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鱼很激动地还要再继续说下去,男子却上前很暧昧的把两根手指轻轻柔柔的放在了陈鱼的嘴唇上。
安静。除了陈鱼的喘息声。
这个时候,庄梓藏在陈鱼的床下。或者说他没有藏,那原本就是他的地方,只不过他和陈鱼都没告诉那个男人他在那里罢了。
或许,可以形容庄梓是躲在床下的。但他还只有十七岁,还是个男孩。所以可以原谅他的懦弱。
紧接着,男人走到窗前拉上窗帘,但没有拉严。那窗帘是拉不严的,陈鱼喜欢在深夜里,有一道月光照到床上,照到她裸露着的光滑身躯上。这个时候,陈鱼就变成了一条在月光中畅游的鱼儿。虽然大部分的夜里都是月凉如水,但并不能阻挡陈鱼的裸露,为了不错过某一夜的月光如华。
可是在这样的下午,月光都不知道躲哪儿去了。只有浑浊的阳光拼命地挤进来,窥视着屋中的一切。
于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那种角度,那种光线下,庄梓喘息着,吸引力来自于陈鱼垂在床沿的那一对骨感的踝骨,只不过那对美丽的踝骨总是和一对瘦骨嶙峋的踝骨交织在一起。
陈鱼和那个男人在床上翻腾,庄梓只能看到从床上搭下的小腿,因为兴奋和用力,而青筋暴凸,陈鱼始终有所顾忌的小声呻吟着,不过这还是勾起了庄梓的欲望。尽管庄梓不是第一次躺在床下听男人女人在床上翻滚,但显然这一次来得更猛烈。
庄梓仰面躺在地板上,呼吸声越来越急促,好在床上男人声音更大,根本顾及不到他,那双美丽的脚不停地在庄梓面前晃来晃去,触手可及,庄梓终于忍不住,抬起手一把将离他最近的那只脚,握在了手里。
床上的陈鱼终于忍不住大声地叫了起来,男人还以为是自己让陈鱼兴奋了起来而更加的卖力了。
庄梓一只手抓着陈鱼的脚,抚摸着,另外一只手很自然的摸到自己的跨下,很快,**终于来临了,庄梓尽量抬高头去亲吻陈鱼的脚趾,陈鱼满面通红。
床上似乎只有一个男人,但陈鱼却感到了有三个男人一般,床上的脱了黑衣一身赘肉的男人,床下的庄梓,还有记忆中那个叫阿定的男孩。
在那样一个破败的教室里,陈鱼和阿定最初的肌肤之亲的暧昧也是从脚踝开始传递的。只不过是在有限的几个男人里,一个比一个年龄一个小,却一个比一个深刻。
喘息声都结束,每一个都完全平息下来之后,男人平静地穿衣服,不尴尬也不羞涩。
“总该留下句话吧。”陈鱼问。光身男人一瞬间又成了黑衣男人,而且快速走到门口的时候。
男人的手停在门把手上,半转身说:“警察抓逃犯,其实只是随便找一个人来当替罪羊,至于是谁杀的,哪有那么重要啊!就好像要吃猪肉,只是随便抓来一个宰了就吃,尽管是能到抓到最肥的那只最好,但也未必就一定要抓到最肥的那个啊!”
如果你的才能是做一个仙女,你就去做一个仙女,如果你去做一个**,你连最滥的**都不如。就好像鹰之所以是鹰就是因为它飞在天上,一旦它想潜入水里,就连一株海藻的力量都难以抵御。
陈鱼也一样,一旦她放弃了高高在上的架子,非但不能落入凡间,反而会坠入无底的深渊。
所以,若世上真的有天才,天才一定要记住:天才不能求凡人。
“对不起。”庄梓从床底下爬出来说,面色还潮红,气息还没有匀净。
陈鱼光着身子平静地说:“男人女人本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好女人应该风情万种,好男人应该豪情万丈。”
女人是水,点燃很慢,熄灭却快。
第二章 逃
——逃,也是一种战斗!
“趁夜走吧!”
深夜,陈鱼瞪着眼睛对庄梓说。和以往不同,这次庄梓没有在床下,而是躺在陈鱼的身边,确切地说,是陈鱼枕着庄梓的胳膊埋在庄梓的胸膛里。
窗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下起雨来,而且越来越大,电闪雷鸣。
庄梓一声不吭,起身穿衣。
“雨停再走吧!”陈鱼一把抱住了庄梓**的上身,庄梓的胸膛冰冷,陈鱼的胸膛滚烫。
“这样的夜最适合逃亡。”
“你准备去哪?”陈鱼一把抓住正在穿衣服的庄梓的胳膊。
“我准备了十六年从家出来,却走到了这步境地,所以,准备是没用的。”
“我和你一起走!”
