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凡,是我梦中的恶魔,也是我梦中的天使。他带给我愁思痛苦,也给了我快乐幸福。他可以近到咫尺,伸手就能触到。他也可以远到银河,连背影都寻不到。
我不敢回常德见家人,更不敢去死让家人找到我,我该何去何从?我能想到的地方,都附带着一万个不能去的理由,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莫凡,对不起小明,对不起空,对不起一串人,对不起曾经错乱的青春,更对不起自己。啊!原来才活了二十几年,就已经对不起这么多,未来的几十年,我会祸害整个世界吧?不,我不能再负任何人,我的人生该画句点了。
珠江畔,影单只。莫笑君,君已痴。
狂不成,青春落。留人世,祸千年。
乌云裹着星星,热风吹动裙摆。
“再见,莫凡。”
我将沉入江底,灵魂会带我去家人那里,骂我,打我,我都认了,至少我不再孤单,不再失去。
“救命呀。救命呀。救命。”
不是我的呼救声,我还没迈出那一步,那是谁在替我喊叫?顺便搜寻一下,原来只是一场架,可呼救的却是一位白发老人。
“住手,我已经报警了。”
保护老人是每个年轻人的责任。
“小姑娘,警察来了也没用,欠钱还钱,警察来了更好。”
老人躺在地上流着血,我也不想耗下去。我掏出银行卡,扔在那个说话人的脸上。
“欠多少?刷我的。”
“加了利息,五万。”
我恨不得把他竖着的五个手指,一个个掰断。
“去银行。不过先得去医院。去医院之前还得道个歉。”
“靓女,你搞清楚,他们欠我钱,我道歉?”
“欠钱还钱,打人对吗?我是学法律的。我只知道,你今天就是打死他们,他们也还不了你钱,而且杀人必须偿命。如果你们肯道歉,我给你们钱,对大家都好。我并不认识他们,如果你们不道歉,钱,一分也别想拿。”
在我确定他们没有生命危险之后,我坚持着我以为的原则。曾经无数次冒充法律人,为自己披上一层伪道德,但能帮到人,我想所有法律人,都是会原谅我的。
道完歉,去完医院,刷完卡,扶他们回家。破旧不堪的老式砖瓦房,让我倍感亲切。我和奶奶一直住在像这样快倒塌的破房十五年。而此刻回忆突然来袭,装满我的脑子,塞满了我的心。
童年的我,回忆里只剩奶奶。只剩那份毫不掩饰的溺爱。而我却拥有无上的幸福感,比任何时刻都会觉得幸福。我要找回我的童年,找回我的奶奶,冲进房子,一切陌生的陈设和空无一人,将我推倒在地。我开始哭,哭那找不回的曾经。
“孩子,哭吧,哭出来。”
我抱着陌生的老人大哭了一顿,什么时候我竟变成了一个爱哭鬼?
“哭什么?吵死了。”
发飙的是我一起救回来的一个年轻人,男的。
“少朋,你说什么呢?这可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没有她我们今天早被打死了。”
他们是爷孙,那男的一看就是混混。我不计较。
“爷爷,我该活着吗?”
“傻孩子,就没有该死的人,你这么年轻,不仅得活着,还得好好活着。”
“可我什么都没有了,而且活着只会祸害别人,还不该死吗?”
“如果你不嫌弃,我们以后就是你的家人了。孙女。”
“我们熟吗?”
“熟不熟在于,你想不想认我这个爷爷。”
“爷爷?”
爷爷?我从未见过。我爷爷早死了。
“爷个屁,你自己都养不活,还搞个孙女,一起饿死是吧?”
