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做过的事,是不会忘记的,只是,想不起来罢了。
现在,我想记起它们了,我知道,我该动笔了。
好了,我开始讲故事了,如果你有时间,天很冷的话,端一杯滚烫的开水,坐下来,耐心的看几章,好么?
也能请您点一下收藏,说不定,以后你发现,这正是您喜欢的类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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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前苏联。
地下一千米,黑暗,伸手不见五指,仿佛还没有被盘古开辟的天地。
突然,一盏昏黄色的灯光如同利剑一般刺破黑暗,寂静中响起机器轮轴转动的吱吱声,一架简易到只有一个平台的电梯从上方降了下来。
升降器上面,拥挤的站着十几个人,那些人全都一个特征,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满身疲惫。
就如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拉船的纤夫,唯一不同的是,这些人的身体,一律白的惊人,苍白,如同患了白化病一样,一眼望去,如同死尸。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病,而是,很久很久没有被太阳照射过,导致的皮肤色素的退化。
电梯缓缓的降落,当的一声,落地。
那些人的眼睛已经全部向眼眶凹了进去,在这几乎接近地壳的矿洞里,他们早已经适应了黑暗作业,就算光线很暗淡,也无法对他们造成太大的阻碍。
“开工。”随着一个金色头发看起来像是这一群人的头头要死不活的喊话,所有人拿着钻洞的工具,面无表情走向了施工地。
哒哒哒,电钻狠狠的啄击地面,蹦出无数的火星。
这是苏联一个计划,为了获取超越世纪的能源,进行地下勘探,这个洞穴,已经挖掘了接近两千米,而这些人,已经忘记他们在这里工作了多少年。
他们的任务,就是在地下,找出不同寻常的东西,不管挖多深,直到找到为止。
他们也不知道,外界到底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貌似强大的苏联,已经到了几乎解散的边缘。
当然,这些都与他们无关,他们只想快点找到,那个东西,这样,能出去见见太阳。
洞穴深度到了这种地步,地下的物质已经不是松软的土壤,而是坚硬无比的岩石,就算整天的挖掘,也不会有多少进度。
或许,这地底下,根本就没有他们想要的东西,也许,外面的人,早已经忘记了他们的存在,也也许,他们再也见不到太阳。
每一个人,脸上都没有一丝表情,年复一年的重复着这无聊的工作,吃着压缩饼干,他们活的如同鬼一样,毫无生气。
这时一个大约二十来岁的孩子,花一般的年纪,让他重复的干着这些工作,几乎让他疯掉,他想家了,想他那个女孩。
他们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喊着社会主义,他想她柔暖的双唇,还有鼓胀的胸脯,想她金黄色的头发划过自己脸的那种发痒的感觉。
他快疯了,真的快疯了,但他知道,自己没有办法离开这里,矿井的出口,有拿着黑漆漆机枪的士兵守着,只要自己妄想踏出这里一步,身体就会被无情的子弹打个对穿。
他看着自己手上的皮肤皱的跟脱水一样,他知道,自己的脸应该也是这个样子,他才二十岁,却要活的像鬼一样,他甚至不敢照镜子。
手中哒哒哒震动的电钻不停敲击着坚硬的岩石,突然,双手下的电钻一震,直接插进了岩石层,震动的电钻发出嗡嗡嗡的声音。
地上出现了一个大约鸡蛋一样大的洞,男孩连忙抽出电钻,摘下自己的头灯,趴在地上往洞里望了进去。
昏黄色的灯光一照进去,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吞噬了一样,什么也看不到,但透过那个洞口,能闻到一股类似于石油燃烧的味道。
他以为下面是石油,或许,其他的能源,你能想象男孩的心情么?突然从地狱飞到了天堂一样,这就意味着,他们或许可以出去了。
可以晒着太阳喝着自来水,吃着烤的香香的暖面包,也可以见到自己的女孩。
“克林队长,克林队长,快来看看,我挖到东西了。”男孩激动的话都说不清楚,向着之前喊话的老大爬了过去,尖锐的石子划破自己的皮肤也丝毫不在意。
这一句话,瞬间点燃了这里的所有人,他们都想出去,哪怕只是见见太阳,喝喝自来水。
所有人先是愣了一会,然后疯了一样扔下手上的东西,向着男孩跑了过来。
“哪呢?哪呢?给我看看,给我看看,我要出去,我要出去!“
所有人喊着,脸上狰狞的表情如同恶魔。
