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很快就过去了,一天过去便到了周末。
利雪硬要拉着百陌去逛街。百陌无可奈何只好陪着利雪去。
“小偷!”百陌和利雪循声望去,之间在一家首饰店前挤满了人。一个中年妇女指着一个蹲坐在地上的一个皮肤白皙,五官精致而又不失俊朗的,约同百陌一样年龄打下的小伙子。“小偷”正是那中年妇女喊出来的。无疑,那所谓的“小偷”就是蹲坐在地上的小伙子了。只见他手中拿着一条宝蓝色的项链,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泛着蓝光,煞是好看!
他大概是因为“拿”了这个吧。百陌来不及思考,就听见那小伙说道:“我明明就给你钱了,就放在那个柜台上!”不满的语气略带些愤怒。
“放在柜台上?我怎么没看见?”
“我怎么知道?说不定是你忘了,想坑我钱呢。”
“我想坑你钱?你也太高估你自己了吧。看你这穷酸样,谁想坑你钱啊。”那中年妇女语气里充满了不屑。
“哼!”那小伙冷哼一声,便转过头去,不再理会那中年妇女。
说是巧合呢,还是缘分呢。那小伙刚一转头就对上了百陌的眼睛。四目相对。百陌微微蹙眉。像是在回忆着什么。而那小伙子明显慌了,众目睽睽之下从兜里随便掏出几张钱塞到那老板娘手里就走了,也不管给了多少钱。
那老板娘顿时惊了,只见她手里安安静静的躺着三张毛爷爷,居然、居然还都是红色的。那老板娘立马乐开了怀。捂嘴偷笑着道:“好了,这是一场误会,是我看错了,都散了吧,散了吧。”众人也议论纷纷,这么有钱的人不可能是小偷吧。老板娘尴尬地走进店里,但仍掩饰不了眸中的那一抹欣喜。
那小伙在走到一个转角处,手里紧紧攥着那条宝蓝色项链靠在墙上。朝着百陌的方向望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脸上有掩饰不住的欣喜。口中喃喃的说道:“是她的味道。我终于找到你了。百陌。”说完便一脸高兴的走了。
直到人都散了,百陌还站在原地。
“百陌,怎么了?我们走吧。”利雪的声音想起,百陌才回过神来:“没事,我们走吧。”
利雪拉着百陌闲逛了一天。百陌一整天都在想上午见到的那个“小偷”。百陌总觉得自己在哪里见过他,拼命想却又什么都想不出来。一路上利雪问她买什么东西好不好看,百陌只是随便敷衍了两句,便在无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