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日报是一家正规的大单位,在这样的好地方工作,伍臣尧认为自己应该十分谨慎,不要过早地暴露自己的卓尔不群。所以,前辈将打扫办公室这样艰巨的人物交给他的时候,他义不容辞地接受了。清洁工阿姨端着笤帚簸箕跑了过来,受宠若惊地说:“小伙子,这些让我来,你快上班去吧。”
伍臣尧摇了摇头,严肃地说:“阿姨,这是我应该做的。”
这样一句充满小学生作文般童真气息的话给他带来了麻烦,清洁工阿姨判断这个小伙子是来和她抢饭碗的,否则怎么会说这是他应该做的呢?年轻力壮的不去扛沙包,居然来抢女人的工作,简直太卑劣了,她看伍臣尧的眼神也开始充满敌意与鄙夷。
看着他如雨中蝴蝶般上擦下抹的狼狈模样,那些前辈们的良苦用心终于得到了理解与贯彻,于是他们欣慰地笑了。只要是有一丁点儿智慧的人都知道,真理日报的工作岗位是可遇不可求的,他们曾经勾心斗角,暗流涌动,争取安插自己的人进来,恨不得掀了桌子动刀子。然而,人算不如天算,这最为肥美的差事居然被一个毛头小子半路截了去,真是天怒人怨啊!他们作为爱与正义的化身,宇宙和平的守护者,绝对不会纵容这种事情的发生,于是化敌为友,向外来入侵者发起刁难。
伍臣尧规规矩矩干了两天杂务,这是他的专业,所以显得游刃有余。尤其是那层楼的窗户玻璃,全部擦得干干净净,体现了他作为一个擦玻璃从业者的绝佳素质。累了的时候他就站在窗口往下望,内心充满欢欣愉悦,毕竟他现在是站在落地窗的内侧,而不是站在熙来攘往的街头。
此时他会格外想念一个人,一个永远无法从他生命里抹去却又早已消失的人,伍臣舜,他的亲弟弟。他至今还记得多年前他们兄弟俩躺在草地上仰望蓝天白云的那个下午,老家那十几头傻羊悠闲地吃着草,弟弟忽然爬了起来,指着天空对他说:“哥,我长大以后赚了钱就带你去坐飞机,到白云里头玩!”
当时他们才十一岁,谁也没有见过真正的飞机,即使有客机从高空缓缓爬过,他们也很少相信那里面居然真的装了很多人。然而多年过去了,臣舜终于有一天打电话来说要带他去坐真正的飞机,却又忽然失踪,至今没有讯息。半年以来,伍臣尧一直在这座城市寻找着弟弟的下落,却始终一无所获。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找不到他的任何气息,这不是太诡异了么?
他伸出右手,轻轻按在一尘不染的窗户玻璃上,目光落在窗外开阔的蔚蓝天空,他在心底暗暗地欣喜:这是他第一次如此与天空如此近距离地对视啊!
张副总编昨天去东北出差,让秘书安排伍臣尧暂时熟悉一下工作环境,这倒让他难得地清闲了下来。以往他穿梭于城市的石头森林中,很少有仰望天空的闲情逸致,即使偶尔脖子酸了,仰头活动活动,也只能看到被高楼大厦围起来的小片天空。
那种感觉像什么呢?井底之蛙。
他正胡思乱想着,一个声音忽然在他身后响起,着实吓了他一跳。他扭头观望,看见一个大约二十岁的女孩站在门口,她怯生生地说:“对不起,打扰您了,我是来取一个策划案的……”
伍臣尧猜想她也是刚进入编辑社的一个新人,和他一样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所以没有像刚才那样曲意逢迎,而是积极地走到张宜万的办公桌前一起寻找。不可否认,这女孩在相貌上获得伍臣尧的好感,他忍不住多看了好几眼;同样不可否认,伍臣尧的相貌似乎没有让他占得什么上风,那女孩只顾找着资料,压根儿没有正眼看他。
他认为单方面观察得差不多了,这才开口问道:“你要找的那个文件的内容是什么?”
“新版面一个专栏的策划方案,叫《真相观察》,”那女孩头也不抬地说道,“是一份内容很少的策划案,才五页纸,不知道是不是被处理掉了。”
伍臣尧想了想,打开旁边的文件柜,从密密麻麻的文件中抽出一小叠文件递给她,说:“你看看,是不是这个?”
女孩接过策划案,捧在手中看了又看,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是这个,都是一个月前的东西了,我都快不抱希望了,居然你一下子就找到了,真是太谢谢你了。”
这是伍臣尧来到这个地方之后最为辉煌的时刻,他瞬间变得容光焕发,神采奕奕,全身心地接受这女孩的膜拜。话说这女孩长得真是娇嫩甜美,眼睛水汪汪的,嘴巴小巧玲珑的,稍稍有点婴儿肥,是那种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类型。被这样的小美女拜倒在大裤衩下,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是一个足以光宗耀祖的事情。他想着想着,不由自主地摆出一个自认为很帅的姿势,以便让那份膜拜来得更猛烈一些。
那女孩并没有继续停留,她捧着文件美滋滋地离开了,不过这仍然让伍臣尧十分满足:看啊,我给她带来多大的幸福呀!
