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哥可休息够了,若是精神还好,不妨去把那锭金子取了来。”紫衣公子站立起身,也不等谁回复便径自走出了茶肆。身后护卫手提一把乌黑大伞,不紧不慢地跟在主人身后。
二人一路似闲庭信步,但前方之人却如何也甩他二人不脱,终是在一条行人稀少的巷子里扭转回头,嘴角含笑的望将过来,说道:“二位能尾随在下行至此处,想来也决非见财起意的无名之辈,究竟意欲为何还请坦诚相告,若是江某办得到,毕不推辞。”
那紫衣公子想是未曾特意掩饰行迹,此时被人窥破也毫无惊慌之色,只见他上前半步抱拳一礼,行动间颇具温和之态,不但未见半分歹人的模样,那一张清爽的容颜,倒把江姓公子看了个神思恍惚。
“误会、误会,方才小弟恰好跟江兄同一茶肆听书,江兄想是走得急了,竟把这么一锭金元宝落在那里,愚弟也是闲来无事,便寻着江兄来了——哦,疏忽了,竟一直忘了报上名讳,小弟姓莫,上有兄姐十位,到了愚弟这里也想不出什么像样的名字,就以十一为了名。”莫十一嘴角噙着两窝干净的笑,伸手自袖中取过一个荷包递了出去。
那江姓公子大方接过,又从下到上认真打量起面前的少年公子:只见他脚登一双软底鹿皮靴,身着绛紫色茧绸劲装,腰间同是鹿皮束腰,并一块鬼头玉佩环绕,除此之外再无其他配饰,就连那一头厚实的乌发也只是被一根绣了古怪暗纹的黑色发带尽数束起。这人通身上下虽都是寻常物件,可江姓公子就是觉得从里到外透着股难言的贵气,心中不觉少了三四分提防又多了五六分亲近之意,因此便半开玩笑似的说道:“愚兄见那说书人面目可憎,嘴里又没一句实话,着实厌恶的紧,故略施小计,意欲让他再难开口骗人,却不想竟被贤弟窥破,当真是惭愧、惭愧。”
莫十一笑意不减,“江兄何必与那等卑微之人一般见识,若是传出去不但坐实了那人口中的‘断袖分桃’,还辱及虿芒岭的威望,可真是得不偿失了。”
“你是何人?怎知我乃虿芒岭少宗主?”那江姓公子脸上的玩世不恭再也挂不住了,这话才出口就立刻意识过来,懊恼之色溢于言表。
“诶呀呀!原来江兄就是虿芒岭少宗主江临寒,能与江兄这等人物结识愚弟真是三生有幸啊!”莫十一一副喜不自胜的表情,抱拳又是一揖,复又继续说:“原以为江兄是厌恶那人诟病自家少宗主,却没想到——嘿嘿,没想到啊。”
这江临寒虽然知道自己不是那等长了毛就是猴子的聪明人,但向今日这般蠢得独领风骚却也颇为难得。对方究竟是真没想到还是怎样都不要紧,总之算计了自己大抵是绰绰有余的。记不清是多少年前,曾有个成天只知道瞌睡的毛头小子说过,“以尊驾的智慧,若是与人计算心机无异于自取其辱,倒不如自觉做个坦荡荡的爽快人,兴许能交到几个真正精明的朋友,也未可知。”
此话虽是调侃大于忠告,可细细想来却有着八九分道理,总之在学会做爽快人之后,虽则银钱宝物让人骗去不少,但身家性命却是完好的,因着如此,还在江湖上有了个响亮的称号——移动的聚宝盆。
想到这里,江临寒便从新捡起笑脸,指着街尾那丁老三口中的勾栏瓦舍,“今日能与莫贤弟结识,愚兄也是荣幸之至,不如今日我做东,与贤弟去此处玩耍玩耍。”说罢即递给莫十一一个男人都懂的眼神。
江临寒人傻、钱多,这是江湖上人所共知的事实,可莫十一万万没想到,除了这两样招人喜爱的属性外,他竟还有些隐藏属性——一杯就倒兼酒后无德。
莫说是少宗主,就是江湖中稍有些名气的侠客,也不会无故对普通人下手,这原因很简单,第一、欺负平头老百姓赢了胜之不武,输了丢不起那人,第二、你把普通人都弄死了,还有谁会将你种二三流武者当神一样膜拜?可就是这种浅显的道理,江临寒就是全然不理解,又或许是不想理解。
