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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夏日的阳光

她期待的脸,

萦绕我的梦,

雨落进夜的城。

——(泰戈尔《飞鸟集》)冯唐译

那天,我从外面采风回到家,已经精疲力尽了,正当我准备睡一觉好好休息一下时,房门外传来了杯子摔碎的声音,紧接着是两个歇斯底里地互骂声,已经是第三天了,是的,他俩中间虽然也有过休息,但已经连续吵了三天了,三天不分昼夜的吵闹和一天奔波的劳碌让我忍无可忍,我冲出房门朝他俩大声地怒吼。

“够啦,我不知道你们哪里来的那么好的精力可以连吵三天,但我没你们那么牛逼可以连熬三天,拜托静静好吗?”

“臭小子,你这是和老子说话的态度吗?”

“你凭什么骂我儿子,他说的没错,你有酒当饭,有酒提神,就不管别人啦,有本事灌完黄汤挺尸去啊,再这儿发什么酒疯!”

“臭婆娘你以为你是谁,整天不是抽烟就是拜佛,一个男人的烟瘾都没你大,要不要******我帮你整点。”

“我抽烟拜佛都是你逼的!”

“够了,都他妈给我闭嘴!”

“你小子跩什么跩,敢管起你老子来啦,你这个小杂种也不是个好东西,整天拿着个骨灰盒子东游西荡,游手好闲,你老子还没死呢。”

“那不是骨灰盒子,那是我的相机。”

“什么相机,你小子也不掂掂自己几斤几两,学什么艺术家,有种别吃老子住老子的,老子养你这么大图你什么!”

呵,一直以来他都把我当养老工具,我非常气愤,不想和他多做争吵,我回房拿起手机和钥匙砸门而出,我在街上把车骑得飞快,黑夜里飘着丝丝细雨,雨水和风吹在我的脸上能让我稍微感到畅快些,因此在疲惫和愤怒的夹击下我没有减速,依然在街道上疾驰,在我冲出一个街道口时,我的眼睛突然被强光照射什么也看不清,紧接着耳边传来一声巨响,我浑身感到一阵剧痛,似乎飞了起来,眼前一黑,接着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我发现我躺在医院,头上缠了厚厚的绷带,左手吊在脖子上,左腿无法动弹,应该是打了石膏,除了痛,就是虚脱。

“你醒啦,等等,我去叫医生。”

杜华快速走出了病房,不一会儿又和医生走了进来,医生给我有做了一些检查。

“好了,没什么问题了,休息几天,等手脚都恢复的差不多就可以出院了。”

“谢谢你啊医生。”

“没什么,应该的。”

“杜华,你怎么在这儿?”

“你爸妈是不是又在吵啊,医院给你爸妈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人接,于是找到了我。”

“……”

“你呀,真是命大,被那辆车撞出去那么远,居然还能捡回一条命,这全亏了我,还不赶快道谢。”

“救我的是医生,关你毛事。”

“你这个没良心的,要不是我及时赶来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你小命早丢了。”

“手术同意书不是家属才能签的吗?你又不是,怎么签啊?”

“额……哎呀,当时情况紧急嘛,所以我就撒了个小谎。”

“说,你冒充了我姐姐,还是我妹妹?”

“你……老婆。”

“啊!”

“嘘,你小声点。”

“这也叫小谎?你也敢,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能出什么事?”

“万一我死在手术台上呢?”

“呸呸呸,大吉大利。”

“你不怕被发现啊,而且什么不好装,装我老婆毁我名节”

“怕什么,看在那么多年朋友份上,老娘牺牲一下,勉强和你有一段婚姻经历呗。”

“呵呵呵呵,被你打败了。”

“呦,笑了,这不就对了嘛,笑了就行。”

我用手掐了掐杜华的脸,对她表示无语。

我在医院待了两天后,我爸妈才发现了我不在家打电话找到了我,呵呵,多么可笑啊。我坚持不让他们在医院守着我,依他们的脾气,说不定没多久就会在医院又吵起来,与其那样,我宁愿一个人在医院待着,就这样,杜华天天都会到医院来陪我说说话,妈也天天来给我送饭,老爸隔一天来看我一回,每次来都有或多或少的醉意。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可以下床拄着拐杖走走了,头两天不适应,后来拄拐拄得顺畅了,即使没人陪护我也可以下楼到医院的花园里遛遛弯儿,我让妈把我的相机给我带来了,哪怕只有一只手,我也想继续拍照。