所有人都围着那个鸡蛋一样的小洞,扔了一块石头下去,听得见噗通的一声。
克林队长就是他们的头头,拿着一架更大的电钻想把洞口转大,电转头刚刚插进洞口,突然,一股强大的力瞬间将电钻往里面扯,当有人将电钻从里面抽出来的时候,电钻头已经不见了。
“吼…..”就在这时,那个鸡蛋大小的洞里,传来一阵所有人都没有听过的声音。
如同猛兽一般的嘶喊,但又比猛兽可怕的多,就如同一个临死之人不甘的哭泣,冤死之人最后的嘶喊。
毛骨悚然。
洞口不停的传出各种声音,哭声,尖叫声,恶兽的嘶喊声,所有人都吓呆了,但是,他们不甘,点燃了一支燃烧棒从洞口扔了下去。
燃烧棒强烈的光线,一进入洞穴里,就像是被什么给吞了一样,火光闪耀的瞬间,所有人清楚的看到,一双红彤彤的眼睛,大的如同篮球,正瞪着他们。
眼睛扫过去的那一瞬间,所有人都停住了呼吸,太可怕了。
“这是地狱,地狱,真正的地狱,啊……”不知道谁喊了一句,所有人都疯了的后退,但是,根本就没有退路。
停顿了半刻的哭声和嘶吼声又响了起来,微妙的声音组合在一起,如同一只送葬的歌曲。
1991年,苏联解散,那次勘探工作也因此停止,矿洞下的工作人员,除了一个最年轻的男孩之外,其他的人不见踪影。
逃出来的男孩疯了,他口袋里的录音机,录下了一段恐怖的声音,对此,俄罗斯并未对外做出解释。
相信很多人心里都在怀疑,这个世界,到底隐藏着什么。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我在这里,为你,创造一个世界。
破旧的银白色笔记本电脑屏幕上冒出几个大字“Gameover”,李弘毅无奈的在对话框打出“GG“两个字母,配合着失败时水晶爆炸的声音。
随即,英雄联盟界面左下角的对话框闪耀了起来。
“知道么,这一赛季的EZ已经不那么给力了(EZ,英雄联盟里的一个人物角色),会玩的玩家单挑从来都不用EZ,虽然放风筝可以牵制对手,但是遇到前排英雄,还是没戏,哥们意识不错,但技术,微操不是一般的欠缺啊,哈哈,多锻炼几年再来找我单吧。“
“呵呵,恩恩“无话可说,如果对方知道自己是用笔记本而且没有接鼠标,而是用键盘上的红点控制和他对打的话,不知道心里会怎么想。
应该就不会这样得意了,而是骂一句:“沙比!”后掉头就走。
李弘毅就是无聊,在这个完全不出名的学校里,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打游戏,秀微操赢了全服之后就改用笔记本的红点操控。
关掉了英雄联盟的游戏界面,习惯性的打开了QQ,鼠标点在一个棒球帽女孩头像上,头像依旧是灰色的。
四人住的宿舍里空空荡荡的,这时,放在桌子上的几百块钱淘宝来的手机震动了起来,与书桌接触发出嗡嗡嗡的声音。
手机震动的响声让李弘毅硬是愣了一会。
是一个高中的同学,见利忘义,尖牙利嘴,得以同学雅称“书生”,但却是班级里那种狗腿子的角色,平时从不联系。
带着疑惑接了电话:“喂,哥,怎么有空打电话给我啊。”
“哈哈,李弘毅,我是来报喜的,你知道么,张倩过两天订婚了,这事你肯定不知道吧。”书生话语虽然挺和善,但那种公鸭嗓类似于阉了的小太监说话时声音还是让李弘毅虎逼一震。
张倩是李弘毅从初中到高中的同学,也是,初恋,至于张倩要订婚的事,李弘毅早就知道了。
喜欢了整整六年的女孩就要结婚了,心里,会有怎么样的感受?
嘴巴张了张,想对着电话狠狠的骂几句,但又憋了回去,硬生生的在手机面前挤出一个微笑:“是吗?那么恭喜她了,只是小倩未免也太小了,又不懂事,怎么照顾他未婚夫啊。“
”呵呵,***。“书生轻藐的骂了一句。:”当然是她老公照顾她啊,你这都不知道?张倩的男朋友可厉害了,你知道他家多有钱吗?。“说话的语气,仿佛主角就是自己一样。
电话对面停顿了一秒,仿佛是在酝酿着话语。
“就上次张倩过生日,洪都拉斯直接摆十几桌,那场面……,你好像没去吧,那真是遗憾。”
李弘毅想象着电话对面书生的表情,恨不得将鞋底子抽出来狠狠的抽在他的脸上。
尼玛,别人办生日很牛逼与你有什么关系。
心里万千不爽,但对着电话还是嘻嘻的笑了几声:“是啊,我没去,怎么了。”
说白了,一个字,怂。
“唉,算了,上流社会的生活说了你也不懂,正题,我只是代表倩倩向你们这些同学通告一声,下个星期星期一,倩倩和他男友的订婚典礼,去不去是你的事,当然,如果是你的话,不去,最好!好了,话都说到这了,就这样吧。“
嘟嘟嘟。
其实,李弘毅有些不懂书生最后那句话。
他并不知道,其实,班上的人,都知道他喜欢张倩。
挂掉电话,李弘毅从室友的桌子上顺了一只大中华,然后背靠着门点燃,这是他第一次抽烟,每次电影里那些酷炫拽的欧巴们抽烟都是靠在墙上的,也都让他有种想学的冲动。
他觉得现在正是时候,背靠在门上,一只腿缩在墙上,狠狠的抽了一口烟,他认为,现在的自己肯定很帅,伤感中带着一股沧桑。