“你留在这,我会回来找你。”庄梓吻了一下陈鱼浸满泪水的嘴唇。
而陈鱼一直瞪着眼睛,满眼噙满泪水,将信将疑地望着庄梓的眼睛。
“你是我的故乡。”庄梓坚定地说。
说完把陈鱼抱起放到床上,盖上被子,然后毅然决然的转身,出门,不回头。
剩下陈鱼一个人在床上泪流如注,比窗外大雨如注的夜还绝望。
“你是我的故乡。”让陈鱼想起一首诗歌。
你忘记了你的初恋了吗?
你忘记了你的故乡了吗?
你永不回来。
就永不会忘。
绝望不仅仅是因为“不回来,不会忘”,更因为,一旦回来,恋人就再也不是恋人,美好也将不再美好。
在这样一个风雨交加之夜,只有鱼缸里的章鱼舞弄缠绕着触须,或许这样一个嘈杂的黑夜,让它想起了久违的大海深处。
这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世界
这世界不快乐
这是一个体无完肤的城市
这城市太冷漠
用上所有最尖酸刻薄的词汇来形容这个世界都不会显得自己的恶毒。然而当人们要离开这个世界,离开一座城市的时候,还是会有一些留恋的,也总能找到一些值得留恋的地方的。
庄梓也一样,当他真的决定要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他总是不能自已的想到一个女孩,阿含。
离开疯人院之后,庄梓一直不停的奔跑,朝着西边一直跑,按照庄梓的速度,两个小时他将离开这座城市。
可就在他跑到一半的时候,突然一转弯,回到了他最熟悉的那个地方,修车厂。
庄梓从来不知道自己是喜欢阿含的,阿含也不知道庄梓是喜欢自己的。
庄梓甚至是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跑了回去,他和阿含甚至没有说过一句完整的话。唯一的记忆就是庄梓藏在了床下,阿含和小瓦在床上。庄梓清楚自己想见阿含,不是喜欢也不是不舍,而就是单纯的想见上一面,想看看她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因为庄梓知道,他一旦离开,这一生就再也不可能见到阿含了。
“我知道你们会!就像你们抛弃庄梓一样!”庄梓一直记得阿含说的这句话,因为这句话,他们同为天涯‘沦落人’!事实上阿含也和庄梓也真的是一类人,她和庄梓一样都是从很远的地方来到这个城市,庄梓在这里学习和帮忙修车,阿含在这里帮忙擦车。他们俩唯一的区别,只是庄梓是个男人,阿含是个女人,所以阿含有幸成为小舟的女人。所以,当她一旦不是阿含的女人之后,她有将和庄梓变成一样。
这样的故事,有一些像武侠小说中的故事,被人追杀的剑客,本来有一百次逃跑的机会,却都被他一一错过了,最终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或者豪不相干的女人,永远的没有走成。
但没有走成只是最终的结果,好像人最终要死一样。重要的是其中的林林种种。
庄梓并不知道阿含是否已经离开,所以他只能回到修车厂里去找小舟,这有一点自投罗网的味道,但却是庄梓唯一的方式。
嘈杂的雨声将原本寂静的夜变得杂乱无章,却掩盖了庄梓潜入修车厂时的声响。在去敲响小周的房门之前,庄梓先回到了自己的屋子,他来到这座城市一直居住的那间屋子。
屋子很安静,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面而来。衬着雷电的光,庄梓能够看到杂乱的床上并没有人,于是他很自然的躺在床下,那是对那这张床,最后的温存。
可就当他躺在床下的时候,突然触到了一个温暖的躯体,庄梓被吓了一大跳,但他很快冷静了下来,毕竟那具躯体是温暖的,庄梓甚至能感觉到那具躯体的呼吸。
“你是庄梓吗?”一个冷漠的年轻女人声音。
“你怎么在这?”庄梓听出年轻女人的声音是阿含。
实际上,两个人都在心里被吓了一大跳,一个三更半夜潜回一个自以为只有自己知道的一个老地方,却发现那里躺着一个人;另一个半夜三更,睡在一个自以为最安稳的地方,却被不速之客吵醒。
但两个人又都保持着冷静,或者说经历了太多的事情早已宠辱不惊了。
“你和小舟分手了吗?阿含紧跟着又问了一遍。
“你怎么回来了?”阿含反问。
“就要走了。”
“那就走啊,走的远远的!”
“就是想回来看一眼。”
“有什么可看的。”
“是没什么可看的,可还是想看看。”
“快走吧!趁夜。”
“你怎么在这?”
“女人和两个男人睡就很不应该,更不应该是很两个彼此相识的男人睡。”
“自己多保重。”庄梓最终还是没能说出那句话“我是回来看你的。”有一些话,即使是真心的,但如果听的人和说的人都不相信的话,还是不说出来的好。
庄梓一骨碌爬了起来。这个时候雨已经渐渐渐小,天空也已经渐渐渐亮。
“你也保重。”阿含躺在床下一动不动。庄梓看不到阿含的表情,但想必也是和声音一样面无表情。
“对了,有一件事要告诉你。”阿含冷漠的叫住了庄梓,然后接着说:“下午,你的老家打过电话来,说你爷爷病重,接电话的小舟,他说你早死在你爷爷前面了。
有一些重要的事情,知道了不如不知道。因为知道了也不能改变事情的结果,却可以改变自己一生的命运,向坏的方向。
庄梓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马上,奔向了车库。
第三章 飞向天空的骨灰——爷爷
如果骨灰还能载动灵魂,一切就依然完美!