医院没什么特别的,但医院的园丁把花园里的花草管理的真的很不错,就算没有花花草草给我拍,春城的天空也永远不会让我失望。

后来,我又发现了宝藏,花园里有已经失去了胳膊或者腿的患者在做复健,那份坚强让人感动,在旁协助的人,虽然我不知道与患者什么关系,但那份耐心和鼓励也让人感动,还有陪儿孙陪生病的老人散步脸上露出的笑容。

医院是生死边缘的那道门槛,在这里,警戒着生命健康的珍贵,也验证着亲朋好友之间的感情,人性的善恶被展现的一览无余,而我和我的镜头,选择把美好的那一面拍下来。

再后来,我和我的镜头还发现了另一个更大的宝藏,就是她。

很奇怪,只要是与她有关的日子,大多数时候似乎都是风和日丽的,我和她的第二次相遇阳光也格外的明媚。

在医院的花园里我胡乱捕捉着那些我认为值得永久留下的瞬间,不经意间我发现了她,她在一棵树下,很灵活地跳起来帮一个小女孩儿拿飞到树叉间卡住了的气球,从我第一次遇见她到现在已经半个多月了,她还在医院,看来她是医院的常住客,或许和我跟杜华猜测的一样她精神有问题,可是看她如此和蔼地对待那个小女孩儿,又不像是有什么。

我走近了些,就在那一瞬间,她把气球还给小女孩儿时脸上露出的笑容是那样的温柔,我的本能让我忍不住给她拍了几张照,她很机敏地发现了我,我们四目相对,虽然有些尴尬,但我还是礼貌地对她颔首问好,她也对我点了点头,脸上的笑容被她藏了起来,然后,她默默地走开了。

和上次不同,这次她的背影很安静,仿佛禅院里的青灯,安静得让人觉得很孤独,这也许是宿命吧,在别人眼里她也许很不起眼,但我的目光却偏偏停驻在了她的身上,是的,没有过多的交流,仅仅只是两次简单的碰面,我对她产生了强烈的好奇,我想当时我一定疯了,我直觉我一定还会遇见她,我告诉自己再遇见她我要认识她。

果然,第二天我就在医院的花园里又遇见了她,我不否认自己当时有刻意的到花园里去等她,但这样的好运让我有些意外,当时她靠在树下一张长椅上闭着眼睛养神,阳光依旧那么灿烂。

她的表情似乎是很享受阳光带来的温暖,但是却松松地蹙着眉头,我站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她,不知道是不是该去打扰她,正当我犹豫时,一阵微风吹过,她睁开了眼睛,捋了捋散下来的头发,不知道是不是我看她看的太****,还是她真的很机敏,她发现了我,我硬着头皮和她生硬的打了声招呼。

“你好。”

“你好。”

“你……你还记得我吗?”

“不好意思,我不认识你。”

“昨天我们见过的,我,拿相机给你拍照的那个。”

“你拍我?”

“你别误会,我没别的意思,也没有什么坏企图,我是个自由摄影爱好者,在医院实在是太无聊啦,才忍不住拿着相机瞎拍的,正好你昨天给小朋友拿气球时我觉得很有爱,就拍下来啦。”

“哦。”

“其实,我们更早见过的。”

“……”

“那天在街上,我正在照树上的小白花,你突然从后面抱住了我。”

“……”

“还叫我什么白什么阳。”

“哦,原来是你,不好意思,那天我认错人了。”

“没关系。”

“……”

“嗯,那什么白……白……”

“你是说白晓阳。”

“对,那白晓阳是你的男朋友么?”

“嗯。”

“那他人呢?”

“关你什么事?”

“我不是……哎,哎,你别走啊……对不起啦。”

我们第三次见面就这样短短地说了几句话,然后在我的唐突下结束了。

“哈哈哈哈哈……”

“哎,你别笑啦好不好。”

“大哥,你是纯还是蠢啊,第一次对话你就去问人家和男朋友的隐私,还那么直接,人家肯定把你当变态啦。”

“杜小姐,你敢不敢别这么损你哥们儿。”

“谁让你这么不绅士。”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本来就不怎么擅长与人交流,尤其是和女孩子。”

“也是,可怜的自闭症小朋友。”

“是不擅长与人交流,不是自闭。”

“有区别么?”