砰地一声,肺里的烟还没有吐出来,就感觉背后传来一阵冲击力,瘦弱的身板无悬念的飞了出去。
李弘毅从地上转过头来,门外,一个肥仔嘴里塞着一个鸡腿,腿还保持着向前踹的姿势。
“李弘毅,你…你冒烟了?“肥仔咕嘟一声将嘴里的肉块咽了下去,诧异的看着淡白色的烟雾从李弘毅的嘴和鼻子里挤出。
“咳咳。”强忍着心里超你妈的想法,指了指门,最后什么也没说出。
李弘毅,三流大学大一学生,这是他来到这里的第一个学期,还有几天,学校就要放寒假了,那个时候,就是他喜欢了整整六年的女孩的婚礼。
有人说,如果你对一个人的好感持续了一年,那,就是爱了。
李弘毅依稀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张倩的时候,那是初一开学的时候,报道完,所有人都在熟悉坏境。
那天,张倩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色裙子,坐在第一排靠窗的位置,带着白色耳机,望着窗外,开学的夏季,太阳照在张倩白皙的皮肤上,甚至能看到细小的红色血管,像极了漫画中的女孩。
李弘毅捧着书站在讲台上,目不转睛的望着张倩,拍了拍身边女孩的肩膀,啧啧的说道:“估计,那个女孩以后就是我们年级的校花了,其她女孩完全都不能比啊,是吧。”
然后,旁边的女孩气愤愤的剁了李弘毅一脚,从那之后,李弘毅几乎成了班级里一半女生的公敌。
李弘毅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啊,自己实话实说罢了,但是,年少轻狂啊,至今,那都是李弘毅最后悔的一件事,尼玛,你们谁懂那种被女生看一眼就相当于看见****一样厌恶的感受吗?
李弘毅所上的那所中学是高中和初中并存的,读完初中就直接在本校读高中,也不用分班,就这样,李弘毅喜欢了张倩整整六年。
高考完后的毕业聚会,李弘毅狠心的买了一束玫瑰,放在了背后的窗帘下,用凉水梳了一个倒背头,兴冲冲的准备告白,就在他偷偷的拿出玫瑰花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饭店的灯全部熄灭。
然后又突然全都亮了,灯光全部聚焦在大厅的中央,也就是李弘毅的身后。
那个叫段哲凯的男人,一身艳丽的西装,帅气的外表,还有他的钱,夺走了他喜欢了整整六年的张倩。
那天晚上仿佛设计好的似的,所有人都知道段哲凯要和张倩告白,唯独,自己不知道,耀眼的灯光下,自己衰怏怏的拿着一束廉价玫瑰,像极了街上的小丑。
就像有人说的,我们都是小怪兽,终有一天,会被叫做生活的奥特曼给打败。
而李弘毅甚至还没有战,就已经败了,他和段哲凯之间,败的不只是钱和相貌,更多的是,自己喜欢张倩,而张倩,喜欢的却是段哲凯。
几天后,就是李弘毅喜欢了六年的女孩的婚礼了,和那个段哲凯的婚礼。
李弘毅从很小就开始废了,详细的说,是一年级开学的时候,自己老实巴交的父母带着自己去学校报名,然后当着所有同学的面恭敬的对老实说:“老师啊,娃不听话,打就是了,娃也憨,要是同学们欺负,你多帮衬一点。”
说完,便笑嘿嘿的当着所有人的面狠狠的拍了李弘毅一脑瓜子,李弘毅脑袋被拍在桌子上,狠狠的低着头。
就因为这样,李弘毅怎么也成为不了班级里的孩子王,而是那种几乎完全被忽视的人。
以前上初中高中的时候,元旦晚会或者毕业晚会里,表演节目单上,总会有段哲凯的名字,但就是从来不可能有李弘毅的名字,就算班级里排练的节目,也没有人会考虑到这个容易忽视的小丑。
那个时候,段哲凯穿着一身黑色的燕尾服,修长的食指灵活的在钢琴上舞动,优雅的如同西方的贵族少爷。
张倩也会坐在台下,两只手支持着自己的下巴,眼盯盯的看着段哲凯,以前,李弘毅只是以为张倩喜欢那优美的钢琴曲,后来李弘毅才知道,帅气的段哲凯,要比好听的钢琴曲要吸引人多了。
李弘毅当时也会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心里幻想着,在舞台上的表演进行到最高潮的时候,突然大门被一脚踹开,十几个穿着西装表情严肃,但帅气逼人的花样少年们走到自己面前:“现在还是看元旦晚会的时候吗?家族需要你,世界需要你。”
然后,自己无奈的摇了摇头,褪去一身丑小鸭的装扮和容貌,变身成飞轮海成员那样的帅美男子,在所有人羡慕惊奇的眼光中,对着张倩轻视一笑,然后离开。
但很显然,任凭李弘毅想象了再多次,这样的事,却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次。
丑小鸭本就是丑小鸭,就算再翻身,依旧,只是鸭子,并不会变成什么天鹅。
沉默,有时候是爆发的酝酿,他都已经默默的酝酿了十八年,这一次,他觉得,自己不能怂了,张倩的婚礼,自己怎么也要去。
而且。还是非常霸气侧漏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