莫十一亲眼看着江临寒将一杯送下肚去,又亲眼看着他晕乎乎的从袖里摸出各种淬了毒的金银珠宝,再亲眼看着姑娘们如花似玉的小脸蛋变成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模样,最后还得亲自动手为个人解毒,不但半粒水米未曾打牙,还把自己累了个半死。
待把那江临寒拖回客栈后,莫十一鞋袜也未来得及脱,便一头倒在床上睡了过去。
是夜,莫十一觉得周身寒冷,便伸手四下摸找被辱,然而入手的却是冰冷冷、滑腻腻的东西。他抬起脸,想借着窗口泄进来的月光看看仔细,却不想一双手却被谁捉住,动不得分毫。
那捉住他的人用手掌将他的一双手裹住,这感觉是那么暖,暖的有些烫人。莫十一侧开头,让身后微弱的月光洒到那人脸上——那是双黑珍珠一样的眼眸,根本无需借谁的光亮,因为自身就蕴有无尽光华。
莫十一觉得这双眼睛十分古怪,才触及片刻,自己的眼睛就好像跌入了温泉中,又热、又胀,模糊到辨不清眼前的一切。
“来”,只是一个口型,没有声音。天色这么暗,眼睛又辨不清事物,自己到底如何猜到的?今夜算是诡异到家了。他如此想着就被那人拉扯着,于漆黑的夜色中摸索前进,不知道走了多久,终是在一扇半掩的窗下停了下来。
二人透过窗缝朝里看去,只见一个身着朱红色曳地长裙的女人坐在床沿边,烛影在她半垂的脸庞上漫舞,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可他就是知道她在笑,娇羞的、妩媚的、痛快淋漓的。
那只抓住他的手轻轻松开,莫十一转脸看去,就见那人从怀里取出了什么,然后透过窗缝往里一吹,只眨眼功夫,内里的女子便萎萎倒了下去。
那人扒住窗沿,用手轻轻一撑,在跃入屋内的瞬间转头冲他咧嘴一笑,那牙齿惨白而锋利,竟像是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鬼,也就只有他莫十一还能乐得出来。
他在江湖中混迹了许多年头,杀过男人、女人、好人、坏人,却从不知道,原来杀人也能有这么多花样——比如从四肢开始将人一点一点片得不成人形。
娇躯被半圆形小刀一刀一刀的片开,刀刃锋利,下手也极是麻利,因此出血不多,只见得凝脂美玉化作被除了鳞的鱼,在上好的朱红色丝绸上挣扎扭动,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不知是传承自骨血中的残暴还是其他什么,面对眼前双目崩裂的“怪物”,他不但没半点同情之心,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畅快感觉。
血液的腥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逐渐占据了整个空间,强烈的窒息感传来,可那人却还是呲牙咧嘴对着他坏笑,就像一只猎犬等待主人的奖赏。
忽然,墙角的阴影中有什么一闪而过,像一双眼,一双藏匿在夜里的野兽的眼,时刻准备将猎物扑杀。
走!莫十一想喊,可张开口却半点声音也吐不出。周遭的温度急速飙升;夜的黑被漫无边际的赤红挤进角落;野兽亮出獠牙;那人带着笑的脸好像离他越来越远。
豪不起眼儿的窗沿如今成了他无法逾越的障碍,莫十一将手臂伸展到了极限,只差一点,差一点就能触到那人的衣袖。
蓦地,有谁从身后将他一把抱起,朝着身后的黑暗跑去,而那个人呢,仿佛就在他被抱起的一刹那,如蜡烛一样,渐渐融化在了那一片赤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