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五一直是个送信人。
很小时就成为了一名送信兵,退役时他仍是一名送信兵。退役后他在官府的邮驿馆干了多年,直到邮驿馆关闭。后来他就凭借对各地的熟络和独特的通信技能,给商人巨贾传递传递信息,混口饭吃。再后来,他就成为这里的邮役。
风雨沧桑,岁月无情,他已是个满头白发的老人。
他日常的活计是收收邮资,分分包裹、信件,然后把他们送到收件人的手里或夜雪城邮驿分馆。
老五有两个嗜好。第一是养蝙蝠——大多数人的鸟笼中养的都是鸟,老五的鸟笼中养的偏偏是蝙蝠。那蝙蝠通红的身体,不吃鱼虫却吃谷物。第二就是喝点酒。
人老了就难免总有一种莫名的孤独。每当黑夜来临,孤独尤甚。所以他总喜欢在这种时候喝两口。
也许他的一生一直都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但每当多喝了几杯他还是会经常感觉自己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他会想起那令人热血沸腾的沙场,会想起自己在烽火中飞马传书的豪情,更会想起那满山的枫叶。当然他也常常想起这么多年来经自己的手送出的信件从没有丢失过哪怕一封,迟送过哪怕一次。
——能做到这些,他其实已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了。
×××××××××××××××
今天有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更非喝几口不可。因为几天前他的酒友老宋去夜雪城,老五让他顺路去分馆走走。他居然给捎来一封信。信中说,他们邮馆的真正东家——三老爷明天会来。
三老爷已经有几年没来这里了。经营北荒之地的千里邮行,需要做很多事情,所以他很少有时间到诸如此类的小站。
小站也是有名字的。这里是附近三处屯镇的中心,地处官道旁边,又恰好是一片无主的荒凉丘陵地,利于放马,所以这邮驿小站就设在了这里,老五给它弄了个响亮的招牌“三集镇驿站”。
老五不喜欢一个人喝酒。但这里离最近的村镇也有三里路,找个酒友实在不易。
幸好老五有一个不用找的酒友——老宋。
老宋是个很抠门的人。他经常走三里地来这里和老五喝酒——喝老五的酒。
老宋有一个老婆,两个孩子。老宋一直认为老婆傻点没关系,可怕的是他的两个孩子竟然也和他老婆一样傻,甚至比他的老婆还傻。
——一个人养三个傻子,所以老宋只喝别人的酒,自己却从来不请别人喝酒。
×××××××××××××××
桌子上有一个陶泥花盆,里面有土却无花草,只是用来放油灯的。
“今天的菜有点淡。”大半斤烧刀子、大半碗炖豆腐下肚,老宋拍了拍眼前那不知道包了砖头还是瓦块的包裹叹息道。
老五本来就是一个好酒而无量的人,在昏暗的油灯下,那张苍老的脸泛出暗红色。他的舌头已经开始变大:“现在的人脸皮可真厚,白吃白喝居然还挑三拣四。但我还是最喜欢和你喝酒。”他突然又神秘道:“今天的酒管够。你想喝多少就喝多少,但我可不能多喝,明天还有要紧事要办。”
老宋叹气道:“脸皮厚吃个够,脸皮薄吃不着。当年我……”
老五喷着酒气道:“你又要讲你当年一路要饭,居然也娶了老婆,有了孩子,凭的就是这张脸皮,要不早就饿死了,是不是?你这人最大的问题就是无胆识、骨气。所以才混到今天这地步。”
——老宋是一个和老五没法比的穷人,这是老五喜欢和老宋喝酒的原因之一。
老宋正色道:“不说这些了,我当然没有你那么有骨气——大半辈子光棍一条。其实今天我来不只是喝酒,更是来向五哥讨教的。”
——老宋经常向他讨教问题,也是老五喜欢老宋白喝他的酒的原因之一。
老五曾经认为他所知道的当然要比这个除了偶尔跑趟城里就终年也不出门的农夫多得多。但他只装作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谦虚道:“我也不是什么问题都懂——你想问什么?”