混混表现得很愤怒。可我自动忽略,抱住爷爷。
五月的广州,火红的晨日,拉开又一天的炙热。几个月的沉淀,我有了全新的人生。
我选择了酒吧作为我以后的安身之处。经历生死,我不想在受任何羁绊,不再看任何人的眼光,我要释放我的天性。
我剪了三千烦恼丝,染成白色,画着浓浓的烟熏妆,那种别人看一眼就会讨厌的感觉。刺了纹身,彰显不凡,更是寄托思念。背心破洞裤露出我的不羁,再加上脚踩两只拖鞋,拖出我不甘平寂的性格。
吧台,是我以后展现人生价值的平台。
“巧儿,来杯…那个什么。”
“混儿,现在你应该在车里。”
“下班啦。老板今天回乡里了,我休假两天。来,调杯酒给哥喝喝。”
“给钱。”
“庸俗。我是谁?你哥。你哥是谁?那是每天开宝马的帅哥啊。是吧?上酒。”
这个自称天天开宝马的我哥,全名沈少朋,长得不赖,穷到无赖,没梦想只会吹牛,说话很冲的贱人。这样的评价,觉不是我对他有偏见。
他本嗜毒如命,不仅输光沈家十几年家业,还把他爸气进了医院,最后不幸离世,不过经过我的调教,现在也算是男人一个了。其实,正如爷爷所言,他本性不坏,只是缺爱,缺教育。他骂爷爷,凶我,却从未说过一句让我们离开的话,因为他和我一样,渴望有个家。我真的拿他当哥哥,不是因为他帅,也不是因为他对我好,更不会是因为他是我遇到的唯一坏男人。只因……只因他那笑起来甜甜的梨窝。
“行啦。在我面前装逼,不怕遭雷劈啊。”
我随便给他调了杯酒,掷在吧台上。
“喝吧。喝完记得给钱。”
“给什么钱?没有。”
他又耍起了无赖,而且凶巴巴的吼我。我更暴躁,拍着吧台吼道
“没有就给我滚。”
“好了。对不起,我错了。不过,你有没有刷微博?”
一秒变脸是他的特殊技能,我早已适应。
“怎么?发现外星人入侵了?”
“你的男神欧巴今天解约回国了。你不知道?”
翻出手机,一条新闻扰乱我平静的生活。我不敢直接拨通莫凡的电话,只能打给空。
“空,莫凡要解约是真的吗?”
“嗯。”
“空…”
“哥生病了,公司不给病假。”
“什么病?很严重对吗?”
“心肌炎。”
“啊!我早该想到,真笨。所以就解约啦?”
“哥,谁能困住他?他是龙,不该只在沟里游。他的资本,早在进公司那天就有人说过,限制ACE,解约是迟早的事。”
“可…那…你还好吗?”
“我没事,哥去北京治病了,你有时间去看看他吧。”
“对不起,我…我很忙。”
“巧倩,你别再折磨哥了。”
我激怒了空,这应该是他第一次对我生气了。那我该怎么办?我能怎么办?
我可以先关上厕所门,别让某某某某听见。
“那天你走后,哥还是连夜赶回韩国,看到你为他准备的惊喜像疯了一样,又哭又笑,最后直接晕倒了。巧倩,你…”
空哽咽了。我对不起莫凡,我明知道不辞而别会给人加倍的痛苦,可我还是那么做了。我不会说话了,树叶飘落,窗外似乎一片和谐。
“我希望你能回到哥身边。”
“这不是对的时间。”
“你还记得你为哥装饰的galaxy吗?哥没有工作,就会把自己关在里面,除了我能偶尔进去陪陪他,他不允许任何人靠近那间房。一直维持着你给他的galaxy,最初的美好。”
就这样,我强行挂掉电话,我怕空的哭声会击碎我伪装的最后坚强。我踢开厕所门,冲出酒吧。我要去找莫凡,我要去照顾他,我要……
“疯子,你要干嘛?”
少朋拉住我。出租车司机骂了两句脏话,开走了车。
“他生病了,很严重很严重的病。”
“那你要干嘛?”
“他从来不懂得照顾自己,我要去照顾他,我要去陪他。”
“你?你不过是他的粉丝,你照顾个屁。你……疯啦。”
我又犯病了。每一次都是因为他,也只可能是因为他。我挣脱开少朋拉住我的手,开始在马路上疯狂的乱窜,我想我该死了,我想被一辆蓝色的宝马撞死。
“你找死啊。疯子。”
他的巴掌拍在我脸上,好痛。我停下脚步,蹲在马路中间开始痛哭。哭什么?哭我离开,他还是过得不好。哭我输的好惨、好惨。
“你醒了。觉得怎么样?”
恢复意识,已经回到了我的房间,躺在了我的小床。
“被吓到了吗?我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疯子。”
“你知道你刚做了什么?”
