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温瑶。
其实,在五岁之前我并不叫温瑶,但至于那时唤作什么名,我已经想不起来了。也许是时间过于久远了,也许是打心底里排斥那段不美好的记忆,所以五岁之前的记忆都丢失了。我只知道,五岁之后的温瑶,是一名孤儿,是一名被遗弃在大街上无人认领的孤儿。
不,又或许不是这样的。
因为五岁之后的温瑶有个哥哥,他有个简单却好听的名字——温珏。
温瑶是被温珏捡回家的,真的是捡……
1998年冬天。
邺城。
当七岁的温玉(温爸还未给他改名)牵着一脸还没睡醒的叶晨回家时,她稚嫩的脸上还挂着一丝淡淡的泪痕。
“小玉,你这牵着的是谁家的姑娘啊?她家里人呢?”唤着温玉小名的辜莫看到那个陌生的小女孩时,心突然就咯噔了一下,她隐隐觉得这个看着还没睡醒的小姑娘会改变她儿子温玉的一生,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可另一方面,她只是匆匆的瞥了她一眼,便喜欢这个姑娘。
“妈,她是叶晨,叶子的叶,晨曦的晨。”七岁的温玉还不知道自己突然就带着一个小女孩回家意味着什么。他只是不忍心看到像洋娃娃一样的小妹妹躺在街上,无人问津。更不忍心看到让她醒来后一个人坐在街边哭泣的模样。
“你叫叶晨啊,真巧,我们这座城市就叫邺城。”辜莫半蹲下来,仔细地打量着眼前的小女孩,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口中说出了怎样无厘头的话语。
一头柔顺细软的黑发有些凌乱,看不出是被风吹乱的,还是其他原因。肉嘟嘟的小脸粉嫩粉嫩的,上面还有些许泪痕,盯着她看的大眼睛里有些迷茫和戒备,里面倒映出她缩小的脸,长长的睫毛一颤一颤的,特别是她身上那身装扮,让她像极了从玩具店里走出来的洋娃娃。
“妈,我能把妹妹留下来吗?”温玉跨一步站在叶晨面前,挡住了辜莫的视线。这时,辜莫才发现温玉牵着叶晨的手,就没松开过。
“可是小玉啊,如果她家里的人发现她不见了,会很着急的,就像小玉找不到妈妈会着急一样。”辜莫抚上自家儿子俊秀的脸颊,耐心的教导着。
温玉转头看着又开始打哈欠的叶晨,心中十分不舍,可方才辜莫的话却提醒着他,她是别人家的小孩,她父母会担心她,会像他找不到妈妈的时候一样,着急得哭了。
他,不能那么自私。
“那……留她在我们家住一晚上吧,明天我就带妹妹去找她的家人。”
辜莫自是懂得温玉的不舍,又看了看时间确实不早了,想来她的家人应该很着急,可又不知道她的家在哪,只好点头同意了他的请求。
很多年以后,辜莫想起这一天都会忍不住质问自己为何不一开始就把叶晨送到派出所去,可还是想不出是因为什么,也许那便是命中注定吧。
叶晨随着温玉走进那个不是很大,却一进门就感觉得到很温馨的家中,迎面而来的暖气让她的睡意又多了一分。只是这周遭陌生的环境和人让她不得不强打起精神去应对。
她记得爸爸说过不可以跟陌生人讲话,不可以随意告诉陌生人自己的名字,更不可以随便跟陌生人走。
可是当她看到温玉他那双小小的手伸到自己的面前时,她就鬼使神差的把自己的手伸了过去。当他问起自己的姓名时,她便用稚嫩的童声回答着。当他问你愿不愿意跟我回家的时候,她就默默地起身,擦干眼泪跟着他走了。爸爸所有苦口婆心的告诫,在遇到温玉的那一刻,都被她忘得干干净净了。
“妹妹快吃饭吧,妈妈做的红烧肉可好吃了。”温玉笑着将一块大大的红烧肉放在叶晨面前的碗里,弯了的眉眼无一不在诉说着他心中的喜悦。
叶晨看着眼前的食物,咽了咽口水,她还记得爸爸说过不能吃陌生人给的东西。可是眼前的食物无一不勾起她的食欲,她到底是吃还是不吃?