老宋道:“如果我有一封信,又要绝密,又要安全,这封信怎么送最合理?”
老五最高兴别人和他探讨送信的事,他抿一口酒,擦擦嘴满面骄傲之色道:“当然是专送了。若要绝密,专人专送。最好是由我专送——只要是我专送的信件,保证万无一失。想当年,万马军中,我一人一马,穿越几百里胡人控制区,把那封大将军的亲笔信及时送到当今天子手中……”
老宋不等老五吹完,居然真的拿出一封信交到老五手中,拘谨道:“给我办个专送。”
老五接过那封信眯起眼睛看了一会,突然大笑道:“你知不知道要办理这样一封信要多少银子?”
老宋小心翼翼反问道:“需要多少银两?”
老五指着老宋边笑边喘息道:“也不需要太多,只不过像你这样的人,把你的全部家当包括老婆、孩子全卖了,勉强能够十分之一。所以你还是老老实实慢慢邮寄妥当,而且像你这种人实在也不会有什么太重要的信件。”
老宋却正色道:“我给你100两银子总该够了吧。”他边说边把那放在花盆中的破包裹打开。
银子!
灯光昏暗,但老五仍能看出那的确是货真价实的10锭纹银!
老五已笑不出,他好像从来没见过这人似的。过了好一会,他才长长吐出一口气道:“有这些银两,就算送到南荒赤云城也已经足够了,但你几时变成暴发户了?”
老宋挺直腰板道:“如果我说我本就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来到这里只不过是隐姓埋名,避人耳目罢了。你信不信?”他当然知道老五不会信,所以又立刻接道:“随便我说什么你都会认为是假的。但这封信和这些银子却绝对是真的,所以你最好先给我办个手续,我的收信人可不在疆边荒芜地,而在繁花锦绣的碧云城。”
老五盯着他看了很久,终于发现老宋的确是认真的。
他很快办好了各种手续——只要有人肯出钱,驿馆当然肯送信。
×××××××××××××××
像这种长途专信这小驿站一年也遇不到几次的,看来最近自己运气的确不错。但现在的老五看起来连一点高兴的意思都没有。
——这是不是因为他突然发现老五已经不再贫穷的缘故?
老宋看起来居然很了解老五现在的心情,他猛喝一口酒道:“一个原来比自己穷的朋友突然成了暴发户,当然不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老五大声道:“谁说我不高兴?你发不发财和我有什么关系?”
老宋摇头道:“只怕有一点关系,我发财了才来找你送信。可惜你已经老了,千里传书的事怕是力不从心了。”
老五怒道:“谁说我力不从心?我可绝不比夜雪城那些毛头小子差。想当年……”
老宋打断他的话道:“夜雪城那些毛小子更不合适。我算来算去只有你们老爷才最适合送这封信。我又恰巧知道明天他会来这里。”
老五冷笑道:“你居然偷看了我的信?是不是?但你当你是谁?你当我们老爷是什么人?真是可笑至极。”
老宋摆手否认,但也不说怎么知道他们老爷要来的事情,只啰嗦道:“你们老爷到底是什么人,我虽没见过,却总算听说过。据说,雪夜城北大善人胡老爹临终前,说出了他唯一的愿望——想见一面他那远在西荒苏大将军麾下服役的儿子。他说出来时,阎神医已经给他下了结论——最多还能维持三天。可惜没人能说清楚他儿子的确切地址,况且就算知道也没有人能在3天内把信送到,把他儿子接回。但你们老爷却自告奋勇主动要去做这件事,而且分文不收。最终他真在胡老爹咽气前把他儿子带到了他面前。后来有人问过他的儿子,但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回到他爹面前的。”
老五吹嘘道:“我们老爷驯养的三千豹驼,可不食一根草,不喝一滴水,连行十日,日行千里。我们老爷修造的风云联车,过路无痕,宽敞舒适。豹驼风云车飞奔在大江南北,才有今天的繁荣。我只不过想说,我们老爷当然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所以你更不该有那种可笑的想法。”
老宋叹息道:“幸好我们交情很深,说不定他真肯替我跑一趟。”
老五冷冷道:“第一,我们老爷根本不会买我这种人的面子。第二,我们本有点交情,但不深,而且现在好像突然没有了。所以要么你不送信了,把你的信和银子拿回去;要么还想让我们送,那么由谁送就不是你管的事了,但我敢保证不会是我们老爷。第三,不论你怎么做都没关系,但现在你该走了。”
老五干笑着站起来缓缓道:“信你收好。世事无绝对,明天的事又有谁能知道呢?说不定你们老爷真肯送这封信。”
然后老宋转过身,缓缓走入夜色中。他的脸上闪过一丝比这浓浓的夜幕更阴沉、更诡异的笑。
当完全融入黑暗中时,他就突然停住,像一只隐藏在暗夜中的幽灵般一动不动地看着窗口中老五那佝偻的身影。
本应是月圆之夜,但夜色如墨,星月无光,似有暴雨将至。
×××××××××××××××
有几只蝙蝠突然从老五那昏暗的窗口飞起,一闪没入黑暗中。
黑暗中的老宋正看着老五的窗口出神——蝙蝠?怎么会有蝙蝠?