“好吧,没区别。”

“行啦行啦,你就别纠结啦,好好喝你的咖啡吧,这是我新进的一种,你认真点品尝给我点意见。”

“嗯。”

我细细地品尝着咖啡,杜华一直在刷手机,从一开始她的手机就没离手过,说实话,我对手机没什么好感,朋友圈或者QQ空间什么的根本就是一个是非之地,不是炫富就是晒幸福,要么发泄几句不满,感慨一下人生,装装深沉与忧郁,殊不知,现在好多矛盾都是在朋友圈和QQ空间里引发的。

“这年头有才的人挺多的。”

“什么啊?”

“没什么,就看到一个帖子,觉得写的还不错。”

“我说你和我聊天就不能专心点,老拿个手机,也不看着人说话,没礼貌。”

“我们几年的朋友,你至于和手机争宠吗?”

“切。”

“好啦,了不起我和你一起看。”

“我才不看呢。”

“哎呀,看嘛看嘛,真的写的不错。”

“好啦好啦,看就看嘛,男女授受不亲,大庭广众之下别拉拉扯扯的。”

“诺。”

“放飞一只蝴蝶,我聆听着梵音,终于还是放弃了去天堂的路,我不再是我,只为了你而孤注一掷。你在月下戴着红妆,孤影徜徉的两行泪印刻在我脑海间,即使时间斑驳、悲伤流转也不要担心,我会一直守候在你身边,哪怕已是迟暮之年。”

“怎么样,不错吧。”

“什么呀,恶心死了,太悲情,太不切实际,这种肉麻的东西只有你们女人喜欢,人都是单独来到这个世上,又单独的面对着死亡,一个人怎么可以那么依赖另一个人。”

“我觉得挺好啊,也不知道出自哪里,作者是谁。”

“网络,约等于是一个没有知识产权的地方,你管他作者是谁。”

“我只是好奇,什么样的人能写出这样的语句。”

“一定是一个心思细腻敏感、神经质的女人。”

“啊?”

“作家一般不都是怪怪的嘛。”

“什么歪理,不跟你这个EQ负分的人讨论。”

“……”

“咖啡怎么样?”

“还行,不过只是我个人偏好苦点涩点的味道,其它人怎么样我就不知道啦。”

“你放心,这咖啡味道苦甜是适中的,绝对符合大众口感,只是针对你我才故意少加了些糖和奶的。”

“那你又何必多此一举,叫我尝还叫我给你意见。”

“嘿,朕还吃力不讨好啦。”

“不敢不敢,劳您老人家费心啦。”

时间过的真的很快,两年就这么过去了,我躺在床上又点了一根烟,胸口的憋闷简直难以言表,整个房间都很安静,耳边净是手表的滴答声,就这样,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睡去,一宿无梦。

醒来已是中午,阳光有些刺眼,我把窗帘彻底拉开,突然一道光刺疼了我的眼睛,我顺光寻去发现了我的手机,我这才想起昨晚我和杜华发脾气把手机扔到了床脚,我把手机捡了起来,还好有手机壳护着,并没什么损坏。

我从来都不是会以摔东西来发泄愤怒的人,也很少会和杜华那样大声嚷嚷,看来,她始终是我不能触及的阴暗面。我划开手机,打开通讯录,看着那一连串来自杜华的未接来电,我想了想,还是决定面对杜华,虽然我知道感情的事最忌拖泥带水,但无论如何我不想失去杜华这个朋友,这么做真的很自私吧,但我还是努力尝试去找到我和杜华之间的一个平衡点。

我懒洋洋地走到卫生间,差点被镜子里的自己吓到,蓬松凌乱的头发,满脸胡渣,衣服又脏又皱,仔细一闻还有点臭,呵,真有男人味啊,太糟糕了,不管曾经和杜华多么亲密,毕竟我们两年没见了,而且,我也的确需要好好收拾收拾自己了。

我洗了个澡,把胡子刮干净,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来到了杜华的休闲吧,我推门走了进去,发现一切都和以前一样,一点都没变,不,不能说一点没变,在没有装座位的一隅我发现一块幕板,上面画了可爱的图样,用彩纸贴了一些美文美句,在其中不起眼的一张彩纸上,我又看见了当初和杜华在网上看到的那段文字。

“放飞一只蝴蝶,我聆听着梵音,终于还是放弃了去天堂的路,我不再是我,只为了你而孤注一掷。你在月下戴着红妆,孤影徜徉的两行泪印刻在我脑海间,即使时间斑驳、悲伤流转也不要担心,我会一直守候在你身边,哪怕已是迟暮之年。”

我看到这段话,却再也没办法作出向两年前那样的评价,心中有一种说不出地滋味。

“先生……先生……先生!”

“啊?”