扒拉着吃了好几口饭的温玉见叶晨只是坐着,并没有要拿筷子的意思,眨巴着眼睛问她,“妹妹你是不是不会用筷子啊?那我去给你拿勺子吧!”说着,他就跳下椅子往厨房跑去。
端着汤出来的辜莫差点被撞到,怒斥道,“温玉!”
“对不起妈妈,我只是想帮妹妹拿根勺子。”温玉低下头看着脚尖,小手绞着衣摆,小声地道歉着。他知道他的妈妈生气了,辜莫只有在他闯祸的时候才会叫他的全名。
看着这样的温玉,辜莫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下来,转身看到睁着大眼睛看着她的叶晨,面前那没动过的食物时,心中的火气一下子全灭了。柔声道,“妹妹大概是不会使筷子,你去拿勺子来吧。”
温玉抬头看着妈妈,小小的他突然觉得有什么变了,可是那种感觉太过于缥缈,以至于他还没来得及伸手抓住些什么,它就已经消失不见了。
抵挡不住美食诱惑的叶晨最终还是拿起勺子吃了起来,她吃得很慢,动作很优雅。只是平凡的家常便饭,被她吃起来,竟似变成一桌西餐。饶是辜莫这种见过不少世面的女人也被叶晨的优雅震住了。
她,真的只是个五岁的小女孩吗?
辜莫看着叶晨吃完最后一口饭后,才忍不住问道,“好吃吗?”
话一出口,辜莫都愣住了,不是因为自己的那句话,而是说话时的语气,竟有种卑微的、讨好的感觉。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叶晨看着她,点了点头,奶声奶气地道谢,“谢谢阿姨和哥哥的款待,很好吃。”说着说着,叶晨又打了个哈欠。
觉得自己的这种行为有些不妥,可又不知道该怎么跟眼前的妇人解释,只好愧疚的笑了下。
这一次,她似乎清醒了很久。
“妹妹我们去看《铁甲小宝》吧,如果你喜欢看《百变小樱》的话,我也可以把电视机让给你。”孩童的天性多是天真浪漫的,即使是比叶晨大了三岁的温玉也是一样的。
他喜欢这个妹妹,所以他愿意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与她分享。他甚至还可以将最爱的东西赠予她。
辜莫只是对她笑笑,然后起身收拾碗筷,心中却依旧对自己方才说话时的那种卑微感耿耿于怀。
温楠回来的时候,叶晨和温玉已经睡着了。
温楠推开温玉的房门,不大的空间里除了从客厅投进去的那抹光之外,没有其他的光线。看到温玉小床上突然多出来的叶晨,温楠愣了下,随后关上门,转身走向厨房,问正在帮他热饭的辜莫,“你上哪买的洋娃娃?竟似真的一般。不过小玉是男孩子,你不该给他买洋娃娃的。”
辜莫笑出声,关上煤气灶后,才缓缓解释道,“那不是洋娃娃,是一个走失的孩子,不知道是谁家的姑娘,天又晚了,我就带回来了,明天一大早再带她上派出所报案去。”
“哦,是吗?”温楠的话里是满满的不信,那分明就是一个洋娃娃,怎会是一个小女孩呢?
不相信辜莫话的他又转身打开了温玉的房间,这次他特意开了灯,见洋娃娃一般的叶晨正窝在温玉的身边,精致的小脸蛋粉扑扑的,像颗水蜜桃。忍不住伸手按了下,手松开时,她脸颊上就凹下去了一块,不过瞬间,那凹下去的肉又弹了回来,恢复到原先的模样。
温楠觉得有趣,又按了下,看着又恢复到原样的小脸笑了起来。这时身后传来辜莫小心翼翼的脚步声,没有丝毫掩饰自己喜爱叶晨的神色,小声说到,“这要是我闺女该多好。”
话刚出口,温楠就后悔了,转身抱住辜莫,在她耳边小声地道歉着,“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辜莫在他怀里摇了摇头,只是眼神有些黯然。
三年前的那场意外,他们失去了一个孩子,也导致了辜莫再也不能生育。好在他们已经有了个孩子,倒不至于太遗憾。只是这件事在两人心中始终都是一道伤。
“我也喜欢这姑娘,若是找到她的家人,兴许我们还可以商量着将她收做干女儿。”
本是随口安慰丈夫的一句话,怎料日后成了真。只不过这女儿收的并不是干女儿,而是养女。