这段时间伍臣尧显得无所事事,他花了一些时间翻看了那些被刘秘书指认为可阅读的资料,仅仅两天时间就对编辑社的情况了解得八九不离十。尽管他这半年以来尽干一些不入流的工作,记忆力却出奇地好,连自己都觉得奇怪———我这样高素质的人才怎么会是一个臭擦玻璃的呢?
※※※※※※※※※※※※※※※※※※※※※※※※※※※※
老易第三次登门讨要那套山寨职业装,却遭到伍臣尧严厉的批评,他说:“你一个臭卖保险的,整天西装革履的,累不累?难道不能走一下亲民路线?我看你这身休闲装就蛮不错的,继续努力吧,你很有前途的!”
于是老易蹭完饭之后,穿着塑料拖鞋沮丧地走了,并且决意不再追讨那套衣服,他一想到自己能让伍臣尧背负这样一个沉重的人情包袱,内心又开心许多。
“你怎么那么赖皮的?干嘛不把衣服还给人家?”苗姗也对伍臣尧的做法心存不满,开始为老易打抱不平起来,虽然那套衣服的总价值绝对不超过一百元,但毕竟是人家的作案工具。
伍臣尧懒得搭理她的正义之举,他把洗碗的重任托付给苗姗,而后独自回房睡觉去了。事实上他已经盘算得很清楚,从第一个月的工资划出几百块钱出来,置办两套稍稍像样的职业装,其中一套就是给老易的。
对于易宽怀,伍臣尧是有一种微妙的感情的,弟弟伍臣舜是他一手带大的,牵挂和呵护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而弟弟失踪后,那份感情不由自主地转移到老易身上。附近一个废弃的窝棚下住着一只老黑狗,它的几只幼犬被工地上的砂石砸死,于是将母爱尽数奉献给三只丧母的小猫身上,每天三只小东西都趴在老黑狗的怀里吃奶。伍臣尧自降身份地认为,自己的博爱与那只老黑狗有得一拼。
苗姗当然不会理解伍臣尧的高尚情操,她一个人闷在厨房里刷洗碗筷,怨声载道,“坏蛋,大坏蛋,吃饭居然不洗碗,和大便不冲水有什么区别!”
伍臣尧原本要准备趁势申请记者证,却发现必须拥有大学文凭才能申请,这偏偏是一个死穴。无奈之下他决定暂且搁置这个计划,等以后有了积蓄再去参加自考或者花钱办一个假证,即使入了这一行,证件齐全才是王道。张宜万也没有让他出去采访的意思,只想让他撰写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填填版面,在这个岗位上伍臣尧这个劳动力的成本优势尽显无疑。
张宜万班师回朝,伍臣尧感受到特别的温暖,那些驱使他打扫卫生的人都有意无意地表示友好,生怕伍臣尧暗地里参他们一本。这些所谓的前辈心中明白,虽然伍臣尧是新来的嫩小子,但是与副总编的距离绝对比他们近得多。
恰逢礼拜五,张宜万在周末工作总结小会上将伍臣尧正式介绍给手下那些人,小白领儿们觉得无聊至极,都已经在同一屋檐下相处几天了,完全不需要多此一举。然而张宜万接下来一句漫不经心的话让他们警觉起来,他关切地问道:“小伍啊,这两天在这里感觉怎样呀?”
伍臣尧愣了一下,也有些吃惊,内心却迅速盘算起来,如果他忍气吞声,那些前辈会认为他真的是一个任人宰割的软蛋;如果他奋起投诉,那么张副总编会认为他真是一个蹬鼻子上脸的白痴。面对众人期待的目光,伍臣尧谦逊地笑了笑,说:“当然很好,有些前辈对我特别照顾,我十分感激。”
会议室的气氛瞬间缓和了下来,仿佛放出一个憋了很久的屁,而小白领儿们也自知安全过关,开始继续呼吸。张宜万并没有觉察到这微妙的存在,一个劲儿地点头表示满意,其欣慰的神态与抱着七个葫芦娃的老爷爷十分相似。
———嗯,好孩子。
———嗯,你也是好孩子。
———嗯,你们都是我的好孩子。
“你们也都知道,这次我们单位招聘有一个亮点,就是不论文凭与出身,只看能力与水平,所以我们的筛选程序还是相当严格的。”张宜万开始为他的嫡系门生铺路架桥,“小伍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大学教育,但是我相信,能够闯过这次筛选程序的人一定不会让我们失望,你说对不对呀,小伍?”
小伍继续保持谦逊的姿态,还好张宜万立即将焦点转移到下周的工作安排上,否则他真的会无地自容到死。他一边装模作样地写着记录,一边将目光投向不远处一个娇小的身影,那正是前天去办公室翻找文件的女孩。她将笔记本摊放在膝盖上,一笔一划地写字,长长的睫毛遮盖着眼睑,看得小伍的那颗心颤巍巍地抖动。
印象中,他从未谈过恋爱,可是他总是隐隐约约地记得,曾经有这样一个人让他心动过。那种感觉十分遥远,任凭他怎么回想都无济于事,仿佛发生在前一个轮回的另一个生命中。几乎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邂逅某条大街,某个午后或者某个人,总觉得似曾相识,却在记忆里怎么也翻不出来。正如港台剧里经常见过的那种百试不爽的桥段,易宽怀同志也曾经借用过,具体情况如下:
“小姐。”
“嗯?”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哦?”
“你和我以前的一个朋友长得很像,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这说明我们也是很有缘的嘛!”
“呸!你妈才从模子里刻出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