“先生,你需要点什么吗?”

“哦,不用了,我来找你们老板娘。”

“老板娘今天进货去了,可能要晚上才能回来。”

“哦,那我改天再来找她。”

“好的。”

“这块幕板是什么时候弄的。”

“我也不知道,反正我来时就有了,也快有两年了吧。”

“哦,这样啊,谢谢。”

“哎,先生请留步。”

“怎么了,还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你可以告诉你的名字么,这样我可以帮你向我们老板娘转达你来找过她。”

“不用了,谢谢。”

回到酒店,杜华贴在幕板上的那段话总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忍不住上网搜了一下它的出处,我突然也非常想知道它的作者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结果只是得到它来自网络美文,作者不详,果然,网络约等于一个没有知识产权的地方,这段话一搜遍地都是,光是把它当做个性签名的恐怕就有好几百人。是我把自己看得太重了吧,孤芳自赏,自以为有过一段刻苦铭心便好几年颓废,照这样看,谁没有过几次伤心,只是我在自己的这伤心中流连失所,不可自拔。是的,我承认,我就是这样没出息,总是不自觉的放不下她,总是不自觉的思念着她。

我原本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我本不信命,但除了命运我找不到其他理由,即使我那样的莽撞得罪了她,也还是和她结下了一段不解之缘。

在我出院前几天的一个下午,我照例想带上相机下楼去走走,可是电梯太拥挤,于是我决定走楼梯,我高估了自己拄拐的能力,在三楼的楼梯走道上滑了一跤,虽然没有旧伤加新伤,但真的很痛,一时间我真没办法立刻站起来,就在我无助的时候,一双手架住了我的右胳膊,把我撑了起来。

“谢谢。”

“不客气。”

“诶,是你啊。”

“你的左边都已经报废啦,怎么不坐电梯啊。”

“哦,电梯人太多了。”

“那就挤点呗,又不会怎么样,逞什么强啊。”

“你说我,你不也在这儿。”

“呵呵。”

“其实你挺勇敢的,一般女孩不都会怕医院里的楼道太冷清、太阴森么,你居然还敢一个人走楼道。”

“……”

“诶,我看你全身上下挺健全的,气色也还不错,哪儿不舒服要住院。”

“……”

“诶,你走慢点。等等我。”

“……”

“我们俩都放着舒服的电梯不坐走楼梯,也算是同道中人了,你就走慢点,等等我这个伤兵呗,喂!喂!”

那时候的我是如此的愚笨,明明不擅长搭讪,却故意假装轻松,厚着脸皮说这一些不着调的废话。我果然错了,我们不是同道中人,她走楼梯是为了把电梯让给其他腿脚不方便的患者,而我只不过是为了怕拥挤而装潇洒罢了。

“我不叫喂。”

“那你告诉我你叫什么?”

“你到底想干嘛,别老跟着我行不行。”

“我不想干嘛,就是想和你交个朋友。”

“我知道你是个摄影师,如果你想从我这儿找故事找素材,不好意思我不是模特,但如果你只是一个登徒浪子,对不起,请滚开。”

她很温柔,真的很温柔,即使是这样冷冷的语句,她也能温柔的讲出来却不乏威严,面对她的答话,我懵了一下,是啊,我为什么要老在意她、老追着她跑,这不像是我。

“我有自闭症!”

“……”

“我是一个……很怕与人交往的人,看见人群我……会觉得很不自在,你是唯一一个不会……不会让我觉得害怕的人,也是我至今为止……主动……主动搭讪了那么多话的一个人,一个……一个陌生的人。”

“……”

当时我们俩都陷入了沉默,我说完那句话我就后悔了,但那些都是实话,我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就那么信任她,我只知道我想和她做朋友,想认识她,想了解她,无关风月,只为关心,那种心情很强烈。现在看来,我自己都为当时的那种心情嗤之以鼻,我把自己看得太干净了,一切明眼人都看出来的目的被我隐藏了起来,连我自己都被自己骗了,是的,一切都是我自找的,是我招惹了她,明明都已经不再相信世上人与人之间的一切情感了,明明已经决定要一人冷眼旁观这尘世的一切荒诞,却在不知所措的一瞬间就让她牵动起我的思绪。

“李茉。”

“啊?”

“李茉,我的名字,桃李的李,茉莉花的茉。”

“哦,你好!我是陈峰。”

就这样,我们算是正式认识了,那年她刚好21岁,是云南大学生物系的学生,因为头部受伤在神经内科长期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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