然后他像是突然想起什么来,脸色一变,身形一闪,人就突然出现在老五的门口,冷冷地看着老五。
那眼光比冰更冷。看来他的确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老五没有抬头。他好像根本没有看见去而复返的老宋,只痴痴地看着手中那封信,喃喃低语:“该来的,早晚都会来。”声音透着沧桑和悲凉。
老宋冷冷道:“想不到和我喝了多年老酒的人竟然会也是一只鸽子。”
老五摇头道:“我也想不到20年来苦苦找寻的东西竟然会在有一个傻老婆,两个傻孩子的人的手中。更想不到有一天你会把这东西亲自送到我手中。”
老宋道:“鸽子能送信,蝙蝠是不是也能?你本不该那么急放出那些蝙蝠的。”
老五眼睛似已闭起:“年龄大了,有今天没明天的,做任何事都还是急一点的好。”
老宋道:“其实刚才我就有些奇怪,像我这么样一个穷人突然在夜里拿了大把银子让你邮一封专信,你本不该那么痛快就办字据的。你至少应该多问点什么——就算我们是很熟的人。但你怎么知道这封信是你要找的东西?”
老五道:“我是鸽子,鸽子的任务之一就是找到一封温暖入心的信。但其实我从来不相信有一封信能温暖入心,今天我信了。”
老宋沉默了一会儿道:“这封信就叫‘凤凰衣’。你如果亲自抚摸过它,你就会知道,你没有感受过的东西其实很多。但蝙蝠毕竟不是鸽子,你本不必承认的。”
老五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反问道:“有分别吗?”
老宋想了想道:“不论谁看到我是这封信的主人都只有一种结果——死。要么是他死,要么是我死。所以你是鸽子还是老五分别的确并不大。”
老五缓缓把身子动了动,看起来是想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些:“如果我是你,一定会亲自送这封信的,不论是送到哪里。”
老宋道:“幸好你不是我,所以我现在还活着。”
老五看着信封上的字迹道:“你这封信要送给苏碧雪大将军。这个苏碧雪大将军是不是西荒铁云城,令荒原野人闻风丧胆的白袍苏大将军?”
红、蓝、绿、黑、白五色将军,镇守五荒,威震四方
五荒分别属于南域北疆,东界西境以及和中土相连的环海沼泽口暗深林。
老宋道:“是。”
老五道:“但这封信的地址却是碧云城。”
老宋道:“因为苏大将军已经调任碧云城了。这消息岂非也是上一次我们喝酒时你告诉我的?”
老五道:“我也只不过道听途说而已。朝廷大事,岂是你我这种偏远小民能知道的?”
