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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爱她,就给她全世界(5)

有没有发现恋爱中的人,都有点像孔乙己?——一会儿黯然神伤像是身中十八刀痛不欲生;一会儿又手舞足蹈好似刘姥姥初逛大观园;一会儿欣喜若狂像一夜间狂囊几亿元奖金,一会儿又失魂落魄好像被人打入黑暗地狱。端的是形态万千,丑态百出。上帝,你让两个人相爱就相爱了,有必要要把那些热恋中的人的言行举止,搞得跟神经病一样?

秦树胜自从迈开步子去追求春妮起,眼睛里就只剩下他自己和春妮两人,除此之外,大家好像都是他眼睛里的可有可无的空气——你从他面前走过,他眼睛直勾勾看着你,你于是想要跟他打声招呼表示敬意,可是他眼睛好像化身一个势利的守财奴,辨别出你毫无利用价值,于是果断把你视作空气,从你跟前匆匆跳过。你轻叹一声,拍怕大腿下定决心想和他绝交的时候,他偏偏把你想起来,引你为知己,坐在床边和你唠嗑,好像他是个大佬,只要他有需要,空气就要马上配合他在他面前闪电现身——又好像你是他花钱买来的一个**,你需要的时候,这个**要马上做好献身准备,平日没兴趣,就把它当成一个痰盂踢到一边,连口痰都懒得往里面吐——因为他总喜欢把痰吐在地上。

事实胜于雄辩:秦树胜和春妮约会半夜三更方归,一回来这厮就化身爱情圣斗士,不然就是一多嘴的唐僧,或者豪情万丈的徐志摩先生,他翘着二郎腿坐在我们的床边,大谈春妮的种种优点、机缘巧合下的美丽姻缘以及恋爱的种种妙处。好像琼瑶的言情宝座危在旦夕,随时会被他越俎代庖掉的危险,或者他想成为武侠界里写言情最见功底的金庸第二。可惜他选择的时机不对——每次他高谈阔论的时候,都发生在鬼欢喜人见愁的三更半夜;选择倾诉的对象也不对——大家都单着身,好比庙宇里的和尚,每天敲比目鱼已经敲得快将比目鱼和带鱼傻傻分不清,偏偏大殿里突然奔来一个花花公子,吐沫横飞大谈尘世美女的婀娜多姿,大家恨不能蜂拥而上手举比目鱼将他剁为肉酱。

杀人犯法,大家只想杀人不想犯法——可惜这两者好比人和影子的关系,形影不离缺一不可。大家敢杀人,但不想犯法,于是杀人不成,最后都只求自保——实在忍无可忍的时候,就都学大清朝实行闭关锁国的战术——都掩住耳朵,盖住被子不去听他的。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大清朝想安安静静过小日子,偏偏外头一大帮地痞流氓小瘪三想方设法挤破脑壳要进去骚扰对方——

秦树胜竟开始了小学生学语文的惨无人道的机械练习:

秦树胜说:“恋爱真好!”(重复100次)

秦树胜说:“今夜月光如此皎洁!”(重复100次)

秦树胜说:“春妮是我见过最温柔的女子!”(重复100次)

本来我对小学语文怀有无比深厚的感情,被秦树胜这么一闹,我发誓下辈子若可以投胎做人的话,老子不念小学语文,老子直接跳级念初中。

那些字像无孔不入的蚊子,将我哥仨咬得差点想从床上一跃而起要赶着烹一道“韭菜爆炒蚊子”的大菜——那些字又像被老巫婆施了诅咒的字,简简单单却杀伤力十足,让我哥仨差点肝肠寸断。

大学宿舍,念什么小学语文,还让不让人活了?

大家都快疯了。

次日一早,秦树胜外出,我、张明哲、方刚哥仨围在一起商量对策。

我说:“****的秦树胜,每天出去吃荤吃素,他回来就大闹308,他以为他是孙猴子,再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估计我们哥仨就成了他三打白骨精里的白骨精了。我们哥仨一人饰一角,正好把他衬托成一个齐天大圣。”

张明哲说:“你有何计策?”

我说:“我们要想办法让秦树胜闭嘴——当然不是杀人灭口。这样,他晚上回来,我们就拼命装睡,死活不搭理他!让这小子憋闷而死,如何?这叫杀人于无形。”

张明哲和方刚郑重地点头,都称赞我是最毒书生心。

深更半夜,秦树胜准时鬼魅般回归。

我一直觉得这小子不去当江洋大盗实在可惜,他简直是踩点第一高手啊。难道这小子谈恋爱,也要事先设好闹钟,好准时回来,不至于深夜翻墙进来?

我、张明哲和方刚三人在拼命装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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