉,他习惯性地找了一处以前做过的位置。
这是一座石凳,估计是周围学生经常聚集的原因,在路灯的照射下,看起来很干净。
李晴天还是吹了吹上面的灰尘,这才放心地坐下来。打开了随身携带的公文包,确认里面带的文件有没有落下的。
等到走出校园,在社会上实践打拼的时候,蓦然回首,才会发现校园的灯火阑珊是最美好的。
周围是那么的熟悉,落叶凋零看似萧条的树木,仿佛都和曾经大学时期的一模一样。周围开的那些店铺,不知道还是不是曾经那些老板。
感慨了片刻,越发的伤感起来。李晴天索性准备离开了,提前到至少还能够在客户面前表现出足够的诚意。
有时候,人真的很难解释有些奇怪的现象,就像李晴天也觉得自己像个笑话一样,都是二十有几的人,地上还算是光明的,有路灯,不过他走了几步竟然被一个不起眼的台阶给绊了一下,那一瞬间身体的每一根神经都像是绷紧了弦。
“人有失足,马有失蹄”,很多的事情虽然不是以自己的意愿发生了,但是它的的确确发生了,并且还实实在在地影响着我们。
由于脚尖抵在了台阶上,身体忽然失去了平衡似的向前倾斜,再加上这种情况完全是在他还无防备之下,踉踉跄跄的身体迅速地向地上倒去。
好在他身体本能的反应,以前经常健身的缘故,身形还算矫健,一双手快速地撑在了地面,这才避免了摔倒的笑话。地面是水泥铺成的,表层碾压了坚实的沥青,身体跌的结结实实的,一双手撑在地上承受了全身的力量。
李晴天郁闷地站立起来,昏黄的灯光下,一双手擦出了斑斑血迹,脱了一大层皮。
还好,并不是那么的疼,刚才紧张的心情早已经掩盖了这些疼痛。他用手抖了抖裤子上面的灰尘,他暗暗庆幸衣服和裤子并没有弄脏。
这手虽然问题不大,只是皮外伤,不过却有一层厚厚的灰尘,这必须得用水洗一洗才行。
环顾四周一圈,李晴天便已经有了打算,他大步朝着前方走去。
很小的时候,懵懵懂懂的他就知道了自己有一名做生意的老爸,童年的记忆,父亲这样一个重要角色在他的印象之中是一个特别忙的人。
虽然童年大部分的时间都是他妈妈在照顾自己,但是他特别佩服他的老爸。以前读书的时候,他老爸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人,小伙伴经常会留出许多不会做的数学题,为了避免被老师处罚,他们会提前早早地来学校抄他的作业,小时候的他很享受这种感觉,他觉得自己的老爸无所不能。
后来渐渐长大的他,他才发现自己如此厉害的老爸,其实还是一个商业奇才。他特别擅长审时度势,把握机会,赶在许多的人前面找到商机。上小学的时候家里面只是经营着一家百货店铺,等到了他上初中的时候就发现了自己老爸已经注册了一家公司,尽管那个时候“公司”这个词在他的脑海中并不敏感。
基本上每个家庭的孩子都会受到家庭氛围的影响,就好比他自己妈妈说过,以后如果要找女朋友,千万别找单亲家庭的女孩子,说大多数单亲家庭的孩子性格都有些古怪。
这个观点,李晴天是不认同的,他会争辩道单亲家庭的孩子是更需要关爱与关心。
不知道是不是受了他父亲遗传的因素,或者又是受家庭影响的原因。李晴天上大学的时候,经常会提出做生意创业之类的词语,因为家庭有经济能力的支撑,学校周围有几家是他参与投资分红的店铺,毕竟学校周围市场广阔,收益还是挺不错的。
他正对着的这家奶茶店叫“85C°tea”,是他看到学校南门那边一家名为“58C°tea”的奶茶店生意火爆的情形,受到启发开的店,店名侵不侵权他不知道,不过事实证明,后来这边的生意绝对不亚于南门那边的生意。
尽管那边的老板眼睛里都快喷出火来,由于自己家大业大的缘故,他也没有放在眼里,脑袋里只有一个定论:市场本来就是具有竞争性的!
大四毕业的时候,去洛杉矶的前夕,本来他准备把这家店交给安阳管理。不过安阳要去高新区那边上班,离学校又远,再加上她着实对管理奶茶店提不起兴趣。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她对金钱这个观念分的很清楚的。男朋友李晴天家里的确富有,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不希望因为金钱这方面的原因而扯上了经济利益关系,不然两人之间的感情都变了味道。
所以,他临走的时候将这家奶茶店盘了出去。生意这么好的奶茶店,虽然收益有限,不过还是一块香饽饽。思前顾后,不如做一个好人,他将这家店盘给了“58C°tea”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