老宋道:“但我却相信这是真的,而且非相信不可。因为我也已经没有时间等更好的机会了——不是我,而是我们。这么多年来,我所牺牲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拯救我们。”
老五冷笑。
老宋接道:“而且我也看到了!也许这就是我多年接触那凤凰衣的才出现的奇迹。我看到将星南移,那巨大的‘苏’字帅旗下,银盔银甲,白马长刀的将军,那空中有百鸟相随的家眷马车。我甚至看到不久的将来,禽兽当道,妖孽丛生,天下混乱,血雨腥风中的凤凰衣在流泪……”
老五道:“你在说梦话?”
老宋道:“你理解不了的,你根本就无法理解这些,但我相信。到那时,我会死,很多人都会死,甚至生不如死。”
老五道:“苏碧雪就算得到了这封信又会怎样?”
老宋道:“不知道。但既然凤凰衣让我看到他,那么它就是在找他。或者他得到这封信会有机会转交帝王的——凤凰衣也让我看到了帝王。”
老五反问:“帝王?”
老宋道:“碧云城将军换防,帝王必定南下。所以新任大将军必能面见——这封信才有机会到帝王的手中。”
老五道:“灵异之说本就难信。推理之事,不中者更是十有八九。何况帝王要这封信又有何用?”
老宋道:“我只知道这封信原本就是寄给帝王的,但造物弄人,小人得志。帝王得到这封信至少能还原一些大奸若忠的人的真实面目。”
老五叹息,那叹息声也有一种无奈的悲哀,也许他内心深处已经相信老宋的话。他隔了许久才道:“但我还是有几件事不明白,第一:你把一封信交给我,然后又因为我知道这封信是你的而将杀我灭口。我实在想不出你这么做有什么意义。”
老宋平静道:“收信人不一定是送信人。收信人知道这封信是谁送来的,所以收信人不死,我就死定了。”
老五直了直身子道:“既然你一定要杀人灭口,又为什么之前没有动手?否则我也许根本没有机会放飞蝙蝠。”
老宋的目光移向那黝黑的房梁:“也许是我想出去看一看这附近是否真的无人;也许是因为我毕竟喝了你10多年的酒,还是希望你自己睡死的好;也许是因为我毕竟20多年没杀过人。总之,人老了做事情总难免缩手缩脚。”
老五道:“那么送信人呢?你真的认为我们老爷会送这封信?”
老宋脸上也露出一丝惋惜道:“这件事应该是你收了这样一封信,自己高兴就喝多了酒,一觉睡去,就再也没有醒来。你死时当然要紧紧抱着我给你的那封信。明天一早你们老爷就会来这里,他看到这封信说不定就会亲自去送的。
老五沉默了一会道:“你这么肯定?”
老宋道:“你是他的邮役,你送出的信件从没有丢失过一封,迟送过一次。我在分馆听说,你是邮行的榜样,他这次来是准备接你到总行干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享享清福;我还听说,他原本就有意思放下一切南下走走的。所以,你死时紧紧抱着的信件,他一定会亲自帮你送出去的。”
老五叹息道:“你既然知道我是鸽子还肯和我说这么多话,只不过想找一个很好的机会杀了我,可惜你到现在都没有找到。对不对?”
老宋一字字道:“从你放飞蝙蝠起,我至少已找到17次很好的机会。所以……”
老五接道:“所以你反而不敢出手了。因为你并不知道它们到底是机会还是陷阱,”
老宋的目光缓缓移向老五:“我的确没有把握。但我还是要试一试。”
老五突然笑道:“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做为一只鸽子,总会有一只是极其幸运的,如果他发现了这封信的线索。但我却是不幸的,因为我不但发现了这封信的线索,还单独接触了这封信。‘不论谁都不允许单独接触这封信,否则杀无赦’——这是我接到任务时的命令之一。可惜这道理直到现在我才想清楚。你说好笑不好笑?”他在笑,但他的眼中却连一点笑的意思都没有。笑声停下时他又接道:“可惜你还是不想立刻就杀了我,因为你还想知道另一个秘密——我到底送走了什么消息。”
老宋道:“我的确很想知道。我还想知道蝙蝠会飞到哪里。”
老五道:“不如我们做个交易,我告诉你你想知道的,你让我看一看这封信。我等了它这么多年,现在怕是连命都要搭上,总该看上它一眼。这公平吧?”