爷爷希望自己死之后骨灰不要火化,希望雇镇子上最好的喇叭手,希望能埋在一个不是奶奶的女人旁边。
爷爷的愿望一个都没有实现,但爷爷的骨灰飞向了天空,爷爷的灵魂也将飞上天空,灵魂将变成年轻时的爷爷,在一个美丽的地方见到爷爷记忆中的那个美丽姑娘。
当庄梓开着从车库里抢来的黄色跑车,奔腾在沙漠中的公路上时,天难得晴得湛蓝。那是一个单排座漂亮跑车,庄梓从前连能擦洗这样的车的机会都少的可怜,至于能够拥有这辆车,庄梓只敢偷偷的想,即使是最亲近的人也不敢告诉,会被笑死的。
但庄梓还是偷偷的想着,想着自己驾驶这辆车在马路上飞奔时的样子,当然最好还能坐着自己最爱的女人!
现在他终于实现了,却一点高兴的表情也没有,甚至根本没想到女人!他满脑袋充斥着的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开快点,再快一点,快一点,或许还能和爷爷说上一句话,对望一眼,或者在抱着爷爷的时候,至少躯体还能是暖的,是软的。
然而,就在庄梓跳上车,发动引擎,飞奔而去的同时。
修车场的门卫意就识到有人偷车,马上报了警。只不过庄梓驾驶的那辆车的性能真的完美,或者是庄梓天生就有驾驶的天赋,警察只能望尘莫及。连庄梓的车影都看不到。
最终,庄梓在太阳落下山之前,迈进了家门。而他早已记不清楚,他去城市的时候是用了五天五夜,还是六天六夜。他也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能够这么快的回到家里,因为他从来都没想回来。
故乡的人看见庄梓开着漂亮的车这么快就回到家了,马上就都聚集在庄梓家的院里院外,而原本已经动弹不得只有一口气还在的爷爷躺在炕上,透过窗子看到长高了、长壮了的孙子回来之后,居然一掀被窝走下了地,容光焕发地走出屋子去迎庄梓。
后来,爷爷在几个小时之后就去世的事实证明,这仅仅是一次,令人短暂幸福的回光返照。
还没和孙子说上一句话,爷爷就吩咐其它的亲戚准备酒菜,一定要为庄梓接风,一定要和庄梓喝上几盅。
亲戚们很快就端上了六个菜,摆满了一炕桌,菜很丰富,有鸡有鱼,那原本是准备在爷爷的葬礼上祭拜爷爷用的,所以只有一桌。至于爷爷死后的酒席,也不过是白菜炖猪肉和牛肉炖萝卜,全村人都要来吃上三天的。
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只要是爷爷吃掉,也就不可惜了。
庄梓眼看着爷爷很好的,而邻居又给自己打电话说爷爷病重,开始很不明白,后来闻见屋子里重重的药味,看见周围人复杂的表情,才相信爷爷是真的病了,现在只不过是看到自己回来,高兴的忘记了自己是个病人。
一个人若能忘记自己是个病人,就表示自己不是个病人,那该有多好。
可这个世界又怎能是忘记了就不存在那么,掩耳盗铃的白痴,
周围的人都看着爷孙两个喝酒。被如此多的人看着,自己坐在中间,成为主角,让庄梓很有成就感。在庄梓的记忆中,一直是父亲和爷爷与某个长辈在这张炕桌上喝酒的,而自己只是在外屋边烧火边玩蚂蚁或者蛐蛐,等待着父亲和爷爷叫自己热菜,或者烫酒。
庄梓小时候,爷爷与爸爸一喝酒就一直能从早上喝到晚上,再从晚上喝到天亮。而小庄梓总是酒席还未散,就在外屋胡乱吃一口什么,然后蜷缩在炕的一角,睡着了。
“外面那车是你的?”爷爷问。
“恩。”
“要多少钱?”
“不多。”庄梓低头说。
爷爷却显得很安静,安静了一会之后,脸上露出了很开心的微笑。
“爷爷,爷爷你怎么了?”庄梓一直问。
“这下我就放心了。”爷爷说完,身子往旁边一歪,就休克了。
周围的人一下子围了上来。庄梓第一个扑了上去,摸摸爷爷的鼻子,还有呼吸,抱起爷爷冲出了人群,开右边的车门,把爷爷放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帮爷爷系好安全带,然后自己转到另一端,开车,飞奔而出。
出村子的时候与一辆警车擦肩而过——那是来逮捕庄梓的。
庄梓要带着爷爷去最近城市的医院。车开得很快,路很颠簸,爷爷很快就醒了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