“知道。我有病。”
少朋把手放在我额头探了探,说
“没发烧啊。”
“他是我男朋友,是我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人。”
“啊?他,是你女朋友?不,你是他男朋友?不,你……他。”
“难以置信吧。但,是真的。事实总是这样残忍,残忍得让人恶心。”
“我信。你虽然长得……恩,还行。但你敢爱敢恨,不拘小节,表面什么都不在乎,其实心思缜密,乐于助人。你……是我见过……唯一……唯一真实的……疯子。你配他,不差。哈哈。”
三个月,我早已习惯这个只有我,爷爷和混儿少朋的家。他们收留一无所有的我,毫不遮掩给我连同家人的爱。
一个简单而温馨的家,家里有很爱很爱我的爷爷和哥哥。不会再奢求本不该属于我的东西,不再奢求某个人。
和爷爷最快乐的时光,夕阳余晖的老树下,两杯热茶,在棋盘上陪爷爷享受他久违的天伦。我总输给爷爷,这次也不例外,而我总靠耍赖扳回局面。
“爷爷。每次都是你赢,显得我很笨呃。你让我觉得我蠢得像头猪,就不能让我赢一次?”
我的撒娇成功的让爷爷撤子。可少朋突然杀出来,拉着我就走,赶着上刑场吧?我拼命反拉住他,一脚踹上他的屁股,甩开他的手。
“你今天不是不上班吗?干嘛还穿西装?结婚去啊?”
他拍拍屁股,又弹弹鞋上的灰尘,完了还不忘摸摸他的油头。其实他的工作是一名司机,一位大老板的司机。收入不菲,而且每天穿得人模狗样,他非常喜欢这份工作,因为可以装阔。但是因为要养活三个人,又要存钱买房子,还要应酬,所以他的手头并不宽裕。
“结不结婚就看今天了,带你去见你嫂子。”
“嫂子?谁那么没眼?不,没心眼。”
“追我的人你可是见过的,一群群,一堆堆。你哥我可是抢手货,不,是高档货。走吧,跟哥走。”
好熟悉的一句话,跟哥走。
“那还不是因为你经常开着你老板的车,骗人家小姑娘。”
“不拆我的台,会死啊?”
“不装逼会死啊?”
“你……”
“看你这货,如何落地生根。”
跑车,白色的跑车。他打开车门,做出绅士的动作,叫我上车。我恶心道
“好好开车啊。我不想英年早逝。”
“是红颜薄命。大哥。”
我不想上车,不想陪他装。但爷爷居然过来把我推上车。好吧。
他的开车技术很好,比某人更游刃有余,难怪他的老板会器重他。
“我们先去游戏厅,玩你最爱的摩托车。”
“游戏厅,她开的?”
他踩下油门,我瞬间在风中凌乱。
我有种上当的感觉。因考虑没有生命之忧,先玩嗨再说,骑上摩托,想象自己真的在马路上飞驰,带着风,带着笑,带着他。我又想他了,好想好想。可扭头看到身边的少朋,比他短四公分,但总能给我百分百的安全感,可除了某人,谁也不能再走进我的爱情,和少朋虽不能牵手,却也能拉拉扯扯玩遍所有项目。
“谢谢你啊。又让我开心了一天。不如你带她去我们家,我给她下厨,怎么样?仗义吧!”
“回什么家,我请你吃大餐。”
“芳芳大排档?”
“对。穷人界的大餐。”
他不好意思的笑没了眼睛。
“芳芳大排档”是我们吃宵夜永远的第一优选,不仅是因为这里曾有他的回忆,更是因为这里的鸡爪真的很好吃,再加上几打啤酒,绝配。
“刘叔,芳芳阿姨还没下班来给你收钱?”
“下班了,在家教龙龙学习。”
“哇!刘叔你可有福气了,能娶到想芳芳姐这么好的老婆。”
“不知少朋有没有福气娶到你?”
“刘叔,你可以去忙了。”
阴阴夏木啭黄鹂,窗外的风景永远比身边的好。好吃的在桌前,哪来的伤感。
吃到一半,少朋突然端起酒敬我。
“巧倩,其实今天的主角是你。”
“什么东西。”
“从讨厌到喜欢,我花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你救了我的人生,我也想照顾你接下来的人生。”
我扔掉鸡爪,抓起面前的啤酒一饮而尽,问
“你不会告诉我,我嫂子就是我吧?”
这比任何消息都令我震惊,他除了会骂我,气我,打我,还会喜欢我?他不是称天下女子都是爱慕虚荣的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