老宋道:“公平,但我怎么知道你告诉我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老五一字字道:“你没有法子知道。但我说的一定是真话,因为我是鸽子,我一生都努力把最准确的信息传递给别人。”
老宋盯着老五看了一会道:“好!你先讲。”
老五道:“凤凰衣现,鸽子。只有这六个字。这些字10年前就已写好。”
——其他诸如寄信人是谁等老五关心的问题都并没有传递出去。
老宋道:“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你并没机会送出更多信息。但我还是想听你亲口说出来。另一个问题呢?”
老五道:“蝙蝠只会飞到荒原野洞中。可惜荒原野洞只有蝙蝠才能找到。”
老宋沉默了一会道:“现在你可以看信了。”
灯光如豆,灯花似血。
老五叹气道:“我老了,眼睛也花了,这么暗的灯光怕是看不清了。”然后他就默默地拿起一根针,仔仔细细地把灯芯挑长,火苗也随之向上串起。他的脸上出现一种庄严肃穆的表情。
老宋默默看着老五的动作,道:“难道你想烧毁这封信?你当然不会舍得烧毁它,而且就算你想烧毁它,也是需要时间的。”
但老宋错了。火苗突然喷射而出,直奔那封信。
老五用一根针引气入内,油料喷射而出。
——老五非常人也。
老五的声音也似带着某种诅咒:“信在人亡。信不在也许反而还有一线生机。”
——如果得不到,就毁了它。这也是20年前他得到的命令之一。
——如果连看也没有看过一眼就毁掉它,说不定他也不必死。
更让老宋想不到的是,那火居然无根——不需要可燃之物引渡,瞬间就扩散开来。老宋夺路而逃。
×××××××××××××××
信在烧,然后老五又觉得有点不对——只是信封在烧,里面的信却完好无损。那是一封奇怪的“信”,那“信”薄如雾气附镜,瞬间展开。老五发现那“信”在变大,它包围了自己,也包围了那一团火苗。它继续变大,大得无边无际,信上几个字迹却如漂浮在空中的乌云。自己却在变小——小如一粒尘埃。
然后老五就完全忘记了眼前的一切,人却置身于那令人难忘的旧时岁月。
×××××××××××××××
蔚蓝的天空有白云几朵,绵延的山岭上是满眼的红枫叶。一条古道隐现在红红的枫叶间。
一人一马在古道上飞驰。
白马,白衣,如天际的白云。
马如飞,人正少年。
飞马,传书。
那不正是年少时的自己吗?
突然间大地就是一片黑暗,有火光冲天而起,一处接一处,由远及近。
——那是什么?烽火?
那烈焰瞬间燃起,又瞬间熔化了大地。赤红的熔岩在大地上恣意奔流。一只只异兽在熔岩之河中缓缓浮出,如一座座拔地而起的山峦。
近了,近了,奔腾的熔岩如赤红色的滔天巨浪挟裹着巨兽扑面而来,他那健硕的白马在巨兽面前也变得如同一只小小的白蚁。
那一刻他偏偏看到了离他不远处的一件小东西。
——那是什么?
是他自己的邮包,那里装的是他将要邮送的每一封信。
他突然明白,自己飞马不是为了传书,而是为了找寻那遗失的书信。
他突然觉得,自己罪孽深重,居然想毁掉一封信。对了,那邮包、那信件才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他的人从马背上一跃而起,扑向邮包,死死地护住。
铜灯落地,灯花忽爆。
×××××××××××××××
那一夜,北疆最偏远的古城——夜雪城一个叫“三集镇驿站”的地方突起大火。那熊熊大火不知烧的是什么,反正火焰高过天,一夜不灭,直到太阳升起。
从附近屯镇赶来的救火的人中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当大火燃起时,大多数人都会想起赶快逃离,但这个老人却想救出他的信。
——也许信就是他的生命,但他没有救出它们,所以他死了。
有人说,那老人死后已经化成天地间的信使。
更有人说,那个敢冲进火焰中的大地方来的人简直就是天地间的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