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夜里,两人第一次谈到了宸月的那个十年之期。然而第二天晨起,两人又不约而同的缄口不言。
第二天,宸月只吩咐花月夜自己读书,然后就一个人离开了。
白若梨起的有些晚,但听到这样的事还是跑到了花月夜处。倒不是说她有多关心宸月,而是因为她想儿子了。
这段日子,宸月总占着花月夜的时间,白天她看不到儿子,晚上她又心疼儿子不忍心去打扰。
她到的时候,花月夜正在读《离骚》,小小的人正闭着眼睛跪坐在书案后面摇头晃脑。
他手握书卷,长发披散,玄色的上衣衣袖挽起,朱红色的下裳铺在地上,看上去倒多了几分成熟的感觉。
他一遍又一遍地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白若梨走过去,跪坐在他对面,微笑着问道,“阿夜在读什么书?”
花月夜这才知道她来了,睁开眼睛,放下书卷,起身行了礼,不紧不慢地开口,“孩儿正在读《离骚》,不知母亲到来,还望母亲见谅!”
他年纪不大,礼数却很周全,这套动作做起来像模像样的,虽然还很生涩,但是却毫无不妥。
白若梨吃惊于他的识礼,却还是让他快些坐下,“坐着吧,咱们母子之间不必在乎这些虚礼。”
花月夜显然很高兴,却还是作了揖,这才重新坐下,“父亲说,礼不可废!”
“你爹将你教的很好,娘很开心!”白若梨浅笑莞尔,又说,“这《离骚》生涩饶舌,你都能读懂吗?”
花月夜摇了摇头,“我只知道其中几句的意思。父亲说,这里面是为人处事之道,他希望我日后可以成为一个屈子那样正直的人!因此,我虽读不懂,但每日都会抽出时间读上一段。”
“那你最近都读了哪些书?”
“之前已经读过了《三字经》。这几日正在研读《诗经》。”
“《诗经》?”白若梨挑眉,“那阿夜最喜欢哪一篇呢?”
“《诗经》语言优美,我都很喜欢。我喜欢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我也喜欢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更喜欢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阿夜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
“那阿夜为什么会喜欢?”
“父亲教我读书,每每读到这几句话时总会不自觉地停顿一下。我想,父亲必是喜欢这几句话的。父亲不会无缘无故的喜欢一样东西,若是他喜欢的定是好的,既是好的,那我也喜欢。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正好是父亲最喜欢的,他总说这句话说的正是他和母亲。”
“阿夜几时和你爹这么亲近了?怎么他说什么就是什么?都没有时间来看娘!”
“我之前看书,书上写着,男女七岁不同席。孩儿已经是大孩子了,若是总去找母亲,父亲会不开心!”
“你这孩子!”白若梨嗤笑,伸手拍了拍他的脑袋,才说道,“你爹才没有你说的那么小气呢!这天底下,哪有会吃自己儿子醋的父亲?”
“可我并不是父亲的亲生儿子。”花月夜说的漫不经心,然而眼中还是有那么一抹挥之不去的伤痛。
白若梨一惊,“宸月告诉你的?”她的声音骤然拔高,带着无法掩饰的怒气,“他怎么忍心告诉你这个?你还是个孩子啊!”
花月夜伸手附上她因激动而握拳的手,“母亲不必动怒,父亲他并无过错,有些事我早晚都要知道的!”
虽然知道早晚会有这样一天,但她从未料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早。
这孩子明明还是以前那样小小的,却好像一夕之间骤然长大,成熟和坚强的让人心疼。
白若梨心中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只伸手揉了揉他的头顶,无奈地叹气,“你爹他是怎么告诉你的?”
“父亲说,孩儿是在母亲最痛苦低落时被带回花家的。亲生父亲临终托孤,母亲收养了我,让我自此衣食无忧。而我,却带累的母亲名节受损!”
“别听你爹胡说,本来我那时就没什么好名节,与你无关。”
“是不是胡说,孩儿心中有数。未出嫁的女子带着个孩子,本就惹人闲话,更何况借住在外祖家,处处寄人篱下,这些年让母亲受苦了!”
“这事原本就与你无关,阿夜你就不要多想了!你是娘的孩子,娘为你做什么都是应该的,娘并不觉得自己有受过苦。”
花月夜于是甜甜一笑,糯糯的声音就传了过来,他说,“母亲真好!”
花月夜依旧称呼白若梨为母亲,带着点敬重,却也有些疏离。而小时候那个娘的称呼,他这一生怕是再也无法开口。
白若梨垂了眉眼,反手握住他的手,笑着说道,“阿夜,你记得,无论发生什么,娘绝不会让你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娘保证绝对不会!”
聪慧如她,又怎会不知道花月夜的那份刻意的疏远,然而白若梨却选择装作并不知情。
很多时候,很多事,不知道远比知道要来的快乐。
花月夜只说,“我知道了。”没有人看到,他的眼睛里是不可动摇的坚定。
就在这一刻,还年幼的孩子做了这一生最重要的决定。
“阿夜最近在读《诗经》,娘也很喜欢《诗经》呢!”白若梨微笑,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但,白若梨心下已有了决定,晚上一定要向宸月问罪。
花月夜顺着她的话问道,“母亲最喜欢哪一篇呢?”
“阿夜读过《硕鼠》吗?”
“未曾读过。”
“那娘念给你听。”白若梨微微一笑,从书案上翻捡出《诗经》来。
蓝色封面上是行云流水的诗经二字,看得出来这绝不是印刷而来,而是手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